心物之间——王阳明身体观的哲学探究
Between Mind and Body—A Philosophical Exploration of Wang Yangming’s View on the Body
摘要: 在王阳明的思想体系中,身体是良知的本体性显现载体、知行合一的内在构成要素、事上磨练不可或缺的实践途径。我们认识其身体观的核心基于三点:其一,“心即理”的本体论决定了良知必显发于身体;其二,“知行合一”的本质要求道德认知必须通过身体行动来实现;其三,“致良知”最高效的方法“事上炼”,其核心在于身体的亲身参与和具体实践。通过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王阳明的身体观根本打破了身心二元论,确立了身体在儒家道德实践中的基石地位。
Abstract: In Wang Yangming’s ideological system, the body is the ontological manifestation carrier of the conscience, an intrinsic component of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and an indispensable practical approach for tempering oneself in real-world situations. The core of his view on the body can be understood based on three points: First, the ontological proposition of “mind is principle” determines that the conscience must be manifested through the body; second,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is that moral cognition must be realized through physical actions; third, the most efficient method of “attaining the conscience” is “tempering oneself in real-world situations”, the core of which lies in the personal participation and concrete practice of the body. Through research, we can understand that Wang Yangming’s view on the body fundamentally breaks the dualism of mind and body and establishes the cornerstone position of the body in the moral practice of Confucianism.
文章引用:赵慧康. 心物之间——王阳明身体观的哲学探究[J]. 哲学进展, 2025, 14(9): 20-27.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9454

1. 引言

王阳明心学以其“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等命题,深刻塑造了宋明理学乃至东亚思想的发展脉络。既往研究多聚焦其心性本体与道德功夫的宏大架构,而对其中“身体”维度的系统探讨尚显薄弱。事实上,在王阳明的哲学体系中,“身体”绝非被动承载心灵的躯壳,而是构成其理论整体性和实践有效性的核心要素。本文旨在聚焦探究王阳明思想中“身体”的哲学定位,在王阳明以“心”为本体的建构中,身体是良知发用流行的必然载体;在“知行合一”的认知实践框架中,身体是道德意志转化为现实行动的内在构成环节;在“致良知”的最高功夫“事上炼”中,身体是进行道德修养与能力锤炼不可或缺的实践途径。这一身体观从根本上打破了僵化的身心二元对立,为理解儒家道德哲学中“心”与“物”、“知”与“行”、“本体”与“功夫”的统一性,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现实支点——活生生的身体实践,并深刻彰显了其学说的入世品格与实践根基。本文将围绕本体论、认知实践论、功夫论三重维度展开论证,阐明身体如何内在于阳明心学的核心结构,并揭示其对当代理解道德主体性与实践哲学的理论价值。

2. 本体论基础:身体作为良知的必然显现场域

阳明心学以“心即理”、“心外无物”及“体用一源”为理论基石。在此本体论框架内,“身体”绝非隔绝于精神之外的纯粹物质存在,而是良知本体(天理)在现实世界得以显现、发挥其作用与完成其价值实现的不可或缺的自然媒介与现实载体。

1. “心外无物”意蕴下的身体定位:意义联结的枢纽与意动之基

王阳明在回应“花树在深山自开自落”的著名追问时明确指出:“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1]这表达着花树的“颜色明白”作为审美价值与意义,其呈现依赖于两个关键环节——主体“心”(良知)的意向性关注(“意”)和身体器官(眼睛)“看”的实际行为,而无身体参与的感官活动(“未看”),则主体与特定对象的审美意义关联即处于潜在状态(“同归于寂”)。身体行为是意义世界得以由“寂”转“明”、由潜在转为现实的中介桥梁,阳明进一步精确界定:“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此论确立了“物”即“事”,而一切“事”皆由“意”的发动与实践操作的结合构成。如“事亲”,其内在结构即包含“孝亲之意志”与“奉养、温凊之具体行为”,设若抽离身体的实践活动,“事”即不复为“物”,心意亦无所依托。阳明更彻底地消解主客二分:“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臭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这说明感官(耳目口鼻等)的存在意义(体)正体现于其所指向的客体(色、声等),而良知(“心之体”)的本质存在,则完全体现于其对天地万物的感应评判(“是非”)。身体感官与外部世界的意义联结(视以色为体、听以声为体)和良知的感应判断功能(心以感应为体),二者在结构上属于同构。

2. 良知“发用流行”的内在要求:身体作为现实化与实现的唯一通道

阳明确立:“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良知作为内在道德本体,本性上要求外显流行:“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人若复得他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良知的创造性生命力指向宇宙万物(生天生地),其特质是“与物无对”——消融主客对立,当其圆满实现(复得完完全全)时,必引发身体的自然表达(手舞足蹈),身体的喜悦运动成为良知状态的外显标识。良知发动的经典表现是道德直觉:“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2]这里的“见”(视觉感官作用)是良知恻隐情感触发的前提,而“怵惕恻隐”本身即是包含心理震动与生理反应的身心复合体。阳明先生将最真实无妄的道德状态比作生理本能反应:“先生曰:‘人于寻常好恶,或亦有不真切处。惟是好好色,恶恶臭,则发于真切,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好好色”、“恶恶臭”是身体感官(眼、鼻)接收信息、产生生理感受(美、恶)与良知价值判断(好、恶)高度融合、瞬间达成的情景相融状态,身体的趋避动作(近色、远臭)即为此良知的直接实践表达。良知的最终实现在于“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致良知”的实质是将内心良知之天理“推致”作用于具体外部事物(格致),使其各复其本然之“理”。这一关键的“推致”和“格致”过程,唯有通过主体在具体情境中身体力行的参与,如切实的侍奉行为使父母得享孝理、公正的判案使事理彰明等事项方能完成。故而,身体是良知由“致知”转化为“格物”的必要载体。

3. “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身体作为良知本体之“用”的自然“发窍”场域

阳明承扬“体用一源”说:“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是谓体用一源。”他批驳朱熹将“性”与“气”分裂:“盖性即气,气即性,原无性气之可分也。”此即在本体根源上确立“性”与“气”不可分离,奠定身心一元的本体论基础。阳明先生关于良知存在形态的最根本论断是:“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也就是说,良知本身没有孤立静止的抽象实体,其存在本质体现于对天地万物的感应评判活动。而感应活动本身,必然依赖于身体感官(视觉之“视”、听觉之“听”、嗅觉之“嗅”、味觉之“味”、触觉之四肢动作)与外在世界的直接接触和交互。没有身体的官能与运作,“感应”无从发生,所谓良知之“体”便失其依托。阳明先生对此明确指出:“发窍于目,自无不明;发窍于耳,自无不听;发窍于口,自无不言;发窍于四肢,自无不动。”良知的各种功能——判断明辨之力(明)、察知接纳之能(听)、表达沟通之智(言)、行动实践之效(动),正是通过身体的相应感官和运动器官(目、耳、口、四肢)这个“发窍处”(自然门户)才得以具体实现和展现于世界之中。身体的各部分构成了良知得以“在世间”活现其诸般功能的物质基础与自然载体。

在此,阳明的观点与西方现象学家梅洛–庞蒂的“身体主体”概念有某种深刻的呼应。梅洛–庞蒂主张身体是我们知觉世界、理解意义和形成意向性的原初场域,是主体与世界交互的枢纽。同样,阳明亦将身体视为良知感应、评判和行动的“发窍处”。然而,阳明的独特性在于,其“身体”并非纯粹知觉与意向性的载体,更根本地是内在道德本体(良知)在经验世界实现其价值(天理流行)的必然通道与显现场所。梅洛–庞蒂的“身体”侧重于认知与生存论基础,而阳明的“身体”则深深植根于儒家道德本体的创生性与实践性之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便可清楚地了知良知的本质存在方式是其感应之“功能”,而此功能必展现于具体情境的意义关联中,并唯一地通过身体的官能运作与实践行动(眼视、耳听、口言、四肢动)来实现这种意义关联与价值评判(见花之明、遇孺子之恻隐)。身体正是良知由未发、潜在之“体”(天理昭灵),经由其“发窍流行”(生天生地、见瓦石而顾惜),走向已发、现实之“用”的自然、唯一且必要的通道和显现场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因此,在阳明心学的思想体系中,身体绝非被动的皮囊,而是良知本体得以“在世”生存、活动、成就其自身价值(生天生地、成己成物)的活性结构和动态实现场,这是心学本体论对“身体”地位的必然规定。

3. 认知实践论核心:身体是知行合一的内在构成要素

王阳明心学体系中,“知行合一”绝非仅是认知与行为的简单联结,而是对道德本源状态的深刻揭示——良知本体自身即蕴含“知”与“行”的原初统一性。这一统合状态的实现与持存,非赖抽象思辨,其必要且充分的条件乃是身体的亲身实践。抽离身体的现实介入,“知”易陷空疏虚妄,“行”或沦为机械盲动,知行之间将裂开难以弥合的鸿沟。从阳明心学本体论延伸至功夫实践的完整脉络中,身体始终扮演着建构知行统一体的基石角色。

1. 知行本体的共构:良知动力与身体动能之交融

王阳明论“知行本体”,实指良知内在蕴含的知行不二之性。此“本体”并非静态实体,而是一种即知即行的动态机能,其运作天然指向身体的现实场域。如其所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这说明良知的萌动本身已孕育实践的动能,而“行”的完成则是对“知”的最终确证与充实(“成”)。二者如呼吸般自然统一。阳明以日常经验喻之:“知食而食,知汤而饮,知衣而服,知路而行。”

饥渴寒暖之“知”与饮食添衣之“行”,是身体感知需求与满足需求的同频共振,二者在时间性与意向性上浑然一体,无法割裂。牟宗三透彻指出:“阳明言良知,非指认知主体,而是一‘即存有即活动’的道德创造实体。其‘知’是‘觉’,其‘行’是‘感通润物’,此觉此感通,必周流于伦物感应之间,亦即具身于事为之实。”[3]良知非静观之知,乃动能之觉,此动能必然需栖身于可感可动之躯壳。

进而,阳明在《答顾东桥书》中强化了身体的实践环节在认知形成中的构成性地位:“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欲食之意”作为良知驱动引发身体之“行”(入口),而真知(“美恶”)的获得必须通过身体感官的亲身品尝。此过程清晰勾勒出良知(意)→身体行动(入口)→实践认知(美恶)三者环环相扣,身体是贯通良知发端与认知达成的唯一通道。杜维明概括此特质为:“儒家的‘知’是体知……必须透过人的视听言动、礼仪实践来展现。”[4]身体的参与非认知完成后的附加行为,而是认知本身生成的内在环节。

2. 虚知批判:失身之“知”乃私欲隔断之病

阳明心学直指脱离身体践行的伪知识为时代大弊。此“知”徒具知识形式,实为良知被私欲障蔽的表现:“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此乃对“知先行后”观的严厉批判。当“知”被剥离于“行”,成为可悬置于实践之外的抽象教条时,其本质已异化。“终身不行,亦终身不知”的悖论说明了未被身体实践证验的“知”,实为虚假意识。陈来剖析此困境:“朱子的格物论容易导致知与行的分离,因为穷理可以作为一种纯粹智性的活动独立于践履之外。而阳明则认为,脱离了道德实践的‘知’不仅是无效的,其本身也是不真实、不自洽的。”[5]朱熹体系中“即物穷理”的认知优先性[6],为知行割裂埋下理论隐患。

除此之外,阳明更以“知孝知悌”之名实问题点明症结:“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此处其确立了一个实践本体论的判准:真知必以实行为依托。言语层面的伦理叙事(“说孝弟的话”)无法替代身体奉行的伦理实践(“事亲从兄”),真“知孝”的名号,必须建基于“身体曾行孝”的事实之上。朱熹在知行关系中强调“行为重”,但阳明更进一步,将“行”视为“知”的本质构成与存在方式。唐君毅阐发其深意:“朱子知行观以认知心为基,故重在‘知明’而后‘行笃’。阳明则本道德心立言,其‘知’乃良知当下自求实现之要求,‘不行不足谓之知’,乃在存在论上视行为此良知自知之本质属性。”[7]

阳明诊断“知而不行”的病根在“私欲隔断”:“此不是知行的本体,乃是人的私欲将它隔断,才致如此。”人的私欲,如怠惰、畏难、自利等如同一堵墙,阻断了良知天然驱动身体实践的能量,而破除隔阂则需在具体事件上借身体力行打通淤塞。王阳明巡抚南赣剿匪时强调:“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也!”“破心中贼”正在于克服私欲以恢复良知的实践动能,而这把钥匙,恰握在“事上炼”的身体践行者手中。

3. 合一的场域与境界:身体作为知行统一的生成之境

“知行合一”的深层意蕴在于,“知”与“行”在最高层次上已无区分,其在身体–情境–实践的整合中生成,如阳明先生所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此言揭示知行合一的理想状态,“知”达到真切而笃实时,它本身已是强大的行为驱力;“行”达到明觉而精察时,它自身即涵摄清晰的判断。这两种维度交融统一于具体伦理境遇中,身体基于良知指引所展开的全神贯注、情理交融的行动。如《大学问》中描述“见孺子入井”时的自然反应:“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良知的恻隐之觉与瞬时救难的怵惕行动构成身心一体的道德涌现。此时,“知”已不是理念,而是“活生生的身体感应”。

此统一体的最高实践载体与成就场所,即阳明一再标举的“事上炼”:“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那静时功夫亦差,似收敛而实放溺也。”“事”即与身体绑定——断案需耳目查证、手足勤勉;侍亲需察言观色、躬身奉养。“磨炼”的真义在于,处理真实复杂的事务时,通过身体力行克服惰性、恐惧与惯性(破心中贼),使良知判断力在应变中趋于明觉,实践意志在艰难中臻于笃实。钱明强调其身体性:“阳明的‘事上磨炼’,本质上是一种‘身体的修炼’。它要求全身心投入事为,让良知在具体实践中获得经验性充实,使知与行在动态的身体应对中融合如一。”[8]《年谱》载阳明本人于平定宁王之乱中,“不遑寝食,筹画军务”而至呕血,实乃以血肉之躯践履“知行合一”的极致写照[9]

故而,在“知行合一”的宏阔图景中,身体绝非被动接受指令的工具,而是良知动能发用的现实场域、真知验证的物质凭据与知行统一体生成的实践母体。从本体论看,“知”与“行”的原初统一需以身体作为载体实现其动态机能;从认知实践论看,“事上炼”通过身体的切身实践消融知行分裂,通达“真切笃实”与“明觉精察”交融的道德境界。王阳明以深邃的具身化道德哲学,为儒家伦理奠定了坚实笃行的实践根基。

4. 功夫论枢纽:身体是事上磨炼的实践载体

王阳明功夫论的精髓——“事上磨炼”,标志着宋明理学实践哲学的重要突破。其核心命题“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直指具体事务的亲身实践是修养心性的根本路径。所谓“事”,非抽象概念,乃是由身体承载、渗透、回应的人伦物理之实在场域;所谓“磨练”,亦非静观冥思,而是身体在应事接物中遭遇矛盾、克服障碍、锻造德性的动态过程。离开身体力行,“致良知”的崇高目标终将沦为空泛悬谈。

1. “事”的具身性:伦理实践的物质基础

阳明心学中的“事”,绝非与主体疏离的客观对象,而是身心一体者与世界交互的现实场景,其存在样态要求身体的在场与运作,阳明先生讲:“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这说明,一切伦理实践(“事”)皆由良知意向(“意”)与身体操作共构而成。“事亲”的本质是温情定省的身体侍奉,“治民”的实质是公堂断案、田野察访的身体行动,离身心,则无事务;离操作,则无事功。日本学者冈田武彦剖析道:“阳明‘事’的概念绝非西方认知中的‘客体’,而是朱子所谓‘应事接物’之‘物’,乃主客交融、知行一体的实践场。”[10]

王阳明巡抚南赣时书《申谕十家牌法》:“各家照式造写牌面……每日酉时,轮值牌长率十家门面稽查人丁出入……遇可疑面生人,即行盘诘。”地方治安的运作依托民众日夜轮值、行走巡查、盘诘对峙等持续性身体实践,此即“物即事”的道理。其证明,没有身体力行的道德践履,法律条文仅为虚文。

2. “磨炼”的动力学:身体的困境穿越与自我重塑

“磨炼”的真义,在于身体在应对复杂伦理情境时遭遇张力、化解矛盾、成就德性的动态成长,正如阳明先生所言:“变化气质,居常无所见,惟当利害、经变故、遭屈辱,平时愤怒者到此能不愤怒,忧惶失措者到此能不忧惶失措,始是能有得力处。”“利害”“屈辱”等现实变故直接作用于身体感官与情绪,激起愤怒、恐慌等本能反应。“得力处”正在于通过身体克制愤怒、化解忧惶等举动,将逆境转化为良知澄明的契机。此即身体层面的“动心忍性”[11]。陈立胜阐释其心物互动性:“在事上磨炼,意味着在具体的时空、人际、事态交织的‘情境’中,调动感官、调整情绪、驾驭行动,使良知在身体的应战状态中磨去私欲之锈。”[12]

王阳明《祭浰头山神文》展露“磨炼”的生死维度:“惟神念此远人,亦我赤子……若使迷复不回,终堕坑阱……其忍视其颠跻而不之救乎?”在剿抚叛民的道德困境中,良知抉择(“忍视颠跻”)需直面战士、山民等身体存亡的困境,阳明“呕血筹画军务”的身体实践,正是对孟子“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的深刻体现。

3. “静坐”的从属地位:为身体行动服务的预备功夫

针对“主静”功夫的潜在流弊,阳明先生严格框定“静坐”的价值边界,凸显身体行动在功夫系统中的绝对优先性:“吾昔居滁时,见诸生多务知解,无益于得,姑教之静坐……今人却求静坐,此正如节饮食者终日不食,则瘁而病矣!”真正的修行,早需以静坐克制“务知解”,犹似节食治疗暴饮;然若以静坐为终极目的,则是舍本逐末的“不食自毙”。静坐的价值仅在于“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功夫”,也就是为身体实践积蓄能量,而非替代实践本身。钱德洪追述阳明晚年定见:“及至江西,专提致良知,以静坐者多著意于景象,流于坐枯禅,故只教学者实落做事去!”

阳明对单纯“静坐”的警惕,与庄子所追求的“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13]的“坐忘”境界形成鲜明对比。庄子的“坐忘”旨在超越形体与感官的束缚,达到与道合一的绝对自由,其功夫指向内在精神的超然解脱。而阳明的“事上磨炼”则恰恰要求扎根于形体与感官所嵌入的具体人伦物理世界之中,在应对、克服现实困境(“利害”、“变故”、“屈辱”)的身体行动中锤炼心性、彰显良知。如果说庄子通过“忘身”追求精神的逍遥,阳明则是在“以身涉事”中实现道德的创生与价值的完成,体现了儒家强烈的入世品格与现实关怀。

其实,朱王功夫论即在此分道扬镳。朱熹强调:“敬字工夫,通贯动静……然静时少动时多……须是动时也有工夫才得。”其体系虽包容动修,但其“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的“静中涵养”功夫仍具奠基性。而王阳明则因“枯禅”之弊,坚决倒置动静次序:静坐仅为手段,身体行事才是功夫本体。此差异映射杜维明洞察的哲学分野:“朱子之学重在‘认识论上的断裂’后的重建,故需主敬涵养以回归本心;阳明心学立足本心自足,唯患实践遮蔽,故强调在行动中擦亮良知。”[14]

4. “血肉之躯的格物”:身体实践作为良知自我实现的最终归宿

“事上磨练”的终极旨归,即通过身体的现实参与,使良知在历史时空中完成其自我实现。阳明先生有言:“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此“致良知”的经典定义,揭示“理”的实现路径,“吾心天理”的内在良知必须借助身体中介投射于外部世界的“事事物物”。“得理”并非观念演绎,而是孝亲之礼内化为晨昏定省的身体习惯、公正之德外显为公堂拍案的身体决断,此亦倪德卫所言:“阳明的‘格物’,是把伦理意识‘刻写’到物质世界的过程,身体就是他的刻刀。”[15]

王阳明临终遗言将身体性与历史性合铸:“此心光明,亦复何言!”此“光明”既是良知的澄澈境界,也是其巡抚南赣平定民变、总督两广绥靖边陲、书院讲学化育士林的生平实践的总括与升华。当其血肉之躯在“扫荡心腹之寇”的征程中耗竭时,身体本身已成为良知呈现的最佳载体,泰州学派王艮点破其存在论深意:“即事是学,即事是道。”[16]——身体存在与道德实践的合一,才是儒学心性论最坚实的地基。

“事上磨炼”作为阳明心学功夫枢纽,其革命性在于,将抽象的伦理意向锚定于身体的感官操作、情感调适与历史行动中。“事”的本质是具身化的伦理情境;“磨炼”的核心是身体对逆境的抗争式成长;“静坐”的价值是服务于身体行动;而其终极关怀则是通过身体实践完成良知的自我实现。实质上,这正是王阳明所塑造的独特儒家身体哲学。

5. 结语

王阳明的身体观,奠基于“心物同构”的本体洞见与“事上磨炼”的实践智慧,最终指向一种身心互构、体用不二、知行圆融的生命境界。本文通过本体论、认知实践论与功夫论三重维度的系统考察,揭示了在王阳明思想体系中,身体绝非被动承载心灵的躯壳,而是良知本体发用流行的必然显现场域(“发窍于耳目口鼻四肢”),是知行合一得以实现的内在构成要素(“欲食之心即是行之始”、“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更是道德修养与价值实现的根本实践载体(“人须在事上磨炼”)。这一身体观从根本上消解了僵化的身心二元对立,确立了身体在儒家道德哲学中的基石地位。

本研究对阳明的身体观进行的哲学探究,具有深远的理论启示意义:

1. 对反思当代“身体缺席”困境的镜鉴,在科技迅猛发展、虚拟空间日益扩张的当下,人的存在面临着深刻的“身体疏离”与“知行断裂”危机。数字交互可能削弱直接的身体经验,信息过载导致认知与行动的脱节。阳明的身体观则提供了一剂有力的清醒剂:良知的澄明、道德的真知与价值的实现,终究无法脱离身体的亲身在场、感官的直接感知与手足的真实践履。它提示我们,克服现代性困境、重建完整人格,必须重视身体作为意义生成与实践智慧源泉的本体论地位,警惕技术中介可能导致的身体经验贫瘠化与道德实践空心化。倡导一种基于身体参与的“技术具身化”实践,或许是应对此困境的重要方向。

2. 对重塑道德情感教育的具身性启示,现代道德教育往往偏重知识灌输与规范认知,相对忽视情感的培育与实践能力的养成,易陷入阳明所批判的“知而不行”或空谈义理的窠臼。阳明的身体观强调,道德认知(知)必须源于并复归于身体化的情感体验(如“见孺子入井”之“怵惕恻隐”)和具体情境中的行为应对(行)。这启示我们,有效的道德教育应深度融入生活实践,创造丰富的情境体验机会,引导学生通过身体的参与,如服务、劳动、艺术表达、冲突调解等去感受、理解并践行道德价值,使道德情感在身体行动中得到滋养和强化,最终形成知行合一、情理交融的道德人格。

3. 对彰显东方管理哲学中“实践智慧”的启示,阳明身体观所蕴含的“事上磨炼”智慧,深刻体现了东方管理哲学的核心精神——强调在具体情境中身体力行的“实践智慧”。这种智慧不同于抽象的理论知识或僵化的规则应用,它要求管理者扎根于实际场域(“事”),通过身体的亲身观察、倾听、沟通与行动(“磨炼”),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具体问题中,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灵活的应变力、坚韧的意志力与真诚的感召力。阳明的思想启示我们,卓越的领导力与管理效能的提升,无法在脱离实践的静思或单纯的理论推演中获得,必须通过管理者身体力行地投身于“事”中,在解决实际矛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磨砺心性、增长才干,最终实现“致良知于事事物物”的管理境界,即让组织的运作合乎其本然之“理”。

总之,王阳明的身体观不仅是对儒家身心一元传统的创造性发展,其强调“身体作为良知显现场域、知行合一内在要素与实践载体”的深刻洞见,对于应对当代人的生存困境、革新道德教育理念、以及深化对东方行动智慧的理解,都具有极为宝贵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它提醒我们,在这个日益复杂的世界中,回归身体的实践、扎根具体的事务,或许才是安顿心灵、实现价值、成就德业最坚实可靠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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