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暴事件中的“从众心理”探讨
Exploration of the “Herd Mentality” in Juvenile Cyberbullying Incidents
摘要: 从众心理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心理,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未成熟的心理状态、宣扬集体主义的校园文化和传统文化,还是周围的群体环境,这些主客观条件最终都会让青少年产生从众心理。而在网络信息时代,从众心理发展到网络虚拟空间中,青少年的网络盲目从众行为就会导致严重的网暴事件。从众心理的危害,关键在于失去了独立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由此必须要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克服负面从众,树立正确的三观和心理状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bstract: The herd mentality is a very common social psychology. Whether it is the immature psychological state of minors, the campus culture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that promote collectivism, or the surrounding group environment, thes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will ultimately lead teenagers to develop conformity psychology. In the era of online information, herd mentality has developed into the virtual space of the internet, and blind conformity behavior among teenagers can lead to serious online bullying incidents. The harm of herd mentality lies in the loss of independent thinking and the ability to distinguish right from wrong.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of young people to overcome negative conformity, establish correct values and psychological states, and cultivate socialist core values.
文章引用:何晴 (2024). 未成年人网暴事件中的“从众心理”探讨. 心理学进展, 14(11), 253-258. https://doi.org/10.12677/ap.2024.1411789

1. 引言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心理健康教育遭受着新的时代难题,这必然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与时俱进。互联网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获得知识和信息的广阔渠道,但除了有益信息外,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会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比如价值观扭曲、网络暴力、色情等信息(张振锋,2017)。处于未成年阶段的中学生容易受到各种信息的干扰和影响,难以独立思考,很可能出现跟随大众声音的从众心理。但青少年又正值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很可能被不良信息所惑而形成歪曲的价值观,一朝不慎便会酿成大祸,进行犯罪行为。

对此,梁启超先生强调了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不管青少年是在从众心理驱使下一时犯错过失,还是因为未能及时地纠正教育而导致三观扭曲不正,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都是巨大的损失。如今,随着网暴事件的增加,甚至已经出现了未成年参与“网络爆破”犯罪的事例,可见必须要加强对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帮助学生避免从众心理的干扰,学会独立思考,树立正确价值观。

2. 从众无心,未成年网暴犯罪事件中的隐形线索

2.1. 从众心理成为网络不良信息诱使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从众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也是个体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李颖,2004)。所谓“从众”,就是指个体在群体的影响或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观点,使自己的言论、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即通常所说的“随大流”(钱雅文,2009侯桂红,2007汪青云,付沛沛,2011)。而在网络信息时代,身处信息嘈杂纷乱的虚拟环境,网民们往往会受到其他声音的干扰,从众现象普遍。对此,人作为社会生物,不需要进行独立思考、只用挤在人群里取暖的从众心理能带来某种安全感,因而人们总会更容易选择随大众,人云亦云,最终导致虚假信息、语言暴力的泛滥。

从众现象的产生具有主客观原因。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集体主义”、“枪打出头鸟”等传统文化的熏陶、学校和社会中的群体生活环境以及特殊的心理发展期等原因(李颖,2004钱雅文,2009),都会导致他们的从众心理表现较强。一般来说,规模越大、越具有威信的群体中,对自己的判断越不自信的个体,越容易产生从众心理(钱雅文,2009)。

从众现象广泛存在于青少年生活中,包括恋爱从众、学习从众、上网从众、消费从众、道德从众等表现(钱雅文,2009李颖,2004),而其中尤其值得重点关注的是攀比消费、早恋、小群体作弊逃课等的“负面从众”影响。无论是未成年人由于跟随身边同学的潮流进行上网从众,还是在互联网的普遍使用已然成为时代大趋势的背景下,自主进行上网,未成年人都无法避免要接触各种网络信息。但比起成年人,未成年人的三观又尚未完全树立,独立思考和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更容易受到从众心理影响,更容易被网络不良信息所诱骗,产生“负面从众”——价值观扭曲、进行暴力等不良甚至是犯罪行为。从众心理最终成为网络不良信息诱使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张振锋,2017)。

对于网络安全规范,虽然早在2016年,国家就已经在网络道德行为规范方面进行法律约束的探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但仍然无法避免网络虚拟空间最大最突出的高度灵活性、匿名性、可视性、互动性、无边界性等特点。这些让各种网络信息爆炸,让网民拥有超高自由度的特点,最终也形成了网络空间内网民行为的难以约束性。网络不良信息难以被彻底清除,网络暴力事件频发。

在未成年人中,中学生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一方面是正值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另一方面则是成年前最后的灰色且易叛逆时期。这时期的学生情绪敏感而易叛逆,最容易受到网络信息和周边环境的影响,但身体和思想上的成长又让他们具备了一定的力量,所以实施的过失也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其中,未成年人网络暴力危害巨大。

“网络暴力”的具体内涵难以界定,学术界主要抱有几种观点:一是使用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手段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造成影响;二是在网络上对当事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财产权进行侵权;三则指道德舆论压制对其他人造成强制性干涉的行为(陈君锋,唐玲,2017)。而不管如何,未成年参与到网络暴力中都是令人痛惜的事件。未成年人组成了祖国的未来,未成年网暴事件却会对未成年人产生重大危害,包括但不限于在不良网络信息的引导下价值观产生扭曲,甚至会进行自杀、诽谤、杀害他人等触犯法律底线的犯罪行为。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性巨大,必须引起重视。

2.2. 网络暴力事件的特殊性

网络暴力事件比起其他犯罪事件具有特殊性。它是多人参与而无法定性定向指责的隐性犯罪,广受社会关注且产生的社会影响严重,却难以被恰当处理。这里首先要举例分析的是近来广受关注的中学教师遭网暴案。

2022年10月,河南新郑市第三中学高一年级历史教师刘韩博在上网课时被“爆破者”入侵会议室,疑似被网络暴力,后被发现猝死,一度引发热议(于晓,2024)。此案拖延许久却难以结案,这主要是因为案件的复杂性,一方面是网暴事件难以定性定罪,一方面又涉及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特殊之处。而这案件的背后也暗含着从众心理的隐形线索。

事发后,王同学问过母亲所在班级的学生,学生提供了整堂网课其中一段录屏。根据直播录屏,有不明身份者闯入网课会议室,通过播放刺耳的音乐、语音辱骂、共享屏幕干扰课件投屏等多种方式扰乱课堂秩序。刘韩博老师尽管多次劝阻和维持纪律,但这些入侵者却变本加厉,最终导致刘老师情绪激动,退出直播课堂。两天后,刘韩博被发现时已经去世,死因为“猝死”(于晓,2024)。

这一事件曝光后,社会各界对“网课爆破”现象表示了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不仅在于对课堂秩序的破坏,更在于对教师和学生的精神伤害。尤其是在疫情期间,网课成为了主要的教学方式,“网课爆破”现象愈发严重,给广大师生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网课爆破”通常是由知情学生在网络平台泄露网课时间和会议号,组织者通知其他“爆破者”在固定的时间集合进入网课,通过恶意扰乱教学秩序来达到破坏目的(于晓,2024)。显然参与爆破者是一个团伙。学生向爆破者付费,爆破者以黑客手段进行“网课爆破”并以此牟利。从选定人选到集体作案,这无疑是一个群体性事件,而其中付费选择爆破的导火线——学生,又为何会对老师进行这样的恶性行为,以及他是如何获取网络爆破的信息、如何和爆破者团体获得联系,这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当青少年处于混乱茫然时期,从众无疑是最佳选择。尤其网络信息的泛滥与发达,使群体中新奇的、流行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能够更快地得到青少年的关注,成为他们模仿的标准。在网课时期,“网络爆破”有可能对青少年而言,就是这样一个新鲜事,从众心理引起的“负面从众”不外如是。

从“网课爆破”的行为进行分析,“网课爆破”属于网暴,因为它既严重破坏了教学秩序,又给当事老师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从结果上而言,该事件理应得到合适的处理。

实际上,法律对这种网暴有多种应对之策。首先是民事上的权利保障,对于“网课爆破”中的辱骂行为,造成侵害后果的,肇事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次是行政上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的,可进行治安处罚。而在刑法中也包含了诸多针对网暴的罪名,比如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根据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但是,就算有这么多法律条文可以据此进行处罚,网暴的首要难题却是难以定性。据报道,家属表示,公安部门称多次尝试以寻衅滋事罪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阻力重重。个中原因就难在要评估这“辱骂、恐吓”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恶劣”和“社会秩序混乱”的程度。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上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才具有刑法规制的意义。因此,想要追究此罪,就需要证明公共秩序的混乱,这也正是构罪的关键和难点。

2.3. 关于如何对待未成年犯罪的态度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从比例看,未成年人犯罪是少数,但每一个个案都令人心痛,值得深思。”(陆红纲,2024)而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我国司法的理念一直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据报道,女教师家属称,嫌疑人涉及一名涉事学校的在校生和多名在西北一带的年轻人,“其中一个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两个超过16岁,而且这个团伙是惯犯,已经在全国各地做过七八起网课爆破”(于晓,2024)。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是由家长承担的。而行政责任,则依据其年龄大小有不同的处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因此,本案的行为人如果接受行政处罚的话,可能是从轻、减轻的。

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学生的思想品德不到位就有可能慢慢走向歪路,一朝不慎,酿成大错。他们虽然会在法律上从轻、减轻,但对于受害者一方却是重大的打击和悲剧。这就引发了如何提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针对网暴、针对如何在开放自由的网络空间自处的网络心理健康教育,会不会有可能减少这种惨案发生的讨论。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已然成为难以避免的大趋势,所以尤其需要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方向引领与品德塑造。

3. 克服从众心理,走出网暴阴影

网暴事件的强大威力,核心在于群体的压迫,无论是作为网暴中受到从众心理干扰而犯错的施害者,还是被群众声音压制的受害者,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从众心理的影响,克服从众带来的虚假满足和盲目跟风,坚持独立思考。

3.1. 坚守独立思考,拒绝羊群效应

刘韩博老师网暴案件中,未成年中学生是作为施暴者的角色,而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处于受害者位置的中学生们。如何正确应对新时代的特殊暴力——网暴,避免从众心理的干扰,坚持独立思考,是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不可避免的重要课程。这里主要举出正面例子,冷静面对网暴风云而成功走出阴影的符文迪同学。

2023年2月,在湖南桑植县某中学举行的高考冲刺百日誓师大会上,符文迪的发言因热情激昂冲上热搜,引发争议。经历着网暴,符文迪用优异的高考成绩和精彩的大学生活回击着质疑。面对网暴,符文迪始终努力保持冷静和坚强。在接受采访时符文迪轻松笑道:“视频其实把我拍丑了很多,但是我觉得我长得不丑,所以他们攻击对我无效;我的价值观没问题,他们的攻击对我也无效。”(肖俊杰,2024)在意识到网络舆论的不定向性和突然的舆论转向都是常态后,她更加理性地看待网民们对她的误解。符文迪坦言是十八年的家庭教育塑造了现在自己。她说自己父亲的思维模式是:如果别人不能理解自己,是因为他们缺乏对他人世界观的认识能力,我们自己并不需要因为这些麻烦而困扰。她清晰意识到,摆脱网暴阴影的唯一办法在于自身的运筹,在于努力充实自己,在高考时考得好,跨过那一道坎。

从符文迪同学身上,我们能看到独立思考和坚持自我的力量,正是对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坚定,让她能够摆脱羊群效应的桎梏,没有被群众的力量淹没了自己的声音。也正是这样的正面例子,对有必要增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效举措,加重了强有力的说服力。

3.2. 增强教育实效,塑造学生健康心理

网络从众心理的产生来源,首先是网络虚拟空间的高度自由性,使得网民话语权增强,尤其是“强势”的观点容易引发舆论压力,而同时泛滥片面的信息又让人难辨真假,此时从众就显得格外轻松。其次,美国尼尔森公司发布的报告显示,62%的中国网民患上了“坏消息综合征”这一怪病,即他们更愿意分享负面评论,审丑能给网民带来更多满足(汪青云,付沛沛,2011)。

一方面,青少年作为未来网络新媒介的主力,在相当程度上能够主导公众舆论的导向。另一方面,青少年的社会化程度还未完成,他们的心理状态还未成熟,极易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会表现出盲目的网络从众行为。所以增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状态的关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刻不容缓。

3.2.1. 改善创新思想道德课程

对于增强思政课的实效,如果只是一味说教,是难以让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所以需要使授课内容与现实案例、与实践相结合,敏锐地融合学生感兴趣的热点话题,生动地在分析话题中传授知识,让学生得以切身感受,真正入脑入心。比如人大附中让学生在模拟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学会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创新思想道德课程,在具体上,为了增强思政课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各学年阶段要开设具有思想性、趣味性的思政课,根据不同学龄段的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发展规律,多在教学内容、目标、方法、主题上下功夫,进行启发式教育。

在思想政治道德课程实施的最核心处,依旧是要着力于对学生健康心理、正确三观的建设,时刻紧抓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这才是思政课的关键所在。塑造了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学生们才能够体会出从众心理的弊处,更好地明辨是非,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才能够在正确价值观的根基上坚定地选择守规矩、立道德,对不良不法行为说“不”,让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在学生们身上真正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2.2. 创设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

从众心理除了不良影响外,在正确恰当的使用下也可以具有正面效果。为了克服从众心理的“负面从众”,可以发挥集体教育的积极作用。重视建立一个健康、正确的集体氛围,在团结向上的班集体中形成良好班风,发挥班集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来压制不合群、不合理的消极因素,运用从众心理来消除消极从众。在班集体中,教师要时刻关注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对不良、消极的行为趋势进行规劝说理,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积极的方向(钱雅文,2009)。

除了班集体,还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积极健康的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李颖,2004)。在班级之外,校园是更大的集体环境,对未成年人也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努力建设校园绿化环境和文化氛围,组织健康活泼的集体活动,规范制度和行为准则,引导健康绿色的正确舆论导向,增强未成年人的凝聚力、纪律性、社会使命感和责任心(钱雅文,2009)。

除了校园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未成年人同样具有重要性。一方面在家庭教育上,原生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到关键作用,要构建和谐的家庭环境,规范合理家庭教育,由家长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榜样,并对孩子的三观和网络运用进行引导和规范(张振锋,2017陈君锋,唐玲,2017)。另一方面,社会要进行网络监管的完善,构建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李根生,2022汪青云,付沛沛,2011),形成校园、家庭和社会的合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和风气,对未成年的成长塑造良好环境和正面影响。

3.2.3. 提高未成年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

克服从众心理,关键还在于拥有自我意识,坚持独立思考。学校课程教育要注重学生的健全人格建设,教导科学运用网络,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心理的成长。通过加强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增长社会经验,提高分辨是非和道德判断能力(钱雅文,2009李颖,2004),从而自觉抵制网络上以及身边环境中的不良信息引诱,克服负面从众,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只有未成年人坚持独立思考,拥有正确价值观引导,才能像符文迪同学一样摆脱从众心理的影响,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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