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等人都曾使用过“现实的人”的概念。但他们理解的人是抽象的人,没有考虑到人的社会性与实践性。马克思恩格斯则是从现实的社会出发对人的本质进行考察,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个人”思想。近些年,学术界对“现实的个人”具体内涵、理论意义以及“现实的个人”与唯物史观的关系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突出了“现实的个人”对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重大影响。因此本文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现实的个人”思想为基础,探索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进而阐述这一思想的科学内涵及其对当代社会的指导意义与价值。
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理论来源
2.1. 对黑格尔“自我意识的人”的批判
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就是绝对精神的外化的结果,自我意识构成人的本质。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就是思维着的精神。早期马克思受到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影响从精神层面去理解人的本质,在其《博士论文》中阐述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把原子的人看做是精神的人。同时又受到青年黑格尔份子鲍威尔自我哲学的影响,把人的本质看做是自我意识,期望通过自我意识实现哲学的世界化转向。后来在《莱茵报》工作时期,马克思接触到更多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逐渐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产生分歧。比如马克思关注到广大贫苦人民的生活不易,并公开发表《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反对普鲁士政府在此方面不合理的政策。在此时期的工作经历,使得马克思对黑格尔所主张的理性国家理论产生了怀疑——统治阶级只会关注他们自身的利益而不会考虑“法的原则”[1]。
经过上述理论和实践的影响,马克思开始反思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内在矛盾与理论缺陷。首先,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哲学把自我意识看作是宇宙万物的根据,因此他们所主张的对现实世界的变革只局限在抽象的词句里进行,根本无法成为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其次,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缺少对现实世界的关注。他们只是在观念里谈论抽象的自由,不去现实世界里寻找客观依据。对于实现人的真正自由,他们只是诉诸于理性,他们批判的立场始终局限在抽象的思维世界而未触及真正的现实世界。概言之,“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2] (p. 516)。也正是由于这些理论与现实的割裂,使得马克思开始从现实世界去思考人的本质问题。
2.2. 对费尔巴哈“直观的自然人”的批判
为了打破宗教神学的崇拜,费尔巴哈揭示了宗教异化的实质:人的本质对象化,成为独立于人的精神实体。人们把这个精神实体设想为高于自身的存在上帝,对他顶礼膜拜。因此,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那么人的本质是什么?费尔巴哈首先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理解。费尔巴哈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和动植物一样,依靠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而生存,比如人们需要自然生产的食物填饱肚子,需要泥土等自然材质去建筑房屋。这种观点驳斥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和基督教的创世说,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解现实的人的概念提供了自然基础。再次是人的精神本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本质是不同于动物的各种属性的总和,并且为所有的人所共有的“类”。类又包括理性、意志、爱这三个方面[3]。正是因为人具有类意识,才能够对自己的本质进行思维,从而认识到人的本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费尔巴哈率先突破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局限,从现实存在本身寻找现实存在的本质。对此,马克思曾对其做出高度评价。同时马克思也看到了费尔巴哈的不足:首先,费尔巴哈只是从感性的、直观的角度去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只看到了自然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而没有看到人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其次,费尔巴哈“类本质”思想带有二元论的倾向,他从一般人身上抽象出类本质,认为它既存在于每个个体之中,又是“个别的存在者”。这就造成了作为普遍本质“类”和个体之间的分离。对此马克思进行了批判,认为费尔巴哈所设立的人是抽象的人,没有看到具体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对人的本质的塑造作用。
2.3. 对施蒂纳“唯一者”的批判
针对费尔巴哈“类本质”的缺陷,施蒂纳也对其进行了批判,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唯一者”的思想。在施蒂纳看来,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并不能解决宗教上的神学问题。首先,费尔巴哈把从人身上所抽象出来的“类本质”看作是一个普遍的、抽象的存在,造成了“类本质”与个体之间的二元分裂。再者,就其实质内容而言,“类本质”依然是一个脱离于人自身的抽象存在,因此“类本质”与宗教的神并无差别,只是更换了名称而已。为了彻底解决费尔巴哈的二元分离问题,施蒂纳提出了“唯一者”思想。所谓唯一者即“同神一样,一切其他事物对我皆无,我的一切就是我,我就是唯一者”[4] (p. 5)。首先,“唯一者”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在施蒂纳看来,人是现实的而不是普遍的人,不受普遍本质的压制,并且每一个人都是“唯一者”。其次“唯一者”是绝对自由的。“唯一者”不受任何外在规定的限制,因而达到了完全的自由。
施蒂纳反对费尔巴哈所提出的抽象的“类”,强调个体的独特性和主体性,这一点为马克思所认同,并为马克思恩格斯“现实的个人”思想做了理论铺垫。但是从根本上来看,施蒂纳的唯一者思想是与马克思背道而驰的:施蒂纳为了否定高于个体的普遍存在,把人们的共同属性完全剥夺出去,使得“唯一者”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从而走向了另一种极端——脱离历史发展和物质生产活动之外去谈论人的本质。马克思评价施蒂纳的做法就是取消历史前提空泛谈人,没有考虑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对人的影响,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实现。
3.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基本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了“现实的个人”的含义:首先,现实的个人是作为自然产物的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还具有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动性;其次,现实的个人是作为实践主体的人,能够自觉地进行实践活动;再次,“现实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最后,“现实的个人”并不是一成不变、抽象的人,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
3.1. 作为自然产物的人
“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发展的前提,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5] (p. 67)。这句话揭示了人作为自然产物所具有的双重属性。首先,人具有自然属性,人和动植物一样拥有物质构成的身体及生理功能,并且都受到自然界的约束,在遵守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生活[6]。其次,马克思还强调人与动物不同,人是有意识、现实的、感性存在,具有“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类特性,能够改造自然、建构人工环境以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人能通过“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去改变自然世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对自然界为所欲为。因为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界,需要从自然界的中获得物质资料去延续生命。马克思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7] (pp. 79-80)。即使到了共产主义,人们还是要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因为现实中的人是自然存在的人,更是自然中的人。
3.2. 作为实践主体的人
“现实的个人”来源于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个人,其本质特征是从事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物质资料的活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道:“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物质生活本身。”“现实的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个人,现实的生活条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取维持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的物质资料。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改造自然去进行生产活动,比如发明工具,开垦土地等。当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开始专注于精神资料的生产,包括审美、尊重、归属等心理需要的满足。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精神资料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精神资料的生产反映着人们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又会影响着物质资料的生产。因此,“现实的个人”既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主体,又是精神资料生产活动的主体。同时,“现实的个人”的实践活动始终是在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双重限制下进行的,每一代人的实践活动都在前人创造的生产力基础展开的,并且通过劳动去创造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生产的新条件。
3.3. 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
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个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而人的本质从根本上来看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费尔巴哈提纲》里,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是理解人的本质的根本规定,因此我们首先要考察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这个概念。传统的理解遵循着两条路径进行阐释,其中之一就是以“关系”为核心,把社会理解为结构性的关系网[8]。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将社会抽象为“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9] (p. 42),社会就是不同的个人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实践关系。因此,社会关系是在特定生产的过程中形成的。家庭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关系,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多有了新的需求,要求人们不断扩大生产,于是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由此可见,社会关系的本质就是生产关系,即个人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其次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必然是由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个人就不会有社会的存在。马克思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建立在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上。也就是说,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在不断的变化,人的本质也在发生着变化。
3.4. 不断发展变化的人
马克思强调,“现实的个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运动、变化、发展中的个人,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下的个人。首先,“现实的个人”所生活的环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马克思指出,我们看到的感性世界并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2] (p. 528)。这个世界并不是如费尔巴哈理解的那样是直观感知对象,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而“现实的个人”并不是生活于静止不变的自然环境中,而是处于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长河之中。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随着人口的增多,新需求层出不穷,促使人们不断提升生产力以提高工作产量。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也会促使生产关系的不断变化,先进的生产关系会反过来促使生产力不断提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推动着社会不断前进,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交往方式都会发生与之相应的变化。因此,要理解现实的个人,我们必须要理解他们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不同,那么现实的个人的本质也就不同。总之,现实的个人总是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个人。
4.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当代价值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的核心思想仍然没有过时,对于当今社会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4.1. 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理论基础
千百年来,中国各族人民一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齐心奋斗。但是回首建国以来的经济建设,我国存在着一些为了加速经济的发展而向大自然排泄废物、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自然条件的不良现象。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得保护自然的观念深入人心。从理论来源上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传承了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通过对现实的个人的历史考察,强调了现实的个人是自然的产物,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体现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启示我们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一定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一方面,自然资源是不可逆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势必导致自然资源的枯竭。另一方面,自然环境的恶化会影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健发展。其次,守住绿水青山就是守住金山银山,发展绿色产业能够有效地提高发展质量。比如发展绿色果园,既能通过销售果实拉动经济增长,又能通过发展园林旅游增加经济效益。总而言之,“现实的个人”思想体现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人的发展离不开自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10]。
4.2. 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方向指引
追求人类解放事业和幸福生活是马克思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人处于受剥削和受压迫的状态中。马克思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通过观察资本主义经济的运作情况,揭示了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理论。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规定。在自然状态下,人类是自主地进行劳动,并在劳动过程中享受收获的幸福。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下,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断增加工作量,延长工作时间。由此,体现人类本质的自主劳动畸变为反人性的异化劳动,原本幸福劳动的人也变成了处于痛苦之中的异化的人[11]。为了解决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现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充分阐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在实现“人的自由”问题上,马克思强调要消灭资本主义制度,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上,马克思强调人的体力劳动与智力劳动相结合,并且认为人的发展关键点就在于人的个性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才的激烈竞争,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也出现了学生、工作者面临着学习、工作压力等现象。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给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启示。在学校方面,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更加注重学生的质素培养。在企业方面,公司在保证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还要多关注企业员工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