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人对自身的认识,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常新的问题。古往今来,正确的认识在于认识人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很多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从人与一般动物生理上来区别认识人,他将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1];亚里士多德则指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天生要过共同的生活”[2];黑格尔将“绝对精神”看作是人的本质,认为“人是绝对精神外化”[3]。这些认识从一般的活抽象的人性论出发,都未能揭示和认识人的本质。基于对以往哲学家关于“人”的本质观点的批判和对人类历史的多向度考察,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人”思想,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系统地阐释从而破解了这一问题。可以说,“现实的人”不仅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同以往旧哲学相区别的根本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核心内核,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根主线。马克思剥离了以往哲学家们对“人”抽象的解释,将人的真实内涵挖掘出来。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在于其自然属性,而在于其社会属性,因此,对于人的本质的正确理解应当从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将人置于社会性和历史性的视域下来进行考察和理解。故而,系统梳理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2. 《形态》中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学派人学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根源于马克思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思考,以往哲学家对“人”的研究为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材料。但是,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对“人”的解释和分析都没有脱离抽象观念的统治,没有从唯物主义深处去认识人的问题,仍然是停留在思辨的领域。
2.1. 对施蒂纳的“唯一者”的批判与继承
施蒂纳的“唯一者”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概念,这一概念在其主要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得到了充分地阐述。在施蒂纳看来,“唯一者”即是指“我”,他宣称“我把一切都归于我”“这个我就是唯一者”[4]。他认为的这个“我”超越了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唯一的实在,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事物都是非现实的、虚幻的。人类世界及其历史都是从“唯一者”出发,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唯一者”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此外,“唯一者”是绝对自由和完全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受到任何约束。他认为所有的意识、宗教、道德、法律、国家、民族等都是用来禁锢人的枷锁和工具,都是“否定你自己”的一种形式。马克思认为,施蒂纳将“唯一者”看作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主要内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他将人同社会关系以及历史阶段割裂开来,使“唯一者”建立在极端的主观唯心论和唯我论的基础之上。虽然他高度肯定了“人”的主体性,从个体的角度出发去思考人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但是仍然没有跳脱出唯心主义的范畴,因为施蒂纳的“唯一者”脱离了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仍然只是一个纯粹的、抽象的概念。
2.2. 对鲍威尔“自我意识”的批判与继承
鲍威尔的“自我意识”是他哲学思想的核心,他赋予“自我意识”绝对主体的地位,认为“自我意识”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和变革性力量,世界不过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在鲍威尔看来,自我意识的发展是不断克服外在束缚的过程,人可以通过意识的发展从而达到个体的解放和自由。在论证人与“自我意识”的关系问题上,他颠倒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鲍威尔认为,客观世界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外化形式,人自然就成为意识的附庸,“自我意识”成为至高无上的神,而真实的人就成为意识的从属。马克思批判鲍威尔沉溺于主观意识中,夸大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精神幻想[5]。当然,鲍威尔“自我意识”的意义在于强调了意识的能动性,唤起个人的自我意识,鼓励人们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来冲破现实社会的枷锁。
2.3. 对费尔巴哈“自然人”的批判与继承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将哲学从天堂拉到了人间,让哲学的主题从思辨的理念回到了人与自然之中,中心范畴是对人的本质的“类”的解释。而后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进一步地表达了一个观点,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是不需要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承认了自然界的存在,这是费尔巴哈哲学的一大进步。相较于其他哲学家的研究,费尔巴哈已经从神的研究转向对人的研究。他认为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要从人出发,人是社会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在他看来,宗教是人创造的,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能从宗教出发,费尔巴哈把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他在说明人的时候,更多的是偏向于生物层面自然属性的解读。费尔巴哈与机械唯物主义相比的一个很大的优点是承认人是“感性对象”,这说明他将“人”放在现实领域进行考察。“但是,他把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6] (p. 157),马克思认为这里费尔巴哈仍然是停留在理论领域的,没有认识到实践活动对于人的重要性 。事实上费尔巴哈所谈的“人”只是人自身,是纯粹的“自然人”,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不是承载着具有特定社会属性的现实的人,离开社会关系和现实条件考察人,这样就把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变成了孤立的、抽象的、生物的人,他更不了解实践活动的革命意义,这就使得他在研究历史的问题上依旧摆脱不了唯心主义。
3. 马克思“现实的人”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将“现实的人”作为唯物史观的得以展开的历史前提,认为只有将人放在历史和现实中考察才能真正的理解人的本质。“现实的人”首先是活生生的自然存在物。其次,“现实的人”是从事物质实践活动的人。最后,“现实的人”是处于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的人。
3.1. “现实的人”是自然的、活生生的人
马克思“现实的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物,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6] (p. 146),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肉体组织是人类生命的首先存在形式。每个人都是有生命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肉体组织并且与自然界发生着一定的关系。每个人的这种身体组织以及对外部自然界的作用首先能够证明人是一个现实存在,所以马克思证明了肉体组织是一个物质存在,并且肉体组织的存在依赖从自然界中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这些实际的物质条件证明了人是现实的人。
肉体组织的现实性就如同自然界中的其他事物一样,有自己特有的构造和纹理,人的肉体组织这一构造决定了人的自然属性。《形态》中讲到,认识有生命的个人存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6] (p. 146)。这就意味着,一方面,“现实的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和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物,而且仍然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总是在一定自然界中活动的人,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首先就是要依靠自然条件生存下来,自然界为人的生存提供了物质基础,个人同自然界交换物质资料的这个过程证明了人的现实性。人从自然中来,依靠自然给予的丰厚资源生存和不断延续下来,脱离了自然人类就不可能生存。
3.2. “现实的人”是能动的、实践的人
“现实的人”是从事物质实践活动的人,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根本属性。如何区分人与动物?《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6] (p. 147)可以说,当人开始劳动实践时,就已经同动物相区别开来了,实践是人生命存在的高级需要。人类的进化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完成的,肢体和大脑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越来越灵活,劳动实践还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人类的生命在实践中得到维系,没有实践就不能将自然资源转化成人类生存的物质资料,那么,衣、食、住、行这些最基本生存都无法解决,人类历史是无从谈起的。另一方面,实践还将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相分离出来,形成一个以人为主体的世界,至此开始了人类历史的演进发展,人类历史也是人类实践的历史。
3.3. “现实的人”是社会的、历史的人
“现实的人”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存在物,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看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人”生命的生产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自然关系的生产即人们通过劳动来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生产,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关系的生产。“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在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个人的力量相对于整个自然来说是非常弱小的,在人类对自然进行改造的过程中需要与他人进行分工合作,这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生产首先表现为人类繁殖延续,人通过生育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人的交往形式不断的丰富,社会分工也日趋复杂,人类彼此间就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生产关系、政治关系等。
“现实的人”还是处在历史发展中的人,是历史的主体。看待人是怎么样的,不能脱离物质生产水平去纯粹的谈论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有不同的特点,他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要经历三种共同体形态,在三种不同共同体中人也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下,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在自然的面前往往是被动的、弱小的,为了能够繁衍生存下去,人与人之间形成“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在“虚幻共同体”中,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人与人之间逐渐形成了以货币为中介的普遍的交往关系,人虽然从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呈现一种相对独立的状态,但实际上为了生存又成了物的附庸,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的状态。到“真正共同体”时,生产力达到高度发达的状态,社会关系也不会再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每个人都能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4. 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现实的人”打破了德国古典哲学对“人”抽象的解释,将“人”作为历史的出发点,进而从具体的社会现实出发,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最终在“现实的人”的基础上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面临着新的矛盾问题,同时也肩负新的时代使命,重思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将对我们解决当前发展面临的挑战具有启示意义。
4.1. “现实的人”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价值遵循
首先,“现实的人”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人首先是的自然存在物,人类社会是在自然的供养下发展出来的,自然是整个人类世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在人类推行现代工业文明的进程中,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类逐渐消除了对自然的畏惧,人类始终以主人的姿态自居。诸如西方国家普遍以一种“掠夺式”的方式进行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严重破坏了自然和人类世界的平衡,使得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加剧。就全球范围看,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极端天气不断增多等诸多生态问题,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已经造成严重威胁。因此,人类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科学理念,走绿色发展道路,才能实现人类永续发展。
其次,“现实的人”强调人是能动的,实践的,这就意味着人通过实践活动同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时,可以积极作为促进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要在自然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看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之一,彰显了我国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决心。当前,中国正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之路是与西方国家过去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的模式截然不同,是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绿色发展之路。这既用良好的生态福祉有效回应了对人民美好生活期待,同时也能在国家的引导下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的建设,使环境与民生相互促进[7]。
4.2. “现实的人”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现实的人”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这是对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生动诠释和实践。从党的百年奋斗进程来看,党始终将人民置于最重要的位置。在脱贫攻坚战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历经八年的持续奋斗,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书写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中国奇迹。在法治建设中,我们党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医疗领域中,我们党积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看病医病更又保障。这些具体的实践充分证明,党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时代诉求,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看作党的奋斗目标,使人民成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党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和完善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切实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面对时代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更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不断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提供理论支撑,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也在不断深化这一思想的时代内涵。
4.3. “现实的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想依据
“现实的人”思想揭示了人本质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集合体,没有人可以使自己独立的从社会关系中剥离出来,整个人类社会是一个紧密联系的共同体。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要经历“自然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三种不同的共同体形式,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真正共同体”时,每个人才能在共同体中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就是说,个体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是实现全面发展[8]。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和国际发展大势,深刻思考人类的前途命运,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这一理念是对人类社会要实现怎样的发展的积极回应。时至今日,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比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要紧密,可以说,人类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在面对来自不同方面的全人类的共同挑战时,唯有深刻认识并认同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我们才能齐心协力的共同应对和化解全球性的风险与挑战,最终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并不是为了消灭差别,而是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维护好各国的共同利益,实现“和而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积极回应,也在积极促进了人类社会向“真正共同体”不断迈进。
5. 结语
总之,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过时,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推进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和落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共同富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社会各领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的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国际交往中为全人类的共同发展积极作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