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11”监管机制在防雷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Application of the “31311” Regulatory Mechanism in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DOI: 10.12677/mm.2024.1411345, PDF, HTML, XML,   
作者: 邓学军, 范传华:贵州省黔东南州气象局,贵州 凯里;丁 旻:贵州省气象服务中心,贵州 贵阳;董培元:贵州省榕江县气象局,贵州 榕江
关键词: 防雷安全监管机制建立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Mechanism Establishment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雷电安全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关注。为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结合近年来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实践总结分析检验,找准监管痛点要点。以落实防雷安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为契机,建立“31311”监管机制,以期实现依法履职、规范监管、化解风险,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lightning safety has attracted high attention and concern from all sectors of societ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fulfill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in recent years, through practical summary, analysis and inspection, we have identified the key points of regulatory pain points. Tak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led, departmental cooperation,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as an opportunity, we will establish the “31311” regulatory mechanism, in order to fulfill our du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regulate supervision, resolve risks, and promote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horizontally and vertically.
文章引用:邓学军, 丁旻, 范传华, 董培元. “31311”监管机制在防雷安全监管中的应用[J]. 现代管理, 2024, 14(11): 2896-2900. https://doi.org/10.12677/mm.2024.1411345

1. 引言

防雷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进程不断深入,特别是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印发后[1],各级气象部门对防雷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防雷安全管理逐步从注重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向注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转变。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防雷安全管理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新格局[2] [3]。但因气象部门从业人员专业和工作性质的局限,基层气象部门面临监管“该管什么、该怎样管?”的新问题,对此,国内许多专家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4]-[8]。通过探索、实践、总结、提炼,建立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促进防雷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 “31311”机制基本架构

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中的第一个“3”,指三单,即考核任务单、工作提示单和问题整改单;第二个“1”指“一码”,即防雷安全监管二维码;“311”即3个检查清单、1支监管队伍和1张月工作推进表。

2.1. 三单

“三单”主要是指在防雷安全监管中的考核任务单、工作提示单和问题整改单。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提高防雷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定期开展防雷安全监管考核、提示和整改工作。

建立考核任务单,完善防雷安全考核任务管理机制,是确保防雷安全考核指标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工,分别就各级政府防雷安全主管机构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管理职责和雷电防护装置主权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形成考核指标,解决政府主管机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在防雷安全工作中该做什么的问题。同时,通过考核指标和监督评估流程细化,为考核机关提供日常监督、实施考核评估提供依据,高质量推进政府防雷安全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企业场所防雷安全责任落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工作提示单,在防雷安全监管中,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提示内容包括及时传达上级防雷安全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案例,警示风险、提醒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防雷安全注意事项、督促责任单位加强防雷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等。在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由于防雷安全考核权重系数低,往往被忽略或遗忘。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实效,落实目标考核任务的推进,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达后,认真组织对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的研究和分析,形成防雷安全工作职责任务、落实措施、时限要求和材料报送的《工作提示单》。每年汛期前,向防雷安全重要场所、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单”,告知防雷安全工作已纳入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提示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标对表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将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建立防雷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施防雷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自查。

问题整改单是指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单。防雷安全工作考核机构在实施考核管理过程中,通过监督检查、工作调度,及时收集掌握被考核单位落实防雷安全工作信息以及存在问题,经分析研判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隐患、问题解决方案,督促指导各级人民政府防雷安全监管主管机构和被考核单位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监管闭环。

2.2. 一码

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中的第二个“1”指一码,即建立防雷安全二维码监管。为快捷、全面、及时掌握全州重点防雷安全监管企业雷电防护装置运行情况,研究开发“互联网+”防雷安全监管系统。经工作人员对被监管单位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系统自动生成被监管单位唯一“二维码”,实现扫码即可掌握被监管单位雷电防护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方便监管人员辨识被监管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分别用“红、黄、绿”三色,反应雷电防护装置“超检、临近超检、正常运行”三中状态。为便于其他部门实施安全监管检查中快捷掌握被检查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运行信息,气象主管部门印制附有企业唯一“二维码”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监督证》,且将《监督证》悬挂防雷重点单位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2.3. 三个检查清单、一支监管队伍和一张月工作推进表

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中的“311”指3个检查清单、1支监管队伍和1张月工作推进表。

在防雷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建议检查清单。它不仅是确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的工具,也是提升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的有效手段。检查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设施维护等。为明确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依照机构编制和职责分工,将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部门防雷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清单,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实施常态化管理。

在重点监管企业建立防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检查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规范》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含括企业雷电防护装置行政许可获取、企业防雷安全制度建设、雷电灾害天气防御预案建立、演练培训、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雷电灾情信息上报等为主要内容的重点监管企业防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检查清单,明确重点防雷安全单位主体责。

在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建立“打非治违”检查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要求,从防雷检测资质机构经营资质、能力保障、装备配备、业务开展、服务流程、报告编制、信用承若、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等责任落实,制定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监管检查“打非治违”检查清单,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履行防雷技术监督职责的监督检查,确保资质检测机构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公正出具检测技术报告。

防雷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支专业、高效、责任心强的监管队伍来保障其有效实施。为解决重点防雷安全监管单位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和基层气象部门人员少、事务杂,缺少专门监管机构以及参与监管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弱等问题。建立州级部门直管的防雷安全监管执法运行机制,组建由分管局领导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建全防雷监管执法队伍,明确监管执法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实施统一管理。采取集中或以查代训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强化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实现监管队伍专业化。

月工作推进表是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工具,它能够明确目标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和协作、监督和评估、持续改进,确保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最终实现防雷安全监管目标。为确保基层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编制包含防雷业务知识学习、执法人员保障,推进政府主导防雷考核、部门合作联动,防雷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检查,防雷科普宣传以及防雷文书档案建设等内容的月工作推进表,强化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3. 工作实施与成效

3.1. 实施情况

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在贵州省黔东南州气象防雷监测部门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三单一码”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2022年以来,通过“三单一码”管理模式的实施,将履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和州直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气象部门结合考核指标要求,制发工作提示函,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调度,各被考核单位启动自查行动,落实防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考核要求报送自查、问题隐患和落实整改情况和报告。考核调度中,考核单位结合材料呈报和佐证,编制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落实清单,采取情况反馈通报形式,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将工作推进、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予以考核评分,通过考核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场所落实雷电灾害防御,从而达到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目的。

通过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向应急、公安、商务、住建、市场监管和文旅等部门发出《关于提供重点防雷安全监管单位信息的函》,获取全州重点防雷安全监管单位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发“互联网+”重点防雷安全监管系统,系统自动生成监管重点单位唯一“二维码”。同时,实时对录入信息进行更新,保证监管对象全覆盖。为保证系统开发成果的应用,商务部门专门行文要求,在油库、加油站安全监督检查中,将扫码获取被检查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运行情况纳入必查项目。

依据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关于建立防雷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实施意见所明确的责任清单,制定基层气象部门、重点防雷监管单位和防雷检测资质机构所应履行责任,由州、县两级气象部门组织防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检查,督促责任落实、规范履职,共同防范和化解雷电安全事故风险。

规范建设防雷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为有效解决基层台站防雷安全监管无队伍问题,同时,通过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有效提高监管队伍人员素质和监管能力,保证监管队伍专业化。在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基础上,解决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

强化基层台站防雷安全监管职责任务,对照月工作任务推进表,实施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和重点工作实施督办,确保工作执行力。

3.2. 工作成效

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在贵州省黔东南州气象防雷安全监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推进“三单”责任制落实,黔东南州16个县市全部将防雷安全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防雷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得到强化,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重点防雷安全监管单位场所和建筑物、信息机房等重点场所防雷设施开展防雷安全检测,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本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有效减少雷电安全事故隐患。

(2) 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便于监管部门快捷、全面获取监管对象雷电防护装置运行状态信息。“黔东南防雷安全监管一码通”监管系统,便于监管部门信息存储管理和更新,创新监管模式,可实时远程动态掌握全州510余家重点防雷安全监管企业雷电防护装置运行状态,发现隐患、问题并实施指导或开展靶向监管,消除雷电安全隐患;监管部门,通过系统下载检测机构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实施远程防雷检测技术质量评价,减轻技术监管部门监管成本;各安全生产督查组,通过实时扫码即可准确获取重点监管企业防雷安全信息,减轻监管检查工作劳动强度和时间。

(3) 实施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防雷安全管理实施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共享防雷安全信息、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防雷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结束语

近年来,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通过建立运行防雷安全监管“31311”机制,厘清三方监管责任,夯实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实现防雷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市气象局作为防雷安全监管的基层单位,如何增强监管能力,规范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有效化解雷电安全事故风险,仍需要我们共同探讨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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