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目标已超越传统知识技能传授,转而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特别强调合作精神和集体意识的培养。在此背景下,同伴教育作为新兴教育模式备受瞩目。本文围绕“高等教育法规视域下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实践策略”展开探讨,旨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下,探索如何利用同辈群体互动有效促进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实施同伴教育策略,不仅加强青少年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在无形中培养其法治意识,使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更加尊重规则、崇尚法治。此教育策略有助于达成更全面深入的教育目标,为培育具备优异综合素质的新时代青少年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助推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and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reform, the goal of education has gone beyond the traditional scope of imparting basic cultural knowledge and skills, and has paid more attention to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especially in cultivating students’ cooperative spirit and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In this context of educational transformation, the application of peer education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widespread atten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peer education, aiming to explore how to effectively utilize the interaction and influence between peer groups under the guidance of advanced educational theories and the support of rich practical experience to carry out fruitful educational and teaching activities.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peer education, it can not only promote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among young people, but also subtly cultivate their awareness of the rule of law, so that they can respect rules and advocate the rule of law more in their daily study and life. This educational method helps to achieve more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educational goals, provide strong support for cultivating young people in the new era with good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and further promote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1. 引言
同伴群体,指的是处于某一年龄阶段或年龄组的人所组成的人群集合体[1]。在高校中,同伴群体对大学生的影响尤为显著,他们往往在课余时间共同学习、交流思想,形成独特的亚文化。
同伴教育,正是基于同伴群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力而实施的一种教育方式。通过互动交流过程,共同分享信息、观念和行为,进而实现预期教育目标的教育形式和干预过程[2]。同伴教育发源于澳大利亚,流行于西方国家,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在社会发展领域内广泛采用的培育方法[3]。它最早应用在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领域,近年来逐步推广应用在反对毒品、性别平等、妇女能力建设、反对家庭暴力、高校图书馆建设、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高校思政课等多个方面[4] [5]。其核心理论在于,人们在某些领域更倾向于认同他们的同伴,因此同伴在传授信息方面比专业人员更有优势,能够更有效地实现教育目标[6]。
在高等教育法规视域下,同伴教育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意义的社会化因素,对于培育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对于大学生而言,同伴群体的影响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高等教育阶段,重视并充分利用同伴教育的力量,将其融入法治意识的培育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还可能对优化高校的法治教育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
2. 法治意识培育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高等教育法规视域下,法治意识培育已成为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2.1.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法治意识内涵的研究起步较早,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黄韬教授于1995年编纂出版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一书,标志着国内学界对法治意识内涵研究的正式开展。此后,学者们对法治意识内涵的探讨逐渐深化,并逐步构建起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7]。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法治意识培育的实践探索日益增多。在这一进程中,学者们主要通过教学方法的创新、课程设置的优化以及校园文化的营造,以此作为推动法治意识培育的重要途径。有学者提出通过小组合作探究、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大学生对法治学习的兴趣和参与度[8]。此外,有学者还积极建议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增加法治意识培育的相关内容,如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将法治意识融入专业课程等[9]。同时,有学者强调,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法治意识[10]。
2.2.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法治意识的研究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对“法律意识”相关理论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意识的定义、影响因素、测量方法等方面。例如,奥地利法学家欧根·埃利希在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中提出了“法律意识”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11]。虽然国外没有专门针对“法治意识”的研究,但其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研究却十分丰富[12]。国外学者强调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并注重将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等内容融入教育体系中,同时提倡采用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13]。
国内外在高等教育法规视域下法治意识培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可以把同伴教育方法应用到法治教育培育中,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内涵的研究、创新法治意识培育的实践方法、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
3. 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3.1. 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独特作用
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一个显著的倾向是过分强调知识的直接传授,却往往忽略了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所扮演的独特且不可替代的角色。非正式群体作为青少年探索课程以外知识的一片沃土,其重要性不容忽视。青少年群体以其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仅仅满足于教科书上的既定知识,他们对于社会现象的道德评判、生理与心理变化的微妙疑惑及恐惧,都怀有深切的探索欲望。这些问题,往往难以在传统的课程设置、书本知识、教师指导或家庭教育中找到满意的答案。于是,同伴间的互动、交流与讨论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一座桥梁,连接着青少年的好奇心与知识的海洋,使他们在相互的探讨与分享中,获得对这些问题更为深刻且贴近实际的理解。然而,遗憾的是,当前的课堂教学往往过于聚焦于知识的单向灌输,忽视了同伴群体作为知识传播与意识塑造的重要渠道,这无疑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潜在浪费,也限制了青少年法治意识培育的深度与广度。这种观念不仅影响了青少年的合作能力和社交技能的发展,从整体上看,也不利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在法治意识的培育上,同伴教育的独特价值和作用更不应被忽视。
3.2. 法治意识培育中同伴教育的方式方法缺乏多样性与创新性
当前,高校日益重视大学生合作能力的培养,同伴间的互动与合作已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焦点。然而,在法治意识的培育过程中,同伴教育的实践却显得相对滞后,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小组讨论与合作模式,这反映出对同伴教育理念的理解尚显肤浅与局限。将同伴教育仅仅等同于小组合作,仅从表面层面进行解读,无疑忽略了同伴教育更为丰富和多元的内涵。因此,当前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方式方法显得单调且缺乏创新性,未能充分挖掘同伴间互动与合作在法治教育中的巨大潜力。在法治意识的培育中,这种缺乏多样性与创新性的同伴教育方式显然是不够的,需要探索更多元化、更具创新性的方法来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3.3. 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合理
当前,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评价体系存在明显不足,缺乏一套规范的评价机制与奖惩措施。这种“重实施轻评价”的现象,因缺乏及时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往往使得教育活动效率低下,难以达成预期的法治意识培育成效。因此,教育者需依据明确的标准,对青少年同伴群体在法治意识培育方面的活动进行系统性的评价与反思[14],根据他们在活动进行中和结束后的实际表现,给予相应的反馈与评价。
4. 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策略
4.1. 树立正向价值观念,指导学生甄选有益同伴
在实施同伴教育时,应当为青少年构建一套鲜明的群体教育价值体系,特别是在法治意识的培育上。新时代的青少年充满活力、激情四溢。因此,要营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全面发展的环境,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特别是法治意识的形成。同伴群体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犹如一个小型社会,让青少年在其中尝试不同的角色和地位。而加入同伴群体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选择同伴、塑造自我身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特别是在法治意识的培育上。他们应当超越共同兴趣和语言的层面,去结交那些能对自己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具备良好法治素养的良友和益友。同时,还应鼓励青少年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进行自我规范和约束,努力成为他人眼中的“良友”和“益友”,用自己的正能量和法治意识去影响和激励身边的人。最后,在同伴交往中,应指导青少年学会选择合适的参照对象,培养他们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从而真正选择那些充满正能量、积极向上、具备法治意识的同伴进行交往,共同促进彼此在法治意识上的成长和进步。
4.2. 丰富教学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参与同伴互动
为了积极塑造青少年的情感观念与价值观,引导他们保持昂扬向上的生活态度,应当创新并丰富教学活动形式,激励青少年踊跃投身于多样化的互动之中。在策划与执行这些活动时,应运用灵活多变的策略与方法,旨在点燃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尤其要重视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鉴于青少年间年龄相近,更易产生共鸣,他们的思想碰撞与语言交流往往能激发出别具一格的创意火花,这不仅促进了个人成长,也为同伴间的相互学习与启发提供了宝贵机会。
在同伴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摒弃了传统教育的单向说教模式,转而采用伙伴之间相互教育的方式。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小组成员在相互了解与信任的基础上,频繁交流、互助支持,共同为达成学习目标而努力。面对矛盾与挑战,他们学会协商解决,从而在同学间构建起一种和谐、友爱且紧密的伙伴关系。尤为重要的是,小组合作还促进了信息的多元化收集,成员们协同作战,灵活运用多种途径与手段,共同搜集所需信息,这一过程无疑增强了他们的团队协作与信息处理能力。
从社会学的视角审视,同伴教育模式为青少年提供了行为示范与思想参照的双重价值。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青少年以同伴的行为为镜,衡量并调整自我行为,实现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双重身份融合。这种双重角色的灵活运用,不仅促进了青少年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成长,更为他们的持续性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可能。在组织有关法治意识培育的教学活动时,应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根据学生的差异性进行因材施教。禁止对学生提出不切实际的标准与要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性,从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例如,在进行法治意识教育时,可以组织小组团体走进社区、街道进行法治宣传,或者设计一些与法治相关的团建游戏,使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的生活,从而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行为规范。
4.3. 全面客观评估活动,确保同伴教育时效性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活动,确保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时效性,应当精心组织青少年群体参与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趣味活动。这些活动旨在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着力提升他们的合作能力。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青少年进行综合评价,完善评价与反思机制,积极鼓励学生间的合作互助、创新发展和平等交流,为他们营造一个有利于法治意识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对活动的正面评价,可以有效缓解同伴间的恶性竞争,引导学生明确学习活动的真正目的,并进一步培养他们的合作能力。同时,对于青少年在法治意识培育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或误解,应予以指正和引导,确保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在实施同伴教育时,教师应采取策略性的方法。一方面,优先选择非正式群体的核心成员进行教育,通过他们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正确的认识,进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伙伴群体,共同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另一方面,教师应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组织青少年开展同伴教育活动,具体包括:活动前的充分准备,如制定明确的活动目标、规划活动内容;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实施,如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以及对活动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反思,如分享活动心得、讨论改进措施等。尤为重要的是,教育者必须高度重视对教育活动的评价环节。通过全面、客观地评价,可以确保同伴教育活动的时效性,并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培育的有效性。同时,这也有助于教育者不断优化和完善同伴教育的实施策略,为未来的法治意识培育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5. 结语
同伴教育在高等教育法规视域下的法治意识培育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同伴间的互动交流,大学生不仅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升法治素养,还能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在未来的教学实践中,应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同伴教育的方法与手段,不断完善评价体系,以确保同伴教育在法治意识培育中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培养具有高尚法治精神的新时代大学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