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单位,对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自古以来,“家庭”一词在中国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家文化对家庭观的理解和阐述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家庭观”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从时间来看,家庭观涉及祖祖辈辈,自古至今,注重传承的家庭会设立族谱和祠堂,将对家中已逝且有贡献的人记在族谱上并且在祠堂设置牌位,以供后人敬仰。从空间来看,家庭观的展开仿佛构成一颗参天大树,初步由各个枝干组成,随后各个枝干又进行开枝散叶,组建自己的小家庭,进而形成庞大的家族群体。可以说,以家族为主要形式是我国传统家庭观的重要体现。
家庭观的发展也随着社会发展经历了多种内部结构的转换,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如今中国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中国传统家庭观的嬗变从未停息。更有甚者,在当今社会面对激烈的时代冲击下,出现了家庭观念不断淡化、和谐家庭遭遇漠视、家庭的价值作用不断缺失的现象。因此我们应该从家庭观的嬗变中了解其变化的影响和意义。面对新的时代背景,积极引导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庭观,凝聚家庭的力量,为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基础是我们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2. 不同时代的家庭观
“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概念,它涉及文化、政治、地域等各个层面,中国人经常把家与国联系起来,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家庭观”成为家庭伦理中的重要思想。家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但又与社会不同,家庭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家庭观的产生使许多人有了归属感,一定意义上为人们提供了支持和慰藉,帮助回答“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的问题。家庭观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在不同时代具体内涵又有所不同,梳理不同时代家庭观的变化对我们树立科学的家庭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家庭具有积极的意义。
2.1. 奴隶社会时期
原始氏族时期,对于家庭并没有明确的划分,自然而然家庭观并未得到普遍的认同。原始社会人口特征主要以母系氏族为主,所谓“家庭”则是以母亲为主导的部落,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底下,需要大量女性外出采集野果等食物,人们往往聚集在一起。财产共有是当时的主要特征,人们并不具备明显的家庭观思想。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逐渐进入奴隶社会,财产私有与家庭观的产生如影随形。随着母系社会的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父系社会,为了维护私有财产,家庭逐渐产生,家庭观也逐渐兴起。奴隶社会承认私有制,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等级地位和老幼有序的身份特征,一套以祭祀宗族先人和维系家族的规章体系逐渐产生。在阶级社会中,血缘宗亲在家庭观念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所谓父系血统的世袭制,通过承袭父系血脉,贵族代代相传,使家庭和政治相结合,家国一体是突出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日益壮大,逐渐形成家族,它既包括个体家庭,又包括相通血脉的旁系家庭,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不仅与家庭息息相关,更与国家统治密不可分。
2.2. 封建社会时期
在封建社会,家文化逐渐走向成熟,家庭观不断形成并被人们赋予不同的意义。对于国家统治来讲,家国一体仍旧是封建社会主要特征。这一时期,统治者大力推行儒家学说,在儒家学者的努力下,儒家学说日益完善,儒家礼制也融入家庭观之中,“家”成为人们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的主要来源。儒家提倡“三纲五常”,在家庭关系中,所谓“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臣、父子和夫妻相处之道皆要以此为标准,它规定了家庭关系中不同等位和秩序。儒家将“仁、义、礼、智、信”作为家庭成员相处的规范和标准,强调孝道,尊老爱幼,在社会的发展中不断被大家接受并成为普遍的家庭观,受此影响,一些较为著名的家风家训也不断形成。这一时期家庭观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古人重视对“家”的管理,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理想追求,可见家庭观的重要性。
小农经济下的封建社会推崇家长制,在家庭观中,特别是婚姻关系而言,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里的一切由家长决定。人们强调把家与国联系在一起,家是国的缩影,中国人的家务事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处理“国家内政”。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家中的家长或者族长拥有可以依据“家法”直接处置家庭成员的权力并且不受政府的约束。封建社会时期的家庭观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色彩,在集体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个人主义被扼杀,个人归属于家庭或者家族,其一生都和家庭具有密切的联系,从古代盛行的“株连九族”的刑罚中我们可以窥见家庭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个人一生中所有的生命转折阶段,其特定的仪式如婚丧嫁娶等都要在家中举行,由父母长辈主持[1]。“家”提供了特定的组织成员的方式,为个人提供了归属,使家庭观中认同感不断提升。
2.3. 新中国成立之前
清朝以来,以儒家为核心的封建礼教不仅对家庭的约束越发严苛,而且对个人的精神文化摧残也愈发严重。鸦片战争以后,社会经历了激烈变动,同西方坚船利炮随之而来的还有对封建礼教家庭观的冲击,西方“离家”“去家”的文化开始加速渗透并被当作批判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参照系,进而导致了近现代中国一场视家庭为“万恶之首”进而欲除之而后快的“家庭革命”或者“去家化运动”[2]。
随着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开展,许多人的家庭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体与自我意识觉醒,人们迫切希望从家庭中分离,不再依附传统的大家庭,去家庭化特征十分明显。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对家庭礼教展开猛烈抨击,特别是针对父权、夫权和男权至上的观念展开。主张在家庭中解构家长制,伸张个体自由,实现家庭内部民主,这对于传播家庭中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具有重要的价值,影响了一大批人。同时,封建礼教所提倡“三从”主义的思想使家庭观中以男性中心的不平等地位压迫着家中许多人,男女在家中的权利和地位相去甚远。先进知识分子批判男性中心主义,主张男女平等,在婚恋方面,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提倡自由恋爱,婚姻不再成为家族之间利益的牺牲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冲击,小型核心家庭逐渐成为家庭的新形式,一些人认为大家庭模式是社会发展的阻碍,亲属关系越来越被当作一种相互妨害的义务负担,成为个体独立自由的包袱,传统大家庭观念将逐渐崩塌。
在革命战争时期,家庭观得到延伸,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逐渐成为家庭的新形式。在“革命队伍”中,大家为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阶级兄弟姐妹”的感情可以胜过和压倒家人的亲情,个人可以随时为革命需要而牺牲自己的家庭,“舍小家顾大家”,这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3]。在这种大家庭中,每个人是自由和平等的,提倡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封建礼教等级的家,使每一个成员感受到“革命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
2.4. 改革开放以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以及中外文化的频繁交流,家庭观念和以前相比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几代同堂的大家庭走向解体,取而代之的是核心小型家庭成为主流,从一定意义上家庭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大大提高,家庭形式也从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化。在家庭观中,亲属关系纽带被逐渐削弱,追求个人幸福的思想深入人心,个体的独立平等愈发凸显。个人与“家”形成了一种平等的互动关系,它表现为个人“走出家”与“回归家”的并存。
随着文化转型与观念更新,人们的家庭观念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家庭观念呈现出多元的特征。在择偶观上,更加看重对方的学识和素质,注重人的情感、品质和能力,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家庭观。在生育观上,“传宗接代”、“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观念逐渐淡化,男女平等思想占据主流。同时,婚姻观也发生着变化,“从一而终”的传统观念被时代淘汰。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亲情关系的淡漠,核心家庭更承载着人们情感依赖的作用,成为个人的避风港,家庭观中的情感功能作用突出,现代社会所提倡的回归家庭一定意义上就是在家中找寻心灵的归宿。
3. 家庭观念嬗变的原因
家庭作为国家的缩影,是对一定时代特征的反映,家庭观念的变化与社会文化生活以及国家社会的变迁息息相关。家庭观念变化的根源来自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此外,不同时代统治者推行的文化政策对家庭观念的变化也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近代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外交流的不断扩大,西方家庭文化的涌入对中国家庭观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探究家庭观嬗变的原因,对我们正确认识家庭及其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3.1. 生产力的发展
家庭观作为一定的思想观念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又可以从生产力体现出来。从原始氏族部落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生产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以手工劳动为主,随着石器等工具逐渐应用于生产领域,男性在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男性逐渐占据社会主导地位,因此,在家庭关系中男性的地位不断提高,父权制家庭成为社会的主流并延续上千年。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青铜、铁器等逐渐成为社会主要生产工具,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形态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的家庭关系中,家庭和国家紧密相连,家国一体是其主要特点。生产力的进步使私有制蓬勃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并未达到更高水平,因此在家庭观中仍旧依附于依靠血缘而形成的大家族。在家族中,个人利益服从于家族利益,祖先崇拜、祭祀等观念深入人心,男女的不平等,尊卑差别在家庭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近代以来,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家族制衰落,家庭地位中男女平等思想得到普遍认可。家庭观和以往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家庭观更多体现在思想的解放,小型家庭成为核心,传统家庭观念如重男轻女、多子多福思想不断淡化,人们更追求家庭的情感价值。
3.2. 社会文化的影响
家庭观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了解我国传统家庭观变化可以从社会文化角度入手。在中国社会发展历程中,受统治阶级文化政策的影响,不同时代的社会文化对家庭观的形成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家学承载着家庭观念,春秋战国时期家学兴起,经过秦汉两代的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鼎盛,宋代时,随着儒学的不断发展及科举制度的确立,家学有了新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对家庭思想影响最大的便是儒家学说,儒家学说经后人继承创新,为统治者采用,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
儒家重礼教,尊孝道的主张反映到家中,体现为子女由父母赋予生命,父母承担生育和抚养儿女的责任,做儿女的就要以孝敬父母来回报。经过宋代以及明清的发展,儒家的纲常伦理十分严苛,在教条和异化的年代里,家庭观不断扭曲,所谓“存天理,灭人欲”、追求女子贞洁、尊卑秩序的社会风气使家中男女老少的角色逐渐被妖魔化,个性发展难以实现。晚清以后,随着西学东渐的盛行,西方家庭观逐渐对中国社会文化造成冲击,社会上追求自由、解放的思想占据主流。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文化的变化使家庭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小型核心家庭中,家庭观更具现代化内涵,单亲家庭、丁克家庭、同居家庭等非传统家庭形态被人们接纳。个体在家中的地位和价值不断提升,家庭观更加自由。
3.3. 马克思家庭观的影响
近代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马克思家庭观的价值得到了重视,中国传统家庭观与马克思家庭观不断结合,它对于推动家庭改革和促进社会的平等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此背景下,新时代的家庭观在发生变化。马克思家庭观倡导家庭成员的平等和相互支持关系,家庭成员应该互帮互助、相互尊重、互相依靠,建立起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氛围,为家庭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当代家庭观与马克思家庭观的融合尤为重要,马克思家庭观主张家庭应该是一个集体,是一个由家庭成员共同构建和维护的空间[4]。这种集体观念对当代社会的家庭观非常重要,特别是当下许多人面对快节奏、高压力、孤独的社会生活,家庭成员的互相支持对个体回归家庭具有积极意义。将马克思家庭观与当代社会现实结合,人们更加重视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责任,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并且,在家庭观中,随着人们对家庭关系的重新思考,越来越多人开始提倡亲子关系的平等。马克思家庭观对家庭观中的亲密关系、家庭成员的关系提供了指导,它不仅有利于构建科学的家庭观念,而且对家中成员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社会角色的承担具有积极意义,它体现着一个以家庭为中心的综合社会观。
4. 中国传统家庭观嬗变的启示
中华优秀传统家庭观对我们现代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传统家庭观中包含着许多正向积极的方面,比如孝道思想、爱国主义思想等值得继承和弘扬。家庭观作为人生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对一个人的成长和成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时代,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家庭对个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4.1. 坚持与发展马克思家庭观
马克思家庭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相契合,在家庭起源、家庭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妇女解放等问题上注入新的元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家国同构”理念源远流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华传统家庭观和马克思家庭观具有相似之处,我们更应该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家庭观念的同时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家庭观。
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家庭关系本质上是社会关系,良好的家庭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不仅是生活的场所,更是心灵的栖居地,良好的家庭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5],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这些重要论述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相关重要内容一脉相承地持续探讨,也包含着因应时代之变而形成的对新时代家庭问题的全新认识[6]。新征程上,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家庭观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时代家庭观。
4.2. 建立家庭内部平等和相互支持关系
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家庭,首先需要建立家庭内部的平等和相互支持关系。首先,要推行家庭民主管理。在家庭中广泛实行家庭民主管理,家庭成员可以通过集体讨论、投票表决等方式参与家庭决策的制定过程,这样能够让每个家庭成员都感受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同时,家长也要注意倾听孩子的想法和建议,并充分发挥孩子的议事能力和自主性。其次,强化亲情关爱。在家庭中,应该鼓励家庭成员之间表达爱意,并通过亲密关系、相互间的关爱、支持和包容等来营造家庭的温馨氛围。同时,要注意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避免因为沟通不良而形成误解和矛盾。在此基础上,建立家庭成员之间的公平权利关系。家长应该尊重孩子的权利,给予他们应有的自由和空间,而孩子也应该对家长给予的权力和责任负起相应的责任。在家庭中,不同人群(如夫妻、父母和子女)的权利应该具有平等性,并应该采取相关措施来削弱权利不对等现象,确保所有家庭成员都能够享有公平的机会和权利。
4.3. 注重家庭的情感培养及教化作用
现代家庭的良性基础,应该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关系。对于当前我国家庭而言,要注重提倡发扬儒家传统的仁、爱、孝、亲的基本精神,摒弃尊卑等级等旧家庭礼制,构建“亲亲”“尊尊”的良好家庭关系[7]。在夫妻关系上,夫妻应该尊重理解、相爱相敬。对于父母和子女来说,父母与子女在家庭中应具有平等的地位,做到平等相处,父母关心支持子女、子女感恩与孝敬父母。同时,在家庭关系中,年长者及在某方面富有经验者,对年轻者或缺乏经验者不是命令而是指导、规劝和建议;年轻者对年长者孝敬、关心、感恩。在中国人的血脉中,尊老爱幼、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家庭观体现着中华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人们心中,是家庭的宝贵财富。
在家庭观念的建设中,应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破除传统封建礼教的束缚,发挥情感交流的成长作用,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国同构”思想。家庭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是个体迈向社会的原生环境。要注重家庭中个体品格的培养,使个体在参与社会公共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注重以情感为纽带,构建不失传统美德且符合现代生产生活要求的家庭方式。
家庭一面联系着个人和社会,一面关联着社会和国家,家庭观在新时代不断蓬勃发展,焕发活力。分析和梳理中华传统家庭观的变化对我们正确认识家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家庭的发展中,积极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和谐、融洽关系的形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理解,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个人的成长提供发展平台。如今,辩证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家庭观,是和谐家庭的构建和家庭幸福的需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民族文化软实力和精神力量,为祖国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