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黑格尔的哲学方法
On Hegel’s Philosophical Method
DOI: 10.12677/acpp.2024.1311452, PDF, HTML, XML,   
作者: 李 宁: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江苏 南京
关键词: 哲学方法黑格尔内在目的性Philosophical Method Hegel Intrinsic Purposiveness
摘要: 黑格尔认为数学方法不能成为哲学方法的楷模,他在批判继承康德哲学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科学的哲学认识”方法。黑格尔不同意康德关于理性无法形成关于真理的知识判断,坚持认为真理能够被人类理性认识,哲学的方法应当是科学方法,即合乎理性而不是依靠表象、直觉、灵感的方法。科学的哲学方法是概念的认识,不过不是抽象的概念认识,而是由“活概念”自身运动形成哲学认识的内容,“概念的认识”是随着概念自身运动发展一同展开的,哲学的方法要考察的是这种开端、发展、回归自身的整体过程。黑格尔哲学方法受到了康德“内在目的”概念的深刻影响,同时又将康德未能贯彻到底的理性和自由原则作了深入拓展,体现了科学、自由的现代精神。
Abstract: Hegel believed that the mathematical method could not be a model for the philosophical method. On the basis of criticizing and inheriting Kant’s philosophy, he formed his own method of “scientific philosophical cognition”. Hegel disagreed with Kant’s view that reason could not form a knowledge judgement about truth, and insisted that truth could be rationally known by human beings, and that the method of philosophy should be a scientific method, that is, a method that conforms to reason rather than relying on representation, intuition and inspiration. The philosophical method of science is the cognition of concepts, but it is not the cognition of abstract concepts, but the content of philosophical cognition formed by the self-movement of “living concepts”. Conceptual cognition is carried ou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lf-movement of concepts. The philosophical method should examine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beginning, development and return to itself. Hegel’s philosophical method is deeply influenced by Kant’s concept of “intrinsic purpose”, and at the same time, it deeply expands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 and freedom that Kant failed to carry out to the end, reflecting the modern spirit of science and freedom.
文章引用:李宁. 试论黑格尔的哲学方法[J]. 哲学进展, 2024, 13(11): 3061-3066.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4.1311452

1. 引言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专门讨论了“哲学的认识”,并着重比较了“哲学的认识”和“数学的认识”。通过比较,黑格尔阐明了什么样的方法才是真正的哲学方法:哲学的方法应当是科学方法,即合乎理性而不是依靠表象、直觉、灵感的方法。但哲学的方法也不应当以数学方法为基础、为楷模,科学的哲学方法是概念的认识,不过不是抽象的概念认识,而是由“活概念”自身运动形成哲学认识的内容,这内容同时也就是认识的方法。此后,黑格尔用《逻辑学》完整阐述了自己的哲学方法,指出“概念的认识”是随着概念自身运动发展一同展开的,哲学的方法要考察的是这种开端、发展、回归自身的整体过程。黑格尔的哲学方法与直觉、形式推理等哲学方法不同,与康德的批判哲学也有区别,是对康德哲学的批判继承与发展。本文将对黑格尔的哲学方法试作评述,并分析黑格尔的哲学方法与康德的“内在目的”概念之间关联。

2. 作为思辨理性体系的黑格尔哲学方法

黑格尔认为,哲学是时代精神的菁华,启蒙运动以来的西方,以科学和理性为时代精神,这一时代的哲学认识也应当是科学的、合乎理性的。他反对由直观、感受、心情出发认识真理:“这种放弃科学而自足自乐的态度,更不可提出要求,主张这样的一种蒙昧的热情是什么比科学更高超一些的东西。这种先知式的言论,自认为居于正中心和最深处,蔑视规定和确切,故意回避概念和必然性,正如它回避那据说只居于有限世界之中的反思一样。”([1], p. 7)黑格尔指出,对真理的直观态度,是一种直接的信仰,而现代精神已经超出了这种信仰的直接性,凡是为人所接受的,都要经过他自己的理性证明,这是现代哲学无法回避的要求。至于那种自以为“诗意”的漫无边际的自然思维,其实只是一些想象力的胡乱拼凑,就更不足道了。

尽管自笛卡尔以来,很多现代哲学家都在探索“哲学的方法”,但黑格尔认为“哲学至今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法”([2], p. 35)。康德之前的哲学上的理性证明主要借用数学方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斯宾诺莎,他的哲学体系采用了严格的几何论证的方式,这种方法曾以其严谨性受到广泛的称赞。然而,康德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指出数学的方法不适用于对哲学真理的认识,他认为数学只适用于对现象的认识,物自体、本体是人类理论理性所无法认知的,只能通过实践理性获得认识。黑格尔一方面与康德一样认为哲学认识不能借用数学方法,但他也不认同康德批判哲学得出的“理论理性无法认知真理”的结论,并且,他认为康德的实践理性认识只提出了自由的概念,没有具体规定性,是没有实际内容的空洞认识。黑格尔认为,不能认知真理的是外在的、形式的抽象思维方式,而思辨理性能够认知真理:“唯有通过思维对于事物和在事物身上所知道的东西,才是事物中真正真的东西;所以真正真的东西并不是在直接性中的事物,而是事物在提高到思维的形式、作为被思维的东西的时候。”([2], p. 26)问题不在于能否用思维来把握事物中真的东西,而在于用什么样的思维形式把握真的东西。康德批判理论得出“理论理性不能把握本体”的结论,只能说明这种理论理性即形式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是“不真”的,康德只是指出了抽象思维的不真,却没有进一步去思考什么样的思维才能够把握真理。这一任务,是由黑格尔通过对传统逻辑学进行了颠覆式改造,使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结合而完成的:“逻辑需要作为纯粹理性的体系,作为纯粹思维的王国来把握。这个王国就是真理,正如真理本身是毫无蔽障,自在自为的那样。”([2], p. 31)从亚里士多德起就没有过本质变化的传统逻辑学,被黑格尔看作仅仅是形式思维体系,是没有血肉和生命的“枯骨”,而他通过“活概念”的自身运动展开,使“枯骨”活过来,具有了活生生的精神,这种活的逻辑,才是能够把握“真的东西”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黑格尔心目中使哲学成为科学认识的方式。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对他的哲学认识方法即“科学认识”进行了详细说明,他所使用的思辨思维方式,与抽象思维方式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不将思维看作与思维对象、思维内容分离的形式的东西,思维本身就是有活力的、具体的,而逻辑学作为对思维进行认识的科学,就是思维对自身的把握。当思维将自身当作外在对象进行理解时,思维永远无法摆脱这一外在性,也就不是真正的对自身的把握,而这正是康德批判纯粹理性时所犯的错误,即把思维、认识仅仅当成了工具,真理在一边,认识在另外一边。黑格尔则指出:概念思维具有规定自身的能力,规定同时也是否定,也就是说,概念自身包含否定性。这种否定性使概念必然不是固定静止的,而是不断超出自身、又在更高层面回归自身,这一运动过程就是辩证运动。这里关键在于辩证的“否定”不是对被否定之物的简单消灭,而是扬弃被否定之物,使被否定之物降为一个环节包含在更高层面的概念之中。通过这种不断扬弃的辩证运动,概念的规定性不断丰富,从抽象向具体进展,当它不再超出自身时,就达到了认识与认识对象、认识内容与认识形式的统一,也就形成了一个自身展开的完整体系。概念自身辩证运动形成的这一有机体系,不同于形式思维抽象的体系,它是“活”概念,也是真实的概念,其中包含的规定性是概念自身真正的规定性,而不是从外面加上去的抽象规定性。黑格尔哲学认识的科学性在于:它是一个首尾连贯的理性体系,不是散漫洞见的堆积,它的每一个规定性都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有必然依据的。但这种必然性又不同于数学论证和自然规律的外在必然性,而是概念自身的自由展开。这就为在外在强制的数学方法(斯宾诺莎)和没有肯定性方法(康德)之间徘徊的近代西方哲学提供了一个方法上的选择。

3. 思辨思维与抽象思维的辩证关系

数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近代自然科学的辉煌成就,使得刚刚走出中世纪经院哲学、渴望理性的哲学无比钦慕。然而,数学以“量”为概念,是典型的抽象思维方式,将数学方法引入哲学,以形式推理找寻和论证真理,伴随着实际历史中发生的抽象理性对生活世界的全面入侵,引发了西方近代以来的意义丧失和价值危机,康德批判哲学就是试图限制抽象理性、为人的意义和价值留余地的尝试,但这是不彻底的尝试,黑格尔哲学是在康德批判哲学基础上,对人类理性的能力、对科学的哲学方法的进一步拓展。

康德承认,数学的对象与先验哲学的对象都是不依赖于经验的,数学方法似乎只依靠概念而具有先天必然性,这对哲学家来说是极大的诱惑,“数学提供了一个没有经验的辅助而有幸自行扩展开来的纯粹理性的最光辉的例子。”([3], p. 552)哲学家不禁想到:是否哲学也能像数学一样,仅仅依靠概念构造出哲学体系?康德说,很遗憾,由于认识对象的不同,哲学认识不具备数学认识的条件,哲学无法借鉴数学方法。纯粹数学认识的对象虽然不是经验对象,但它的对象是感性的形式,即空间和时间,而空间和时间是感性能够先天给出、应用于经验对象之上的。也就是说,数学知识来源于先验感性和先验逻辑相结合,“先验感性”这一哲学所不具备的条件,往往被哲学家忽略了。数学能够通过感性直观先天认识对象,它能将与概念相应的直观对象先于经验展现出来,即构造概念。哲学却没有这种优势,哲学只有概念,没有相应的可以先天呈现的直观对象。因此康德认为:“对于哲学的本性来说,尤其在纯粹理性的领域中,是根本不适合于以独断论之路为支撑并用数学的头衔和绶带来装饰自己的,哲学不应该置身于数学的骑士团中,哪怕它有一切理由去希望于数学结成姊妹关系。”([3], p. 567)。

如果说康德只是对数学认识和哲学认识进行了客观比较,黑格尔则毫不掩饰他对数学方法的不屑,认为数学这样“低级”的方法完全不能作为哲学的楷模。他指出,数学以“量”为概念,是一种抽象外在的、非本质的认识方式,数学所认识的不是活生生的事物,而是无生命的抽象对象,这样的对象,无论是直接的感性还是哲学都不会与之打交道。诚然,数学具有无懈可击的必然性、精确性,但这是因为数学的认识对象是抽象贫乏的材料,而不是充满生命力的对象,更不是充满精神性的对象;数学的认识方式也是外在于认识对象的,它按照一个外在的目的把对象拆散、重新组合,而不是对象自身的运动;当数学认识得到自己的结果时,它的认识过程就被完全抛开了,而哲学对真理的认识,其结果与过程是紧密联结的,与开端和结果相连的过程本身即是本质。由于数学方法的认识对象、认识方式和所得到的结果都是抽象外在的,不能满足理性对于真理的追求,因此数学被黑格尔看作“低级”的认识方式,不过,黑格尔并没有将数学完全排除于思辨理性之外,数学本身作为思维的一个特殊阶段、一个环节,被黑格尔保留在哲学认识体系之中。

康德则在限制知性的作用范围时走向了另一极端,认为数学是唯一能够产生先验知识的学科,先验哲学虽然也属于超经验领域,但在理论方面,先验哲学只能有否定的应用而不能有肯定的应用,即只能有先验批判,一切非批判的(否定的)、独断的(肯定的)理论方法都不适用于先验哲学,物自体、本体无法认知,因为“认知”需要两个来源:一是理性自身所有的概念,二是感性经验。先验哲学超越于经验之上,只有概念可以使用,因此不能产生关于本体的知识,本体属于信仰范畴,所以康德说“知识为信仰留余地”。黑格尔与康德一样,认为数学方法不能被哲学借用,形式推理的方式不能达及真理,但数学方法和形式思维也是思辨理性的有机组成部分,理性的哲学认识体系是科学的哲学方法,哲学能够对真理有理性的认识,而不仅仅是对真理的信仰。康德的批判哲学将理性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前者受自然必然性支配,后者受自由原则支配,也就是说,抽象思维的机械论被限制在自然、现象界中,自由被保留在人类实践领域中,黑格尔认为康德未能将自由原则贯彻到底,有明显的二元论痕迹,并且自由在康德那里只是“应当”、只是无限接近的理想,因此只是一个空洞的概念。黑格尔指出康德“扫空了一切内容,而又未能加进一些新的内容”([4], p. 150),所以康德仅仅为近代哲学形成了“科学的概念”,即能够决定自身的、自由的“活概念”,但没有将这一概念发展丰富起来,而是停留于无内容的主体性。黑格尔批评康德放弃了对真理从思维上进行具体的、现实的把握,使批判哲学成为一种不注重规定性的肤浅的哲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康德哲学为后来的虚无主义打开了方便之门。这是黑格尔在批判继承康德哲学时注意避免的,即:如果没有肯定的方法,哲学将沦为散漫的思考和虚无主义。哲学要确定自己的方法,要成为科学的认识,除了借用数学方法和形式推理之外,是否就别无他路?黑格尔从古代辩证法得到启发,提出以辩证为动力的概念的认识是科学的哲学认识方式。与不能够把握生命和精神的数学认识相比,概念的认识是“充实了的内容使其自己运动的灵魂”([1], p. 40),概念是“存在着的东西”,通过概念自己的存在展开,它为自己建立起各种规定性,数学认识的规定性是从外面加之于对象的,而概念认识的规定性是内容自己产生出来的,是真实的规定性,并且这种必然性也是内容自身的自由展开,达到了逻辑与历史、必然与自由的统一。按照康德对于理论理性的看法,黑格尔的哲学方法是肯定性的,因而是独断的,但黑格尔哲学方法的肯定性是通过否定之否定显现出来的,思辨思维包含扬弃了的抽象思维于自身之中,这种辩证的理性超越了康德之前的独断论,也超越了理性只能有批判作用的康德哲学。

4. 康德目的论对黑格尔哲学方法的影响

黑格尔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都有激烈批评,如形式主义、空洞等等。但是对于《判断力批判》,黑格尔却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康德的《判断力》的特色,在于说出了什么是理念的性质,使我们对理念有了表象,甚至有了思想。直观的理智或内在的目的性的观念,提示给我们一种共相,但同时这共相又被看成一种本身具体的东西。只有在这方面的思想里,康德哲学才算达到了思辨的高度。”([4], pp. 144-145)康德将“内在目的”这一概念引入自然,是试图打破二元论、将自由原则贯彻到底的尝试,虽然贯彻得仍不彻底,但他对自然的目的与自然质料关系的阐述启发了黑格尔,可以说为黑格尔建立起自己的哲学体系提供了蓝图。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有两种因果关系:一种是机械的因果关系,作用于自然;一种是自由的因果关系,作用于道德实践领域。但在《判断力批判》中,他又指出,有机体的内在目的及其质料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以上两种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既不是机械的也不是自由的关系。自然的“内在目的”这样的概念,既不是知性概念,也不是理性概念,而是反思判断力所使用的一个调节性概念,是人从自身假借过来归之于其它存在者的([5], p. 5)。因此,内在目的概念不能引导我们对自然认识更多的知识,它只能拓展人类的眼界,为自然研究提供一种目的论基础,使人在认识自然时能够有比机械论更广阔的视野:既不将自然看作受盲目作用支配的随机世界,也不将自然看作钟表般精确的由外在目的支配的机器世界。

康德将“内在目的”看作有机体活力的原因,有机体有按照内在目的活动的能力,这种活动不受机械作用支配,但也不是实践理性的自由因果性作用。机械因果关系构成“总是前进的原因结果的系列的联系。作为结果而预先假定有其他东西作为其原因的东西,其本身不能反过来又是这些东西的原因。”([5], p. 20)而按照内在目的的因果关系,“除包含有一个前进的从属之外,还包含有一个后溯的从属的。”([5], p. 21)这就是内在目的与知性自然概念不同之处:内在目的既是活动的原因,又是它自己活动的结果。康德举例说,钟表是精密的组织系统,它的一部分为另一部分而存在,是另一部分发生运动的工具,但钟表并不产生自己,更不产生其它的表,它的存在原因在自身之外。而树作为有机体就能够产生自己,也能够产生其他的树。有机体不仅仅是有组织的物,它是“自组织”的物,它在自身之中具有形成的力量,这种形成力量是不能用机械作用来说明的。黑格尔关于“活概念”自身运动产生规定性的阐述,也是两种不同方向运动的辩证统一:既是离开开端向前进展,又是向着开端的回归。显然,概念运动的双重性,与康德对于有机体内在目的的因果关系的阐述是一致的。

在康德看来,内在目的作为有机体的概念,先于经验包含了有机体的所有东西,就像种子虽然还不是大树,但后来成为大树的所有东西已经包含在种子中了。并且,有机体的各部分,“关于它们的存在与形式,都只能由于它们对于其全体的关系才成为可能的。”([5], p. 21)与机器不同,有机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互相产生、互相依存的,“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乃是这样一个产物,其中所有一切部分都是交互为目的与手段的。”([5], p. 25)黑格尔指出,目的是“一种能动的概念,一种自身决定又能决定他物的共相”([4], p. 146),如果是外在、有限的目的,则目的对于实现它的材料来说就是从外部强加的,康德将“目的”作为有机体的原则时,区分开内在目的性与外在目的,这对于把握“具体的理念”至关重要,因为理念之所以具体,就是因为它能够通过自身运动规定自身,恰如内在目的对其材料的内在规定和推动。而且理念是一个规定性的有机整体,其中的每一个规定性与其它规定性、与整体都是有机关联的,就像有机体的各部分与整体之间关系一样。黑格尔的哲学方法是概念的认识,概念像种子一样包含了概念的全部内容,概念的发展也像种子一样是自身的形成力量而非外部推动,最后,概念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回归自身,成为一个自在自为规定的整体:“科学表现为一个自身旋绕的圆圈,中介把末尾绕回到圆圈的开头。”([2], p. 551)可以说,康德关于内在目的概念的阐述,不仅为黑格尔的概念认识奠定了基础,还勾画出了大致的轮廓。

黑格尔认为,如果康德能够将内在目的这一原则作彻底的发挥,而不仅仅将内在目的看作一种人类理性的主观设定,那么无论是对自然的观察,还是实践领域的认识,都将提高到一种与形式思维完全不同的思维高度。遗憾的是,虽然康德自己也试图通过《判断力批判》沟通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但他最终没能跨越主观与客观分离的鸿沟,“康德至此又不免陷于矛盾,因为目的的理念又仅仅被解释为一种实存并活动着的一个原因,这原因又仅仅被看作表象,亦即主观的东西,于是目的性又被解释为仅属于我们知性的品评原则。”([4], p. 146)康德将内在目的看作自然的原则,但他将这个原则仅仅作为人的主观设定,与自然的客观法则并行不悖。康德的批判哲学虽然以批判限制知性原则对生活世界、对人类自由意志的入侵,但这仅仅是外部的、主观的限制,黑格尔则以否定之否定,对作为否定的有限进行了再次否定,从而实现或恢复了无限。对于辩证法的不同理解,是康德的内在目的概念和黑格尔的概念认识最主要的区别所在,也是黑格尔能够完成康德未能贯彻到底的以自由为原则的哲学方法的关键所在。

5. 结论

黑格尔的哲学方法体现了理性、科学、自由的现代精神,但他的方法不同于以抽象理性的数学方法,而是思辨理性的概念认识。黑格尔的哲学方法是在康德批判哲学基础上,对人类理性的重新评估,他不同意康德关于理性无法形成关于真理的知识判断,坚持认为真理能够被人类理性认识、真理应当是科学的认识体系。他批判继承了康德对于理性的批判,承认康德对于辩证法、三段论的重新使用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但他认为只有否定作用的哲学方法不是真正的哲学方法,肯定的哲学方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黑格尔在康德的基础上,恢复了辩证法的活力,以思辨思维创造了科学的哲学认识体系,这一体系从整体来看,受到了康德“内在目的”概念的深刻影响。忽视这一影响,没有区分内在目的与外在目的的重要区别,很容易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误认为决定论,这是我们在研究黑格尔哲学方法时特别需要注意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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