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及其现实意义
Critique of Hegel’s Civil Society Theory by Marx and Its Relevance
DOI: 10.12677/acpp.2024.1311468, PDF, HTML, XML,   
作者: 沈德银: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关键词: 马克思黑格尔市民社会中国式现代化Marx Hegel Civil Society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摘要: 黑格尔首次将市民社会确定为资产阶级社会,构建了以资本为核心的现代社会。在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狭隘性,赋予市民社会新的含义,并从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维度披露了“需要体系”的虚伪性。随着市民社会批判的深入,马克思实现了对黑格尔现代性问题的重构,正式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唯物观点。重新检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对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Abstract: For the first time, Hegel defined civil society as a bourgeois society and constructed a modern society with capital as the core. On the basis of his critique of Hegel’s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Marx revealed the narrowness of capitalism, gave new meaning to civil society, and exposed the hypocrisy of the need for a system from the dimensions of private property and alienated labor.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critique of civil society, Marx realized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problem of Hegel’s modernity, and formally put forward the materialist view that “civil society determines the state”. Re-examining Marx’s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understanding Chinese modernization.
文章引用:沈德银.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及其现实意义[J]. 哲学进展, 2024, 13(11): 3177-3182.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4.1311468

1. 引言

市民社会理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奠定了基础,并反映了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理论争议。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理论构建有着深刻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然而,他的观点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这种错误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深刻地反映在对现实社会的认识。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重构性批判,创立了科学的市民社会理论。针对黑格尔将市民社会定义为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提出了广义的市民社会概念,并据此创立了现代社会理论。对于黑格尔市民社会的“需要体系”及其组织机构,马克思发现了“需要体系”下的异化现象,并揭示了私有制的剥削和压迫的本质。这一时期,马克思逐渐转向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批判了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唯心主义观点,并对社会的发展走向进行了深入思考。通过对市民社会理论的辩证剖析,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市民社会理论的演变和发展,还能够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经济建设。

2. 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

2.1. 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变迁

市民社会的概念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初现迹象,源自于独立的家庭私有制。亚里士多德将市民社会视为城邦,也就是自由人之间社会活动和法律规范的结合体;西塞罗进一步将市民社会扩展为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强调了与政治社会、文明社会的紧密联系,以及法律规范的引入。到了中世纪时期,受制于教权和皇权的市民社会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带有浓厚的神学色彩,强调市民在城市生活中的社会角色和地位。及至欧洲资本主义快速发展,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市民社会中的经济关系。这一阶段的市民社会概念开始向经济领域转变,并表现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现代性分离的逻辑倾向[1]。黑格尔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这一思想倾向,将市民社会确定为资产阶级社会,形成了包含法权和经济因素的市民社会概念。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结构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它是介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中间领域,包括了经济、法律、政治等方面的活动和关系。作为伦理实体的现代政治国家先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表示直接或原始伦理精神的解体[2] (p. 17)。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重新定义,打破了传统政治哲学中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视为同一的观念。他明确提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范畴,为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2.2. 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建立始于需要体系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一个由相互独立的个体组成的联合体。这些个体有着各自的需求和欲望,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他们必须通过个人劳动成果的交换和合作来实现。这个以交往为纽带,由市民各种个人需求和利益关系网所构成的庞大“需要体系”,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推动着市民社会的发展的进步。并在“需要体系”的推动下,市民社会逐渐形成各种社会关系,涵盖家庭、经济及政治等多个层面。这些关系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复杂网络。此外,“需要体系”还推动了市民社会中各类组织和机构的产生和发展,诸如企业、行政机关及教育机构等。这些组织和机构不仅致力于满足民众的多元需求,还在推动市民社会持续演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尽管“需要体系”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动力,但它同时也孕育了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利己主义的核心环节是每一个存在者称为独立个体的关键”[3],而建立在人类社会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的个人利益追求必然会导致利益冲突和秩序崩溃。黑格尔就此提出司法保护,并针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多维度性以及司法体系中可能存在的偶然性,介入警察和同业行会的干预。司法的存在和运作是市民社会秩序的基础,“在司法中,市民社会回复到它的概念,即自由而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实现了普遍性与主观特殊性的统一”[4];警察是市民社会中负责维护公共安全的机构,负责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业行会是由相同行业或行业相关人士构成的组织,扮演着协调利益、规范行为的角色。正是这种介入和干预,使得个人劳动成果作为私有财产进行利益交换得到共同的司法承认和组织保护。此外,黑格尔有意识地引入了“等级要素”,赋予贵族阶级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的职能,市民社会中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和。然而此举为市民社会埋下隐患,成为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批判的重要突破口。在这样的社会构架下,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阶级性逐渐显露出来。

2.3. 黑格尔对现代性问题的阐释

在历史上,黑格尔首次把现代性上升为哲学问题,提出了对现代性问题的有机整合方案,即在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两个环节中来进行重塑[5]。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这个受造物属于资本主义现代世界[2] (p. 197)。也就是说,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所要探讨的现代性问题,就是现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

如前述所言,在市民社会中,个人利益的追求推动着公共利益的形成,但是这种利己性难免会导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因此,在黑格尔那里,作为伦理精神之体现和统一力量的国家,需要介入市民社会,调节个人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通过法律、教育、福利等手段,努力使个人的特殊性与国家的普遍性达到统一,这种统一不仅能够解决市民社会中的贫富差距、道德沦丧等问题,还能促进社会的整体和谐与进步。通过现代国家的伦理重塑和制度完善,市民社会中的个体能够在追求特殊性的同时,更好地融入社会共同体,有效化解了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

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关系的理论构建独特且富有哲理,但过于抽象和思辨,忽视了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的现实基础和复杂性。他过分强调了现代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作用,甚至将国家视为市民社会的“扬弃”和超越。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颠倒了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的关系。还需要注意的是,黑格尔在这里提及的现代国家,是指以普鲁士为代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就是说,黑格尔将市民社会融入现代国家的结构之中,将资本主义社会所产生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普鲁士国家的政治治理。这种对自由和平等的最初希求并没有转化为现实,最终与“平等这一抽象的自我意识背道而驰”[6]

3.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3.1. 市民社会概念的超越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理解和超越并不是一蹴而就实现的,而是经历了一个从继承到超越的思想过程[7]。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主要来源于黑格尔。就现代性问题而言,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实现将国家与市民社会颠倒的重大突破;但就概念而言,青年马克思仍然将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并未对其展开针对性批判。随着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的涉及以及深入展开,马克思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局限性,进而转向对社会变革的探讨和投身工人阶级革命运动。马克思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概念开始跳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窠臼,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8] (p. 582)。显然,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不仅限于资产阶级社会的范畴,而是提出了广义市民社会的概念。因此,在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具有双重内涵,一是指资产阶级社会;二指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形成了以生产关系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重新定义,既突破了资本主义的狭隘性,也突显了对未来社会的展望。他认为,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的建设,也可以建立市民社会并超越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局限性,实现对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和对阶级压迫的终结,最终达到人类全面解放和自由发展的目标。

3.2. 基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市民社会批判

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虽然发现了“需要体系”以及在这个范围内的交往和合作,但并没有揭示这个“需要体系”背后的异化本质,因而并没有发现市民社会的真正秘密。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异化劳动,正是这种异化本质导致了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和不稳定性。异化劳动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与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以及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失去了联系,被剥夺了对劳动的控制权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劳动变成了一种被迫的、单调的、机械的活动,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成果之间存在着隔阂和异化。这种异化不仅剥夺了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还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和社会关系的扭曲。此外,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8] (p. 166)。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少数人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剥削劳动力获得巨大的财富和权力,大多数人则被迫出卖劳动力来维持基本生存,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的这种正义、正直和自尊”[2] (p. 278)。

马克思针对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在市民社会中引发的危害,提出了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构建文明制度体系、增强劳动者主体意识等综合性解决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消除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源问题,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求,为私有财产消亡创造物质条件,保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通过提升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条件及加强团结,主动对抗劳动异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这些深刻洞察与实践路径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共产主义理想提供了重要指导。

马克思针对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在市民社会中引发的危害,提出了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及增强劳动者主体意识等综合性解决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消除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源问题,即通过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私有财产消亡创造物质条件;通过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来主动对抗劳动异化。这些深刻洞察与实践路径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重要指导。

3.3. 马克思对现代性问题的重构及其最终走向

马克思高度评价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离”的准确把握,认为这是近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然而在《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物质利益难题促使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开始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等一系列思辨唯心主义思想展开批判。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其中的理论缺陷和实践问题。“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关系,正像是天国对尘世的关系一样”[8] (p. 30),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是政治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矛盾无法在理念构想的国家中得到消解。而构成现代国家统治的警察、同业行会和法律实际上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社会的阶级分化进一步加剧。此外,黑格尔所推崇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仍存在着封建的残余,与现代国家所推崇的民主形成了“二律背反”。因此,黑格尔的国家观在马克思看来是虚假的、保守的,他不仅忽视了市民社会的自主性和阶级矛盾,而且没有认清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探讨并非止步于揭示其矛盾和问题,而是饱含着对社会发展走向的深刻思考。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历史发展的阶段之一,而非人类社会的终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内在矛盾和异化现象必然导致自身的消亡,而新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变革的推动下将会逐渐取代旧的生产关系,为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创造条件。他认为,无产阶级作为社会的新兴力量,将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上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和劳动的自由,最终达到人类的全面解放和社会的共同富裕。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变革的最终走向,为人们认识资产阶级社会的本质、分析社会矛盾的根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激励着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4. 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理论批判建构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所创立的现代社会理论,摆脱了欧洲中心主义的影响,表明不是只有资本主义国家才有市民社会,非资本主义国家同样也有市民社会。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政治基础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基础的角度来看,市民社会着实存在并发展着”[9]。通过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建构来考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能够加强我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经济建设的理解,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4.1. 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民生建设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深刻批判中,揭示了“需要体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质,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会加剧社会的贫富差距,并对现代化的可持续性构成了严重威胁。尽管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和经济干预措施,试图缓解贫富分化,但这些努力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即私有制及其带来的剥削本质。马克思明确指出,唯有实现共产主义,方能彻底根除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批判,鲜明地体现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中。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分化严重的现代化道路截然不同,共同富裕始终被视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0]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的民生建设不仅致力于解决经济总量问题,还注重分配问题。首先,通过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分配制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2. 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马克思对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揭示和批判,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他指出,要消除异化劳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危害,就必须提倡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这一思想为认识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和精神生活的富足。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始终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11]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就需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和传播,提升精神文明的供给能力,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引领。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公民意识的培养、公共空间的塑造以及公民话语的表达上的积极作用[12]。此外,要推动精神文明的均衡发展,缩小不同地区、行业、领域和群体之间的差距,尤其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提高教育水平,引导人民群众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生活。

4.3. 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与现代国家的相互关系揭示了两者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与塑造。市民社会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并为现代国家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现代国家的形成又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框架,“使国家和法的统治贯穿于其他非政治领域的内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3]。这一理论为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指导作用。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一直是贯穿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重大课题[14]。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繁荣进步。另一方面,我们也注重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作用,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这种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既体现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关系的思想,也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

5. 小结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不仅是思想上的挑战,更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深刻揭示。从概念扩展、社会结构的批判再到对现代性问题的探析,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以及唯心主义思潮,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贫富差距、异化现象以及阶级矛盾。然而,我们也意识到,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并非简单的否定,而是建构性的批判。他试图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为人类解放开辟新道路。这种建构性批判为我们认识和改变现实世界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指导。在当前充满挑战和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重新梳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成脉络,对于认识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能够从中发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渊源,以及探寻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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