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符合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宗旨。胶州市铺集镇围绕生态宜居的目标,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包括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缺乏、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有待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难度较大、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比较粗放。为此,本文建议该镇要健全完善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加强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和管控、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管理。通过相关措施的落地,将能够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为生态宜居的空间,也促进生态宜居型社会的形成。
Abstract: Creating an ecological and livable rural living environment is not only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 but also meets the purpose of improving the living standards of rural residents. The Baiji Town in Quzhou City has actively carried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around the goal of ecological and livable living and has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including the lack of mechanisms to consolidat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results,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rural residents, the difficulty of collecting and treating sewage in rural areas, and the relatively crude sorting and management of waste in rural communities. For this reason,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the town should improve mechanisms to consolidate the results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trengthen publicity to raise rural residents’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rengthen the governance and control of rural water pollution, and strengthen the fine-grained management of rural garbage sorting.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measures, it will be able to further improve the rural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system, enhance the level of rural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level, provide rural residents with a more ecological and livable space, and also promote the formation of ecological and livable society.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全面乡村振兴,在推动全面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生态振兴”是“五个振兴”之一,农村生态振兴的核心是生态宜居,生态宜居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涵和要求。实现生态宜居的基础就是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人居环境治理思路,积极探索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新模式[1]。从学界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研究成果相对较为丰富,比如国外学者阿尔布雷奇(W. Albreche, 1970)、沃星顿[2] (M. Worthington, 1981)、Veldkamp [3] (2023)等,以及国内学者席北斗等[4] (2008)、郭跃文等[5] (2023)、卢智增[6] (2024)等,都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展开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农村农业升级改造、农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方式方法等角度提出了较具有建设性的观点。但是现有研究中,立足生态宜居视角,并以某一特定乡镇为研究对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而乡镇作为我国基层行政单元,生态宜居视角下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对于构建生态宜居型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位于胶州市西南部的铺集镇,近年来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探索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实践经验,也形成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重视并解决。
2. 生态宜居视角下胶州市铺集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现状
铺集镇位于胶州市西南部,地处胶州、高密、诸城三市交界中心,小镇建设发展迅速,被列为山东省中心镇和青岛市小城镇建设重点镇,2022年4月,铺集镇被确定为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乡(镇、街)。该镇总面积12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3.5平方公里,共辖14个新村(社区)、69个自然村(居)。据2023年统计,共有居民17,733户,人口数60,433人,耕地面积9.7万亩。
近年来,铺集镇紧紧围绕生态宜居的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措施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2.1. 在对各村科学分类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
对村庄进行科学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居环境治理措施。该镇在综合评估各村庄经济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人居环境整治难度等情况的基础上,将所有村庄按照好、中、差的原则,划分为A类、B类、C类等三个档次,截至2023年底,共划分A类村共有23个,B类村共有27个,C类村共有19个。其中,A类村庄主要是指村庄经济水平较强、基础设施完备、村容村貌较好,并且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整体较高,村内可视范围内基本已无明显的突出问题,仅存在部分细节问题(如污水治理、闲置空场盘活、外围环境治理等)需要整治的村庄。B类村庄则指经济水平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薄弱,村容村貌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仍有部分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如村内“四大堆”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垃圾积存、乱摆乱放、乱涂乱画问题较多,机制不健全等。C类村庄则指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村容村貌整体较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水平长期较低、考核排名基本垫底的村庄。在划分不同分类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庄类别和实际,进行针对性资源投入和整治提升。
2.2. 以特色村庄为抓手开展村容村貌整治
一是突出特色,打造“美丽乡村”样板。该镇以“美丽乡村”样板建设为重点,截至2023年底,全镇完成美丽乡村建设19个、美丽移民村3个,累计绿化补植苗木5.6万余棵约9.5万余平方米,硬化农村道路24公里,整治硬化裸露土地10万余平方米,新装路灯830余套,美化墙体40余万平方米,打造重要景观化节点20余处,村容村貌整体水平比以前有所提升。二是因村制宜,开展微整治、精提升活动。利用村庄“残垣断壁”、边角地块、闲置地块、路边街巷、外围场院等区域进行特色打造,结合村庄人文历史变革和发展特色,聘请专业团队进行设计创意,倾力打造一批“微墙绘”、“微景观”、“微田园”、“微苗圃”、“微广场”、“微花园”。比如该镇官庄村,因村制宜整治村外场院用地5.5余亩用于栽种各类苗木花卉3000棵并打造环村绿化景观带约4000平方米,平整回收村内废弃宅基地16处、58间约3700平方米用于文旅民宿和小广场建设,逐步开启了村庄美丽宜居和致富增收双提升、双促进的新局面。
2.3. 积极开展四项整治行动
该镇以“四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水平,其中,第一项是开展“四大堆”(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整治行动。持续清理村内四大堆,累计投入人力7万余人次,清理“四大堆”垃圾15,500余吨、河塘湾坝240余处、沟渠500余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农业废弃物140余吨,基本实现所有村庄内部“四大堆”动态清零。第二项是开展乱摆乱放定期整治行动。对村内乱堆放情况进行全面规整或清理,并鼓励盘活利用村内空闲小地带、小角落,防止被个人占用乱堆乱放。第三项是开展生活垃圾整治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镇已开展全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1200人次,累计清理生活垃圾总量达24,500余吨,开展全镇域及边界大片积存垃圾“无人机”巡查2次,完成环境卫生督办问题整改7000余个。第四项是开展乱涂乱画动态“清零”行动。借助村庄网格化、常态化“日巡查”制度,划片分区,专人负责,对村内杂乱线路、乱写乱画、小广告以及宣传横幅(栏)破损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2.4.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分在整、七分在管”。为此,该镇建立健全两大考核奖惩体系,通过设立曝光台、播放黑镜头、签订责任状、会上作表态、排名挂绩效等方式,建立“问题有人查、整改有人干、落实有人管”的督导考核机制,促进网格村庄形成自查自改和常态化保持的工作自觉。一方面,健全月度打分排名制考核体系。采取第三方考评和环卫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形式,综合村庄工作开展、问题整改、明查暗访等情况,每月对全镇所有网格村(居)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打分排名。另一方面,建立“美丽家园”积分制奖惩体系。以网格村(居)月度考核排名为依据,设立“美丽家园”积分奖惩体系,将每月考核排名名次与网格支部书记、网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绩效挂钩。
3. 胶州市铺集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问题
尽管近年来胶州市铺集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当地实际情况来看,依然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 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缺乏
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过程中,良好的治理成果巩固机制对于强化人居环境的长期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7]。但是从胶州市铺集镇情况来看,尽管近年在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和资源,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治理成果巩固机制,在很多村子,往往会出现环境治理力度松懈、脏乱差“又抬头”等现象。而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缺乏的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通报、整改等机制,很多工作的开展都是“一阵风”,事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度不高;另一方面是责任落实松懈,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尽管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履职范围、履职要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效果不理想等情况,影响了治理成果的巩固和进步。
3.2. 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有待提升
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农村居民既是受益对象,也是参与主体之一[8]。只有农村居民能够有效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中,才能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有效达成[9]。而且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牵涉的工作中,绝大部分都和农村居民息息相关,只有农村居民能够积极参与、主动维护,才能够提高农村环境的生态宜居水平[10]。但是从铺集镇现状来看,很多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较为缺乏,在农村,焚烧秸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生活垃圾随意抛掷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农村人居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3.3. 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难度较大
在铺集镇可以发现的一个现象是,由于该镇下辖乡村相较于城镇地区,群众居住地分散,工业场地也比较分散,基本没有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农村污水管道土建安装质量不易控制、维护管理困难,且存在水量、水质不稳定等问题。因此,该镇不少农村地区自来水费收缴困难且标准较低,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也无从保障,导致污水处理工程运行费用缺口较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运营缺少持续的财力支持。此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困难,导致污水处理效率较低。
3.4.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比较粗放
垃圾分类管理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然而在铺集镇下辖的很多村庄,相对城镇地区,没有较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在农村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粗放式管理仍然是不可忽略的问题。虽然目前提倡垃圾分类,但是在制度方面并没有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同时,垃圾分类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提出了一定要求,但是目前很多村庄的基础设施满足不了需求,也出现了很多和垃圾分类格格不入的现象。如铺集镇涝村、沙北庄、罗家村、辛屯村及青冢泊村等村庄,目前在村庄内都缺乏相应的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仍然采用传统的垃圾回收装置。
4. 生态宜居视角下胶州市铺集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对策建议
4.1. 健全完善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难、巩固更难,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长效。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其他地区农村的一些先进经验,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可以推行早晚“五六七”网格工作法抓“点”落实。“五六七”工作法即五点巡街发现问题,六点碰头研究问题,七点现场解决问题。村支部书记大范围巡查,党小组长定范围巡查,从巡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确保日事日清、日事日毕,形成一套完善的问题解决工作体系。二是在村内推行“徒步行、随手拍”一线工作法,抓“线”推进。包村领导每月巡查一轮、新村指导员和新村党委书记每周一次每月一轮、网格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每天一次每旬一轮全方位多角度巡查,发现问题随手拍下并上传到网格村人居环境整治群,督促村内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形成上下“一条线”抓推进。三是推行“四纵六横”全域工作法抓“面”统筹。“四纵”即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包村领导和新村指导员部署动员、新村(社区)组织实施、网格村具体落实,形成层面体系;“六横”即包村领导、新村指导员、新村党委书记、网格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网格党小组长实行“六级包一级”,形成点面体系。通过纵向横向交叉互联成面,推动整体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4.2. 加强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环保意识
正如上述,农村居民既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受益对象,也是参与主体之一。只有农村居民能够有效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中,才能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有效达成。为了能够切实调动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从乡镇一级政府到村级组织,都要加强宣传和动员,提升农村居民对于人居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能够有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自发进行环境保护,摒弃不良的生活生产习惯[11]。在宣传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宣传渠道的多元化利用,要通过村广播、宣传栏、乡村故事会、明白纸、微信群,以及乡镇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有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常识、义务。尤其是可以通过短视频平台,创编一些农民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的小短剧,让农民能够更加容易吸收和理解。同时,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农户、进田间、进村镇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讲解,增强宣传的效果。另一方面,要将宣传和监督相结合,在将环境保护的有关责任义务宣传并告知农村居民后,要通过开展广泛、常态化的监督,确保农村居民能切实落实好相关责任和义务,使其能够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一员。
4.3. 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和管控
一是要强化农村水源保护红线管控。要进一步划定和明确水源保护红线,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保护机构,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农村水源红线保护情况专项巡查及执法检查等行动。同时,持续完善乡村水源保护红线保护机制,出台乡村水源保护红线管控办法,强化责任体系、监测评估、监督考核、政策激励等制度[12]。二是强化农村水域生态保护机制。要针对农村地区实行更为严格的水域保护,建立并落实农村水域巡护、排查、预警机制,缓和生产生活和水质保护之间的矛盾,提高水资源的整体质量。同时,加强资金投入,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污水治理综合能力。三是要完善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要在农村地区持续推进水资源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完善乡村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水资源损害赔偿方面的政策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加大造成水资源损害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
4.4. 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管理
首先,从村委会负责人到村小组组长要组织相关活动,认真学习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一系列政策、办法,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引导建议,开展对农村垃圾分类机制的学习和讨论,切实加强对各类规定的熟悉程度和领会程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领会垃圾分类的价值、意义,真正理解在推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其次,要加强管理办法方面的设计,比较好的、可行的方式是在现行的村规民约中加入相关内容,并组织村干部、村民不断学习相应内容,转变观念、更新思维,有效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垃圾分类管理对于基础设施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增加一定的资金投入,对原有的农村垃圾桶进行一定的改造,使其能够满足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加农村垃圾处理专人专岗,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5. 结语
乡村生态振兴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立足生态宜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战略的重点任务,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可以充分、有效地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卫生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生态宜居的视角来看,目前很多基层乡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面,虽然倾注了一定精力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是从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本文所研究的胶州市铺集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面就存在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缺乏、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有待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难度较大、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比较粗放等明显问题。为此,本文建议该镇要健全完善环境治理成果巩固机制、加强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和管控、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管理。
通过相关措施的落地,将能够更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机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效果,使得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为构建生态宜居型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够揭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的提升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