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学界对“主语(subject)”的关注由来已久。作为语言研究的基础性概念与句子的核心成分,主语的定义和性质至关重要。然而,跨语言来看,有诸多饱受争议的语言现象一直挑战着主语定义的普适性。主语是什么?主语的语义是怎样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以Bloomfield [1]和Hockett [2]为代表的传统结构主义理论模式中,句子由主语和谓语两个直接成分组成,英语中左边的直接成分就是主语;Chomsky [3]的标准理论模式常根据句子成分的结构关系来确认主语。可以看出,无论是传统结构主义还是结构主义–转换生成语法,主语都是通过句子中成分的组织方式来确认的,并不考虑语义问题。Lyons [4]为解决英语主语概念的混乱现象,把主语划分为三类:语法主语(grammatical subject)、逻辑主语(logical subject)和主题主语(thematic subject),明确将语义纳入到了考虑范围,这种分类虽然区分了句法、语义与语用三个层面,但依旧在用“主语”来指代不同层面的概念。此外,Keenan [5]曾基于类型学调查总结了主语4大类30余种属性,涉及了语义、句法等多个部门,符合越多属性的名词就越容易成为主语。
在汉语学界,黎锦熙[6]、王宗炎[7]认为,一个人说话时所围绕的主体就是主语,主体或是人,或是事,或是物;要确定一个句子的主语,就要把动词作为中心而找到动作者,动作者在什么位置,主语就在什么位置,显然,这是将语义作为定义主语的核心参数;朱德熙[8]更强调汉语主语的句法性质,认为主语一定位于谓语之前,却不一定是施事;还有学者认为汉语中的“主语”概念应当摒弃,或认为“汉语没有语法主语”更合理[9] [10]。
主语之所以能引起争议,首先是因为主语、施事(agent)和话题(topic)三个概念常被混用,这注定会引起诸多问题;其次,主语的语义类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多样化的。正是这两点使得“The key opened the door”以及“The tent sleeps six”这类句子成为了主语研究中的常客。另外,以往研究常直接将最表层“主语”与最深层的语义层面进行联系,而往往忽视了格在跨语言“形–义”对应关系上的解释力。跨语言来看,主语既然可以由多种语义角色充当,那么其对不同语义角色应当体现一种偏好等级,很明显,现有的针对性跨语言研究仍不足。本文首先明确主语的句法性,之后选取10种语言样本,在语言类型学视角下通过跨语言样本寻找主语共性,尝试总结出跨语言主语对不同语义角色的偏好等级。Dryer & Haspelmath [11]的类型学网站WALS上显示,这10种语言分属于7种不同的语系,本研究在保证语言信息可获取性的前提下考虑了语言样本的多样性,以期能够客观揭示“主语”的普遍共性。这不仅对解决“主语问题”有一定理论价值,还对语言学习与自然语言处理有一定应用价值。
2. 主语、格与语义角色
主语是句法层面的概念,其本质是句法性的。在以往许多研究中,主语常与施事、话题等概念混用,这三者其实属于不同的层面。施事具有语义属性,主语具有句法属性,话题的性质则是语用的。这三者之间有一定关联,但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9]。
既然主语是句法性的,那么就应该通过句法形式来判断主语。Keenan (1976: pp. 324-325)总结的主语的30余种属性中,最典型的一种就是“获得主格(nominative)”。作为一种中介,格上承句法层面,下接语义层面,理应成为对这两个层面互动关系研究的着手点。
主–宾格语言中,获得主格的论元就是主语。对于构型性较强的语言,显性格标记是判断主语的强标准,而另一些构型性弱的语言中,语序(constituent order)是判断句法功能的关键参数[12] [13]。
此外,主语的语义还呈现多样性与复杂性。Haspelmath [14]根据句法与语义性质将格分为两类——语法格(grammatical cases)与语义格(semantic cases),前者包括主格等核心格,它们语法化程度高,语义性质低,不对语义角色有非常准确的限制;后者反之,所以对语义角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如工具格(instrumental)、处所格(locative)等边缘格;还有一些格介于这两类之间,其句法性质与语义性质大概持平,如与格(dative)。主格属于语法格,所以主语可以由多种语义角色充当,这就要求在探讨主语时须深入理解表层句法角色与底层语义角色之间的映射规律。
为更好处理语义–句法接口相关问题,Fillmore [15]的格语法(Case Grammar)提出了“深层格(deep cases)”的概念,虽然仍沿用了“格”的叫法,但“深层格”是纯粹的语义层面的概念,其描述的是论元在事件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即所谓的“语义角色(semantic roles)”,如施事、受事等。语义角色因其定义不清、数量不明而成为最“臭名昭著”的语言学理论之一[16]。包括Fillmore [15] [17]在内的许多学者都对语义角色进行过划分。本文在综合考虑袁毓林[18] [19]、李临定[20]、鲁川、林杏光[21]提出的语义角色清单的基础上根据需求适当调整,选取了17种语义角色并进行了定义,本文对跨语言主语语义角色的研究也是在这套框架下进行的:
核心论元:
主体论元
施事(agent):自主性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例如:小王吃了个馒头
经事(experiencer):某种心理过程或经历的感受者。例如:小王喜欢英语老师。
主事(theme):性质、状态或变化的无施动主体。例如:锅里的水开了。
致事(causer):致使性事件的引起因素。例如:他的成就令人羡慕。
客体论元
受事(patient):因施事行为而受影响者。例如:老师批评我。
对象(target):感知行为的对象和目标。例如:他信佛教。
与事(dative):动作的非主动参与者、实体接受者。例如:我给你一本书。
系事(relevant):在事件里和主事相对的人或物。例如:许先生有三个儿子。
结果(result):由施事动作行为产生的结果。例如:爸爸挖了一个洞。
外围论元
凭借论元
工具(instrument):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器具。例如:小王用刀切瓜。
材料(material):动作行为所用的材料。例如:我用水浇花。
方式(manner):动作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例如:他用低音唱歌。
根由(cause):动作行为的原因、目的或依据。例如:他为了钱而奔波
环境论元
时间(time):事件发生所处的时间。例如:我在中午吃饭。
处所(location):事件发生所处的地点。例如:我在食堂吃饭。
方向(direction):事件开始、结束的地点。例如:我从村里来。
范围(range):事件所涉及的数量、频率、时间等。例如:我一小时跑30公里。
Fillmore [15]最早提出了表层的主语与底层的语义角色可能存在一定的对应规律。诸多学者都提出过不同的“映射理论(Mapping Theory)”。语义–句法接口理论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功能语法范畴的“角色参照语法(Role and Reference Grammar, RRG)”与侧重于句子生成机制的“配价语法(Valency Grammar)”等。诸多研究都通过不同角度入手较粗略地总结出了语义角色等级。相关研究常对某一种语言或某一种结构进行深入发掘,然而不同语言的情况是不尽相同的,例如英语允许工具角色成为主语,但包括日语在内的许多语言则根本不允许工具作为主语出现。从跨语言角度切入对不同语言样本进行逐一考察的研究仍相对匮乏,故跨语言主语的共性仍需进一步发掘。
接下来讨论不同语言主语允准的语义角色以及跨语言主语体现的对语义角色的偏好等级。为凸显主语的语义,避免其他变量干扰,本研究不涉及被动语态(passive voice)。
3. 跨语言主语与语义角色
“主语”这一句法角色仅在主–宾格语言中存在。人类语言主要有两种论元配置模式:主–宾格模式(nominative-accusative pattern)与施–通格模式(ergative-absolutive pattern)。主–宾格配置模式中,不及物句的唯一论元S和及物句的施事性论元A具有相同语法地位,二者获得相同的主格标记(含零标记),而及物句的受事性论元P则独用宾格标记[22]。印欧语系的大部分语言,如英语、德语,以及汉语、日语等都属于这种语言。在主–宾格语言中,主语就是获得主格的论元。而在施-通格语言中,不及物句的S与及物句的P拥有相同的语法地位,用通格标记,及物句的A则独用施格标记。
主宾格结构中,主格论元是主语,宾格论元是宾语,那么同理,在没有主宾格概念的施通格结构中,施格论元应当叫施语(ergater),通格论元则应叫通语(absoluter) [23],不同配置模式的句法角色不能强加到一个术语上,这是它们的本质区别决定的。
本文选取了以下10种主–宾格语言进行主语语义角色的研究:1) 英语、2) 日语、3) 芬兰语、4) 蒙古语、5) 韩语(朝鲜语)、6) 俄语、7) 马拉雅拉姆语、8) 冰岛语、9) 印尼语、10) 德语。
3.1. 核心论元
核心论元是谓词所描述事件的核心参与者,与谓词有着直接的语义联系。核心论元包括主体论语与客体论元,一般而言,主体论元倾向于成为主语,客体论元倾向于成为宾语。
3.1.1. 主体论元
主体论元中,施事具有自立、使动、感知的语义特征[18],大部分情况下为有生(animate)名词,对事件拥有最高的控制力。施事是主语的原型语义角色,在主–宾格模式下,典型的主语就是施事角色与话题的重合。施事角色成为主语的优先程度最高,所有语言样本都允许施事角色映射为主语。例如:
Dadas sedang men-ulis surat.
Dadas-NOM1 now PROG-write letter-ACC
Dadas is now writing a letter.
Haraldur borðaði fiskinn.
Harold-NOM ate fish-the-ACC
Harold ate the fish.
冰岛语是一种存在大量非典型主语(non-canonical subject)的语言,其主体论元经常不被标记为主格,但Andrews [26]指出,冰岛语非典型主语的现象从不出现于施事,施事总是被标记为主格,这体现了施事成为主语的至高优先级。施事常被认为等同于主语,实际上主语是施事角色经历语法化后的产物。毫无疑问,施事应当置于语义角色等级的最高位置。
同施事类似,主事与致事在所有语言样本中都可以作为主语出现:
The kid-NOM develops REFL well
The kid develops well.
The defeat-NOM annoys the athlete-ACC
The defeat annoys the athlete.
一些语言中,尽管有生名词和无生名词都可以作为主语出现,但无生名词会被区别对待。例如马拉雅拉姆语中,无生名词作为致事角色映射为主语时,其谓词会变为使役形式,而有生名词则不需要,这也符合标记理论(Markedness Theory)的基本观点:
Thunder-NOM children-ACC frightened-CAUS
The thunder frightened the children.
考虑到致事比主事拥有更高的使动性(causation),其成为主语的优先级应该高于致事,仅次于施事。
四个主体论元中,经事的情况则要复杂一些。其虽然在所有语言样本中都可以做主语,但是在部分语言中,主语并不是其首选的句法角色。在汉语和英语中,〈经事 + 感知类动词 + 对象〉事件常常将经事视作主语,而日语却常常将主格赋予对象,经事仅作为话题出现,ga是日语的主格标记,ha是话题标记[28]。
Mori-ha eigo-no sensei-ga suki da.
Mori-TOP English-GEN teacher-NOM like COP
Mori likes the English teacher.
涉及到主体能力时日语同样将主格赋予对象:
Mori-ha eigo-ga dekiru/wakaru/jouzu da.
Mori-TOP English-NOM be able to do-PRS/understand-PRS/be good at COP
Mori can speak/understand/is good at English.
经事也可以获得与格,但主语依旧是对象:
Mori-ni eigo-ga wakaru.
Mori-DAT English-NOM understand
在表示主体对某事的需求时,同样是对象获得主格:
Boku-ni (ha) okane-ga hitsuyou da.
I-DAT (TOP) money-NOM necessity COP
I need money.
在表示身体感知时,对象获得主格可以强调其可感知性:
Mori-ni sono yama-ga mieru.
Mori-DAT that mountain-NOM can be seen-PRS
Mori can see the mountain.
很明显,日语中经事并不被主语所青睐,与之相对的对象才最常作为主语出现。
日语不是个例,Onishi [30]指出,跨语言来看,有五种动词常使用非典型主语:1) 主体论元受到影响而不是产生影响,如“be chilled”等;2) 主体论元的施动性较低,如“see”、“know”、“like”等;3) 具有情态意义,如“want”、“need”等;4) 表示“发生”义;5) 表示“拥有”、“存现”以及“缺乏”义,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与经事角色关联度极高。
类似地,冰岛语中心理状态的主体常被标记为与格,身体状态的主体常被标记为宾格[26],主格则同日语一样赋予对象,例如:
John-DAT likes this book-NOM
John likes this book.
Me-ACC seeks sleepiness-NOM
I am sleepy.
德语中,感知性事件的主体不用主格标记,而是与格标记[24]:
Ihm ist kalt.
He-DAT is cold
He is (feeling) cold.
这个句子的主体也可以使用主格:
Er ist kalt.
He-NOM is cold
He is cold.
但是此时语义发生变化,其含义为“他很凉(他身体的温度很低)”或者“他很冷漠”,已不涉及经事角色。
感知性及物结构可将主格赋予对象,经事仍获得与格:
Dass ihm nur íhr missfallen habt.
That him-DAT only you-NOM displeased have-1PL
That he was only displeased with you.
马拉雅拉姆语也存在类似情况[24]。Bossong [32]曾调查过10个常涉及经事的动词在40种语言的情况,试图通过赋分揭示这些语言是如何处理经事的,赋分区间为[0, 5],一个语言的得分越高,其经事就越被视作类与事/受事(dative/patient-like)角色,反之则越被视作类施事(agent-like)角色,结果显示,除了英语得分为0,其他语言的经事都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作类与事/受事角色,法语得分为0.12,芬兰语得分为0.87,俄语得分为2.11,冰岛语得分为2.29,最极端的列兹金语(Lezgian)得分为5,即列兹金语中10个动词的经事论元全部被视作类与事/受事角色。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经事映射为主语的倾向要显著低于其他三个主体论元,这与经事涉及的动词语义有关。首先,这类动词往往涉及心理感知、身体感知或情感等,其主体对事件的可控度非常有限,而更多是对客体产生了一种自发的、不可控的感受,这在意愿性(volition)上就远不及施事等角色;并且,这种感受一般不会对客体产生直接的影响,反而是经事常受影响,这又与施事的高使动性有了明显的区别;最后,与施事不同,经事涉及的事件往往是静态的,其几乎没有任何移位性(movement)。这些都导致〈经事 + 感知类动词 + 对象〉事件的及物性(transitivity)较低,正如Haspelmath [33]所言,过高或过低的及物性都容易导致非典型标记。
综上,四种主体论元均能够在所有语言样本中作为主语出现,它们在映射为主语的优先级上是最高的。在这些论元内部间,也存在着一个优先级的排序:施事 > 致事 > 主事 > 经事。
3.1.2. 客体论元
再来看客体论元。客体论元中,受事、对象、与事和结果可以在部分语言中作为主语出现,下面对其逐一讨论。
受事作为客体论元的核心成员,在句子中通常以宾语的形式呈现。然而,受事在中动结构(middle construction)常作为主语出现。根据蔡淑美、施春宏[34]的研究,中动句的形式特征为,以受事为典型的受动性成分居于主语位置,例如:
在一部分存在自反标记(reflexive marker) (如反身代词、反身动词)的语言中,自反标记可被用作中动标记,例如德语和俄语[35]:
The tea-NOM tastes MM: I-DAT very good
The tea tastes very good (to me).
The book-NOM reads MM: itself easily
The book reads easily.
句中的“mir”和“sich”作为中动标记出现,不可省略。俄语类似结构还需要将动词变为反身动词形式[36]:
Dver’ legko otkryvaetsya mnoj.
Door-NOM easily opens-REFL MM: I-INS.
The door opens easily (to me).
除此之外,芬兰语[28]、日语[24]、印尼语[24]、冰岛语[37]、蒙古语[38] [39]与马拉雅拉姆语[24]也都允许受事在非被动结构中映射为主语,但韩语则不允许这种映射。
Müller-Gotama [24]使用了语义透明度(semantic transparency)来描述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语义透明度越高的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联系就越直接。句法角色能够承载的语义角色的多样性是语义透明度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韩语是高透明度语言的代表。与上边提到的几种语言不同,在韩语中,即使施事在句中不出现,受事也不能被赋予主格,只能作为话题出现,只有在被动句中受事才能获得主格:
Door-NOM open-PRS
The door opens.
Door-TOP open-PRS
As for the door, [someone] opens [it].
Door-NOM open-PASS-PRS
The door is opened.
综上,10种语言样本中有9种允许受事映射为主语,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动结构的广泛使用。
再来看对象角色。上文提到了一些允许对象映射为主语的语言,包括日语、德语和冰岛语。除此之外,根据Park & Kim [40]的研究,韩语也允许对象成为主语,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芬兰语[28]和俄语中[41]。
马拉雅拉姆语与其他语言样本都有所不同,上文提到过,这种语言感知性事件的经事常获得与格(虽然不总是),这和冰岛语类似,然而,其及物结构的对象角色却不像在冰岛语中一样获得主格,而是和英语一样获得宾格[24]。
接下来看与事角色。与事角色涉及的动词往往具有转让义、获得义,如“赢得”、“收到”。在我们考察的语言样本中,所有语言均允许与事映射为主语。这种现象也在已有研究中得到了印证,例如Bresnan & Kanerva [42]总结的语义角色层级中,与事与经事并列排在8个角色中的第3位,高于工具等角色,这说明与事有着较高的成为主语的优先级。
Sosedi vyigral mashinu.
Neighbors-NOM won car-ACC
The neighbors won a car.
Eiríkur fékk verðlaunin.
Eirikur-NOM got prize-the-ACC
Eirikur got the prize.
在客体论元中,与事是唯一一个所有语言都允许成为主语的语义角色,这和与事往往有着较高的生命度有一定关系。一般来说,作为实体的接受者,与事更可能是有生名词,而有生名词更容易作为主语出现。
最后一个能映射为主语的客体论元是结果角色。结果角色与受事角色有很多相似之处,需要做好区分。结果和受事都具有受动性和变化性,然而,它们之间关键的区别在于:结果具有渐成性,这是受事所缺乏的;而受事具有自立性,这是结果所不具备的。这意味着结果所指代的实体是在经历施事的动作后才逐渐从无到有形成的,其存在依赖于施事的动作,而客体在施事发出动作之前就已独立存在,并不依赖于其他因素。例如“我打了小王”中的“小王”是受事,而“工人建了一座桥”中的“桥”则是结果。
蒙古语的结果角色除了可以用宾格标记-ji/-i外,还可以用主格形式:
We-NOM house-NOM built-PST
We built house.
Sister-NOM picture-NOM draw-PROG
My sister is drawing a picture.
除蒙古语外,未在其他语言样本中发现结果映射为主语的情况。在其他语言样本中,相较于受事主语,结果主语的实现要更加依赖被动结构。可以看出,虽然结果与受事的语义特征非常相似,但二者成为主语的能力却差距悬殊。
综上所述,共有4种客体论语可以在一定数量的语言样本中映射为主语,与事可以在10种语言样本中成为主语、受事9种、对象6种、结果1种。
3.2. 外围论元
下面开始讨论外围论元。由于能映射为主语的外围论元较少,故不再细分凭借论元和环境论元。外围论元能作为主语出现的有工具、时间和处所。
跨语言来看,工具角色除了能够在常规的主动结构中直接成为主语,少部分还可借助中动结构成为主语。工具可以在英语、芬兰语[28]、俄语[43]、德语[27]、冰岛语[44]和印尼语[24]共6种语言样本中作为主语出现,援引部分例句如下:
Novyj ključ otkryl dver’ bez truda.
New key-NOM open-PST door-ACC without difficulty
The new key opened the door easily.
Der Schlüssel öffnet die Tür.
The key-NOM open-PST the door-ACC
The key opened the door.
Kunci ini bisa mem-buka pintu belakang.
Key-NOM this can open door-ACC back
This key opens the back door.
工具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重点关注的语义角色,常可以在语言中作为主语出现。高明乐[45]指出,包括工具、与事的一些语义角色隐含着施事角色的存在,即使施事并未在句中出现,例如“这把钥匙开了门”,其隐含形式为“某人用这把钥匙开了门”。也就是说,工具本应该以状语的形式出现,它成为主语很可能只是施事隐含时的一种权宜之计,Palmer [46]指出,虽然施事和工具都能成为主语,但二者同时出现在句子中时,主语必须是施事,工具无法成为主语:
*The key opened the door by John.
但是Palmer可能并没有把中动结构纳入到考虑范围。工具做主语的中动结构常允许施事以状语的方式出现。这主要是因为中动结构不再强调以动词为核心的动态过程,而是着重强调主语的静态的内在性质,所以不再对主语的使动性有要求。例如:
The pen writes well for/to me.
工具之所以能成为主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到解释:其一,从语言经济性上来说,当施事不是对话的焦点时,就无须出现在句中,此时,工具作为动作的最直接相关的参与者,就成为了主语,这种现象在那些语法结构要求必须有主语的语言中尤为明显,例如英语,而一些并不强制要求主语的语言中,工具都始终以工具格的形式出现,若施事出现,那么施事获得主语,若施事隐含,那么句子就没有主语,这种语言典型的例子是日语;其二,从认知的角度看,当说话人无论以什么动机希望将施事角色进行背景化(backgrounding)处理时,就必须有其他的论元成为前景化(foregrounding)的角色,此时,由于工具和施事共同作为处置受事的主动者,工具明显是和施事“站在同一队”,那么作为施事的“共犯”,工具就成为了充当主语的首选,这种解释也可以在接下来对材料角色的讨论中进一步得到印证。
正如结果与受事一样,材料与工具也有着部分一致的语义特征:二者都具有自立性与位移性,但是材料同时还拥有工具所不具备的变化性。并且,受事常与工具共现,构成〈施事 + 工具 + 受事〉事件,而结果常与材料共现,构成〈施事 + 材料 + 结果〉事件。两个角色的区别体现为:〈施事 + 工具 + 受事〉事件中,在施事利用工具完成对受事的动作后,工具依然保持自立性,维持原状,并不会产生任何变化,具有再利用性,比如“我用菜刀切菜”中的“菜刀”;反观材料角色,在施事利用材料完成动作后,材料失去自立性,失去原状,并以某种形式被消耗或变成了结果的组成部分,不具备再利用性,例如“工人用木头造纸”,此时“木头”并未与施事共同作为主动处置者,而更像是在等待被处置的受动者,这就使其缺乏成为主语的认知基础,的确,我们在语言样本中暂未发现材料映射为主语的实例。
除了材料与工具两个角色本身的对比之外,两个事件结构的对比也非常有趣。我们已经讨论过〈施事 + 工具 + 受事〉与〈施事 + 材料 + 结果〉两个事件涉及到的所有语义角色,根据已有结论可以发现,两个事件的情况截然不同,前者中的三个角色都分别有大量映射为主语的实例,即使是同一个场景也常可以由不同的角色做主语,例如:
而后者中的三个角色,除施事外剩下的两个角色做主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一个场景下,材料和结果若想成为主语几乎只能诉诸于被动语态:
我们发现两个事件的内在机制有很大差距:在〈施事 + 工具 + 受事〉事件中,三个角色在动作开始前就已经存在,且始终保持自立性,所以对事件的描述有条件在三者之间进行视角的切换,并不十分依赖于施事;而在〈施事 + 材料 + 结果〉事件中,事件发生前材料存在而结果不存在,事件发生后情况逆转,材料被消耗而结果开始存在,只有施事从始至终存在,所以此时主语的实现就非常依赖于施事,材料与结果则不适合成为主语,结合上文对这几个角色的逐一讨论,也就不难理解工具为何常能做主语。
除了以上提到的6种语言,其余4种语言样本则不允许工具映射为主语,Yang [47]更直接地指出,下面的句子不合法,除非是“童话故事”中的“锤子”被拟人化处理后拥有了生命并且能够有意识地发出动作,此时其语义角色为施事。
Mangchi-ka mwun-ul kkey-ess-ta.
Hammer-NOM door-ACC break-PST
A hammer broke the door.
类似地,日语要求工具角色以工具格出现,日语也是一种语义透明度较高的语言,Kuno [48]指出,在日语中,及物动词的主语几乎只能是有生名词,虽然事实并没有这么严格,但可以看出,在对主语的选择上,日语的确有着比英语这类语言更严格的限制。
虽然本研究的语言样本并不包括汉语,但值得关注的是,汉语常允许材料或结果作为主语出现,这和所有语言样本的情况都不同,这种现象需要针对汉语的后续研究进一步解释。
接下来看时间角色。有些研究会把所有表示时间的名词认作是“时间角色”,比如“March is the third month of the year”中的“March”,这是绝对错误的,如果按这种逻辑,那每种语义角色都可以成为主语,一个名词的语义角色绝不是由它本身的孤立的意义决定的,而是需要放到事件当中去理解的,时间角色只能是一个环境,时间角色不能作为这个事件的核心参与者,在刚刚的句子中,“March”是主事,其与“I am a student”中的“I”本质上是一样的。许多语义角色都有类似的问题,研究者在参考其他研究时,一定要多加筛选。
允许时间成为主语的语言非常少,且常有争议,例如英语中的“时间名词 + see”结构:
The fifth day saw our departure.
由于“saw”是有感知能力的主体才有的能力,所以很难界定“The fifth day”到底是被拟人化的角色还是时间主语,亦或是这种结构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是由于拟人化,而后期随着频繁的语用逐渐成为了常规结构,无论如何,这都涉及到了隐喻(metaphor)的过程。胡壮麟[50]在讨论语言与隐喻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提出了“张力理论(The Tension Theory)”,认为隐喻常常是不合语法或不真实的,这会让听话者产生不自然的感觉,即张力感,但是随着逐渐频繁使用,这种张力感会慢慢消失,真值会增加,语句也会开始被认为合法而成为常规结构,“一代人的隐喻是后一代人的常规表达”,有鉴于此,我们姑且把上边的例句作为常规结构处理。
除此之外,在所有语言样本中,时间都无法映射为主语。在一些表示自然现象或者存现的句子中,往往会使用空主语(null subject),此时的主语不附带任何语义角色,纯粹是为了满足句法的要求,例如:
类似地,德语也存在空主语,例如下面两个例句中的“es”,注意“Heute”和“Morgen”为副词:
Today is it-NOM hot
It is hot today.
Tomorrow there is it-NOM a lecture
There will be a lecture tomorrow.
其他语言样本也都如此,事件发生的时间常以副词、旁格论元或介词短语的形式作为状语出现,并且句中常用空主语占据主语位置。
与时间角色类似,处所角色也是事件发生所处的环境,这二者都类似一种容器。一些研究会把代表施事者的处所名词视作处所角色,例如“This hotel forbids dogs”中的“The hotel”,这是不合适的,上文已经阐释原因。
处所主语的情况与时间主语类似,实际上,一种语言对这两种环境论元的态度经常相同。在语言样本中,也只在英语中发现了处所主语:
英语[49]
This tent sleeps six.
The room seats 500.
综上,时间和处所可以少量映射为主语,但允许这种映射的语言与场景都非常有限,并且经常需要一些认知加工过程,这使得它们在各种语义角色等级中占据着较末端的位置。
目前我们已经结束了对所有能够映射为主语的语义角色的讨论,接下来我们可以进行总结和分析了。
4. 总结
在选取的7个不同语系的10种语言样本中,共有11种语义角色可以在一定数量的语言中映射为主语,分别是施事(10种)、主事(10种)、致事(10种)、经事(10种)、受事(9种)、对象(6种)、与事(10种)、结果(1种)、工具(6种)、时间(1种)和处所(1种),能在更多语言中成为主语的语义角色,主语对它的偏好程度也就越高,据此,结合讨论内容,本研究汇总主语对不同语义角色的偏好程度如下,从左向右成为主语的能力递减:
施事 > 致事 > 主事 > 经事 > 与事 > 受事 > 工具/对象 > 时间/处所/结果
分语种来看,不同语言的主语所能承载的语义角色在数量上存在差异,通常这一数量介于6到9种之间。语言样本中,韩语允许映射为主语的语义角色最少,仅有6种,而英语则允许最多的语义角色映射为主语,达到了9种。一般来说,语义透明度较高的语言,其允许映射为主语的语义角色数量往往较多,反之则较少。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规律值得提及。首先,除结果角色外的所有核心论元,无论是主体论元还是客体论元,都在这个等级中占据着比较靠前的位置,其在这方面与Fillmore [15]以及Grimshaw [51]的结论有所差异,而与Dik [52]、Givon [53]以及Baker [54]提出的语义角色层级较为接近。作为事件的核心参与者,核心论元使用的频率要大大高于外围论元,这让它们更容易成为语言的焦点出现,也让他们在成为主语的绝对数量方面远超过外围论元。
并且,具体到事件中,一些常在事件中共现的语义角色可能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例如〈经事 + 感知类动词 + 对象〉事件中,如果一个语言允许对象成为主语,那么其经事映射为主语的能力可能就比其它语言低。不同的事件可能还会有不同的情况,例如〈施事 + 工具 + 受事〉与〈施事 + 材料 + 结果〉两个事件中,前者中除施事外的两个语义角色都分别有大量映射为主语的实例,即使是同一个场景也常可以由不同的角色作为主语出现,而后者中除施事外剩下的两个角色做主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一个场景下,材料和结果若想成为主语几乎只能诉诸于被动语态,上文已经根据两个事件内在机制的差异对其进行了一定解释,不再赘述。
语义角色和句法角色之间的映射关系纷繁复杂,是一个十分庞大又复杂的自洽系统,其影响因素众多。例如,动词语义是论元结构的关键因素,动词是事件的核心,不同性质的动词会对它的论元提出不同的要求,此时主语的语义角色必然会受到限制;再者,每种语言的句法都有其独特性,不同语言内部拥有的句法结构也不尽相同,这个因素也不容忽视,例如一些语言在句法上强制要求主语出现,那么此时其主语的语义范围可能就会在一些情况下被迫向非典型的方向扩张,而一些不强制要求主语的语言中,主语语义范围可能就相对较窄,例如日语、韩语;除此之外,不同的认知加工方式、语用因素可能也会起到一定作用,例如隐喻的频繁使用可能非典型现象的张力感逐渐消失,使得主语的语义范围逐渐扩张。
总而言之,本文从学界对“主语”概念的争议为切入点,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后,从7种不同语系中选取共10种语言,在对这些语言的“主语”进行深入发掘后,总结出跨语言“主语”的规律及其对不同语义角色的偏好等级,并对一些非典型的现象进行解释,以期能客观揭示语言中“主语”的普遍共性。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更多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仍需学者们共同探索。
致 谢
在本文的研究和撰写过程中,我有幸得到了许多人的慷慨帮助和宝贵建议。我想向他们表达我最深切的感激之情。首先,我要特别感谢于秀金教授,于秀金教授对题目的选定和框架的设计提供了大力支持。其次,我要感谢张梦琪女士,她提供了宝贵的德语语料,并给予了我专业的帮助。我还要感谢朝鲜语母语者金春兰老师和车雪玲女士提供了专业的朝鲜语知识,极大地支持了我的学术研究。此外,我还要感谢徐铭女士对本研究的倾力相助。最后,我要向出版社表示最诚挚的感谢,贵社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
NOTES
1文中举例均按照莱比锡标注系统(The Leipzig Glossing Rules)进行标注,文中使用的缩略形式如下:NOM = 主格,PROG = 进行体,ACC = 宾格,REFL = 自反标记,CAUS = 使役形,TOP = 话题标记,GEN = 属格,COP = 系词,PRS = 现在时,DAT = 与格,PL = 复数,MM = 中动标记,INS = 工具格,PST = 过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