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基本原则,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1]。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高校“三全育人”,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顺应了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是高校增强治理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三全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开辟了新形式下高校教育的新局面[3]。
在“三全育人”之中,“全员育人”是主体性因素,具有能动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员育人是高校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前提和基础,是“三全育人”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实施“全员育人”有利于提升高校教育水平,满足学生多样性发展需求,对于优化高校育人流程、提升教育针对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大学具有重要意义。“全员育人”即育人的全员性,指各育人主体共同发挥育人功能,对于受教育者的思想、行为产生影响。“全员育人”既强调“全员”,又要求“育人”,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广义上的“全员育人”指大育人主体的育人全员性,包括学校、家庭以及社会三主体;在狭义上,“全员育人”主要指高校内部的各教育主体的育人全员性,主要包括辅导员、本科生导师、领导干部、后勤工作人员、优秀校友等主体。A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自2012年开始实施“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通过选聘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共同组成“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团队,树立协同育人理念、凝聚教育合力、补齐育人短板、形成优势互补,为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与能力、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关键作用。
2. “全员育人”视域下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的角色定位
高校育人的全员协同,可以通过不同育人主体和岗位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外在协同实现[4]。在高校中,育人工作是一个庞大工程,贯彻落实“全员育人”既要求各主体积极参与,又要聚焦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等与学生联系最为紧密的“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作为高校重要教育主体,需要明确二者角色定位,分析二者角色定位关系,探究二者育人特点。
2.1. 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辅导员是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力量。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5]。学生在校期间,与辅导员有着较多接触,联系最紧密。
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骨干力量,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攻手”[6]。辅导员既有教师身份又有管理者身份,与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各专业教师以及学生都联系紧密,能够最大限度统筹、协调高校内外各方教育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厘清各方主体职责,提升自身沟通能力,协调各方主体关系,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合力。辅导员作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其主导作用在党团和班级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都有着充分体现。辅导员在对班级活动进行组织、实施与管理时需要理清思路,提高管理水平和组织水平,让班级运行呈现规范化状态。辅导员这一角色贯穿于学生在高校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与学生接触多,肩负着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的重要使命[7],应将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作为奋斗的一个方向。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关心关爱学生,以育人为本。一方面,辅导员需要注意密切联系学生,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向以及实际困难,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科学合理、灵活有效的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发展目标和人生规划;另一方面,辅导员要不断提升思想修养和行为作风,发挥辅导员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8]。
2.2. 本科生导师的角色定位
本科生导师制是深化高校教育改革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本科人才教育质量、提升本科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9]。本科生导师是学生学业的指导者、是学生技能的培训者、是学生发展的协助者、是学生就业的规划者。本科生导师的来源主要为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本文以A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例,本科生导师既是专业课教师,又是思政课教师。一方面,本科生导师是专业课教师,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规律、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熟悉专业特点,能够依据学生自身发展情况和发展目标,引导学生制定符合实际的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能够围绕专业技能对学生进行培训,对学生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师范生技能等方面进行强化指导,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满足学生专业发展需求;能够帮助学生依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钻研方向,有意识地进行科研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与提升,为其进一步发展打下扎实基础;能够在就业方向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认识就业前景,了解就业情况,明晰多种就业选择,做出对学生自身发展更加有利的抉择。另一方面,本科生导师是思政课教师,要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不断加强自身理论修养,树立坚定理想信念,以自身的学识魅力增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以自身的人格魅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帮助学生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爱国意识,成长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
2.3.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角色定位关系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作为高校育人的两大主体,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之处。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二者对于学生而言,都处于一个教育者的角色,都承担着培养人才培养的任务,都是“全员育人”的重要力量;其二,二者在开展工作时都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围绕立德树人目标,立足本职工作,依据教育方针,按照培养方案,结合体制机制,塑造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其三,二者都为了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奋斗[10],都将全面培育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任务。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不同之处体现在教育职能上,辅导员在学生的培养中承担着教育、管理、服务三方面的职能,而本科生导师则主要承担教育职能。在教育职能上,辅导员主要负责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科生导师的教育内容则主要是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教育。辅导员在教育职能以外还需要对于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包括评奖评优、党员发展、宿舍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内容,而本科生导师在这些方面参与较少。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辅导员可以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发挥起到保障与推动作用,本科生导师可以有效补充辅导员的工作;如果二者配合不当,在具体工作中则会产生冲突与问题。
3. “全员育人”视域下“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现实困境
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以及学生需求的多样化、差异化程度不断加深决定了“全员育人”需要各主体的积极参与。各主体既要守好个人的责任田,又要相互合作、优势互补。“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有利于形成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教育合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制度尚未完全健全,在职责划分、信息交流以及考核评价三个方面存在偏差,影响协同育人的效果。
3.1.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不清
在“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实施中,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工作核心目的都是“育人”,二者都是为了将学生培育成才,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相同的目标导致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在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上都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划分不够明晰。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有着准确规定,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5]。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学生学术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实践创造能力,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业辅导、技能指导等方面。以A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例,辅导员会通过召开班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动向进行了解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而本科生导师与学生进行定期、不定期谈心和指导时也会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实际问题。两者工作职责不清、内容划分不明的问题,一方面,会导致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在具体工作中缺乏明确的目标和界限,减弱指导的针对性,产生多头管理的局面,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影响协同育人实际效果的发挥;另一方面,会导致学生遇到问题时在咨询者的选择、咨询结果的取舍上不好准确把握,反而容易出现问题解决的效率降低,不利于学生问题的较好解决。
3.2. 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信息交流不畅
在“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实施过程中,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存在目标执行、教育方案理解与落实等方面沟通不足、交流不畅的问题[11],双方处于一个相对割裂的状态,对于学生的信息与发展情况缺少交流沟通,在对学生进行指导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脱节甚至是相互对立的状况。导致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二者交流不畅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其一,“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尚不完善,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在数量配备比例上存在差距。以A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例,一个班级有百余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而本科生导师则强调个性化指导,其所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3名,一个班级的本科生导师则有四十余名。数量配比的差距必然导致辅导员在与所有本科生导师进行交流与沟通中存在较大困难,工作强度较大。其二,本科生导师与辅导员联系不够密切。本科生导师自身科研压力大、教学任务重、空余时间有限,并且对于与辅导员交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与辅导员交流沟通学生情况不够密切,缺乏积极性。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以及诸如就业、学风等工作的量化考核导致辅导员工作繁忙,难以主动与所有本科生导师交流沟通。其三,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之间的联系机制不够完善,双方缺乏便捷高效的沟通途径以及明确清晰的联系要求,导致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进行联系时大多依靠自觉。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交流不畅不利于学生正确认识问题、找到解决方法,降低学生对于“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认可度,影响协同育人模式的实施效果。
3.3. 参与主体考核评价机制有待健全
在“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实施时,仍然存在着评价与激励机制构建不够完善的问题,这对于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开展工作存在不利影响,不利于其积极性的激发和主体意识的树立。一方面,目前高校对于“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制度设计大多局限于原则性指导方案,缺乏符合实际、系统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导致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效果难以评定;另一方面,本科生导师对于本科生指导所得到的回报与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所得到的回报相差较大,育人相对于科研来说属于软任务,成效具有内隐性、长期性,而科研工作则成效外显并且周期相对较短[12],削弱其对于学生指导的积极性。
以A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例,由于对于本科生导师的量化评价制度仍存在缺陷,导致本科生导师在工作中缺乏制度的指导与监督,多为依靠自觉进行指导,因此出现指导频率两极分化现象。学生作为“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制度的最重要一环,往往缺乏主体意识,在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一方。学生与本科生导师沟通、交流中带有形式主义色彩,对于自身存在的真正问题不愿主动与本科生导师进行沟通,甚至采取回避、敷衍态度。学生的这种不当态度,不利于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了解学生真实情况,做出正确指导,使得协同育人的效果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4. “全员育人”视域下“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完善路径
实现高校全员育人,需要充分发挥“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作用,在实践中明确育人主体责任、合理划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制定合理有效的职责考评机制,为育人主体的工作指明方向、减小阻碍、提供动力。
4.1. 合理划分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
全员育人的系统性要求各主体能够统筹协调、相互协作,一旦育人主体之间出现工作职责不明、内容杂乱无章的问题,育人的成效就会被削弱。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是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良好协作的重要基础,厘清职责边界,合理划分职责,能够压实工作责任,解决职能交叉、职责重叠、权责不清、办事推绕拖等问题,有效提升育人效果。因此要通过设计工作说明书,理清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关系、本科生导师与学生之间关系、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之间关系,从而破解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内容划分不明晰的问题。工作说明书的设计有利于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或者覆盖不全的问题,做到“各项任务都有人做、人人都有具体任务做”,捋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内容,提升育人效率,扩大育人范围。在工作说明书的设计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要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政策文件为指导,根据工作实际和教职工的职责边界,制定分层分类的育人规划,既有责任清单,也有统一认识[13]。其二,工作说明书中要明确规定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内容、学生实际情况对二者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划分,以清单形式清晰列出两者工作内容、范围,为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工作提供指导。通过工作说明书的设计,明确辅导员主要负责开展学生的思想引领、日常教育管理、党团建设、心理疏导等方面工作,而本科生导师则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业辅导、技能训练、科研指导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工作说明书使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二者的定位职责与工作内容更加明晰,减轻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工作负担,提高指导的操作性与针对性,有利于学生在遇到困难时更加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4.2. 搭建辅导员、本科生导师信息交流平台
交流是打破封闭、正确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协作的必然要求。信息交流不畅加大了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沟通的难度,容易产生误解与冲突,不利于协同育人制度的实施。搭建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学生三位一体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有利于通过联系解决信息沟通不畅问题,增进二者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二者的理解与共识,打破交流壁垒,畅通交流渠道,凝聚育人力量。学院可以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交流活动。学院可以通过线上措施加强信息交流。
其一,学院可以依托网络平台,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辅导员、本科生导师信息公开,便于学生对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的信息了解;其二,学院可以借助通信服务软件搭建高效信息交流渠道,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学生的多向信息交流和定期联系提供便利,真正实现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院还要积极组织开展线下交流活动。首先,学院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工作交流会,以会议形式加强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交流;其次,利用学生为纽带,通过学生自我汇报加强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对于学生情况的了解;除此之外,学院还可以通过讲座、座谈会、学术沙龙以及过程性考核等形式加强本科生导师、辅导员和学生的交流与联系。通过三位一体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的搭建,让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反馈更加及时、快捷、准确,将协同育人的作用落到实处。
4.3. 健全辅导员、本科生导师职责考评机制
马克思曾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4]。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形成并非是自动形成的,二者既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又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必须通过利益的引导和制度的设立来进行规范、提供激励。健全辅导员、本科生导师职责考评机制有利于明确工作标准,消除倦怠心理,激发工作热情,提升育人主体参与度,引导育人主体协同合作。要建立健全“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定期考核工作,增强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工作积极性,同时注重提高学生参与感,使制度更好的发挥实效。其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本科生导师代表以及本科生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组,对于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一学期一次的考核与评价。在广泛听取学院领导、辅导员、本科生导师以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效果评价表。协同育人效果评价表实行百分制,学院领导评分占比20%,学生评分占比30%,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互评占比30%,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自评各占比10%。评价考核的内容涉及指导态度、指导频率以及指导效果。其二,根据评价结果,改进评奖评优体系,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将工作奖励落到实处,提高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其三,定期开展学生评议工作实效调研,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生交流会议,收集学生对于辅导员、本科生导师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并整理上报学院。学院要通过教育引导学生改变自身被动接受的观念,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积极主动与辅导员、本科生导师进行联系与交流,汇报自身情况,总结反思自身问题。
5. 结语
辅导员以及本科生导师都是高校教育管理学生的中坚力量,是构建“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的重要主体。“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是对于原有高校教育制度的一次创新与发展,是高校对于培养综合型人才的正确尝试,也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高校要加强“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制度建设,正确认识两者角色定位关系,激发调动辅导员、本科生导师育人热情,为形成高校“全员育人”提供助力。在“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模式下,本科生导师能够更加直接、具体、深入[15]的参与学生发展全程,推动其加大教育教学投入,强化教书育人担当[16],自身专业素质与指导能力得以提高,与学生联系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会减轻工作负担,专注于学生管理与服务,自身的职业认同感增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得以提升,辅导员自身的专业知识素质与管理能力也得以提高;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差异性需求,学生综合素质得以增强,批判性、创造性思维得以培养[17],有助于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方面发展,帮助青年学生扣好第一粒扣子。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的提高、高校教师数量的增加以及两者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为“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制度的广泛推行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三全育人的不断推进,“辅导员 + 本科生导师”协同育人制度必将会被更多高校所采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肩负起为党和国家培养人才的历史重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充足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