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池运营的问题与对策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atent Pool Operation in China
DOI: 10.12677/ojls.2024.1212990, PDF, HTML, XML,   
作者: 包 杰:宿迁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宿迁;谷新妍: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专利池运营运营机制运营能力核心专利资源Patent Pool Operation Operational Mechanism Operational Capability Core Patent Resources
摘要: 目的:在全球专利池构建中,我国虽然积极参与,但在具体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上仍需改进。有必要识别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采用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结果:认为我国专利运营存在机制不成熟、管理能力待提升、核心专利资源不足、运营主体分散等四个方面。结论:建议推进专利池运营政策的系统化和法治化,建立由相应政府部门牵头设立的专利池管理机构,提升专利池运营的核心专利资源,实现知识产权运营主体协同发展。
Abstract: Purpose: Although China actively participate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lobal patent pool, there is still room for improvement in specific operational models and management concepts. It is necessary to identify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 practical and feasible solutions. Method: Adopting methods such as case analysis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Results: It is believed that there are four aspects in China’s patent operation, including immature mechanisms, need for improvement in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insufficient core patent resources, and scattered operating entities. Conclusion: It is recommended to promote the systematization and legalization of patent pool operation policies, establish patent pool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led by corresponding government departments, enhance the core patent resources of patent pool operation, and achiev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peration entities.
文章引用:包杰, 谷新妍. 我国专利池运营的问题与对策[J]. 法学, 2024, 12(12): 6971-6976.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4.1212990

1. 引言

2023年国务院出台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中明确提倡发展产业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中心,支持建立以产业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联盟,依循市场机制,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专利池运营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面对诸多障碍和阻力,为此需要进一步分析专利池运营的意义,探索专利池运营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提供智力指引。

2. 专利池运营的重大意义

“专利池”(Patent Pool)是专利的集合,指多个专利权人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将其专利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分为开放式专利池和封闭式专利池,目前国际社会主流是开放式专利池。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宏观背景下,我国专利池的构建与运作正站在一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新起点上。作为一种关键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方式,专利池在推动技术流通、增强行业合作、提高全球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种“一站式”的专利交易安排,专利池的运作有助于缓解由“专利密集区”引起的问题。通过专利的集中授权促进技术扩散和产业发展,符合当前合作创新与权利冲突并存的局势。企业间共建专利池,可以促进创新技术与解决方案的交流,从而助力企业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专利池的运营优势促使企业意识到合作比竞争更能带来共赢的结果。从美国最早出现的专利池“缝纫机联盟”到“DVD技术联盟”,再到如今的“Avanci”专利池,境外企业充分运用专利池压制他国企业并享受由此带来的高昂许可费。当下,我国在诸多技术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影响力,在相关领域中建立专利池具有可能[1]。5G时代通信技术在汽车领域的推广使用以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一些专利池许可平台逐渐在市场活跃起来,甚至主导某些领域的专利许可业务。在合作的浪潮中,我国企业和组织正积极投身于专利池的构建[2]。华为加入了Sisvel池,成为了WiFi领域最大的专利权利人之一[3]。“小米科技公司拥有的核心专利数量不断增加,拥有与其他企业平等对话的实力,创造性地采用了介于双边谈判和通过专利池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许可[4]。南方电网公司旗下电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了首个央企电力新能源专利池,目标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应用来保护创新成果,并助力新型生产力的发展[5]。可见,专利池是市场机制下的专利自由组合,有助于优化专利池的运营流程,显著减少专利授权的交易成本,清除专利实施的授权障碍,推动专利技术的普及,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我国专利池运营存在的主要不足

尽管专利池运营具有重大意义,我国也积极参与全球专利池构建,但是就目前主要的专利池运作模式而言,依然遭遇了一系列问题和阻碍,迫切需要借助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梳理专利池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3.1. 专利池运营机制尚未成熟

从我国成立较早的AVS、TD-SCDMA等标准及其专利池,到近年来日益兴起的各种产业联盟专利池,其在长期运营方面存在不足,且在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方面还没有构建起清晰的分配框架[6]。如专利池运营体系僵化的情况时常发生,政府定位与协同创新体系融合度不够。以政府引导下成立的专利池为例,政府的引导作用不仅能帮助企业建立合作信任,降低交易成本,还可整合资源,实现合作创新。但是在日常运营中,缺乏内在利益驱动,企业准入退出机制、政府引导机制较为僵化,导致运行效果不佳,直接妨碍其功能的有效实现。由于缺乏准入机制,未设置实质性的加入条件,多数只需符合地域特征和行业特征,导致部分带有投机性质的企业加入,内部风险增加;与此同时,成员退出机制也缺乏相应标准和程序,成员退出较为随意。此外,在作用发挥方面,往往出现政府过度参与管理的情形。例如在权力配置上,政府垄断性的运营,会导致其他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价值度不高,利益分配不均[7]

3.2. 专利池管理机构运营能力不足

我国在部分重点产业的专利池运营中存在一些挑战,在确定管理策略和机制时过于单一化,忽略了管理机构和联盟企业的个性需求及行业环境,这直接影响了管理流程的效率。同时,由于专利池管理机构的运营尚缺乏专业指导,必要专利筛选不够严谨,这导致专利池准入的低标准和粗审核,不利于形成专利池的竞争力。不同的专利之间可划分为三种关系:障碍性关系、竞争性关系、互补性关系。在专利池构建过程中,要尽量多地选择障碍性和互补性关系的专利,减少甚至避免竞争性关系专利入池。以竞争性专利为例,如果它们存在于同一专利池中,可能会引发垄断的问题。因此,在专利池管理过程中尤其需要重视审核专利的类型,避免造成行业垄断,防止行业竞争意识减弱,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池具有限制竞争的功能[8],通过集中管理专利并授权给竞争对手,专利池能够协调产量和价格设定,这种做法可能被用作提高竞争者的运营成本,以减少市场竞争或进行掠夺性定价[9]。与此同时,如果专利筛选标准不够明确清晰,使池中涌入大量低质量专利,则在收益分配问题上会产生严重不公。

3.3. 专利池中核心专利资源不够丰富

专利池常常肩负着促进产业发展的责任,但国内很多专利池存在片面追求入池专利数量的增长,真正实现专利价值、推动产业发展的并不多,通过运营专利池实现盈利的就更少。专利池本身质量不高成为制约我国专利池发展的重要瓶颈问题。随着我国对专利质量要求的呼声不断增强,专利运营概念的热度不断上升。在形成专利池的过程中,技术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技术标准依照其形成过程不同,可分为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法定标准即为官方所确定的,事实标准是由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制定的,这种企业拥有许多高质量的专利,对标准制定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专利池实施集中的许可授权,并通过构建相互支持的专利集群,促进联盟成员和整个产业的共同成长和战略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能够建立并持续运营专利池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不多见。这种现象与专利池构建过程中核心专利资源的缺失有密切关系。

3.4. 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专利池运营模式尚未形成合力

我国专利池运营中一般遵循“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原则,政府履行提供引导资金、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监管社会主体运营的职能,社会主体履行主导运营的职能并接受政府监管。这样可以在关键技术领域防止独家权利的过度集中,促进技术广泛传播和应用,满足更大的公共利益[10]。政府主持的专利池在目标设定上可能过于强调绩效评价的标准,导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围绕达成上级指标,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同时,由于政府编制问题,产业联盟的管理人员普遍兼职,缺乏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专职负责联盟运作的能力,这可能会妨碍专利池的创新与发展[11]。而市场主导的专利池更多的以追求高额利润为核心,如德国拜耳AG制药公司的Cipro医药专利事件。面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民众迫切需要大量廉价的Cipro应对潜在的炭疽病疫情。然而,拜耳公司持有的专利使得其它制药公司无法生产该药物的通用版本,导致市场Cipro的供应有限且价格昂贵,损害了公共利益[12]。因此需要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呼吁企业重视社会责任。

4. 提升专利池运营能力的对策建议

推进专利池运营的系统化和法治化,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涉及政策制定、激励机制、服务供给、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来指导专利池的构建、运营和保护。针对前述问题,提升我国专利池运营能力的主要对策建议包括以下方面。

4.1. 完善专利池运营机制

首先,坚持专利池运营的系列原则。包括开放性原则、FRAND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赋予池中专利的持有者有选择地参加专利池运营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允许符合要求的新成员加入;对于寻求专利池许可的外部成员须公平对待,符合无歧视的理念原则;确保专利池的构建与运营有利于社会的发展[13]。池内成员的加入与退出也须符合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专利池运营的稳定性。其次,完善专利池运营的激励制度。积极推动深化知识产权利益激励与产权激励措施,推进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从根本上增强知识产权运营的能力与水平。持续优化地方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创新主体、市场主体贴近生产实际和产业需求,强化以转化实施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运用。再次,优化专利池运营机制的服务供给。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流转。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担保等增值服务,使得专利池中的专利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为池内成员带来经济收益。最后,强化专利池的资金管理。提高专利池资金的效率和透明度,通过专利许可和转让等途径充实专利池资金,实现专利池资金的市场化运作,以此提升池内专利的市场潜力和经济回报。

4.2. 实施专利池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和运营专利池通常依赖于专业化和市场化的独立机构来实施。这些专利池管理机构需具备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技术问题和商业运营问题的能力。通过实施专利池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专利池及其管理机构全面掌握知识资产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产权问题[14]。首先,明晰专利池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例如,由主要的专利持有者、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提供者联合投资,成立专门的专利池管理公司。该管理机构全权负责专利池的组建、管理和运作,并定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必要专利进行评估,同时向制造商授权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确保专利池的高效运行。其次,明确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专利管理、专利授权、专利许可、专利交易、专利评估以及专利维权。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兼顾该专利池成立的目的及需求,严格把控入池专利的标准,对拟入池专利进行审慎地筛选,避免池中专利过于集中而引发的垄断问题。最后,强化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的纠纷解决能力。例如,韩国三星电子与美国苹果公司共同参与了1394、AVC、HEVC等专利池,并且三星电子也是苹果公司重要的组件制造和供应方,但苹果公司与三星电子之间的专利诉讼数量达到100多项。我国专利池构建中应避免此种情况,专利池运营管理机构应该发挥作用,善于化解矛盾,为池中成员带来降低交易成本、赚取对外许可费、实现技术互换或优势互补、联合技术开发、避免或减少专利诉讼和促进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

4.3. 提升专利池运营的核心专利资源

专利池运营的核心专利资源是指专利池中所有专利权人所拥有的专利集中管理并可以对外授权的专利。提升专利池运营核心专利资源的基本途径包括:首先,组建专利池创新联合体,培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集中于主导行业的企业,与众多关键创新机构合作,孵化一系列能够克服通用技术难题、在各自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的高价值专利集合。针对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强化,建立一套推动核心技术产业化的机制。其次,实施专利聚合策略,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专利池核心资源的聚集。通过专利的联合经营、托管、授权、转让、证券化、维权和标准化等手段,实现专利资源的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目标是实现广泛的保护范围、减少侵权诉讼风险、集中高效的运营、持续的经济收益,并确保企业和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再次,促进不同国家及地区在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开发上的协作与联盟,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以Avanci为例,Avanci办公地点遍布全球知名城市,使其能够通过单一许可覆盖全球市场,大幅节省交易成本[15]。对于专利池而言,重要的是要保持开放性,并尽可能地为全球范围内的经营者提供最广泛的覆盖范围。在诸如视频编解码、广播电视数字传输等局部领域,推出在国际舞台具有一定影响的核心专利资源[16]。最后,构建产业专利池核心资源有效利用模式,加速产业链各环节的专利授权流程。推动专利技术在全产业链的广泛应用,并吸引更多制造商等产业链参与者的加入[17]。在授权问题上,专利池运营要遵守FRAND标准,被许可方一次性获得授权,专利使用费相对更低,专利池授权模式对推动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4.4. 推动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运营模式协同发展

针对政府主导成立的专利池,需要明确划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责,科学管理,产权清晰明确。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制定专利池的运营策略和目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援助,帮助企业建立和运营专利池。组建专职专利池运营管理人员,避免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发生,丰富专职人员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知识,引入具有知识产权背景的专业人才,使专利池高效运行。对于市场主导的专利池,通过法律与行政手段预防其垄断行为的发生,规制权利人滥用专利权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鼓励企业重视社会责任,特别是在面对公共卫生危机等紧急情况时。通过社会责任报告的方式,公开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18]

5. 结语

专利池运营关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对于实现专利价值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专利池运营中存在运营机制不健全、运营机构能力欠缺、运营资源有限以及运营模式未形成合力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专利池运营机制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提升专利池运营主体管理能力,促进专利池运营主体之间协同发展,增加专利池内核心专利的数量,推动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专利运营模式的良性发展。作为竞争性的专利运用手段,国内外在专利池运营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结合典型专利池运营状况开展的研究,有助于从实证维度反思我国专利池面临的机遇与风险,尤其是聚焦专利池运营机制、能力、资源和模式等四个维度的思考,对于提高专利池运营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针对专利池运营问题,后续研究还应关注最新的国际环境,统计已有专利池运营的具体数据,关注专利池运营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通过理论研究推动专利池的良性构建,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专利池运营中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闫宸铭. 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J]. 中外企业文化, 2024(4): 114-116.
[2] 薛亚君, 田家林. 利益目标分解下的专利联盟建设探讨[J]. 现代商贸工业, 2023, 44(18): 80-81.
[3] Nikolic, I. and Galli, N. (2022) Patent Pools in 5G: The Principles for Facilitating Pool Licensing.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46, Article ID: 102287.
https://doi.org/10.1016/j.telpol.2021.102287
[4] 王卫. “小米模式”为中国企业出海开路提供借鉴[N]. 法治日报, 2023-02-13(006).
[5] 钱颜. 构建专利池提升企业创新水平[N]. 中国贸易报, 2024-04-16(006).
[6] 郭颖, 王瑾, 席笑文, 等. 互联网环境下专利联盟组建与运行模式探析[J]. 情报工程, 2020, 6(3): 4-14.
[7] 丛珊, 孙向民. 关于政府在企业专利联盟构建与发展中作用的探讨[J].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2(12): 39-42.
[8] Kelley, H.H. and Berscheid, E.C. (1983) Close Relationships. W. H. Freeman & Company.
[9] 赖流滨. 高科技企业专利池技术合作对技术竞争的影响机制研究[D]: [博士学位论文]. 广州: 中南大学, 2022.
[10] 崔立红, 李昶郴.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专利安全理念的实现路径研究[J/OL]. 科技进步与对策: 1-10.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42.1224.G3.20240425.1632.006.html, 2024-08-23.
[11] 锁福涛, 王瑞涛. 创新生态系统视角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运行机制研究[J].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37(4): 44-52.
[12] Duan, C. (2019) Of Monopolies and Monocultures: The Intersection of Patents and National Security. Santa Clara High Technology Law Journal, 36, Article 5.
[13] 吴汉东. 知识产权总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14] 李法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分析[J]. 现代企业文化, 2024(22): 46-48.
[15] Shimbo, T., Nagaoka, S. and Tsukada, N. (2015) Dynamic Effects of Patent Pools: Evidence from Inter-Generational Competition in Optical Disk Industry. Review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64, 383-419.
https://doi.org/10.1007/s11151-023-09938-6
[16] 韩其峰, 著. 专利池许可的反垄断法规制[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3.
[17] 王志涛, 叶剑, 徐璐. 创新和地区产业发展的双重窘境与作为解决之道的专利池[J]. 城市观察, 2023(5): 42-50, 160.
[18] 王迁. 知识产权法教程[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