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标记概念表现的是一种对立的不对称关系。对立中的一个成分有某种特性,而另一个没有这种特性。一个成分传达一种明确的、限定的概念,另一个对此不置可否。这种对立的前一个成分称作标记项,后一个称作无标记项[1]。本研究从历时角度出发,通过对比《新华同义词词典》,结合《辞源》《古辞辨》《故训汇纂》进一步探究“戴”与“带”这一同义词词组区别项的古今演变,并在人民日报语料库中,通过限制共同语境及共同情景条件进行筛选检验,发现二者的对立存在于是否指明[-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在部分语境中,“带”可以同时指明[-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以及[-位于非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表示加于身上,此时这一对立会被模糊消失,出现语义中和的现象。标记论作为语言学中的重要理论,在各个分析层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语义标记出发探讨同义词的语义中和现象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同义词词义的演变规律。
2. “带”与“戴”的释义演变
“带”在《说文》中:“绅也,男子鞶带,女子带丝。”[2]即腰带。由此引申出悬挂人所携带的某些物品的处所义,作为动词时表示悬挂在衣带上,如:《韩非子•八姦》“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带剑即为佩带剑,“带”后来在应用中泛化,只要佩在身上或者随身拿着都可以用,如《战国策•齐策》“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带甲数十万”指的是身披铠甲的士兵有数十万。进一步泛化后不限于带物,强调呈现在人的身上、脸上都可以用“带”,如唐代李白《清平调》“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同时动物或其他物体上黏附着、连着较小之物也可以用“带”,如唐代杜牧《闻雁》“带霜南去雁,夜好宿汀沙”。近代时期产生了不相连属的带领、引导义,如“带路”“带队”“带兵”“带徒弟”。
“戴”,《释名•释姿容》中记载:“戴,载也,载之于头也”。“戴”与“载”同源,特指加物于头或用头顶着,如汉代司马迁《报任安书》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指头顶着盆子无法抬头望天。进而只要是在身体、头的上部都可以用“戴”,如唐代王绩《答冯子华处士书》“或时与舟人渔子方潭并钓,俯仰极乐,戴星而归”,星辰位于人的头顶上空,“披星戴月”同样如此。“戴”在近代逐渐泛化,不限于将物顶在头上,将物挂或放置在手、腿、胸、肩等身体顶端部位也可以用“戴”,如“戴校徽”、“戴领章”、“戴手表”、“戴脚镣”。但仍侧重加于头部,如“戴眼镜”、“戴口罩”,即使扩大,也多指与头有关的颈部,如“戴项链”、“戴围巾”,手的顶端、手脚的“颈”部也可以用“戴”,如“戴手套”、“戴镣铐”。
3. “戴”与“带”的语义中和现象及原因探析
在现代汉语中“带”与“戴”表示在人体悬附物品义上相关,其中“带”强调随身携带,拿着,宾语常为钥匙、工具等表示非附件的词,而“戴”专指放在头、面、颈等身体上部,常与帽子、口罩、眼镜等表示附件的词搭配[3]。由此可见,“带”与“戴”意义上的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的有无以及词语的搭配组合上,“戴”具有[-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的属性,而“带”作为无标记项,意义范围以及应用要更为广泛,“零”解释为身体附着携带物品,“减”解释为非身体顶端部位附着。在实际应用中“带”与“戴”出现了语义中和的情况,在~孝,~眼镜,~罪立功,披星~月这些语境中原只能使用“戴”,现在“带”也可以使用,一同表示“依附于身体上”的意义,此处可以对“带”进行“加”解释,即用身体顶端部位进行携带。如:
(1) 【儿童班车】:突然,一个带眼镜的中年人拦住我笑眯眯地问:“您住在第几宿舍区?”我随口应了声“第五”,便匆匆而进。(《人民日报》1981年6月3日第8版)
(2) 【怀张澜、沈钧儒先生】:我把抗战初期出版的一本长篇小说《抗战》送他,问他还能不能看这样小的字,他说:“看新五号字也不戴眼镜”。(《人民日报》1982年4月20日第8版)
“眼镜”作为头部饰品,原只能与“戴”搭配,突出[-位于身体顶端部位]的区别义,但在与“带”搭配时,强调随身佩带在身体上,持续量要更久,且不仅限于头部佩戴。李宇明在《现代汉语量范畴研究》中将量范畴分为六种次范畴:物量、空间量、时间量、动作量、级次量、语势,几乎涵盖了量范畴的各个方面[4]。李善熙《汉语“主观量”的表达研究》采取单一种三分法,将量范畴分为三个次范畴即空间量、时间量和性状量[5]。其中时间量主要与动词相关,动作有次数、时间长短之分,在时间轴上可以占据一点或一段,“带”在持续时间量上要更长久,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当在语境中强调装饰物仅仅限于[-身体顶端部位],形容物品位于身体上的状态时不可替代,如“戴校徽”。
“带孝”最早出现在《陔馀丛考》卷四十三中“父母丧而成服,俗谓之穿孝,其亲朋临送,暂用袒免者,谓之带孝。”《汉语大词典》中释义为死者家属和亲戚按照礼俗在一定时期内穿着孝服,或在袖子上缠黑纱、辫子上扎白绳等,表示哀悼[6]。“戴孝”在《汉语大词典》中的释义与之相同,二者均可用于表示一种丧葬礼仪以怀念哀悼亲人逝去。如:
(1) 【印度尼西亚新闻工作者代表团团长苏佩诺的发言 印度尼西亚人民永不屈服将揩干血迹继续战斗】:他说,今天,在印度尼西亚,很多的家庭都披纱带孝,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们同他们的双亲分开,在集中营里,可以听到遭到残酷拷打的爱国者的呻吟声。(《人民日报》1966年4月24日第2版)
(2) 【林秀贞:大爱真情感动中国(十八大代表中的道德建设模范)】:当朱书贵去世时,林秀贞和丈夫按照当地的风俗,以“儿女”的身份为老人披麻戴孝送葬。(《人民日报》2012年10月20日第5版)
在这一中和性语境中,“带”与“戴”均为佩带于身上义,孝即为与孝服、黑纱、白绳等具有丧葬标志性的物品,在强调这种具有纪念意义的仪式时,[-放置于身体顶端部位]的区别义消失,“带”作为一个无标记项,意义要更为宽广,携带的物品可以不限于身体上部,表示附着、携带于身体上。
“戴罪立功”即判了罪而给予立功赎罪的机会。也泛指犯罪后立功赎罪[6]。《明史·史可法传》:“以平贼喻期,戴罪立功。”“带罪立功”指让犯罪的人立功赎罪。清李渔《蜃中楼·献寿》:“正要议俺的罪刑,恰好西北地方又报亢旱,上帝就着俺去带罪立功。”二者都强调用功勋去偿还自己的过错。如:
(1) 【亲切的教诲】:《不要杀他》这出歌剧,写的是部队要处决一名枪杀向导的战士,受到群众的拦阻和宽恕,要求他带罪立功,这出戏反映了根据地人民和子弟兵的血肉关系。(《人民日报》1979年1月9日第2版)
(2) 【回望延安(党旗礼赞)】:审讯时,黄亮出浑身伤疤,请求法庭免于一死,准其戴罪立功,战死疆场。(《人民日报》2011年6月22日第7版)
在这一语境中,“戴”与“带”由佩带引申为承担,“戴罪”与古代刑罚中需要佩戴的枷锁有关,枷锁需在颈部佩戴,因此戴罪强调[-放置于身体顶端部位],而带罪则是指携带罪责去完成功勋以实现补救,在搭配时[-放置于身体顶端部位]的意义被拥有罪责的属性所抵消,出现了中和的情况。
“披星带月”与“披星戴月”都是指顶着星月奔走。在《汉语大词典》中都是形容早出晚归或夜行[6]。陈毅《春兴》诗:“夜饭在田整,披星带月归。”如:
(1) 【下决心紧缩机构改变领导作风 纺织工业部确定整改重点】:第二,关于机构问题。过去,由于机构臃肿,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很多干部无事可做。有人讽刺这种情况是:“披星带月上班,喝茶看报抽烟”。(《人民日报》1957年11月12日第4版)
(2) 【为架起融通中外的桥梁贡献力量】:披星戴月的联合采访,民心相通的异国讲堂,美美与共的线上互动,百花齐放的线下论坛……2023年,本报驻外记者和海外雇员架起一座座融通中外的桥梁。(人民日报2023年12月28日第18版国际)
在这一语境中,“戴”原本强调头顶上空是月亮,而“带”则是指工作奔走的时候有月亮相携,在突出工作辛苦、奔波不顾晚上歇息的意义上,[-位于身体顶端之上]的区别项被不顾时间的意义抵消,对立值在这一语境中被中为“零”。
4. 结语
“戴”与“带”的对立主要在于是否指明[-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在中和语境中,“戴”的这一标记项被随身携带的状态意义所抵消,表示加于身上,出现语义中和的现象。标语法中无标记项的意义一般比有标记项宽泛,或者说有标记项的意义包含在无标记项中。“带”在应用中泛化程度高,意义上不局限于身体具体部位,比“戴”要更宽广,但在强调[-位于身体顶端部位及之上]义项上不够绝对,因此在一些形容物品放置于身体顶端部位而非其他部位上的语境中不能进行替代。总的来说,“戴”与“带”之间区别义的突显与内标记有关,而对比词义的抵消在语境中与一些因素相关,同时中和性语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作用,词义能否中和取决于该词的内在意义及其力度。在同义词词汇教学中,我们应当对这些区别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描写,结合不同的具体语境区分是否存在中和以及对立的条件,由此来判断同义词的应用范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