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的代表作,自1925年周瘦鹃缩译本《重光记》首次将其引入中国以来,近百年间产生了百余种汉译本和中文改写本[1],其中影响广泛的译本有伍光建节译的《孤女飘零记》(1935)、李霁野译《简爱自传》(1935~1936)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后祝庆英(1980)、吴钧燮(1990)、黄源深(1994)等译者先后翻译的多种《简·爱》。鉴于缩译本《重光记》和节译本《孤女飘零记》都是对Jane Eyre进行改写,充斥着对原作“不可救药的肢解”,因而李霁野译本《简爱自传》可谓Jane Eyre在中国的第一个全译本[2]。
李霁野汉译的《简爱自传》于1935年8月在《世界文库》第四册上开始连载,直至1936年4月第十二册续完,1936年9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单行本[3]。十年后的1945年7月,重庆文化生活出版社推出再版,更名《简·爱》,分上、中、下三册发行,该修订本与初版在文字上略有变化。李译本在外国文学译介风潮鼎盛的文坛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随着中国新时期的“西学东渐”,名著重印提上日程,李霁野对旧译做了较大的修订,修订译本《简·爱》1982年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不同于周瘦鹃、伍光建的删节译法,李霁野采用的直译方法较为完整地呈现了原文面貌,欧化成为其译本最鲜明的风格。目前学界对李霁野《简·爱》的研究,主要以其1982年出版的修订译本为研究对象,较少探讨其最初的原始译本。鉴于此,本着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对历史原貌的尊重,我们以1936年版《简爱自传》(1935~1936年的连载译本与1936版本在文本内容和副文本上皆无出入,只是书籍出版形态上有所不同)为研究对象,以回到历史现场的姿态,探究其词法、句法两层面的欧化现象,考察译者选择欧化翻译策略的理据。
2. 李译《简爱自传》的欧化特征
欧化,从广义上来说,指的是模仿西方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而狭义的欧化指的就是“欧化语法现象”,即照搬西方语法的框架或模仿西方语法形式去建构汉语语法体系[5]。考虑到翻译活动主要以文字为表达的媒介,下文聚焦于狭义层面的欧化,即从欧化的词法和句法两方面,来讨论李霁野版《简爱自传》译本的欧化特色。
2.1. 词法欧化
理论上说,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汉语中实词和虚词的数量分布、功能大不相同。相较而言,英语虚词占比更高、功能也更加清晰。因而,译品作为两种不同语言的中介物,难免会在翻译的过程中存在欧化的倾向,更何况是诞生于中西文化交流渐盛时期的李译本。
其一,李译本虚词所占比例较高,尤以连词为典型,正如王力[6] (p. 496)指出,“欧化的文章里,就普通说,联结成分总比非欧化的文章里多。”以前三章为例,“而且”“并且”“和”这三类常见的并列词就出现了155次。其中,类似于“湿而且冷”“刻毒而且凶悍”这类的并列词实际上可以省略,即使删去也不影响理解,反而更加简洁,但是李译大多都保留了原文的并列词,这种译法虽然比较陌生,却能凸显英语表达的特点,剥离中文的外壳,呈现源语本来的面貌。读者不仅能够体会到较为准确的意义表达,还能够更加清晰地体会到意义是如何在句子中组织构建的。
其二,李译中常常出现“一 + 量词”的词汇组合。据统计,前三章“一”字出现了241次,其中搭配量词“个”字出现频率最高,共55次,搭配“种”字共26次。但其实在汉语体系中,不强调数目的情况下,通常省略“一”字。这种保留“一”字的处理受到了英语不定冠词“a/an”的影响,是欧化翻译的表现之一[6] (p. 282)。显而易见,受到英语的影响,李霁野采用了直译的方法,保留了源语对冠词的处理,体现出别具一格的欧化特色。
其三,李译中助词的功能逐渐明晰。以结构助词“的/底/地/得”为例,先前的文言本没有“的/底/地/得”之分,“的/底”的任务由“之”字承担;同时,不需要“地”,因为汉语中形容词和动词可以直接连接;“得”字用法与现在相近,通常起到补充的作用。古代白话中,慢慢出现了“的”和“地”之分,但二者经常混用。随着白话文运动的推行,李译中“的”“底”“地”“得”分别作定语、状语和补语的功能也逐渐明晰。其中,尤以表示修饰关系的“的”字和表示领属关系的“底”字为典型,仅仅前三章“的”字就高达565次,“底”字达165次,为其欧化的特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如此,李译中“了”“着”这类能够标记时态的助词也逐渐固定下来:“了”字出现了222次,“着”字出现了87次。原文大多以一般过去时叙述,为了对等翻译原文的过去时态,“了”字自然而然成为了标记这种时态的一种显性符号。所以,“了”字出现频率最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而言之,语言固有的词法差异导致了李霁野不得不选择向源语靠拢,上述所谈及的欧化翻译也就不可避免。这些词汇欧化的表达都体现了李霁野希望最大程度地对等于原文。
2.2. 句法欧化
除了词法的欧化,李译本也突出了句法欧化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句长、语序和句式三方面。
首先,在句长方面,汉语习惯使用短句,而英语句式普遍较长。翻译汉语受源语影响,平均句长和句段长都明显高于原创汉语[7]。汉语句长增加主要来自复音词和修饰成分的增加,而修饰成分往往来源于定语和状语的增加[6] (p. 487)。但是汉语中定、状语的位置并没有英语那么灵活多变,这种语言固有的差异也就为李译的欧化表达作了铺垫。请看下例:
(1) I asked inwardly, as with both hands I turned the stiff door-handle, which, for a second or two, resisted my efforts…The handle turned, the door unclosed, and passing through and curtseying low, I looked up at—a black pillar!—such, at least, appeared to me, at first sight, the straight, narrow, sable-clad shape standing erect on the rug: the grim face at the top was like a carved mask, placed above the shaft by way of capital. (Chapter 4)
译文:我内心自问。当我双手转那我一两秒钟没有转开的坚固门柄的时候……门柄转动,门开了,我进了门,低低的行礼,我向上看——一根黑柱!——至少在我第一眼看来是如此,一个笔直的,靠近的,素服的形象,直立在地毯上面:顶子上的可怕脸面像是一个雕刻的假面,放在柱身上作为一个柱顶。[8] (p. 28)
原文描述的是简·爱第一次见到布罗克赫斯特的情景,塑造出简·爱紧张的情绪以及布洛克赫斯特威严可怕的形象。可以看出,第一句和最后一句都较长,修饰成分和并列成分较多;逗号也较多,中间一系列短促的动作“turn”“ unclose”“pass”“curtsey”“look”,能够带来行文的停顿之感,致使行文紧凑、曲折有致。原文第一个长句的中心语“door-handle”分别有“stiff”作前置定语,“which resisted my efforts”作后置定语,中间插入“for a second or two”作状语。这三个修饰成分分别位于不同的位置,但是李译将所有的定语都前置,甚至将状语也插入在长句中,造成句子较为冗长。最后一长句的中心语“shape”由三个连续的形容词“straight”“narrow”“sable-clad”作前置定语,“standing erect on the rug”作后置定语。但是这里译文并没有前置定语,而是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有位置。通常情况下,冗长的定语往往切割成小句,再根据目的语的逻辑重新组合成句。但这里李译要么将定语全都前置,要么保留原文定语的顺序,原文的行文习惯往往是首要考虑因素,字里行间体现出浓浓的“洋味”。这种处理虽然超出了读者的心理预期,却能够带给读者全新的阅读体验,让读者仿佛在透过译文读原汁原味的名著。
其次,在语序方面,中文多为话题凸显句,多为“话题 + 评论”的隐性顺序;而英文多为主语凸显句,常表现为“主语 + 谓语”的显性顺序。李译常常顺应原文的语序,凸显出英语的句法逻辑。请看下例:
(2) Sitting on a low stool, a few yards from her arm-chair, I examined her figure; I perused her features…What had just passed; what Mrs. Reed had said concerning me to Mr. Brocklehurst; the whole tenor of their conversation, was recent, raw, and stinging in my mind… (Chapter 4)
译文:离开她的扶手椅不几码,坐在一个的矮凳子上面,我细细察看她的形体,研究她的容貌……刚刚经过的事;里德太太向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所说的关于我的话;他们谈话的全部意味,在我心里是新奇的、未曾经的、刺伤我的……[8] (p. 32)
此段第一句虽然包含四个小句,但都可以拆为“主语 + 谓语”的形式:“I sat”“I (was) a few yards (from)…”“I examined”“I perused”。从语序来看,前两个小句作状语前置,强调的内容延至最后两个小句,这种信息核心保留在句末的称之为圆周句,句子的主语、谓语、宾语、状语在句子中交错排列,形成循环、回环的结构;从表达效果来看,这种句序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一种持续的好奇心和期待感,从而增强了文本的吸引力。相较于较为流畅的宋兆霖[9]译本:“我坐在一张矮凳子上,离她的扶手椅有几码远,打量着她的身材,端详着她的容貌”,李译的欧化特征更为明显:译文并没有将“我”提前,仍然像原文那样将“我”放在两个状语之后,信息核心保留于句末的位置。
此段第二句使用了平衡的并列结构——三个短语并列作主语,三个形容词并列作表语,增强了句子的连贯性和流畅感。其次,将多个动作和情感串联起来的形式能让读者直观地感受到主人公由“新奇”递进为“受伤”的内心变化。试比较宋兆霖[9]译文:“刚才发生的事,里德太太对波洛克赫斯特先生讲有关我的话,他们谈话的整个内容,我全都记忆犹新,心里感到阵阵刺痛”。对于前面三个并列主语的翻译二者差异不大,只是李译甚至在标点符号也和原文保持一致;但对于后面三个并列表语的翻译,李译没有像宋译那样合并语义,而是保留了原文的并列结构。这样的译文并没有那么流畅自然,在传达意义方面给人以生涩、拗口之感;但在诗学意义传递方面,却恰到好处地传达了原文的风格,起到了相似的诗学效果。因此,李译不仅做到了译“意”,也做到了译“味”。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被动句的译法——“被”字句作为一种特殊句式,是受英式思维影响下的欧化的典型表现之一。一般来说,英语中的被动较为显性且单一,常常以“be + 过去分词”的形式出现;而汉语中的被动则更为隐性且丰富,甚至没有任何被动标记就能表达出被动的含义,例如“为……所”“叫……”“让……”等。当今翻译教材多提倡“化被动为主动”的策略,但李霁野当时却反其道而行,经常使用显性的被动标记。据统计,前三章译文“被”字共使用24次。例如:
(3) Miss Miller had praised me warmly; Miss Temple had smiled approbation; she had promised to teach me drawing, and to let me learn French, if I continued to make similar improvement two months longer: and then I was well received by my fellow-pupils; treated as an equal by those of my own age, and not molested by any; now, here I lay again crushed and trodden on; and could I ever rise more? (Chapter 8)
译文:米勒女士热烈称赞我,坦普尔女士微笑赞同,她答应教我绘画,让我学法文,若是我在同样进步两个月内,那么我就可以被同学善待,被和我同年岁的同学认为同等的人,不再被任何人烦扰了。可是现在我又被压倒,被践踏了;我可以再起来吗?[8] (p. 62)
原文“was received”“treated”“molested”“crushed”“trodden”五处被动标记全都以“(be+)过去分词”的形式呈现。李译也全都统一地翻译为“被 + 动词”的形式:“被善待”“被认为”“被烦扰”“被压倒”“被践踏”。这种显性的译法体现出了原文的“原汁原味”。相反,若是将原文主位和述位的位置颠倒,原文呈现出来“我”的悲惨境遇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文字的镜头转移到施动者身上,而本应该处于聚光灯下的受动者“我”则成为了虚化的背景板。因此,这种被动结构的显性化翻译实际上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另外,在李译中,被动句的使用范围扩展了,意义泛化了。譬如:
(4) Few children can eat when excited with the thoughts of a journey; nor could I. (Chapter 5)
译文:被要出门的思想兴奋的时候,能够吃下饭去的孩子使少有的,我也吃不下。[8] (p. 37)
汉语中的“被”字原有“不幸”的暗示意义,表现出受动者不情愿或受强迫的心情或境遇。但在译文中,“被”字句的消极意义就转变成了积极的意义——“被……兴奋”表达出“我”按耐不住的心情。从形式来看,李译本可以将此被动标记“隐藏”,以让行文更“雅”。但是若是将被动语态消解,原文传达的效果也将“变味”。从意义来看,若追溯“excited”的词源,本是“excite”的过去分词,由动词“excite”演化而来。英语可以增减词缀改变词性,汉语却没有这种用法,只能替换为相似含义的动词。“excited”转化为相近意义的动词“激起”“煽动”等是比较普遍的译法。但是不管如何改变,原文的意义,尤其是感情色彩会稍稍“变味”。李译却另辟蹊径,将“兴奋”这一形容词直接转化动词,这种陌生化译法既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又保留了其意义。因此,李霁野不拘泥于词藻的华丽,更注重传达语言的形式和意义。他时刻谨记翻译的责任,不仅要将原著的意义传递给读者,更要将其精髓传递给读者,引领读者深入理解原著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和情感。
3. 李译《简爱自传》欧化现象分析
鉴于上述语言维的欧化分析,李译确以“忠实于原文”为首要标准,采用直译的翻译方法,但是局限性也显而易见——部分语言流畅度不足。究其原因,这种翻译“局限”来源于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的协和影响。
3.1. 社会因素
从宏观层面考虑,李译语言维的欧化现象背后,体现的是中国社会对于欧化的时代呼唤。也就是说,译者是深深扎根于当时的社会土壤之中的,社会转型、文学变革、读者需求等因素都促使李霁野采用欧化译法。
20世纪初期的中国还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之中,外有西方列强的入侵,内有军阀混战。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中国知识分子高呼“变法”“改良”“改革”,从“师夷长技以制夷”到“中体西用”再到“德先生、赛先生”,学习西方的思潮纷争出现,文化教育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正是这一时期思想文化上革故鼎新的典型体现。文学大家们高举白话文的旗帜,致力实现白话文代替文言文的变革。周作人等人就提倡直译,不惜以中国文字屈就外国文法的“欧化语体”来翻译外国文学[10];瞿秋白则提出文艺工作者要天天创造新的字眼、新的句法[11]。而要创造新的表达法,欧化是“扩充和精炼”[12]白话的一个方法。这样,20世纪早期的语文工作者,企望欧化能够充实中国文化,改良他们当时认为是异常质直、干枯、贫乏的白话文,以应付新时代的新需要[13]。由是,白话语体文与忠实于原作的“信”的观念促使直译的翻译方法盛行,欧化白话文也就成为普遍流行的翻译语言[14]。因此,不奇怪李霁野汉译的《简爱自传》得到了茅盾[4]的肯定:“‘字对字’的直译”是“扣住了原文的句组织法的”,不仅追求意到,还注重形到、情到,“对于想看到些描写技巧的‘文艺学徒’”,李译本比伍光建译本显然更有用。
在学习西方思潮和“开民智必先兴白话”的语境下,中国大众对于国外文化需求渐盛,欧化的白话恰恰为文学大众化铺了路。一方面,欧化译法在提高民众的语言能力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英语学习者来说,若是想通过阅读中英对照的名著来提高英语水平,李霁野这种欧化译法直白地呈现了语言的转换过程,无疑是有利于学习者掌握基本语言知识的。另一方面,欧化译法对启迪思想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大众来说,欧化的白话文“充分吸收了西洋语言的细密的结构,能够传达更加复杂的思想、曲折的理论”[15],使得解放妇女、人性自由等西方先进思想在当时的中国社会能够更好地传播。
3.2. 个人因素
行文至此,我们了解到李霁野《简爱自传》的欧化译法有着合理的外部诱因:时代潮流的变化、文艺工作者的号召以及读者求知需求等。这些外部因素和李霁野的个人经历交织在一起,协同影响了李霁野欧化译法的选择。
李霁野1904年出生于安徽省霍邱县,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作为五四新文学战线的一名新兵,他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盛行的欧化的翻译文化的影响,《简爱自传》成为了其实践欧化译法的战场。这种译法让他能够更加接近作者本意、更加深入地传播先进的文化思想——《简·爱》作为有着时代烙印的作品,“它喊出要求世俗习惯和传统解放出来的呼声,而且这呼声直接从疼痛的心发出”[16]。可见,时代潮流的语境影响了李霁野欧化译法的选择,他的这种坚持,“完全源于他对文学的喜好和处于适应时代的需要”[17]。
除了五四文学变革的影响,李霁野还是鲁迅先生的忠实拥趸,其翻译方法也深受鲁迅的影响。鲁迅[18]强调“欧化文法的入侵乃是必要”,这种“入侵”为汉语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表达方式,成为了李霁野翻译的表率——“先生又经常以他的译著寄给我……我的心目中存在着鲁迅先生这样一个典范”[19] (p. 223)。除此之外,鲁迅还常常向李霁野反馈译作的修改意见——“我拿自己的译作请他改正,他从不虚言恭维,却诚恳地指出缺点所在”[19] (p. 224)。因此,李霁野将直译法渗透在其译论和翻译实践的方方面面。他曾在自己的《译诗小译》中提出“搞翻译是要把外国的东西移植到中国来”,并赞成雪莱的主张——“尽力保存原诗的形式。”[20]对于诗歌的翻译,他都强调“移植”和“保存形式”,小说的翻译自然更不例外了:“我主张直译,只要中文能合规范,看得懂,要尽量保存原文语言风格特色……好的直译能本身成为好文章,与意译并无矛盾,改动太多的所谓意译,与硬译同样不可取”[17]。晚年,李霁野则将自己这种翻译主张精炼地概括为“精心移植,尽量保存原著的文字美,思想美,风格美”[17]。
除了译者的身份,李霁野还是一位执教育人的教师。李霁野于1930年到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英语系任教,《简·爱》便是其课程选读内容之一。他站在英语教师本位的立场,“使用了当时尚不成熟的白话文,而其中又杂糅了充满洋味的词汇和句法”[3],通过这样的语言风格来翻译《简·爱》,能让学生更加容易理解英语的意义和句法结构。可见,欧化的《简爱自传》也透视出李霁野服务于英语教学的教育理念。
4. 结语
综上所述,李霁野《简爱自传》译本语言维度的欧化表达,不仅顺应了欧化翻译的时代洪流,也体现了译者个人的选择。李译本《简爱自传》成为了外国文学的重要符号载体,不仅方便了当时迫切需要了解西方的语言学习者和文学爱好者,也对开启民智和解放思想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李霁野这种欧化译法能让当时与西方接触较少的大众读者,潜移默化地学习英式表达,客观上有利于提高学习者的外语能力、向大众灌输新思想。当然,对于现今的《简·爱》读者来说,李译的流畅性确实有待商榷,部分语言读起来生硬拗口,在当今众多的《简·爱》译本中甚至“无人问津”。然而,它对于我们了解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翻译文学和语体文发展却有着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李霁野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再次推出修订译本《简·爱》,此版本相较于前译本有较大变化,语言表达更符合当代读者心理预期。这恰好印证了译者的翻译方法和语言风格的选择离不开历史语境,囿于时代翻译文化、大众需求和译者自身的意识形态等诸种内外因素。
基金项目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近现代安徽翻译史研究”(AHSKZ2022D24)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