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其参与度和参与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其类型和活动领域也日益多样化。在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推动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对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行有效评价,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以及为政府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学术界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中该主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协同治理理论[1]、多中心治理理论[2]等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视角。这些理论阐明社会组织在实现政府职能转移、满足社区需求方面的重要性。二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研究。一方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受到环境的限制,如社会组织管理力量不足[3]、制度保障不足[4]等问题;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足,如专业人才匮乏[5]、资源短缺[6]等。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研究。主要从合作机制构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来探讨[7]。总体而言,学界已有研究成果,为本文奠定了研究基础。本文以甘肃省为研究对象,基于层次分析法建立分级评价体系,并结合社会组织评价和配对比较法,得出各指标权重后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行评价,以期为西北省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2. 研究对象
2.1. 甘肃省社会组织概况
根据我国制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三大条例,将社会组织划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大类。我国学者王名结合国家法律规定,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校友会、学会、促进会、联合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类中心、民办学校、研究院、俱乐部等;其余则主要为大学、企业等成立的各类基金会。
据甘肃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甘肃省社会组织共1.16万,同比增长15.8%;2015年共1.86万个,同比增长34.7%;2020年共2.28万个,同比下降0.7%;2022年共2.4万个,同比下降8.6%。截止2024年5月,甘肃省社会组织共有1.9万余个,其中社会团体1.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0.7万个,基金会91个。“十四五”时期,随着甘肃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甘肃省社会组织将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甘肃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2.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概况
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明确了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包括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同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以增强其服务功能,并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社会诉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甘肃省民政厅出台《动员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鼓励全省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辅助结对三种方式参与结对关爱行动。截止2023年底全省4445家社会组织参与行动,捐款捐物2570.68万元,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591个,与8794名关爱对象建立辅助结对关系。全省注册志愿服务团体3.65万个,注册志愿者355.41万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15.26万个,记录时间人数约116.9万人,服务时间总数4932.8万小时。全省志愿服务站点1.735万余个,覆盖率为99.5%。以上数据有力地证明甘肃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力度和规模,捐款捐物、实施志愿服务项目以及建立辅助结对关系等行动为社会治理贡献了力量。
3. 研究方法
3.1. 基于AHP的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3.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全面深入探究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评价指标,可体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因此,为增进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必须以相应原则为基本遵循,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原则如下:
1) 可行性原则。这一原则指的是所选指标具有良好的实操性和实现性。也就是指标体系能够全面具体地体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相关指标易于测度;凡是与指标相关的数据,不仅要易于收集,还能够进行有效分析,从而得到客观具体的结论。所选指标应适应甘肃省的实际情况,确保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分析的可操作性。本研究将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数据,问卷调查的设计将紧密围绕评价指标展开,确保问题设置简明易懂,便于受访者回答。通过对问卷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全面具体地体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为评价体系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2) 科学性原则。该原则指的是所选指标基于科学的理论指导,同时还可运用合理的方法予以测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不仅要全面体现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当前状况,而且能够深刻解释其本质与发展趋势。因此,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应选取那些较为简单、易于理解的指标;同时还应考虑数据的易得性和可靠性,从而便于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在此基础上与实际相结合,选取典型性评价指标。
3) 针对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所选指标既要符合甘肃省社会组织自身的特征,又要适应其外部环境,由此构建起具有适应性和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应能够反映社会组织在不同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准确反映甘肃省社会组织的参与情况和贡献程度。
4) 系统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筛选指标能够有效体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综合能力,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具备良好的系统性,能够深层次分析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并且评价具有较高的概括性。在这一原则下,选用的指标既能够反映社会组织内外部环境,还应包含其在不同治理层面的表现和影响,确保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5) 动态性原则。这一原则强调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和灵活性,能够随着社会治理环境和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的变化而进行适时调整。指标体系应能反映出社会组织在不同时间节点上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1.2. 方法介绍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一种用于多准则决策分析的方法,由美国学者托马斯·L·塞蒂(Thomas L. Saaty)于1970年提出。层次分析法通过将复杂的决策问题分解为层次结构,以及对各层次的因素进行两两比较,从而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和优先级,帮助决策者做出合理的决策[8]。层次分析法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多个层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是一种系统、简便、灵活有效的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法是在分析一个现象或问题之前,首先将现象或问题根据它们的性质分解为有关因素,并根据它们之间的关系分类而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结构模型,然后通过经验或专家,来判断和衡量低层因素对高层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并根据重要性的程度得出权重排序,进而可以量化分析比较。
层次分析法主要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将决策的目标、考虑的因素(决策准则)和决策对象按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分为最高层、中间层和最低层,绘出层次结构图。最高层是指决策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最低层是指决策时的备选方案。中间层是指考虑的因素、决策的准则。对于相邻的两层,称高层为目标层,低层为因素层[9]。二是构建判断矩阵,在确定各层次各因素之间的权重时,如果只是定性的结果,则常常不容易被别人接受,因而Saaty等人提出一致矩阵法,即不把所有因素放在一起比较,而是两两相互比较,对此时采用相对尺度,以尽可能减少性质不同的诸因素相互比较的困难,以提高准确度,主要利用Satty标度来比较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如表1所示[10]。三是层次单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对应于判断矩阵最大特征根λmax的特征向量,经归一化(使向量中各元素之和等于1)后记为W,W的元素为同一层次因素对于上一层次因素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这一过程称为层次单排序,能否确认层次单排序,则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所谓一致性检验是指对A确定不一致的允许范围。四是一致性检验,用以检验指标权重的合理性[11]。
Table 1. Paired comparison method evaluation scale
表1. 配对比较法评价标度
标度aij |
定义 |
1 |
i因素与j因素同等重要 |
3 |
i因素比j因素略微重要 |
5 |
i因素比j因素较重要 |
7 |
i因素与j因素非常重要 |
9 |
i因素与j因素绝对重要 |
2、4、6、8 |
为以上判断之间的中间状态对应的标度值 |
倒数 |
若i因素与j因素相比较,得到的判断值为,
|
3.1.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结合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分别从内部治理和环境条件两个方面对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设计调查问卷,内部治理主要包括内部管理能力、治理协作能力、资金支持力度、自身服务能力、参与治理方式和专业人才素养。环境条件主要包括政府政策落实、政策支持力度、制度框架完善、治理对象认同和治理对象参与。通过对甘肃省、市、县域各级社会组织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96份,回收率为98.7%,剔除无效问卷5份,剩余有效问卷291份,有效率为98%。
1) 根据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指标,关于内部治理,19.66%的社会组织认为资金支持力度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最主要的内部治理要素,内部管理能力所占比例为17.65%,治理协作能力所占比例为15.22%,自身服务能力所占比例为17.02%,参与治理路径所占比例为15.11%,专业人才素养所占比例为15.33% (见图1)。
Figure 1. Internal governance indicators related to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图1.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内部治理相关指标
2) 根据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指标,关于环境条件,22.49%的社会组织认为政策支持力度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最主要的环境条件要素,政府政策落实所占比例为13.2%,社会治理环境所占比例为15.64%,制度框架完善所占比例为15.4%,治理对象认同所占比例为17.97%,治理对象参与所占比例为15.29% (见图2)。
Figure 2.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indicators related to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图2.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环境条件相关指标
本研究根据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问卷调查结果,并运用配对比较法分别征集了5位社会组织领域、5位社会治理领域行业专家的意见,从2个层面选取12个指标构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见图3)。其中内部治理指标所占比从大到小为治理协作能力(19.66%)、内部管理能力(17.65%)、自身服务能力(17.02%)、专业人才素养(15.33%)、治理协作能力(15.22%)、参与治理路径(15.11%)。环境条件指标所占比从大到小为政策扶持力度(22.49%)、治理对象认同(17.97%)、社会环境治理(15.64%)、制度框架完善(15.40%)、治理对象参与(15.29%)、政府政策落实(13.20%)
Figure 3. Evaluation indicator system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图3.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3.1.4. 层次分析法矩阵构建及计算
1) 对于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体系,专家们认为内部治理比环境条件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根据上述说明,构建第一个判断矩阵如下:
在计算出最大特征值
的基础上进行一致性检验,令
,在这里CI为一致性指数。根据相对一致性指标:CR = CI/RI,CR称为一致性比率,RI称为随机指数。一般情况下,当CR < 0.1时,可判断为误差较小,一致性可以接受。如比率大于0.1,则说明没通过一致性的检验,要对照矩阵进行逐一检查修改,重新进行计算,直到一致性检验合格。通过对矩阵进行运算求解,经计算最大特征值
,并对判断矩阵做一致性检验[12]。在判断矩阵中,根据公式经最大特征值的一致性指数计算求得
随机一致性指标RI = 0,根据公式CR = CI/RI = 0/0 = 0 < 0.1。比率小于0.1,因此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合格。因此该判断矩阵所得权重向量有效,具有合格的一致性。由此得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权重,见下表(表2)。
Table 2. Weight distribution in the evaluation system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表2.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权重
指标层 |
权重 |
内部治理 |
0.6667 |
环境条件 |
0.3333 |
2) 对于内部治理来说,治理协作能力比内部管理能力略显重要,根据1~9度法评价标度,Saaty标度因子为2;资金支持力度比内部管理能力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4,资金支持力度比治理协作能力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内部管理能力比自身服务能力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治理协作能力与自身服务能力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4,资金支持力度比自身服务能力比较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6;内部管理能力比参与治理方式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治理协作能力比参与治理方式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资金支持力度比参与治理方式比较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5,参与治理方式比自身服务能力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专业人才素养比内部管理能力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专业人才素养比治理协作能力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专业人才素养与资金支持力度同等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1,专业人才素养比自身服务能力较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5,专业人才素养比参与治理方式较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5。根据以上的说明,得出第二个判断矩阵如下:
通过对矩阵进行运算求解,经计算最大特征值
,并对判断矩阵做一致性检验。在判断矩阵中,根据公式经最大特征值的一致性指数计算求得
随机一致性指标RI = 1.24,根据公式CR = CI/RI = 0.0221/1.24 = 0.0178 < 0.1。比率小于0.1,因此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合格。因此该判断矩阵所得权重向量有效,具有合格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值是客观和可被接受的。由此得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内部治理的权重,见下表(表3)。
Table 3. Internal governance weight distribution
表3. 内部治理权重表
指标层 |
权重 |
内部管理能力 |
0.1025 |
治理协作能力 |
0.1610 |
资金支持力度 |
0.3383 |
自身服务能力 |
0.0437 |
参与治理方式 |
0.0631 |
专业人才素养 |
0.2914 |
3) 对于环境条件来说,政府政策落实比社会治理环境较重要,根据1~9度法评价标度,Saaty标度因子为5;政府政策落实比政策支持力度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政策支持力度比社会治理环境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政府政策落实比制度框架完善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制度框架完善比社会治理环境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制度框架完善比政策支持力度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政府政策落实比治理对象认同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4,治理对象认同与社会治理环境同等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1,政策支持力度比治理对象认同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制度框架完善比治理对象认同略微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3;政府政策落实比治理对象参与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6,治理对象参与政府政策落实同等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1,政策支持力度比治理对象参与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制度框架完善比治理对象参与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4,治理对象认同比治理对象参与略显重要,Saaty标度因子为2。根据以上的说明,得出第三个判断矩阵如下:
通过对矩阵进行运算求解,经计算最大特征值
,并对判断矩阵C做一致性检验。在判断矩阵中,根据公式经最大特征值的一致性指数计算求得
随机一致性指标RI = 1.24,根据公式CR = CI/RI = 0.0118/1.24 = 0.0095 < 0.1。比率小于0.1,因此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合格。由此得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环境条件的权重,见下表4。
Table 4.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weight distribution
表4. 环境条件权重表
指标层 |
权重 |
政府政策落实 |
0.3947 |
社会治理环境 |
0.0750 |
政策支持力度 |
0.1392 |
制度框架完善 |
0.2398 |
治理对象认同 |
0.0888 |
治理对象参与 |
0.0624 |
3.1.5. 综合权重计算
用A表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总体状况,B表示准则层(B1, B2),C表示指标层,分别构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并依据指标评分标度值对矩阵中元素进行比较,得出相对重要程度。依据专家打分法数据,得出A、B1、B2共三个判断矩阵,计算准则层因素在A中所占比重,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权重
[13]。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因素权重,具体公式如下
:
(1)
(2)
(3)
其中,
表示矩阵每行元素的乘积,
表示矩阵中每行元素乘积的几何平均值,
表示对几何平均值进行归一化处理后的权重值。接着,对计算权重值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验证其可信度。经上述计算得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权重,结果如表5所示。
Table 5. Weight distribution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表5.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权重
一级指标 |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权重 |
综合权重 |
排名 |
内部治理B1 |
0.6667 |
内部管理能力c1 |
0.1025 |
0.0683 |
6 |
治理协作能力c2 |
0.1610 |
0.1073 |
4 |
资金支持力度c3 |
0.3383 |
0.2255 |
1 |
自身服务能力c4 |
0.0437 |
0.0291 |
10 |
参与治理方式c5 |
0.0631 |
0.0421 |
8 |
专业人才素养c6 |
0.2914 |
0.1943 |
2 |
环境条件B2 |
0.3333 |
政府政策落实c7 |
0.3947 |
0.1316 |
3 |
社会治理环境c8 |
0.0750 |
0.0250 |
11 |
政策支持力度c9 |
0.1392 |
0.0464 |
7 |
制度框架完善c10 |
0.2398 |
0.0799 |
5 |
治理对象认同c11 |
0.0888 |
0.0296 |
9 |
治理对象参与c12 |
0.0624 |
0.0208 |
12 |
3.2. 基于FEC的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
3.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采用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评价等级,对应百分制分数分别为
。百分制评分方法通俗易懂,方便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减少误差(见表6)。构建评价集,其中A =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包括两个方面:B1 (内部治理),B2 (环境条件)。B1 (内部治理)涵盖C1( 内部管理能力)、C2 (治理协作能力)、C3 (资金支持力度)、C4 (自身服务能力)、C5 (参与治理方式)、C6 (专业人才素养);B2 (环境条件)涵盖C7 (政府政策落实)、C8 (社会治理环境)、C9 (政策支持力度)、C10 (制度框架完善)、C11 (治理对象认同)和C12 (治理对象参与)。
Table 6. Survey results of the evalu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表6.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问卷调查结果
指标 |
调查结果 |
总计 |
优(100) |
良(80) |
中(60) |
一般(40) |
差(20) |
内部管理能力c1 |
63 |
182 |
42 |
4 |
0 |
291 |
治理协作能力c2 |
32 |
150 |
103 |
5 |
1 |
291 |
资金支持力度c3 |
11 |
60 |
102 |
61 |
57 |
291 |
自身服务能力c4 |
11 |
75 |
111 |
61 |
33 |
291 |
参与治理方式c5 |
168 |
107 |
15 |
1 |
0 |
291 |
专业人才素养c6 |
72 |
23 |
42 |
60 |
93 |
291 |
政府政策落实c7 |
95 |
78 |
48 |
12 |
58 |
291 |
社会治理环境c8 |
51 |
172 |
62 |
6 |
0 |
291 |
政策支持力度c9 |
49 |
138 |
65 |
30 |
9 |
291 |
制度框架完善c10 |
168 |
104 |
18 |
1 |
0 |
291 |
治理对象认同c11 |
76 |
154 |
54 |
5 |
2 |
291 |
治理对象参与c12 |
151 |
96 |
11 |
33 |
0 |
291 |
3.2.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与数据处理
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构建中[14],模糊统计公式如下:
Table 7. Evaluation result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governance in Gansu Province
表7.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评价结果
目标层 |
得分 |
一级指标 |
一级得分 |
二级指标 |
二级得分 |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指标评价 |
67.53 |
内部治理B1 |
62.5 |
内部管理能力c1 |
82.62 |
治理协作能力c2 |
74.74 |
资金支持力度c3 |
49.11 |
自身服务能力c4 |
57.53 |
参与治理方式c5 |
86.60 |
专业人才素养c6 |
51.89 |
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指标评价 |
67.53 |
环境条件B2 |
77.59 |
政府政策落实c7 |
66.18 |
社会治理环境c8 |
74.09 |
政策支持力度c9 |
69.69 |
制度框架完善c10 |
87.97 |
治理对象认同c11 |
75.26 |
治理对象参与c12 |
78.63 |
在本研究中,n = 291。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整理,可以得出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单因素隶属度,并构建相应的模糊评价矩阵[13]。为全面考虑所有因素,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到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评价得分结果(见表7)。
4. 评价结果分析
从层次分析法确定的指标权重来看,内部治理的权重为0.6667,环境条件的权重为0.3333。内部治理中,资金支持力度(0.3383)和专业人才素养(0.2914)是评估甘肃省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的最重要的两个维度,其次是治理协作能力(0.1610)、内部管理能力(0.1025)、参与治理方式(0.0631)和自身服务能力(0.0437)。在环境条件中,政府政策落实(0.3947)和制度框架完善(0.2398)是最重要的两个维度,其次是政策支持力度(0.1392)、治理对象认同(0.0888)、社会治理环境(0.0750)和治理对象参与(0.0624)。
从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到的评价结果来看,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得分为67.53,处于一般状态。在内部治理中,参与治理方式(86.60)和内部管理能力(82.62)表现较好,而资金支持力度(49.11)和专业人才素养(51.89)表现较弱,反映出资金短缺和专业人才不足是主要瓶颈。在环境条件中,制度框架完善(87.97)和治理对象参与(78.63)得分较好,政策支持力度(69.69)和政府政策落实(66.18)表现较弱,表明政策的实施和支持力度仍需加强。
综上所述,甘肃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总体评价为一般,主要受制于内部资金支持和专业人才的不足。尽管在管理和协作方面具备一定能力,但外部政策支持和落实有待优化。因此,需进一步在资金支持、人才培养、政策落实、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进行改进,以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和影响力。
5. 提升甘肃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建议
5.1. 加强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
1) 加大社会组织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应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或增加现有资金投入,确保社会组织有足够的资金开展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用于支持社会组织的基金,资金来源可以是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这些资金应主要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教育、医疗等公益性项目。
2) 探索社会组织多元化筹资渠道。包括企业赞助、个人捐赠和国际组织援助等。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赞助或设立联合基金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的项目和运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众筹活动,吸引公众捐赠,并通过举办慈善活动和募捐晚会等形式增加个人捐赠渠道。
3) 健全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定期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每一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并定期在官方网站或公众平台上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5.2. 提升社会组织的人才培养
1) 加强社会组织员工能力培养提升。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知识和社会工作技能等。与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邀请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培训,利用在线教育平台,提供丰富的在线课程资源,方便员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2) 建立社会组织员工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设立年度优秀员工奖、项目创新奖等,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为员工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职业晋升通道和培训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目标。
3) 优化社会组织人才吸引策略。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积极参与各类人才招聘活动,与高校合作设立实习岗位或联合培养项目,拓宽招聘渠道,吸引新鲜血液。
5.3. 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1) 加大社会组织相关政策宣传。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发布政策文件等方式,帮助社会组织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实率。定期举办政策解读会,邀请专家解读最新政策,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并制作政策宣传手册,详细介绍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方便社会组织查询和使用。
2) 强化社会组织政策执行监督。政府通过监督政策执行情况,对未能有效落实政策的部门或人员进行问责。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策能够有效落实。设立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举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 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共同讨论和研究政策内容。通过组建政策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研讨会、设立政策建议征集平台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在政策制定中的积极参与,使政策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5.4. 提供持续的政策支持
1) 规划社会组织长期发展。各级政府应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任务,确保社会组织能够逐步实现长期发展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2) 提供社会组织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税收上给予减免,减轻其财务负担,对开展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资金补助,帮助其顺利实施项目。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为社会组织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和项目用地。
3) 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将部分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负责实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合作项目,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题。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政策信息和资源,增强合作效能。
基金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甘青川藏族聚居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和谐民族关系研究”(编号:2021BMZ044)的阶段性成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六盘山区脱贫过程中农民主体性的表征、经验与长效机制研究”(编号:20XSH018)的阶段性成果;2024年度甘肃农业大学横向课题“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与管理提升培训课程开发与设计”(编号:GSAU-JSYF-2024-15)。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