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视角下高架桥桥下空间的空间建构分析——以福州上渡口立交桥为例
Spatial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Space under Viaduct Bridge from the User’s Perspective—A Case Study of Fuzhou Shangdukou Overpass
DOI: 10.12677/gser.2024.136096, PDF, HTML, XML,   
作者: 苗晓慧: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关键词: 桥下空间空间建构福州上渡口立交桥Space under Urban Overpass Space Construction Fuzhou Shangdukou Overpass
摘要: 伴随着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以及人均汽车拥有量的提高,中国交通问题日益严峻。城市高架桥作为一种缓解城市交通问题的工具,吸引了众多城市的关注,并在城市中兴起、修建。城市高架桥作为一种缓解城市交通问题的手段,由于自身立体空间的特性也将空间分为桥上空间与桥下空间。桥上空间作为交通通行道路,其空间利用率高,而桥下空间由于自身空间属性的多样性以及规划、参与等原因导致出现空间利用率低甚至荒废的现象,使桥下空间沦为失落空间、畸零空间、灰空间等空间利用类型。因此如何盘活桥下空间是城市立交桥研究中的重要主题。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land urbanization, population urbanization and per capita car ownership, China’s traffic problems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serious. As a tool to alleviate urban traffic problems, urban viaduct has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many cities, and has risen and been built in the cities. As a means to alleviate urban traffic problems, urban viaduct also divides the space into the space above the bridge and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because of its three-dimensional space characteristics. The space above the bridge, as a traffic road, has a high space utilization rate, while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due to its diversity of spatial attributes, planning, participation and other reasons, has a low space utilization rate or even abandoned, resulting in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becoming a lost space, a deformed space, a gray space and other types of space utilization. Therefore, how to revitalize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is an important topic in the study of urban overpass.
文章引用:苗晓慧. 使用者视角下高架桥桥下空间的空间建构分析——以福州上渡口立交桥为例[J]. 地理科学研究, 2024, 13(6): 1003-1013. https://doi.org/10.12677/gser.2024.136096

1. 引言

通过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发现,对城市立交桥下空间的研究主要包括“空间设计”与“空间感营造”两个主题。

从空间设计领域来看,当前研究集中于分类研究高架桥桥下空间的条件与特性[1]-[3],以及如何因地制宜地进行空间利用[4] [5],以提高桥下空间的使用效率和适应性。部分研究进一步提出,通过引入多方参与机制和改善环境品质来推动桥下空间的活化,为桥下空间的可持续设计提供了新思路[6] [7]。此外,邴周涛[8]对高架桥桥下空间的改造利用更是直接强调人的中心地位,使高架桥从以交通功能为绝对核心的视野中转移而出。

从空间感营造方面来看,当前研究主要聚焦于桥下空间的公共性和文化属性。一方面,学者们强调桥下空间的公共性,提出高架桥桥下空间后期利用的适应原则,这为其后续发展思路的转变与空间感的营造提出了可能[9]。另一方面,部分研究通过文化保护等案例,探讨了文化属性对桥下空间开发的积极作用,使高架桥的空间开发思考走出了纯功利主义与消费社会的约束[10] [11]。此外,研究逐步扩展到艺术空间构建,注重通过历史和文化等视角寻找桥下空间的场所精神,并以此来塑造桥下空间[12]-[14]

综上,现有的桥下空间研究虽然说走出了将之视为单纯的交通空间的限制,并思考如何与周边结合用以开发,但仍限制在建造新的空间基础设施,采用自上而下的视角,从规划者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情况。然而,在空间的规划、利用、建构中除了开发者、规划师还有使用者自身的营造过程,因此,本文对高架桥桥下空间的利用将依据现有条件,从使用者的角度,利用观察、访谈等方式探讨自下而上的,非规划视角下的空间利用与空间营造。

2.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域概况

本文选取的研究区域是福州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该桥位于闽江南岸,处于仓山区与台江区的交界位置,隔闽江与三县洲相望,路口与四条交通线路连接,分别是:三县洲大桥、仓前路、杭三路、上渡口等,是连接沟通仓山与市区的交通要道,如图1所示,车流量大。该桥附近建有南台新苑、飞凤小区、上渡新苑三区等小区,常住人口众多,并拥有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等教育机构,人流往来频繁,且需要社会活动的潜在量大,但该区域周边小区休闲用地较少,或有限制性因素影响出入造成附近小区在休闲活动空间上出现供需不平衡的现象。因此,寻找合适的休闲场所成为附近人群的需求。

Figure 1.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of the Fuzhou Shangdukou overpass

1. 福州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

2.2. 分析空间、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当前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研究越来越关注自发性空间利用。20世纪60年代,英国倡导全民参与的城市规划理念,推动了对传统自上而下规划的反思[15]。这促使研究者关注业余人士和民众在空间规划中的作用,认为他们的参与所营造出的空间更容易吸引其发生自发性活动,构成符合其的街道氛围[16]

扬·盖尔在《交往与空间》中指出,自发性活动只有在适宜的户外条件下才会发生[17],这“适宜的”户外条件因活动类型与活动需求会产生差别与变异。桥下空间作为户外空间,传统的对其利用即使用的条件多从规划的视角出发,希望“吸力”条件的建立是使空间出现吸引力引导人的前往对空间进行利用防止出现空间的失落或空间的褪色,但收效较少。实际上,人的行为往往会具有不自觉与半自觉的特性,当管控权出现后退时,人会开始自发性行为,并开始对空间的利用。因此,本研究将基于此视角,探索自下而上的桥下空间利用方式,观察使用者如何通过自发行为建构空间。

本研究采用了定性研究方法,以观察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探讨高架桥下空间的使用现状和用户体验。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以及2022年3月至7月,总共进行了8个月的实地调研。在2021年11月~2022年1月期间通过间断式观察发现该桥桥下空间存在长期且稳定的人群对该空间进行空间利用。通过接触,笔者共与其中13位人士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访谈用户覆盖了不同年龄、性别和活动类型。其中他们6位住在南台新苑、3位住在飞凤小区、2位住在上渡新苑、1位住在兰庭新天地,1位为流动摊贩,居住较远。与他们的每次访谈受他们时间的限制,多为5~30分钟不等,为浅访谈。访谈中侧重于三方面的问题:(1) 来此的动机以及此地的吸引力;(2) 怎么知道这个空间可以利用即空间使用人群的空间问题;(3) 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或管控等。

需要说明,虽然样本数量相对较小,但本研究旨在探索特定群体的观点和体验,而非寻求普遍适用的统计结论。小样本能够提供深入的定性数据,揭示参与者的看法和感受,尤其在研究新兴主题或特定情境时,这种定性分析能够提供独特而重要的见解。本研究所针对的群体具有特定的经历,这使得样本数据的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保证,并反映了这一现象的深度和复杂性,为后续研究奠定了有效基础。因此,尽管样本数量有限,所收集的数据在理论框架内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研究提供了初步的定性数据和方向。表1为访谈对象的基本信息:

Table 1. The interview space uses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opulation

1. 所访谈的空间使用人群的基本信息

编号

姓名/昵称

年龄

开始使用时间

活动类型

1

陈女士

38

2017年

跳舞

2

林女士

35

2017年

跳舞

3

郑女士

40

2019年

跳舞

4

熊女士

42

2018年

跳舞

5

罗女士

40

2019年

跳舞

6

李女士

46

2020年

跳舞

7

陈先生

33

2020年

跳舞

8

林女士

34

2020年

跳舞

9

李小姐

25

2020年

遛狗

10

赵先生

24

2021年

遛狗

11

郑小姐

30

2018年

遛狗

12

林小姐

28

2018年

遛狗

13

周先生

44

2015年

卖水果

3. 桥下空间的休闲空间建构

桥下空间的空间建构的具体情况与表现影响着桥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的趋向性是有效的高利率空间还是低利用率的失落。在空间建构的具体过程中,因使用者的活动类型会影响空间建构的活动性质,同时,空间的建构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过程主要包括:出现、扩散、维稳等。

3.1. 出现

3.1.1. 上渡口立交桥的修建提供的拉力

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提供的潜在条件即空间的拉力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分别是:安全、声音掩护、通行便捷性等,下文将具体叙述。

在安全方面,上渡口立交桥于1999年开始修建完成,开始通车。在桥下空间的规划与修建的具体过程中,在上渡路与上三路连通的匝道的两侧分别做出了不同的设计,一侧将地面进行硬化,另一侧将地面绿化。不同的土地设计类型为后期空间的休闲化利用提供了可能,如图1所示。同时,针对硬化一侧进行了地面抬升,使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能随意进入,而在绿地一侧,则修建了围栏,路障的出现使使用者在空间利用的过程中减少了机动车的干扰,保障了使用者以及宠物的安全。赵先生对于围栏的出现就说过:“我家的don puogiang (崽)活动量大,也喜欢乱跑,有了这条围栏限制后,我也就放心不少了。”

在声音方面,立交桥由于交通功能的使用,往来车流量会产生出较强的噪音。噪音如果出现在居民小区或办公场所是一个不利条件,但对于跳舞人群而言,则可以将之变问题为优势。如陈女士说:“我们练舞时要使用到音响,放出声音,给我们一个节奏感。如果在小区里,常有人说我们扰民,但在这(桥下空间),就没有人插手了。”由于高架桥环境的噪音的作用和掩盖,使练舞的人群可以自由地使用音响和放出声音,成为吸引她们前来的重要条件。

在通过方面,上渡口立交桥的交通联系与位置具有比较优势,林女士说:“我平时在万科上班,下班休息之后到这也方便,路也熟悉。”同样的情况在其他访谈对象中也有类似情况。由于福州的工作机会大量分布在老城区及其周围,因此出现职住分离的现象。在此现象下,选择就近、熟悉的场所在一方面会为她们提供方便,另一方面也使她们产生安全心理(因为对周边情况熟悉)。同时,由于工作等的原因,使用者在空间选择中往往采取就近且通行方便的区域。上渡口立交桥作为连接仓山与老城区的重要上下班通道,就具有她们观念中需要的熟悉、方便、安全等条件。

3.1.2. 使用者周围的推力

(1) 居住小区中空间的缺席

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lhj/hjzspfbz/201112/W020111222566521145325.pdf

“来着还不是因为小区不能跳,不放声音没意思,放声音吧,又会被人说,说多了就没意思了。而且小区其实也没什么地方让我们跳。”——熊女士

从熊女士的语言中可以知晓,对于她而言,跳舞需要有伴奏,但由于其伴奏的分贝通常高于60,如图2所示,而工地施工区的噪音在限制下不能高于75分贝1。因此,从声音的音量方面来看,如果在小区内部空间跳舞产生的声音,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是引发居民间的矛盾与冲突。熊女士说:“我们原来开始也经常在小区跳,后来被告找到了物业,没办法才重新找地方的。”所以,跳舞人群原有空间因声音限制常会对跳舞人群产生空间的推力,出现空间的缺席,使其寻找新的场所活动。

Figure 2. Dancing space sound decibels

2. 跳舞空间的声音分贝

声音限制外,有没有剩余空间也会是影响相关人群是否寻找合适空间的原因所在。“我们小区(飞凤小区)都是绿化,几乎没有什么大面积的空间让我们跳舞,所以就出来了(寻找外面的合适空间)”罗女士说。对于该群体而言,由于剩余时间的出现(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之外的时间),跳舞成为其使用剩余时间的重要方式。笔者通过交谈得知对她们而言不存在跳或者不跳的选择,而是跳什么以及在哪跳的问题。因此,当其居住小区内没有合适的场所跳舞时,寻找新的空间的动力应运而生。“为什么选择到这(上渡口桥下空间)跳?方便呗,骑电动车几分钟就到了,而且这停车也方便,有些地方还要找停车位”罗女士说。从罗女士的语言中可知,当空间的推力出现时,距离、停车等条件是她寻找新空间的重要拉力,而上渡口桥下空间正符合她的需求。

有些群体是因为小区设计过程中没有合适空间导致她们寻找新的空间,有些群体则是原有的空间发生性质功能的变化的种种原因出现空间的消失或不能继续使用导致她们开始寻找新的空间。“原来我们那(兰庭新天地)是可以跳的,只是后来那(原先跳舞场所)因为疫情变成了核酸检测点不能跳了还地方的”(陈女士),在时间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出现空间属性与功能的调整使原有功能消失,跳舞人群原先使用空间的功能变化导致的空间缺席亦会使她们走出原有空间,走向新的场所。

(2) 宠物

“有人说,同一空间狗在小区里遛就会害怕。”——李小姐

“他们要我给崽套一个防咬圈才能遛狗,但我觉得崽会不舒服,于是就重新找地方了。”——郑小姐

人遇见路上的大型犬出现恐惧心理是正常现象,因此当主人在小区内遛狗时,其小区居民或周围人群出于安全心理的需要,常希望狗主人看管好自己的宠物,或对其加以限制。狗主人与群众二者间的矛盾的出现常使得狗主人在小区内不能随意且自由地遛狗,被加上了众多限制条件,因此,限制条件少的空间常成为狗主人自由遛狗的空间诉求。居民环境则由于功能缺失造成空间的推力。此外,在遛狗过程中发生的咬人事件可能也成为狗主人寻找合适空间的原因所在。“虽然打了疫苗,但还是多一层保障吧。自己安心,别人也放心”。赵先生的心理不仅是他的情况,也是众多养狗人士的共同心理。在合适的空间遛狗而非小区,减少了矛盾,也减少了麻烦。

“布尼它活动量大(阿拉斯加犬),如果活动量不够,家里会被它折腾的完全不像话”——林小姐

林小姐的情况也是众多养中大型犬的人的共同心理。狗需要合适的活动量来消耗它们的精力才能保证狗的健康与长寿,对养狗人士而言,寻找可以让狗活动的空间常是他们关心的事。“你知道吗?它有的时候不能只是那种慢跑,还要让它跑起来才行”,活动空间的大小由此也成为他们在选择空间时的考量。“像我们小区其实也可以遛,但地方太小了,跑不开,我就重新找地方了。”

“就像人需要朋友一样,狗其实也是需要玩伴的!”相较于在桥下空间,在小区遛狗对狗而言,往往形单影只,缺少同伴,为了给宠物寻找玩伴也是养狗人士前往桥下空间的原因。“在这里,不仅遛狗方便,我们(养狗人)之间也可以交流经验与心得,它们(狗)也可以寻找玩伴,一举三得,不是挺好的!”(赵先生)因此,出于给狗寻找活动空间、玩伴等因素亦成为他们离开小区前往新的空间的重要推力。

3.2. 扩散

空间的扩散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物理空间范围增加的空间扩散,二是使用人群数量增加与范围扩大导致的行为间扩散;三是使用时间的增加导致的时间扩散。三种扩散基于同一个限定性前提,功能的统一。

3.2.1. 行为间扩散

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的空间扩散由于物理属性的限制,其物理空间的大小基本不会发生改变,因此,桥下空间的扩散的主要方向实际上集中行为间扩散方面,行为间扩散主要包括三个方向:一是使用者数量;二是使用者来源地;三是使用的频率。基于此三个方向,桥下空间的扩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路途中相遇、人际关系、宠物拥有量增加等。

(1) 路途中相遇

路上相遇并在随后加入其中开始对空间进行使用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该空间处于待开发状态,还没有人开始使用的拓荒者角色,二是已有人使用,自己在路过时加入其中。“我们这伙人来这算晚的了吧!?那伙人(平均年龄更大的一个群体)来得比我们早,其实我们也是看见他们在这条,就想我们能不能也来这条”(陈女士)同样的情况在遛狗群体中也有出现。此外,在访谈聊天中发现跳舞和遛狗两类人群的上下班途中经常会经过此地,在途经过程中看见他者对该空间的利用及其类型成为在他们那里发生扩散的重要途径。

(2) 人际关系

“我是靠林姐说,才过来的。”——陈先生

因人际关系的扩散而使得上渡口桥下空间的使用人群发生增加与扩散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小区住户的介绍,二是同事间介绍。“我是因为林姐说才知道这,然后过来的”熊女士说。熊女士与林女士是同居住在南台新苑小区的居民,二者来这之前是朋友,且有过一段共同跳舞的经历,后来到该桥下空间也是依靠朋友兼同一小区住户而发生的扩散。因同事关系发生的扩散相较于跳舞人群在遛狗群体中案例更多,这可能与遛狗人群的来源地范围更广有关,不同于跳舞群体的来源多集中于步行或骑车的来往方式,在遛狗群体中存在不固定数量地开车前来的现象,使用汽车一方面固然与宠物携带过程中的方便性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居住距离相关。但两种人际关系在两类群体间的扩散过程影响为何,因为两类群体彼此之间交流有限,且访谈过程中获取数据的限制不能进行更深入分析,为后续研究提供着新的方向与可能。

(3) 宠物数量的增加

不同于跳舞群体的增加与扩散,遛狗群体相较于跳舞群体的扩散有一个重要的准入门槛,即拥有宠物狗。根据《2023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如图3所示,2020~2024年,5年间宠物市场总体上呈现出增长趋势,且宠物数量也呈现增长趋势。在此条件下,虽没有取得福州宠物市场的具体倾向,但若结合全国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大致可推测福州的宠物数量和养宠人数也呈现出双增长的趋势。同时,在实

Figure 3. 2018~2022 urban (dog and cat) consumer market size map

3. 2018~2022年城镇(犬猫)消费市场规模图

际访谈与观察中也可得出,遛狗群体的宠物狗存在一定规模的幼狗(12~18月龄)情况,综合实际观察访谈和市场数据可知养狗群体和宠物狗数量的上升是造成空间扩散的潜在性条件。而根据《2021年中国宠物狗类型占比分布情况》(华经产业研究院),图4所示中型犬和大型犬的占比为68%,小型犬的占比为32%,相较于小型犬,中大型犬的活动量和活动需求量大,亦是造成空间扩散的条件之一。

Figure 4. Proportion of pet dog types in China in 2021

4. 2021年中国宠物狗类型占比图

3.2.2. 空间扩散

地理学将文化的实体空间的扩散分为三种类型:等级扩散、传染扩散和刺激扩散。上渡口桥下空间的空间扩散虽然因空间的增加的可能性的限制只能够发生行为间扩散与时间扩散,但作为一种桥下空间的空间利用类型与方式则可以在相似空间出现从而形成扩散。

笔者在观察上渡口桥下空间有余,发现福州仓山齐安湾立交桥桥下空间亦存有在桥下台地跳舞的现象,且由于该台地的分布特征,跳舞群体分为四个独立群体。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在济南全福立交桥、桂林临政路铁路立交桥、深圳立交桥等不同地区的城市高架桥桥下空间均出现有跳舞等现象,同样的现象在不同地区的桥下空间出现,改变着桥下空间传统的失落空间的形象。这些不同区域的同质现象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它们之间是否发生过扩散是桥下空间的空间扩散研究的新方向,亦为分析在空间建构过程中使用者的不自觉半自觉行为的生成和原动力分析提供了突破口。

3.2.3. 空间扩散

上渡口桥下空间休闲空间的使用存在明确的时间段式利用特征,主要集中在早上6点~9点,与晚上入夜到11点,两个时间段的人群在访谈中得知为两个群体,即早上与晚上的使用人群不同,不同时间段之间的人群的使用是否存在先后问题,两个时间段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发生过时间的扩散是探讨桥下空间时间扩散的主要内容。

3.3. 维稳

当桥下空间的休闲功能即跳舞与遛狗现象出现之后,迎刃而来的就是空间如何维稳的问题。由于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的开发是一个自下而上,不是由管理部门规划而成,因此它的使用实际上存在法理的缺失。为此,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的维稳实际上是使用者以及内部、周边小区和相关社区、交通功能的使用者、政府等管理部门多方的博弈过程。在各方力量之间的长期动态博弈中,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的空间建构寻找着可以使其形成稳定状态的条件与可能。

3.3.1. 使用者内部

对使用者而言,其博弈与角力的关键在于时间、空间以及各功能的使用者之间如何让渡、妥协以达成平衡的过程。如前文中所述,由于上渡口桥下空间的有限,限于物理范围不具有扩散的可能,因此当桥下空间的开发大到一定程度时,使用者间会出现使用过程中有空间亦有时间的冲突,如谁可以使用,谁不能使用;谁先使用谁后使用的问题,同时,据笔者观察,夜间桥下空间的使用者不仅有跳舞人群,还有下棋、乘凉的人群,根据与陈女士的对话可知,原先在桥下空间并没有供下棋乘凉等功能使用相配套的设施,图5所示。这些相应设施是在后期的开发中出现,同样的健身器材的出现亦是如此。陈女士说:“原来这些东西(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没有的时候,我们的空间(跳舞)更大一些,做一些动作也更方便,现在都不能了,有了限制。”从陈女士的语调中可知,在桥下空间的开发中存在空间资源的争夺问题,而由于所有使用者都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凭借,因此在实际的博弈过程中处于皆无“理”的状态,在无“理”的状态下达成空间利用的平衡和谐,所需要的就是各退一步,作出权利的让位。

Figure 5. Daytime usage of the space under the bridge at the Fuzhou Shangdukou overpass

5. 上渡口桥下空间的白天使用情况

不仅是不同功能的使用者之间,同样在跳舞人群内部也存在资源的博弈。“为什么我们每天跳到这么晚(23点)?因为来早了还有其他人在跳呗,这都是协商之后默认的结果。”(陈女士)在观察中笔者发现,陈女士为首的跳舞群体在时间的利用上属于晚来晚归的团体,而这一结果的出现是她们和其他团体博弈的结果。在桥下空间,仅在晚上,跳舞的团体就有4个以上,但由于原有空间面积和内部桌椅等的限制,实际使用面积较大可方便动作与人数增加的空间只有一处。因此,在有限空间条件下,需要各团体之间进行协商,甚至是争夺,而结果往往是各团体最终占有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占有一块相关固定的空间。笔者所重点访谈的团体,对该空间的使用集中于21点之后,而在其之前对该空间的利用的为一个老年广场舞团体。

除北侧硬地空间(跳舞等功能使用的空间)的内部使用的博弈外,南侧绿地空间存在同样的情况,只是他们内部协调集中在约束和限制宠物狗的行为等方面。“你说那种狗讨厌吗?(一直骚扰其他狗的狗),挺讨厌的,但没办法,只能是她主人管它,我只能偶尔说说,不能插手”林小姐说。在遛狗群体中,不同的狗具有不同的性格,甚至还有性等方面的需求,并因此发生对其他狗的骚扰,狗与狗之间行为间的矛盾时造成遛狗群体内部相互博弈与协调的关键。在该空间的利用中,不同于北侧空间的使用者是功能、时间、空间的协调,而是狗的行为等约束与博弈,且狗不同于人,其行为会缺少道德和伦理的束缚。“其实我希望他可以管管(指一只泰迪),但说了几次没有用也。”(林小姐)。在狗的约束方面,根据林小姐等访谈对象所言,更多的只能是主人对狗的自我约束,外人只能是口头交流,至于效果可以发挥多少,并不一定。因此,当狗与狗之间行为冲突过于强烈时,只能是采取逃避、退让等行为,而这样的行为也是造成南侧遛狗人群不稳定与流动性强的原因之一。

总之,北侧空间的内部博弈集中在功能等三方面,且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南侧空间的内部博弈则不仅取决于人,还与狗有关,因此,造成两侧空间稳定性出现明显差异的现象。

3.3.2. 交通功能

上渡口立交桥无论是桥上还是桥下,其第一功能或核心功能都是交通通行的职能,因此,保证其交通的有序、安全是桥下空间其他功能开发的前提和能够持续进行下去的条件,但在实际开发中,跳舞和遛狗等休闲功能群体与交通功能的使用者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停车与行车方向两个方面,并以此展开过博弈。上渡口立交桥桥下空间存在明显的禁止停车的标志,图5所示,当夜间与早上休闲人群集中开始利用后,则往往出现在路边停放电动车甚至是汽车的现象。影响着正常交通的使用。

“这不能随便停车吧?”(笔者),“我们知道呀,但你说放到哪里呢,我们也没办法。”(李女士)由于桥下台地空间面积有限且没有规划出停车场,因此来此休闲的人群的交通工具的停放存在问题。同时,由于电动车的灵活性与使用人群居住地点的位置影响,在前来过程中存在有逆行的现象。逆行行为在交通高峰期会对正常交通通行和安全造成影响,因此,在后期的开发利用中,针对停车与行驶方向的博弈在该空间依旧会存在,甚至会造成基础性影响。

3.3.3. 与周边小区

虽然说桥下空间距离各住宅区和社会机构已经有一定距离,且有车辆等产生的噪音的遮蔽作用,但在实际的空间行为中,依旧会因此而与周边小区发生冲突与博弈。

4. 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对上渡立交桥桥下空间的空间建构的分析,发现使用者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提高了该桥下空间的利用率,避免其陷入失落空间的困局,以及其附带的空间资源的低利用率和浪费。可以说,上渡立交桥桥下空间的失落空间的避免是使用者在非规划抉择下,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的结果。

与此同时,该桥下空间也正因为非规划的缘故,面临着“名不正言不顺”的困局。换言之,它的现状是多方博弈之后的结果,是暂时性平衡,而由于这种平衡是自下而上反造的结果,因此当权力或他者的关系出现介入时,该空间的现状又容易被打破,甚至重新沦落为失落空间。

因此,笔者认为,对桥下空间等容易滑入失落空间的类型空间而言,在其空间建构过程中,一方面使用者要自发地结合空间特征与自身需要对空间进行改造,并在空间建造过程中,尽量避免影响相关民众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规划者要避免过多的权力干预,打破非正式空间建构的正常发展过程;再一方面,非使用者要给予该空间自由与限度,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允许其空间营造。以此实现空间的特征与居民的使用是嵌合型关系,并以此为条件,形成该空间在属性上从空间向地方转换的可能性,与恋地情结发生的潜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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