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防雷体制深化改革,防雷安全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介绍了成都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总结了成都市基层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有限和监管机制不健全,有针对性地给出了改进建议。并提出构建包括明确权责、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为全面提升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reform of the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the difficulty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continues to increase. The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of grassroots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has becom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in Chengdu’s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 that exist in the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of grassroots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n Chengdu: insufficient supervision force, limited supervision means, and incomplete supervision mechanism. Targeted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are given. And propose to establish a normalized mechanism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including clarifying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ptimizing work processes, innovating supervision methods, and strengthening publicity and training,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comprehensively improving the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level of grassroots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1. 前言
雷电灾害已被联合国有关部门列为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被中国电工委员会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和雷电活动增加,雷电造成的灾害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快速发展,防雷不安全因素正在逐渐增加,防雷安全风险也在不断累积。防雷安全监管是《气象法》赋予气象部门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是气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强调了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高质量的发展必须要有高水平的安全保障。2016年《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的实施,使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领域的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中,进一步加重了防雷安全监管责任,防雷安全监管难度不断加大[1]-[3]。
成都地处闪电活动多发区[4],汛期常遇雷暴天气,雷电灾害频发。基层气象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显得尤为关键[5]。近年,有关防雷安全监管的研究较多,马思睿等[6]总结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部门近年来的防雷管理和服务实践,提出了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强化政府主导,提升防雷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推动建立“互联网 + 监管”模式,加强防雷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措施加强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与服务,缪星等[7]对宁德市防雷减灾社会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应对措施;秦健等[8]梳理分析了防雷安全监管标准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和清单,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权威性,以及运用法治思维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方面虽已有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本文分析了成都市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并从监管力量、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总结了防雷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旨在构建一套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执法机制,为全面提升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2. 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成都市气象局对全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形成了覆盖广泛、职责明确的防雷安全监管网络。除主城五区和青白江区之外,其他14个区(市)县均设立了气象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对于未设立气象局的地方,其防雷安全监管任务由成都市气象局直接承担,确保了成都市及其下辖各区域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能得到妥善地执行和监管。成都市气象部门还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防雷安全的认识,还增强了他们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成都市防雷安全监管的主要形式是专项检查,首先成都市局和区(市)县气象局会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向公众明确公布即将接受检查的对象、检查的内容以及检查的时间安排,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这些单位对于防雷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它们成为了检查的重点。然后根据预先制定的检查方案,气象部门执法人员会按照进度安排,逐一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不仅会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还会及时给予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据统计,2022至2023年,成都市气象部门对2144家重点单位防雷安全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58份,整改合格58家,成功消除了防雷安全隐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除了加强监管,气象部门还注重通过督查整改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来营造一个良好的防雷安全监管环境。这种多管齐下的方式,不仅提高了监管的效率,还有效地推动了防雷安全形势的稳步向好。
3. 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尽管成都市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9],且已初步形成了防雷安全监管流程,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有限、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难以满足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执法的需求。
3.1. 监管力量不足
监管力量不足是成都市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显著问题,也是全国大多数基层气象部门共同面临的难题[10]-[12]。首先,人员数量有限,特别是专业型、技术型人才匮乏,导致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难以全面、深入地开展检查和监管。据成都市气象局法规处统计,目前,成都全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000余家,其中市本级260余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60余家,但全市持有执法证人员仅有90余人,且大部分为兼职人员,监管力量满足不了监管要求。其次,现有执法人员中,防雷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较低,占比不足五分之一,这意味着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影响了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此外,培训和教育不足也是导致监管力量不足的重要原因。基层气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因缺乏必要的防雷安全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执行监管任务。同时,对防雷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也可能导致他们在执行监管任务时力度不够,无法形成有效的威慑力。这些问题共同制约了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监管手段有限
基层气象部门主要依赖现场检查作为监管手段,这种单一的方式虽然直接有效,但难以全面覆盖所有监管对象,且效率较低。同时,部分气象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防雷相关档案和清单,这也限制了监管的深入性和准确性。当前,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中普遍单独执法的情况,缺乏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这种方式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监管力度和效果。市县两级气象部门下发的防雷规范性文件较少,或与政府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防雷规范性文件不足,这导致在监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和规范依据。缺乏规范性文件的支撑,不仅影响了监管的全面性,也增加了监管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基层气象部门缺乏统一的监管平台,使得监管信息难以集中、共享和利用,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管理,影响了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3.3. 监管机制不健全
防雷安全管理由气象部门单一负责转变为多部门共同承担后,还存在权责不清等问题,这种模糊的责任界定不仅影响了监管效率,还可能造成监管漏洞。同时,监管成效并非单纯取决于监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能力,也不能被外部环境所轻易左右。防雷监管宣传还不够深入和全面,未从机制层面建立宣传制度。此外,当前还面临着监管车辆不足、经费短缺等实际问题,这些问题若不能从机制层面得到解决,将严重影响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缺乏完善的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已成为基层气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主要障碍。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改进建议
4.1.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首先,对现有人员进行调配和安排,确保每个关键岗位都有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人员负责,以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执行。其次,根据实际监管需求的变化,适当增加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以确保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同时,注重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防雷安全监管队伍。这支队伍将涵盖懂防雷技术的专家和懂政策法规的执法人员。调整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执法队伍,提高监管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大优秀执法人员在选优评先等方面的倾斜力度,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营造有利于执法队伍发展的良好环境。此外,定期组织防雷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防雷技术和监管知识。鼓励监管人员主动学习和提升专业技能,形成持续学习的氛围,推动整个监管队伍不断进步和发展。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防雷安全监管队伍,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4.2. 完善监管手段
建立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 + 监管”等多方式、多手段的监管模式,强化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等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享监管经验、交流监管信息、协调解决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增加规范性文件支撑,明确监管要求、标准和措施。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工作,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防雷安全监管的良好局面。整合各类监管资源,建设统一的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可有效提升监管集约化和信息化[13]-[15]。在平台上建立防雷设施数据库、监管对象数据库等,为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平台对监管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改进监管手段有限方面的问题,提高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4.3. 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到位,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雷安全监管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此外,应积极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防雷安全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还需建立完善的防雷执法检查服务标准体系[16],以及健全防雷安全监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最后,从机制层面出发,解决监管车辆不足、经费短缺等实际问题,构建完善的防雷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5. 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研究
基于成都市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为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确保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执法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基层气象部门需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执法机制,且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利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当地政府监管平台及信息库,并与政府部门密切沟通,保证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助力日常监管和动态分析,让执法更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实行责任清单化管理和台账化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督促整改,制定气象部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防雷安全监督检查任务清单。建立常态化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重点企业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台账,防雷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台账,防雷安全检查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统计表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名录库等。三是完善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流程,完成对防雷安全监管的闭环管理,并编制气象行政执法过程记录流程图。四是充分应用“互联网 + 监管”,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防雷监管工作体系,建立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 + 监管”等多方式、多手段的监管模式。五是创新“执法 + 专家”、“监管 + 服务”的工作模式。六是构建稳定执法队伍,明确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执法队伍。七是加强防雷安全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防雷安全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6. 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对成都市基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现状的深入分析和问题探讨,提出构建一套防雷安全监管常态化执法机制,解决当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该机制将有效提高防雷安全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展望未来,基层气象部门应继续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执法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应加大对防雷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公众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持续地努力,基层气象部门将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加显著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