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的作用与挑战
The Role and Challenge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Special Family Care and Medical Affairs
DOI: 10.12677/mm.2024.1412404,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董丽霞, 国 熙: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 广州
关键词: 社会组织特殊家庭养老医疗事务Social Organizations Special Families Elderly Care Medical Affairs
摘要: 文章深入探讨了在中国计划生育背景下,失独家庭等特殊家庭在养老与医疗方面的独特需求及挑战。文章指出,失独家庭因缺少子女的传统支持,面临着特别的情感、经济和社会难题。社会组织在此背景下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提供物质与医疗援助,还给予心理和情感支持。基于一线调研,文章揭示了中国社会组织在资源、政策支持和专业能力方面的挑战。建议政府提高政策稳定性、建立准入和认证机制、搭建系统化信息平台、加强跨部门合作,从而全面提升相关服务质量和效率。
Abstract: This paper thoroughly explores the unique demands and challenges in elderly care and medical aspects of special families, such as families that have lost their only chil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hina’s family planning policy. The article indicates that families that have lost their only child face special emo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predicaments due to the absence of traditional support from their children. Social organizations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is context, not only offering material and medical assistance but also providing psychological and emotional support. Based on first-line investigations and research, this article reveals the challenges of Chinese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terms of resources, policy support and professional capabilities.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government enhance policy stability, establish access and certification mechanisms, construct systematic information platforms and strengthen cross-departmental cooperation, thereby comprehensively upgrading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related services.
文章引用:董丽霞, 国熙.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的作用与挑战[J]. 现代管理, 2024, 14(12): 3384-3388. https://doi.org/10.12677/mm.2024.1412404

1. 引言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为特殊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创造了独特的社会现象。失独家庭是指因独生子女不幸去世而失去唯一子女的家庭,这一群体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特殊而敏感的角色。随着独生子女一代的年龄增长,这一问题变得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养老和医疗需求方面。这些家庭面临着独特的情感、经济和社会挑战,尤其是在传统观念中,孩子被视为老年生活的主要支持者。在这种背景下,社会组织在为这些特殊家庭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不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医疗服务,还提供心理和情感支持,帮助失独家庭成员应对丧子之痛和养老中的孤独感。这种支持对于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至关重要。因此,深入研究和理解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和医疗事务中的作用,不仅有助于改善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也为中国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广泛应对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2. 特殊家庭的现状与需求

对于失独家庭而言,养老和医疗挑战日益严峻。这些家庭在失去唯一子女后,面临深刻的情感创伤及经济和社会压力。事实上,政府和学术界已经开始关注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理念和政策文件如《中国计划生育条例》凸显了对这些家庭的关注,并强调社会组织在提供养老、医疗支持和心理慰藉方面的重要性。在实践中,中国的社会组织已开始发挥作用,例如在广州和北京的调研显示,它们能提供符合社区需求的服务,如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情感支持等,帮助失独老年人恢复心理状态和生活支持。但这一过程中仍面临挑战,包括服务专业水平不足、政府部门间权责不明确、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及监管体系尚待建立等问题。为此,改善特殊家庭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需明确社会组织的角色和职责,建立更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和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可靠性[1]

3.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

() 社会组织的地位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着政府和其他组织两方保障主体。我国正致力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协同、特殊家庭参与的,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性的特殊家庭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它们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这些组织通过提供志愿服务、专业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特殊家庭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社会组织的参与不仅能够缓解政府的压力,还能为特殊家庭带来更加个性化和灵活的支持。然而,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加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如广州市荔湾区新跨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凭借紧密贴合社区需求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关怀,包括接待来访、电话回访、家访及社区活动。这些组织展现出专业能力,涵盖心理、养老、医疗陪护、日常照料等多个领域,并通过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如“暖心速递”和“暖心居家微改造服务”,满足失独家庭的不同需求。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照料和监护两大类。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及情感陪护,主要由社工或养老机构提供,着重关注失独家庭成员的心理状态,并鼓励他们参与社会活动。例如,北京朝阳区核桃园社区的养老志愿积分制度便是一个创新案例。监护服务则包括财产管理、医疗预嘱、遗嘱管理等,通常由专业化的社会监护中心提供。随着新民法典的实施,议定监护为失独家庭提供了更广阔的法律空间,允许成年人自主选择信任的个人或组织作为监护人。社会组织在议定监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议定监护协议、委托代理协议和遗嘱等服务,为失独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全面保障。最后,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体系与专业监护的协同,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的全面性和持续性。社会组织通过与其他社工组织、家政服务组织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照顾,而专业监护组织的存在则提高了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安全感,并能与社工组织、养老机构形成有效的协作网络[2]

()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医疗事务中的作用

在特殊家庭的医疗事务中,社会组织承担着不同于养老服务的关键角色。它们专注于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支持和健康管理服务,以应对失独家庭面临的复杂健康挑战。例如,一些组织开展了定制化的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工作坊、讲座和个性化咨询,提高失独家庭成员对常见疾病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此外,社会组织也与地方卫生部门合作,为这些家庭提供便捷的医疗资源接入,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医疗帮助[3]。另一个显著的作用是在心理健康方面的支持。考虑到失独家庭成员可能遭受的持续心理压力和悲伤,社会组织设立了心理辅导和支持小组,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群体疗愈活动。这些服务旨在帮助他们缓解心理负担,改善心理健康状态。此外,社会组织还在提升医疗服务可达性方面发挥作用。它们通过建立移动医疗服务和上门健康检查,使得身体行动不便的失独家庭成员也能享受到及时的医疗关怀。例如,部分组织配备了移动医疗车辆,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检查和药物配送服务。在信息和资源共享方面,社会组织通过构建线上健康信息平台,提供了一个互动交流的空间,使失独家庭成员能够更方便地获取医疗信息、分享经验,并在需要时得到同伴支持。

4.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的挑战

()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中的挑战

在当前的社会工作领域,尤其是新跨越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运营实践中,我们面临着一系列主要的挑战。首先,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之间权责划分得不清晰以及政策的稳定性较差。这种不清晰的权责划分和政策的不稳定性在实际操作中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方面。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和推诿,不仅影响了服务的质量,也降低了服务的效率,使得需要帮助的群体难以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支持[4]。其次,地域差异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北京和上海为例,尽管这两个城市在政策导向和实施方式上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性,这种差异进一步加剧了执行者的不安全感和工作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不仅影响了服务的提供,也影响了服务接受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再者,社会组织在专业性和经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缺乏一个由政府背书的统一准入和认证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公众对其服务的认可度。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认证体系,社会组织难以建立起公众的信任,这对于其长期发展和提供高质量服务构成了障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建立一个信息系统平台,该平台能够记录和查询相关组织的登记信息以及个案服务状况。这样的系统不仅能够增强服务的可靠性和透明度,还能够为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以便更好地监督和评估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通过这样的平台,可以实现服务提供过程的可视化,提高公众对社会组织服务的信任度。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目前缺乏一个“先评估再服务”的体系化模式。现行的服务模式往往缺乏精确的指向性,未能充分考虑到失独家庭需求的多样性,这导致了资源分配和服务的不精准。因此,建议对失独家庭进行全面的需求评估,制定差异化的服务策略,并实施动态分级制度。这样的制度能够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目标性,使得有限的资源能够更加精准地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从而提高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果。通过这样的评估和服务策略,可以更好地满足失独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

()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医疗事务中的挑战

在特殊家庭医疗事务中,社会组织也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政府部门间权责不清晰是主要问题,如新跨越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遭遇的民政和卫健部门间的权责界限不明确,导致项目执行难以续期,进而影响服务对象。其次,政策的地域差异性显著,例如北京的政府采买模式与上海的养老服务导向存在差异,这导致服务水准难以统一,并给社会组织的工作带来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此外,社会组织在执行医疗服务时通常缺乏公信力。针对这一点,建立准入机制和信息系统平台可以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有助于明确社会组织和老人之间的议定监护关系。当然,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也是一大挑战。实务中,广州新跨越服务中心建立的失独家庭多方资源数据库就是一个积极的尝试案例。其实,由政府主导搭建的相关平台更能够显著提升医疗服务的公信力。最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和准入机构的建设对于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满足特殊家庭需求至关重要。这些挑战需要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包括政策调整、资源整合和专业能力提升,以确保社会组织能有效地服务特殊家庭。

5. 政策建议与改进方向

首先,政策改进的关键在于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应制定长期的战略规划,为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发展提供一个可预测的政策环境。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这些组织的服务质量,而且能够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特殊家庭服务中来。其次,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建议建立一个准入和认证机制,确保参与养老和医疗服务的社会组织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这一机制可以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审查来维护,确保服务提供者符合既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5]。通过这样的认证系统,可以增强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提高社会公众对这些服务的信任度。同时,应该鼓励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这种跨部门合作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同时也能为特殊家庭提供更全面、更个性化的支持[6]

6. 结论

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鉴于此,持续关注并改进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社会组织代理特殊家庭事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提供更为稳定的资源支持,并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此外,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从而确保社会组织能够持续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也是促进该领域持续发展的关键。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期待社会组织在特殊家庭养老与医疗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满足这些家庭的需求,为建设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基金项目

该文是国家卫健委交办课题“社会组织代理特殊家庭有关事务规范化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李连友, 李磊, 邓依伊. 中国家庭养老公共政策的重构——基于家庭养老功能变迁与发展的视角[J]. 中国行政管理, 2019(10): 112-119.
[2] 吴翠萍. 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组织的介入式发展[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4(5): 71-77.
[3] 张晓杰. 医养结合养老创新的逻辑、瓶颈与政策选择[J]. 西北人口, 2016, 37(1): 105-111.
[4] 姜耀辉. 创新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实践方式[N]. 中国人口报, 2020-07-20(003).
[5] 姜耀辉. 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三重路径[N]. 中国社会报, 2020-06-11(004).
[6] García Barroso, E.R. and Hernández Iglesias, M.F. (2021) Topological Type of Discriminants of Some Special Families. Periodica Mathematica Hungarica, 84, 321-345.
https://doi.org/10.1007/s10998-021-0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