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性任务。然而,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滞后性的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产业结构单一等问题长期存在,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农民增收受限,农村内部收入分配不均成为国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考虑通过何种方式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实现农村共同富裕,已成为当下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贸易技术,在促进农民增收和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作为数字经济下的新模式,电子商务能够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农民与市场的直接对接,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收益。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显著增加了农民获得非农就业机会的概率,从而使工资性收入显著提高,这一发展红利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产生的影响尤为显著,加之信息的畅通流动也为进一步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带来了契机。对此,2024年3月,商务部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发展农村电商,是创新商业模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指明了方向。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在推动农村居民实现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加快传统农业经济结构转变、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关键路径。然而,农村电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发展基础设施不完善、优质电商人才短缺、产品网货化难度大等问题成为制约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的现实障碍。基于此,本文立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深入探讨电子商务在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方面的路径与机制,针对农村电商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推动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提供理论参考。
2. 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在我国农村区域的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应用程度不断加深,具体表现为规模不断扩大、模式多元化趋势明显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显著增强。
2.1. 农村电商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农村电商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增长态势。特别是互联网普及率的稳步提升,为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基。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农村网店数量达到了1632.5万家,淘宝村数量从最初的几十个增至数千个,农村网络零售额从0.89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49万亿元,显示出农村地区在互联网商业运用方面的巨大进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电商平台的出现为农产品的销量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对激发农村市场潜力,推动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2.2. 农村电商发展模式趋于多元化
近年来,凭借丰厚的资源和广泛的用户基础,一些大型电商平台开始在农村市场构建业务网络,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除淘宝村外,农村电商衍生出多种创新模式,京东、拼多多、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微商、直播带货、农村电商B2B等形式已成为农村电商发展的新常态,展现出农村地区在数字化进程中的强大活力。这种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后续深入探究农村电商的影响机制及其面临的挑战提供了现实依据。
2.3.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近年来,政府持续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支持力度,旨在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推动农村电商的全面发展。如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次对农村电商发展进行战略部署。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商兴农”工程,2023年提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4年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此外,《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顶层设计文件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电商的政策框架。这些政策的有效衔接契合当前农村电商发展的现实背景,对推动农村电商稳步发展,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保障。
3. 我国农村共同富裕发展现状
共同富裕涵盖“富裕”和“共享”两个维度,既包含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包括居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1]。
3.1. 农民收入水平与结构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我国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扶持、完善社会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政策旨在增强农民内生发展动力,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加之国家整体经济的平稳运行,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持续稳步增长。具体而言,从2014年10,489元上升到2023年21,691元,增幅达107%,充分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政策扶持带来的显著成效。然而,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却在不断扩大,农村居民收入相较于城市居民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一现象的出现既源于我国城乡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差距,也受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的制约。同时,随着农村经济活力的增强,居民收入结构日益多样化,经营净收入与工资性收入逐渐占据农户收入结构的核心地位,显示了农村居民在经济活动中的自主性和参与度的不断提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现代化转型。
3.2.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现状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作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战略性政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受个人资源禀赋差异的影响,农村内部基尼系数近年来持续扩大,绝对收入差距呈现逐年递增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农村居民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低收入家庭5264元的9.5倍,绝对差额扩大到44,872元,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差距不仅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出了严峻挑战。
4. 农村电商赋能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
基于农村电商发展与农民收入的现实情况,实现共同富裕的总逻辑在于:一则提高农民收入,二则缩小农民收入差距,提升低收入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2]。
4.1. 电子商务的“增收效应”
4.1.1. 增加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价值
传统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常采用“收购–批发–零售”模式,农民常面临成本高、物流困难、供应链不稳定等难题,且这一模式往往将小规模生产农户排斥在外,这些因素的存在是当下农民农业收入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的一个主要原因。农村电商的出现则打破了这一困境。
一方面,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旨在推动农村地区商业服务网点的建设[3],鼓励农民通过淘宝、京东等线上平台销售农产品。这打破了传统售卖模式的时空限制,显著扩大了产品的市场覆盖面,有利于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另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在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的同时实现了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借助电商平台的数据反馈,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上下游产业实现加速融合与升级,带动农产品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农民能够以更高的价格销售农产品。此外,电商平台还促进产业链进行纵向延长,进而促进高附加值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1.2.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农村电商具备明显的低交易门槛和低交易成本的特点。首先,借助于在线销售平台,农民能够直接与消费者建立联系,从而削减交由中间商进行产品售卖的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加速农产品“上行”进程。其次,电子商务的出现强化了农户获取信息的能力,缓解农村地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借助电商平台,农民能够实时了解同类农产品的市场定价,进而动态调整网店中农产品的价格,提高议价能力,借助价格上涨实现营销收益的大幅提升。此外,农村电子商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透明、种类繁多,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在增加消费者剩余的过程中提升农民收入。最后,农村电商通过整合供应链,利用大数据帮助农民进行精准营销和库存管理,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4.1.3. 促进非农就业,增加收入来源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推动一部分农民参与非农就业,其主要途径如下:其一,农村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大量网店应运而生。农民可以自己开设网店,销售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直接实现在家就业。其二,农村电商的发展促进了电商运营、产品包装、物流配送等相关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农民提供了大量而又灵活的就业选择,农民可以多渠道增加就业收入。电子商务助力推动农民从传统单一的务农角色转变为具备运营人员、物流人员等多重身份的新兴主体,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机率大幅提高。
4.2. 电子商务的“缩距效应”
4.2.1. 加快数据流通,弥补信息鸿沟
农民资源禀赋上的差异往往导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精英俘获”的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而言,农村低收入家庭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支撑,往往在发展机会的获取上处于劣势。电子商务为改善这一状况提供了新的可能。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电商平台具备低成本以及高开放性、高共享性等优势,能够有效降低农民的信息搜集成本,弥补农村低收入家庭信息闭塞、资源禀赋少的缺陷。一方面,借助电商平台,农村低收入家庭仅花费较小成本便能获得该平台中的用户数据、经营状况、交易分析和市场行情,从而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优化经营决策,发挥后发优势,增加销售收入,进而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农村电商改变了传统的商品交易和流动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农民在获取产品运输、信息追踪和验证等方面的成本,产品流动渠道的优化进一步帮助农村低收入家庭增加收益。
4.2.2. 增加就业机会,激发创业热情
首先,网络商业活动对劳动力参与具备较强的包容性,能够为劳动能力有限的农民群体提供潜在的就业机会,这不仅能防止该类群体被社会边缘化的风险,还能合理运用家庭闲置劳动力,提高家庭的边际收益。其次,相较于农业,非农职业通常提供更稳定的收入和福利,从事电子商务或其附属职业能显著提升小规模农户以及收入不稳定家庭的经济状况。最后,农村电商拓宽了乡村企业创新边界,降低了农民的创业成本和风险,为农村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农户提供了创业机会,激发农民创业热情。此外,电子商务还带动了农业相关主体主动扶持贫困户脱贫,进而降低贫困发生率,缓解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4] [5]。
5. 农村电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5.1. 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推动电商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网络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的建设,对农村电商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宽带覆盖不全面直接影响了农村居民参与电商的可能性。受经济资源的限制和地理条件的制约,我国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依然存在建设不足、接入速度慢和稳定性差等问题。《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部分偏远农村的4G网络覆盖率仍不足70%,全国农村地区的宽带平均网速仅为20~50兆,明显低于城市地区的百兆、千兆水平。究其原因,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和后期维护成本较高,且由于农村用户密度较低,投资者的建设意愿普遍不足。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电商的推广和运作,降低了电商在农村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从农产品物流建设来看,物流体系是农村电商的“生命线”,决定了商品能否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消费者手中。然而,我国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远、道路条件较差,相关的交通、仓储、冷链设施等配套物流基础设施仍相对落后。例如,2022年中国农村物流配送平均成本高达2.01元,远高于城镇配送成本,且配送效率相对较低,平均配送时长长达五天[6]。农村物流运输效率的低下以及时常出现配送延迟、商品损坏和丢失等问题常常引起消费者不满,进而抑制其重复消费的意愿。此外,由于技术和设施的限制,在农村建立一个高效的物流信息系统往往难以实现,商品配送过程的信息迟滞进一步增加了消费的不确定性,降低了客户对农村电商平台的信任。这些物流上的挑战,成为当下阻碍农村电商发展进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障碍。
5.2. 农村电商专业人才普遍短缺
电子商务作为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领域,对从业者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从事农村电商的人员普遍学历偏低,难以满足农村电商发展的迫切需求。相关数据显示,农村电商行业的从业者多为中等教育水平,初中和高中学历者占比超过80% [7]。这主要归因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尚未建立成熟、完整的商业法规,由此产生的电商经营风险往往会使得城市中的高素质电商人才望而却步。农村地区冷清的商业氛围也难以满足电商人才对商业资源和职业发展机会的需求,从而削弱了高素质电商人才投身农村电商事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互联网技术普及较晚,农民缺乏上网习惯和意识,难以及时将产品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也无法充分利用互联网获取市场需求和竞争信息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响应。上述因素的共同交织使得农村电商从业者整体规模偏小且缺乏专业的信息管理人才,导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信息难以被准确采集,数据更新缓慢进一步限制了电商业务的优化和扩展,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3. 产品网货化难度较大
产品网货化是依据电商销售规范和消费者购物偏好,对产品进行标准化、品牌化和包装化处理,以满足在线销售的需求。然而,我国农村地区在推行产品网货化方面仍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在产品质量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部分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些产品包装也存在传递不实信息、隐瞒违规行为等现象,由此产生的食品质量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削弱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认证技术和品质标签的信任,这对农村电商的长期发展构成挑战。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尽管中国目前有3000多种农产品被授予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农村部也为2000多个农产品授予区域公用品牌认证,但农产品品牌化程度仍然不足。究其原因,农民往往缺乏对品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倾向于追求短期销量和利润,忽视了品牌在长期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导致广为人知的品牌只占少数,更有部分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而简化包装,致使产品特色丧失。尽管也有部分商家意识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但受限于市场营销知识的匮乏,他们往往难以准确定位自身品牌,也难以有效提升产品品牌辨识度,导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盲目跟风,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价值未能得到充分挖掘和提升。
6. 农村电商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6.1.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运输体系
针对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政府应积极推动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首先,制定详细的扩展计划,明确时间表和发展目标,必要时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其次,通过实施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私营企业参与,采用PPP模式优化项目的实施,同时加强对私营企业等部门的监管和支持,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连续性。此外,政府还可通过推广多功能基站来提升农村网络覆盖面及其质量,降低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升级成本。
对于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需充分发挥“政府 + 物流企业”的协同效应。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优化通信设施,通过建立农村电商产业园区或扶持基地的方式促进产业集群,加快集成创新,从而提升物流体系效率,提高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和交通便利程度。另一方面,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站点,推动电商平台与当地便利店合作,实现订单即时处理和快速配送,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村物流配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6.2.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
在农村电商的发展中,专业人才是最为关键的要素之一,对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可或缺。因此,为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建设:一要构建有效的人才奖励机制,通过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吸引城市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到农村工作,必要时为其提供办公空间、公共服务等硬件支持,推动电商优质人才聚集;二要借助电商行业党建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加大对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群的电商技能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带货能力;三要加强本地电商人才培育工作。通过“数字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强农民互联网教育,利用媒体宣传、政策解读普及数字技术和知识,提高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激发农民参与热情,自发利用线上线下双平台参与到电商技能培训当中,切实提高农民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以及电商平台操作、电子支付操作、网络营销技巧等方面的数字技能;四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政策制定、理解及执行方面的优势,引导、助力小农户顺利融入电子商务领域。
6.3. 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推进产品网货化进程
针对农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首先应结合当地优势资源和市场需求,对产品实行规模化和机械化生产,确保产品按照统一标准种植、收获和加工,从根源上把控产品质量。其次,将产品移交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严格核实产品信息,确保认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形成“以优带销,以销促优”的产品流通格局。最后,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规范电商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政府还应出台农产品品牌创建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户进行品牌建设,形成完善的农产品品牌标准体系,通过提供专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指导,切实提高农户的品牌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