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弗朗西斯·培根曾言:“习惯是一种强大且根深蒂固的力量,足以左右人生之轨迹。”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1]众所周知,小学阶段是个体认知、情感、意志力及个性发展的关键时期,此时学生的行为模式与思维模式尚未完全定型。因此,引导小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核心素养的关键任务之一。教师、家长以及学校构成了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核心主体。在家庭与学校协同育人的背景下,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需要家长、学校与社会之间的紧密合作,以形成教育的合力,从而有效实现教育目标。因此,教师在培养学生行为习惯的过程中,亦应向家长提供在家庭环境中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策略与建议。通过家校社协作,共同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2. 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时间空间位移,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
学龄儿童的年龄特征决定了其行为习惯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受到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大多数学生能够遵守纪律。然而,一旦学生回到家中,他们可能会感到放松,不再坚持在校期间形成的良好学习习惯,开始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2]。学龄儿童这一特定群体的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极易受到不良信息和行为的影响,这对其教育发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教师在发现学龄儿童存在不良习惯时,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干预,以期学龄儿童能够及时改正。然而,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文化素养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对学龄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家长认为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即可,忽视了在日常生活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指导和培养。家长的这种教育观念和方法与教师之间存在分歧,也导致了家校沟通的不顺畅。由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在时间上的不连续性,许多学龄儿童在面对教师的管理时会出现抵触行为。具体表现为对教师指令的延迟执行甚至不执行。这种现象不仅会对班级良好形象的构建产生负面影响,还会进一步影响其他学生对班级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培养。
2.2. 思想缺位,知行难合一
2.2.1. 家长方面
在家庭教育环境中,父母不仅扮演着抚养者的角色,更承担着孩子早期教育者的职责。然而,众多家长未能充分履行教育者应尽的职责。儿童行为习惯的塑造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以促进学生在家庭环境中行为习惯的量的积累与质的提升。家长对于家校合作的深层意义缺乏深刻理解,亦缺乏培养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自觉意识。面对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部分家长往往以溺爱为由,为孩子辩解和庇护,未能做到身教与言教并重,树立正确的教育榜样。
2.2.2. 教师方面
教师在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塑造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不难观察到,部分教师尚未对小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在当前教育背景下,教师承担了多重角色,他们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还需完成繁重的学习任务,并且要兼顾个人家庭责任。教师的工作性质要求其细致入微且复杂多变,这导致部分教师难以在各项任务之间取得有效的平衡。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项长期且持续的过程,对时间的投入要求极高,其成效往往不易立即显现,因此,一些教师可能在这一方面投入不足。此外,部分教师更倾向于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未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3]。
2.2.3. 学生方面
在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的背景下,学龄儿童应发挥其主体性作用。然而,鉴于学龄儿童在认知、情感及个性发展上仍处于迅速成长阶段,其对事物的理解尚不全面,对于行为习惯的正确性判断亦不够明确,因此,部分儿童可能表现出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忽视个人卫生;同时,亦有儿童展现出不适宜的学习习惯,如抄袭他人作业或在课堂上分心。此外,儿童的行为习惯易受家长及其他成人行为的影响,由于儿童学习能力极强,家长或成人在无意间表现出的不良习惯可能被儿童模仿学习。例如,在文明习惯方面,学龄儿童往往表现出自我中心、随性而为的倾向,具体表现为缺乏规则意识,以自我为中心;不注重个人卫生,不主动承担家务;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为追求乐趣而给同学起绰号;顶撞教师,不服从教育指导;缺乏对长者及师长的尊敬等行为。
2.3. 思想固化,老师与家长沟通不畅
受中国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教师的权威比较大,让很多家长不敢参与到学生的教学管理中,所以在家校协同育人模式中,家长成了背后的支持者,被动的安排者,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家校活动中。有些家长从不主动跟老师沟通学生的任何情况,在家时也只是监督学生写作业,对教师的教育方法从不干涉。在访谈的过程中,只有少部分的家长会主动地、及时地和老师进行沟通,绝大部分家长都是在孩子出问题,或者教师明确提出交流的情况下,才会与教师进行交流。有家长表示,不交流是因为害怕自己与老师的沟通不顺畅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也有家长表示是怕打扰到教师的正常工作,不想占用老师的休息时间。还有家长认为自己的文化水平有限,不能很好地参与到学生日常教学管理中,也怕在与老师沟通过程中暴露自己的弊端,所以对老师“敬而远之”。
2.4. 缺乏合理制度保障及反馈机制
对于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来说,仅有教师和学校两个主体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标准。我们知道行为习惯养成需要长期的坚持才能取得成效,如果没有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标准做支撑,那么在实际教学中很难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为了避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和行为偏差,学校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和评价标准。在我国家校协同育人的发展史上,对家校协同育人内容的要求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即使国家和地方对家校协同育人提出了管理的要求,但在细则上依然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现有的法律法规都证明教育孩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三方努力,但相关政策的落实却没有有效的反馈机制。政策的落实需要社会的监督、学校的支持、家长的配合和学生的参与,由于缺乏反馈系统,使得教育主体之间存在“踢皮球”的现象和“得过且过”的行为,非常不利于小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不利于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4]。
3. 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家校协同渠道闭塞
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对于促进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的沟通渠道畅通无阻,是实现小学生行为习惯良好养成的核心所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观察到家长与教师在获取协同教育信息方面存在显著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匮乏问题。特别是家长在获取协同教育信息方面相较于教师更为受限。大多数家长缺乏系统的教育学知识学习,他们通常以教师提供的学习资料为依据,对学生进行指导。家长很少会主动搜集协同教育的具体要求,或主动与教师建立联系,更不会积极采用多样化的策略来深入实施协同教育。这种状况导致了小学生行为习惯培养的不连贯性,进而影响了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协调性。
3.2. 对协同育人目标的理解障碍
家校协同育人的目标是通过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路径。一方面,在学校方面,学校没有把家校协同育人落到实处,没有为家长提供便捷的机会感受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养成,许多学校只是浮于形式。另一方面,家长对家校协同育人的目标理解也存在问题[5]。家长在参加家校协同育人活动时,没有将学生的在校表现与家庭表现相结合,没有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对孩子的行为习惯进行正向引导,只是因为学校的要求来参加活动或者只关注学生在校的表现,更多地将责任给到了老师,而不是配合老师去助力孩子成长。
3.3. 监管机制不健全
学校在落实家校协同育人相关政策时通常是选择性落实。家校协同育人对学校资源建设提出要求,但是当下很多学校资源利用不足、资源短缺仍时有发生,学校在选择家校协同模式时,只能选择具有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科技技术含量小等特点的合作模式。除了资源不均衡等问题,学校在宣传家校协同育人时,避重就轻,对政策的解读没有落到实处,相关文件的传达没有组织教师、家长集中学习,教学资源分配倾向于文化课。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落实,导致学校在政策的履行和实施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存在侥幸心理,这对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极大的影响。
4. 家校协同育人视域下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优化策略
4.1. 发挥学校的桥梁作用,完善家校协同平台
在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的实践中,学校应扮演组织者与推动者的角色,积极促进家长的有效参与,尤其是对于那些教育专业素养不高、能力有限的家长,学校应增加与他们的交流频次,传递小学生行为习惯培养的具体方法。为达成深层次的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学校可在每学期初制定全学期的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计划,并建立一系列协同教育机制,明确协同教育的切入点与契合点。应将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纳入常规课程体系,学校、教师及家长均需认识到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在小学生行为习惯形成中的重要性。此外,教师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履行教育职责,深入了解学生及其家长的生活、工作状况和家庭文化,以建立相互之间的信任。
4.2. 创新育人渠道,实现家校协同“无缝对接”
当前,众多家长由于生计所迫,仅能在工作之余通过信息方式与教师沟通以掌握子女在校表现,而教师亦因担忧家长的过度保护而避免深入交流,从而导致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合作渠道虽多,却流于形式。据访谈资料分析,家长与教师沟通的主要内容集中于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关注相对较少[2]。然而,提升智育仅是小学生全面发展的组成部分之一,特别是在疫情之后,家长与教师更应沉心静气地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学生在疫情影响下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变化,以及在言谈举止、品德修养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学校应适时提升家长的校园访问频次,并创设多样化的家校合作项目,以增强家长在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中的参与积极性。同时,教师亦应充分利用家访这一传统家校沟通方式。此外,家长与教师的交流活动应鼓励学生参与,使学生能够及时认识到自身言行的影响,从而因受到尊重而更加重视自我教育,并能主动纠正自身在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问题。
4.3. 发挥教师引领作用,提高家校协同水平
在教育体系中,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与学生接触时间最长,对于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塑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家庭与学校共同育人的过程中,教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教师之间在专业素养和文化水平上存在差异,他们对于家校协同育人的态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异,这无疑会对提升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成效产生影响。因此,学校应组织相关培训讲座,旨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家校协同育人观念,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情境模拟,预设教师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并从专业角度提供解决方案,以此进行培训反馈,加强育人理念的实施,促进教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教育能力。此外,教师应积极利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长必读》等资源,将其作为家长学校课程内容的核心,致力于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增强家长的教育素质。通过科学而有效的家长学校课程教学,创新课程体系,将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具体化,从细节入手,全面增强家长对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重视程度。
4.4. 发挥家长辅助作用,巩固协同效果
父母本就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学校以及社会教育,都是要以家庭教育作为基础,对小学生而言,多数的时间是在家中,那么行为习惯也是需要家长的积极配合引导,才能真正成为学生行为的一部分[6]。在新时代教育背景下,家长的角色已从单一的学校教育支持者转变为学校教育的有力补充。家长需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理念,积极参与学校课程的实施,并与学校活动保持积极的配合,以在家校合作教育中发挥其辅助作用,进而不断强化小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师、家长与学生应构成一个有机的教育整体,通过持续的沟通与交流,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家长应主动掌握孩子的学习进展,一旦发现孩子行为习惯出现偏差,应立即与教师进行有效沟通,深入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并与学校共同努力。因此,家长必须认识到家校合作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积极投身于这一合作过程中,以形成教育的内生动力。
5. 结语
小学阶段是教育的“关键期”,也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7]。家长与教师作为与儿童互动最为频繁的两大群体,其在儿童行为习惯塑造中的协同效应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通过深入的分析与实践验证,我们得出结论:家庭与学校作为儿童成长的两大关键环境,其相互配合对于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坚信,在家长与学校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儿童必将培养出优良的行为习惯,为他们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