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双重驱动下,劳动关系和劳动价值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雇佣模式逐渐被多元化的合作形式所取代,零工经济蓬勃兴起,劳动者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而是凭借技能与资源在更为灵活的平台上参与价值创造。劳动价值的衡量标准也不再单纯取决于工作时长,创新性、知识贡献以及对数字资源的驾驭能力等成为关键要素,新的劳动关系格局带来了诸多挑战与机遇,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关于劳动伦理、分配公平等一系列深层次话题的广泛探讨与反思。
2. 数字劳动的概念及理论溯源
1) 数字劳动的概念及多元表现
数字劳动指的是在数字平台和互联网经济中进行的劳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零工经济(Gig Economy)、平台劳动、用户生成内容(UGC)等。这些劳动形式具有去中心化、灵活性高、劳动者身份模糊等特征,与传统的工厂式劳动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它涵盖了诸多方面,如社交媒体用户的内容创作与分享、软件开发者的编程工作、电商平台从业者的运营活动等。从广义上讲,凡是借助数字技术、在数字网络环境中进行并创造价值的活动都可视为数字劳动。
尽管数字劳动概念已被提出二十多年,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学者们对数字劳动相关问题的看法、数字劳动概念本身的界定存在较大分歧,甚至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有着截然相反的看法。对于数字劳动的理解,有三种不同的切入角度,分别是:非物质角度、从数字生产资料的使用和劳动价值创造的角度以及数字生产方式角度[1]。从非物质角度出发,往往侧重于数字劳动所涉及的信息、知识及文化等非物质产品的产出与传播,虽精准捕捉到数字劳动成果的特殊形态,但易忽视其背后物质性生产资料与体力耗费等传统劳动要素;从数字生产资料使用和劳动价值创造角度而言,聚焦于数字平台、数据资源等新型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可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劳动主体的多元性与复杂性,未能全面涵盖数字劳动中诸如情感、社交等非传统价值创造维度;而数字生产方式角度,虽强调了数字化技术对生产流程、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变革性影响,却容易使劳动的社会关系与文化内涵被边缘化,忽略了数字劳动在社会结构与文化建构中的深层次作用。这三种角度是当前学界理解数字劳动内涵的典型视角,都抓住了数字劳动的部分特征,局部地契合了这一新型劳动所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但同时,以上关于数字劳动的理解都存在劳动内涵的偏移。
2)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数字劳动的对话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基于工业化生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假设是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来源。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劳动者通过体力或脑力劳动将原材料转化为成品,这一过程被视为价值的创造。无论是工厂里的生产线工人还是农田里的耕作者,他们的劳动被看作是直接赋予商品以价值的源泉。这种观点不仅奠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与资本之间关系的基础,还成为了理解资本积累和剥削关系的重要理论框架。然而,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劳动价值的生成过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其一,数字劳动的本质不再依赖于传统的有形商品生产,而是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数据的生成、处理和传播。在这种新型经济模式中,用户在数字平台上所进行的活动都在无形中创造了数据。这些数据经过平台的收集、分析,进一步转化为可供交易的商业价值。这种变化不仅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还引发了关于劳动价值衡量标准的深度思考。在数字空间里,用户参与数据创造的行为极为分散且多样化,例如在电商平台上的浏览记录、在视频网站的观看时长与互动行为,甚至是在智能穿戴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生理数据等,这些数据的产生难以简单地用传统劳动时间去量化。并且不同类型数据所蕴含的潜在价值差异巨大,一条具有创新性的社交媒体内容可能瞬间引发病毒式传播,创造出难以估量的商业价值,而一些普通的用户行为数据可能需要大规模整合与深度挖掘才能够产生相对较小的价值增值。这就意味着在数字劳动领域,传统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中以劳动时间作为核心衡量价值的标准遭遇了巨大困境,迫切需要构建一种全新的、适应数字劳动特性的价值衡量体系,以精准捕捉数字劳动价值的复杂多变性。
其二,在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劳动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工厂生产的实物商品上,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之间存在直接关联。然而,在数字经济中,劳动价值的表现形式更加隐蔽且复杂,劳动者并非在生产有形商品,而是在生成和处理无形的数据,这些数据同样能被资本化,并为企业带来巨额利润。平台通过这些数据实现了新的资本积累模式,使得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在解释这种现象时显得力不从心[2]。同时,数字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还受到平台算法与技术架构的深刻影响。平台通过精心设计的算法机制,引导和塑造用户的数字行为,从而实现数据的高效收集与价值转化。例如,推荐算法能够根据用户的历史数据推送个性化内容,增加用户在平台上的停留时间和互动频率,进而产生更多有价值的数据。这种情况下,劳动价值的创造不再仅仅取决于劳动者本身的努力与付出,平台技术的介入使得劳动价值创造成为一个多因素交织的复杂过程。这对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中相对单一的从劳动者主体出发去考量价值创造的视角形成了强烈冲击,要求我们在理论层面必须将技术因素纳入到数字劳动价值分析的框架之中,重新审视技术与劳动。
3) 新制度经济学对数字劳动的理论映照
新制度经济学着重聚焦于交易成本、产权界定以及制度安排等关键要素,在数字劳动的复杂情境中有着独特的映照与体现。以交易成本为例,在数字劳动领域,平台企业扮演着构建制度框架的关键角色,旨在削减交易成本并提升运营效率。诸如零工经济平台精心设计的任务分配机制,其背后蕴含着复杂的算法逻辑,通过智能匹配任务与劳动者的技能、地理位置等多维度信息,最大程度减少信息搜寻与匹配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报酬结算机制同样如此,借助数字化支付手段与严密的财务规则体系,确保报酬能够精准、及时地发放到数字劳动者手中,避免了传统结算方式可能产生的繁琐手续与时间延误。
然而,这种制度安排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优化交易流程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对数字劳动者的权益与劳动过程产生了深刻影响,进而引发了关于劳动自主性与平台控制之间微妙平衡的深度思考。从产权界定角度来看,数字劳动者在平台上所创造的数据资产产权归属往往模糊不清。平台企业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与规则制定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掌控着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与商业转化权利[3]。平台企业为了降低内部管理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会将诸多劳动规则内化于平台系统之中,这使得数字劳动者在参与平台劳动过程中,需要遵循平台预先设定的各种规范,其劳动自主性受到相应约束。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仅仅是为了获取平台提供的有限报酬而被动接受这些规则,难以对自身劳动成果的产权与劳动过程拥有充分的话语权。
4) 后现代主义视角下的数字劳动解读
后现代主义强调多元性和碎片化,数字劳动正体现了这种特征。在数字劳动场景中,劳动者的身份认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性与不稳定性。以兼职网络主播这一典型的数字劳动角色为例,其身份不再单一固定,而是在不同的互动情境与劳动环节中频繁切换。在面对直播观众时,他们是内容创作者;在与品牌商合作开展广告推广活动时,他们又成为广告推广者;而在浏览其他主播作品、参与平台互动活动时,他们则回归到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这种身份的多元转换在传统劳动模式中极为罕见,体现了后现代主义语境下主体身份的流动性与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数字劳动的过程也彻底摆脱了传统劳动所固有的固定场所与时间模式的束缚。借助于互联网与移动通讯技术的强大支持,数字劳动者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劳动活动。这种劳动过程的碎片化与去中心化特征,与后现代主义所倡导的打破传统秩序与结构的理念高度契合[4]。数字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不再遵循统一的、标准化的模式,而是由无数个分散的、个性化的劳动片段所汇聚而成。每个数字劳动者都能够根据自身的独特优势与资源,在数字空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定位与价值创造路径,共同编织起数字经济时代庞大而复杂的劳动网络。
3. 数字劳动引发的劳动关系变革
1) 零工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兴起
新型劳动关系的兴起,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用工模式,使其能够高效地调配资源,快速适应市场的多变需求;另一方面,也为劳动者赋予了更多自主选择工作内容、时间和地点的权利,让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然而,零工经济下新型劳动关系的兴起也带来了诸多挑战与思考。零工并非平台经济下的新生产物,短工、兼职工、钟点工等都是传统零工的典型代表。在数字经济中,劳动关系日益非典型化。打破了传统的雇佣合同,劳动者被称为“独立承包商”而非员工。这种关系解构了马克思主义对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明确对立的传统理解。劳动者既依赖于平台,又在法律上不被视为平台的正式员工,导致了劳动权益的缺失和剥削形式的多样化。劳动者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受益者,如何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劳动者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理应成为社会的主体[5]。
2) 平台劳动者双重身份的形成与影响
数字平台上的劳动者通常扮演双重身份,这种现象在现代资本主义中呈现出独特的复杂性。一方面,作为劳动的生产者,劳动者通过提供服务、创造内容、执行任务等行为直接参与了生产过程。例如,社交媒体用户通过发布帖子、上传视频、撰写评论等方式,为平台贡献了大量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仅丰富了平台的生态系统,还为平台吸引用户和流量,进而通过广告、会员费用等途径产生收入。用户在这个过程中贡献的劳动形式并不传统,且多以非正式的方式进行。然而,这种非正式劳动对平台的经济价值却是不可忽视的,成为了现代平台经济运转的核心动力之一。另一方面,这些劳动者同样也是平台服务的消费者。他们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消费内容、点击广告、购买平台推荐的商品和服务。这种消费行为在无形中推动了平台的经济循环,进一步增强了平台的盈利能力。用户在这里不仅仅是被动的内容接受者,他们的每一次点击、浏览、分享等行为都转化为数据,这些数据被平台用于优化广告投放、提高用户黏性和精确推荐,从而最大化地实现利润。这种行为让用户在无意识中成为了平台经济链条中的一环,不仅贡献了劳动,同时也贡献了资本积累的基础。
3) 数字劳动的全球产业链与劳动分工趋势
在全球范围内,数字劳动形成了复杂的产业链。发达国家,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科技强国,通过掌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先进制造等核心技术,建立了对全球数字经济的主导地位。这些国家的跨国科技巨头不仅控制了关键的技术基础设施,还掌握了全球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存储和处理能力。例如,印度的一些地区成为全球软件外包的重要基地,大量廉价劳动力从事着基础的代码编写工作。这种技术霸权导致了全球劳动分工的进一步不平等。这种全球劳动分工加剧全球南北差距。这种分工模式使得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主导地位,获取了主要的经济利益,而发展中国家则被迫从事低价值、低收入的劳动,从而陷入了“技术锁定”的困境,难以获得真正的经济发展。不仅如此,技术霸权还通过对全球资本流动的控制加剧了经济不平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巨头通过资本垄断和数据控制,实现了全球资本的高度集中。这些公司不仅能够迅速将资本投向最有利可图的市场和技术,还能通过数据分析精准预测市场动向,进而提前布局,从而在全球市场中占据压倒性的优势。这种资本集中化进一步拉大了全球南北差距,使得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更加边缘化,难以分享全球化和数字经济带来的利益。
4. 数字劳动中剥削形式的转变与资本扩张逻辑
1) 从剩余价值剥削到数据剥削
在数字经济中,剥削的形式从传统的剩余价值剥夺转向了隐性的“数据剥削”。用户生成的数据在表面上是“免费的”,但这些数据却为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数据剥削的隐蔽性使得剥削关系更加难以察觉,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剥削的分析需要拓展到数字经济的新形式。除了意识形态渗透,平台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采取了一系列隐藏于自由之下的巧妙方式加强意识形态控制,使数据劳工循环地自我剥削,主动创造劳动产品与数据成果,无偿将资源贡献于平台的资本积累。
劳动者出卖的不是自身劳动,而是数据劳动力,这种劳动力与其他商品相比的特殊性在于可以创造维持自身存在及更高要求的价值。简单来说,在各类数据平台中,数据劳工在浏览网页、生产制作各类数字产品的同时也在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平台免费获取了这种创造的力量,并通过平台的运作管理机制控制了这种创造力量,进一步要求这种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以交换消费为目的的数据产品。此时,数据劳工们被自身的创造力及生产力所操控,验证了马克思所说的“剥削”,而由于生产过程的产消合一、生产产品的虚体存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互动等一系列特质,这种剥削成为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下特有的“数据剥削”,而其具体的剥削对象主要集中于产品内容、信息数据与娱乐行为本身[6]。
2) 平台资本全球扩张中的剥削与积累机制
平台经济的积累机制不同于传统的资本积累。平台通过数据的集中和处理,将用户的“数字劳动”转化为资本。平台的垄断地位和数据控制权进一步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剥削和不平等。这种剥削模式解构了马克思主义对资本积累和剥削的传统理解,提出了对数字劳动剥削的新分析框架。在互联网产业中,数据劳工在平台上停留的时间越长,产生的数据价值就越高,平台便能发送更多定向广告。数字平台通过娱乐形式掩盖剥削本质,模糊了休闲与工作时间,并将社交关系纳入资本体系,从而延长剩余劳动的时空,扩大资本积累。
通过技术和平台的合作,劳动剥削扩展到虚拟时空,娱乐逐渐被劳动化。数据劳工通过移动设备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数据劳动,工作时间覆盖了闲暇时间,劳动场所扩展至整个社会领域。在游戏和社交平台上,数据劳工无休止地为平台创造价值,私人空间与闲暇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被商品化,娱乐领域成为劳动剥削的场所,闲暇时间被异化为劳动过程。为持续剥削,游戏和社交平台将数据劳工的社交关系也纳入资本体系,数字媒体成为了人们交往互动的工具,使劳动力在某种程度上转变为社交力[7]。
5. 结论
全球化和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数字劳动的兴起给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带来了新的内涵与挑战。其一,数字劳动的解构不仅是对传统理论的批判性反思,更是对未来劳动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新探索。其二,通过对数字劳动的解构,本文揭示了数字经济中的新型剥削形式和全球不平等加剧的根源,深入研究数字劳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全球经济运行的新逻辑和劳动领域的新变革,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劳动体系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