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柏拉图的理念论对之后的哲学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的哲学观点将古代形而上学推到了极端。亚里士多德,他作为柏拉图优秀的弟子,不单单传承了其师的哲学思想,更是在理论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本文关注两者哲学体系中的本体论思想,首先梳理他们关于本体论的观点与不同解释,最后试图分析其异同。
2. 柏拉图理念论中的本体论思想
柏拉图在其哲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中,受到多位先贤的影响。早年他师从赫拉克利特派的哲学家克拉底鲁,深受“万物流变,无物常住”观点的影响,这种强调世界的不断变化的看法在克拉底鲁那里推到了极致,形成了诡辩论观点“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柏拉图在对事物的变化以及存在的认知上就能窥探到几分,柏拉图认为我们无法对外在事物做出确定的判断、描述。柏拉图也吸纳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本原说思想,该学派认为具体事物是对数的“摹仿”,具体的存在物与数相符合,柏拉图将这一观点纳入了自己理念论中数学与逻辑结构的看法上。柏拉图也接受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非存在不存在”观点,这种强调存在的永恒不变性看法为理念论打下了关于永恒不变存在概念的坚实基础,柏拉图在此基础上深化发展出了对于理念世界、感觉世界、原始物质存在性的看法。柏拉图理念论的重要理论来源在于苏格拉底寻求一般定义的做法,苏格拉底启发式的道德探索被他发展成了系统、理论化的哲学体系。柏拉图将苏格拉底的“定义”扩大了对象范围,走向了自己对普遍本质的追求之路。
柏拉图寻求一切事物的普遍概念。他的理念不仅仅是对个别事物的抽象总结,更是对现实世界深层次的理解和反思。柏拉图在他的哲学体系中,通过深入探讨一切事物的普遍概念,试图揭示世界的本质,他的理念涵盖世界的一切方面,他把理念视作具有实体性和客体性的存在,不仅仅认为它们是独立于具体事物的实在本体,也将其视为超越人类思维的客观精神实体。希腊语“idos”这个词有三种不同译法,理形、理念、相。这三种译法各有侧重,但都试图捕捉柏拉图对理念的复杂理解。“理念”往往让人联想到主观的思想和个人的感受,似乎与客观现实有些距离;“理形”一词则显得过于客观,容易让人忽视理念与个体经验之间的联系;“相”这个词源于佛教,既具有客观的特征,又能反映主观的感知,似乎更符合柏拉图的意图。柏拉图认为理念是客观存在的,但他强调理念必须在我们的头脑中得到反应,它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idos”这个词在希腊语中含义是“看”,它所强调的看不是肉眼的看,而是灵魂、思想的洞察,是我们抽象思想所看到的。这种看法超越了感官的局限,指向一种更深层次的抽象思维。由于这种抽象的“看”是个体的经验,因此它具有主观性;又因为抽象物是作为对象被观察的,所以它也是客观的。因此,柏拉图的理念不仅仅是主观的思考结果,同时也是客观存在的真理。关于理念与个别事物的关系构成了柏拉图理念论的本体论思想,关于理念与主观精神的关系构成了柏拉图理念论的认识论思想。通过对两者的探讨,柏拉图试图揭示出一个既包含个体经验,又不失客观真理的哲学体系,为后代的哲学思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在本体论中,柏拉图进行了个别事物与普遍理念的分离,“一方面我们说有多个的东西存在,并且说这些东西是美的,是善的等等……另一方面,我们又说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等等,相应于每一组这些多个的东西,我们都假定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体而称它为真正的实在。”[1] (p. 178)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世界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理念世界、感觉世界以及原始物质。他将理念视作构成真实存在,感觉世界是因为它们才具备一定存在性,个别事物通过“摹仿”或是“分有”理念获得自身的存在性,理念是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本原因。柏拉图认为原始物质是真正的非存在,感觉世界因介于理念世界与原始物质之间,处于既不完全存在又不完全不存在的混沌状态。通过三分法,柏拉图试图解释现实世界的复杂多样性,以及人类如何通过理性与感性来认识理解世界。《蒂迈欧篇》中,柏拉图通过蒂迈欧给出了自己关于三分世界的深层次解释,“前两个种满足了我们先前论述的需要:其一被设定为模型,可理知且不变恒在;其二是这模型的仿本,具有生成变化且可见。”[2]蒂迈欧认为宇宙存在两种存在的形式,一种是通过理性思考和逻辑推理可认识到的永恒不变的存在,另一种则是通过感官经验和非理性感知来把握的常变不真的存在。
以“美”的概念与美的事物为例,柏拉图认为“美”的概念自身就独立存在,美的事物则是对这一概念的摹仿或分有,因此美的事物种类众多,但它们都不及“美”的概念那样完美及真实。这种具体事物与理念之间的摹仿看法,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已经初具雏形,他们认为具体事物是对数的摹仿,本身具备着一定的神秘气息。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完善并发展了这一想法,他提出了“分有”概念,表明个别事物在不同程度上对理念进行摹仿或分有。具体事物的存在性相比理念是微弱的,完整性相比理念是缺失的,无论摹仿或分有的程度有多深,它们都只是作为理念的不完美复制品而存在,其自身是变化的。柏拉图通过德穆革(造物主)来解释具体事物的生成,造物主以善的概念为根本,用理念世界为原型,以原始物质为材料,通过赋予其规定性,使其从潜在的事物转变为现实的事物。感觉世界是既存在又不存在,存在是因为有了理念,不存在是因为它以原始物质为材料。简而言之,感觉世界的实在性是以理念世界为形式,以原始物质为质料而获得的。理念一方面是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具体事物存在的根本动力。万事万物都有其相应的理念,而理念世界存在着层次划分,善的理念是最高的存在,低一级别的理念都在追寻着“善”。这就形成了一个有序的宇宙体系,个别事物趋向于其理念,理念趋向于高级别的理念,可感事物与理念最终都以“善”的理念为目标前行。因此,在柏拉图的本体论中,“善”的理念是世界的终极本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也是万事万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可感事物从“善”得到它们的存在和本质,而“善”本身却不是本质,而是超越本质的东西,比本质更尊严、更强大[3]。
3. 亚里士多德第一哲学中的本体论思想
第一哲学(形而上学),是一门对作为存在的存在进行思辨的科学,它以存在本身为研究对象,探究存在的本质和作为存在的存在。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首次明确并提出了关于存在的根本问题“存在是什么?”他认识到以往的哲学家对这一基础概念是含糊的,从来就没有人明确地提出过“存在是什么?”[4] (p. 35),需要厘清这一概念本身才能更好地解释世界。在《形而上学》这一书中,他深入分析了“存在”这一概念的多重含义,表明在不同语境中存在的多种不同用法使得我们对这一概念是含糊不清的“事物在许多歧义上被说成是存在,正如我们以前在关于词的不同意义的讨论中所指出的那样:因为存在可以表示一个事物是什么,即一个‘这个’,也可以是指性质、数量或任何其他像他们一样可以作为谓词的东西”[5]。
在对存在的深入探讨中,亚里士多德细化了分类来识别不同种类的存在。“事物也在许多意义上被说成是存在,但它们都是和一个出发点相关。有些事物被说成是存在是因为它是本体;有些事物则因为它们是本体的偶性;有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是通向本体的道路或者是本体的毁灭、损失、制造者或创造者,有些是因为据说是与本体有关而存在的;还有些是因为它们对于所有这些或对本体自身的否定。”[4]亚里士多德表明,事物基于两种意义而被称为“存在”,即偶性和实体,“存在的意义或者就偶性而言,或者就自身而言。”[4] (p. 156)实体是一种必然的本质,它是必然性的存在,而偶性是一种偶然的属性,不具备独立存在性。存在之所以称为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必然的本质,它可以被细化为十个基本范畴,即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态、动作和遭受,每一种范畴都表示着一种与之相同的存在[4] (p. 157)。在这些范畴中,实体占据核心地位,亚里士多德指出“尽管最初有许多意义,但实体在一切意义上都是最初的,不论在定义上、在认识上,还是在时间上。其他范畴都不能离开它独立存在。惟有实体才独立存在。”[4] (p. 206)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对实体进行了精确的描述,他指出“本体有两个意义:(A) 终极物质基质,它们自身并不能够由其他事物决定。(B) 一个自身成为个体,并且能够单独存在的事物,就是本体,每一个具体事物的形状和形式就具有这样的性质。”[6]关于事物被称为本体的第二种含义中蕴含着两个概念“这一个”和“可分离的”:一个实体是“这一个”,它又是“可分离的”。这一个是指代能够区分开的、能辨认的、单个的事物,强调了具体事物的独特性:可分离的表明实体的独立存在性与自足性。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提到“实体是那最主要、第一位、最重要的被陈述者,它既不陈述任何一个主体也不在任何一个主体之中。”[7] (p. 13)。亚里士多德对实体是有一个划分的,亚里士多德将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视为第一实体,在第一实体之后,其他东西中唯有种和属被叫做第二实体[6] (p. 16),在严格意义上,第一实体才是实体,第二实体不具备“这一个的”无可争辩的真实性,对于第二实体,它彷佛类似地在名称的形状上标示着一个[7] (p. 19)。
亚里士多德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宇宙中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是两者的统一,任何事物都必然可以分割,分割遵循着质料与形式的区分,“质料与形式之间还呈现出一种动态的、相对的关系,即低一级事物构成了高一级事物的质料,高一级事物则构成了第一级事物的形式。”[8] (p. 335)质料是事物的物质基础,是未被形式塑造的原始物质;形式是实体性的形式,是现实世界实现过程中的基础,它赋予质料以特定的性质或模式。亚里士多德为我们揭示了一个有生命力的、层次分明的宇宙结构,一个质料–形式交替递进的连贯序列。序列的最底部是不具备任何形式的“纯物质”,是一切事物的出发点,最顶端则是不构成任何事物质料的“纯形式”,是万事万物追求着的终极目标,亚里士多德也将其称为第一推动力或神,视其为宇宙运动变化的终极原因。
亚里士多德通过潜能与现实来解释复杂多样的世界的形成,他认为“实体的生成过程是一个从潜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任何事物,在成为它自身之前,都处于一种潜能状态,只是一个潜在的东西。”[8] (p. 345)潜能与现实的关系正如质料与形式,未获得特定形式的质料就处于潜在状态,它具有成为某种事物的可能性,在某种条件下会实际地实现这种可能性。繁多的物种正是一系列形式实现过程中的潜在承担者。因此,事物的生成不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过程,而是潜能向逻辑上先于其的现实的自我生长过程。这一理论不仅解释了事物的生成和变化,还为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提供了一个框架。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形式和质料的结合是理解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钥匙,它们共同构成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通过这一理论,亚里士多德试图解释宇宙的秩序和目的,以及万物如何从无序的质料状态转变为有序的现实状态。
4. 分析对比
本体论探讨关于存在的本质与结构的问题,都在试图回答什么事物是真实存在的,组成世界的最基本实体是什么等问题。柏拉图是反经验的,他是从抽象概念出发,用概念来解释经验中的事物,个别事物列于形式之下,是对相应理念的摹仿或分有。亚里士多德则从经验出发,他认为柏拉图在具体事物外提出理念是荒谬的,但他并未简单否认这个理念,他强调这个理念是不能脱离具体事物。
(一) 实体是什么: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对于实体是什么有着不同的答案。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普遍性抽象性的“理念”是真实且永恒的存在,由理念构成的理念世界是一个超越可感世界的、完美的、不变的存在。可感世界中的具体事物都是对理念的摹仿或分有而形成的不完美复制品,它们的存在不及理念真实,是变化的、有缺陷的存在。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则恰恰相反,他视具体的个别的事物为真实存在,我们能够直接感知经验到的实体才是第一实体。他作为柏拉图理念论的第一批批判者,反对将普遍性或共性视为独立存在的主体。尽管他也承认种属是第二实体,但作为种属概念的“理念”也是实体的一部分,远不及第一实体那样根本。
总而言之,两者存在着显著区别,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真正的实体,它先于且独立于具体事物,可感事物是介于存在与非存在之间的模糊存在,本身并不具备理念的实体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具体事物与理念都是实体,前者是根本,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存在。他不认同柏拉图对理念独特性的看法,认为第一实体与第二实体之间不存在对立。理念作为第二实体,并不是独立于具体事物之外的,而是内在于具体事物中。我们通过抽象思维从个别事物中提取出理念,这些理念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观察和分析得到的,它们是事物的普遍特征和本质属性的体现,而不是超越于事物之上的独立存在。
(二) 实体的生成:
对于事物的生成与变化,二人都认为是由内在的注定的特性所决定的,都试图从内在固定的原则来解释,但柏拉图是从抽象和理念的层面上回答的,而亚里士多德则从生物和物理的层面上进行回答。柏拉图认为具体事物是对形式的分有或摹仿,亚里士多德则用潜能与现实来说明事物的生成。柏拉图的理念本身是不变不动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探究具体事物的生成不需要引入理念,具体事物都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体,质料未获得形式时,它是处于潜能状态的事物;质料获得形式时就实现了潜能,成为了现实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是创造性的形式,它构成了事物的本质,也是事物运动的原因以及目标,质料仅仅是质料。所以,很显然,自然是一种原因,一种为一个目的而活动的原因[1] (p. 470)。形式赋予了事物特定的性质与目的,质料是事物变化的潜在物质基础。亚里士多德受其生物学家身份的影响,他是用一种有机的观点去看待世界的,形式是主动的现实性,质料是被动的可能性,实体的生长变化是受内在目标驱动的,是质料对形式追求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