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
Analyzing the Establishment Time of the Click Contract on the E-Commerce Platform
DOI: 10.12677/ecl.2025.142487, PDF, HTML, XML,   
作者: 王 岩: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成立时间E-Commerce Platform Click Contract Establishment Time
摘要: 本文对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点击合同成为网络交易中的普遍形式,其成立时间直接影响合同效力及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然而,因网络延迟、系统错误等技术因素,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合同成立时间的不确定性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争议。文章结合现行法律,对合同成立时间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指出了技术和法律层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技术保障、加大消费者保护力度及明确合同条款解释规则的对策。通过这些措施,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合同制度的健全与发展。
Abstract: This article provides an in-depth discussion of the legal issues of the time of the formation of a click contract on an e-commerce platform. With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click contracts have become a common form of online transactions, and their establishment time directly affects the validity of the contract and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transaction. However, due to technical factors such as network delays and system errors, as well as imperfections in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uncertainty of the contract formation time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resulting in many disputes in actual operation.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law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 of the time of contract formation, points out the deficiencies in technology and law,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laws and regulations, improve technical guarantees, strengthen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clarify the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 terms. Through these measures, the aim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transaction, especially consumers, and promote the sound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commerce contract system.
文章引用:王岩. 浅析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2): 9-14.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2487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交易的重要方式,点击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电子合同形式,极大地简化了交易流程。用户通过点击“确认”按钮便可与平台或商家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1]。然而,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不仅影响合同的效力,还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如支付、交付和撤销等关键环节。在传统合同中,合同的成立时间一般以双方签署或明确同意的时刻为准,而点击合同的成立则更多依赖技术操作,受到网络环境、平台响应速度等因素的影响。现行的《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虽对合同成立做出规定,但并未对电子合同的具体成立时间进行详细阐述,导致电子商务交易中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常处于信息劣势,合同成立时间的不确定性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一定挑战[2]。因此,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问题,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通过对点击合同成立时间问题的法律分析,深入探讨技术因素、法律不完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难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以促进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 点击合同与成立时间概述

() 点击合同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点击合同是指用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通过点击“同意”或“确认”按钮,以接受平台预设的合同条款而达成的合同形式[3]。与传统书面合同不同,点击合同具有显著的自动化、标准化和电子化特征。点击合同的自动化特征体现在用户操作简便,合同生成和履行的过程无需人工介入,全部依赖于平台的技术系统。这种自动化提高了交易效率,但也可能因为技术问题引发法律争议。点击合同的标准化特征十分明显[4]。平台通常提供统一的合同文本,用户无权修改条款内容,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这一特征虽然简化了交易流程,但也引发了消费者在合同条款解释权方面的争议,尤其是标准化条款可能偏向平台一方[5]。点击合同的电子化特征决定了合同的形成、签署和履行均通过电子方式完成,合同内容以电子文本形式存储。这使得合同的生成、查阅和保存更加便捷,但也增加了系统安全、信息准确性和合同成立时间确定等问题的复杂性。因此,点击合同虽然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但其电子化、自动化和标准化特性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

() 成立时间在点击合同中的重要性

合同成立时间在法律上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尤为关键,决定了合同何时生效及其效力的起始点[6]。在传统合同中,成立时间通常是双方签字或明确达成一致的时间点,而在点击合同中,成立时间一般被认为是用户点击“同意”或“确认”按钮的瞬间。然而,由于电子合同依赖于平台的技术支持,网络延迟、系统错误等技术因素可能导致用户点击行为与平台确认时间之间产生时间差,这会对合同成立的时间点产生争议。例如,用户认为自己在某一时刻完成了点击操作,而平台系统可能因延迟或错误记录了不同的时间,导致双方对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存在分歧。成立时间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合同的生效、履行义务的开始以及撤销权的行使等关键环节。例如,消费者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往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开始计算,因此合同成立时间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此,明确和准确界定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对于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至关重要。

() 法律对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对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效力做出了基本规定,但对于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具体界定,仍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7]。《民法典》合同编第469条规定,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点击合同中,用户通过点击“同意”或“确认”按钮,便可视为对合同条款的同意,这一行为应当成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8]。然而,技术因素的影响使得这一时间点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确定,尤其是当网络延迟或系统错误导致平台无法即时确认用户的点击行为时,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可能并非用户点击的实际时刻。《电子商务法》第48条也规定,电子合同自当事人通过网络方式同意时成立,但这一规定仍然过于概括,并未针对点击合同的技术细节作出明确指引。现行法律在点击合同成立时间问题上缺乏细致的操作性规定,导致实际交易中可能产生法律争议。因此,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显得尤为重要,需针对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特殊性,明确规定技术条件下的合同成立标准和时间节点,以确保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成立具备更强的法律可操作性。

3. 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合同成立时间存在的问题

() 技术因素导致的成立时间不确定性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主要依赖于用户点击“同意”或“确认”按钮的行为[9]。然而,技术因素如网络延迟和系统错误往往导致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48条规定,电子合同自当事人通过网络方式同意时成立,但该过程受到网络条件、服务器响应速度等技术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成立时间难以精确判断。网络延迟是指用户点击确认按钮的瞬间与平台接收点击信号的时间之间可能存在的时间差[10]。若网络连接不稳定或平台服务器出现问题,这一时间差可能会被拉大,甚至影响合同的实际生效时间。例如,用户在优惠活动截止时间前点击确认,但由于网络延迟,平台记录的时间可能晚于截止时间,进而引发合同是否成立的争议。系统错误也可能影响合同成立时间的判断。当平台因技术故障无法即时处理用户的点击行为时,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延迟或无法确认。这样的技术不确定性加大了合同履行的风险,也使得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间上容易发生分歧。

() 法律法规滞后与不完善

尽管《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的效力和成立条件做出了基本规定,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应对新兴的点击合同形式时显得滞后与不完善[11]。《民法典》合同编第469条规定,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而在点击合同中,用户点击按钮即被视为其意思表示的表达。然而,现有法律并未具体规定点击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也未考虑技术因素可能对合同成立时间带来的影响。电子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其依赖于网络技术,而现行法律更多地适用于传统的合同形式,对因技术问题导致的合同成立时间争议缺乏明确的指导。例如,现有法律未对网络延迟、服务器响应时间或系统错误等技术问题给出处理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较为复杂。现有法律在面对不断发展的新技术如区块链、智能合约等,也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导致法律条文与实际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脱节。这种法律滞后性不仅增加了合同纠纷的风险,也使得司法机构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面临适用法律难度的问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足

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点击合同中,消费者作为合同的一方,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特别是在合同成立时间的知情权和撤销权行使方面,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力度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交易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12]。然而,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往往未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导致其对合同生效时点的掌握不充分。例如,平台可能仅通过后台记录合同成立时间,消费者难以获知该具体时间点,从而在维权时处于不利地位。更为严重的是,合同成立时间的不透明性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撤销权行使。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有权撤销合同,但如果消费者无法准确获知合同的成立时间,则难以判断其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否已经过期。某些平台可能通过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撤销权,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撤销权行使受限的双重困境,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合同条款解释权争议

电子商务平台的点击合同通常是由平台单方面制定的标准化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无权修改或协商条款。这种标准化条款虽然提升了交易的便捷性和效率,但也容易引发合同条款解释权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遵循公平原则。然而,点击合同中的条款往往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法律专业性,普通消费者难以全面理解其含义,尤其是合同成立时间的条款,通常采用模糊语言,如“以平台确认时间为准”,但具体的确认时间并未明确说明。这种不透明的条款为平台在合同解释上提供了操作空间,当合同成立时间发生争议时,平台可能倾向于作出有利于自身的解释,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标准化合同条款的单方面制定性和解释上的模糊性,使得消费者在合同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尤其是在涉及时间的敏感问题时,合同条款解释权的争议愈发显著,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成立时间上的法律纠纷。

4. 针对点击合同成立时间问题的对策措施

() 加强技术保障与监管力度

为了确保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准确性,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加强技术保障,提升系统的可靠性和精确性。平台应当优化服务器和网络基础设施,确保在用户点击确认按钮的瞬间,系统能够实时、准确地记录下该行为。通过提升技术水平,减少网络延迟和系统响应迟缓等问题,可以有效降低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合同成立时间不准确的风险。例如,平台可以引入更加先进的时间戳技术,精准记录用户每一步操作的时间,确保合同成立时间与实际点击行为保持一致,避免因时间差而引发的法律争议。平台应加大对系统错误的预防和修复力度,确保在出现技术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防止因系统崩溃或响应延迟导致合同成立时间的不确定性。通过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平台能够更加高效地保障合同成立时间的精准性,确保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能够得到公平履行。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监管,确保平台能够按照法律要求精确记录和保存合同成立时间。监管机构可以制定技术标准,对平台的系统性能和数据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平台技术符合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要求。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平台的定期监督和审查,确保其技术操作透明、可靠,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和整改。通过加强技术监管,可以有效保障合同成立时间的准确性,避免因平台技术缺陷引发的合同纠纷,进一步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 完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

当前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修订相关法律、完善司法解释,明确点击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显得尤为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电子商务法》应针对电子合同的特殊性进行进一步修订,明确用户点击“同意”或“确认”按钮的具体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标准时间节点,并将网络延迟、系统响应时间等技术问题纳入考虑。例如,可以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为用户完成点击操作的时间,而不是平台后台系统确认的时间,以确保用户的意思表示得到及时、有效的确认。这种明确的法律标准,有助于减少因技术因素引发的合同成立时间争议。司法解释应细化合同成立时间在不同情境下的处理方式,例如在网络延迟或系统错误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合同成立时间,确保法律的适用更加灵活且适应实际需求。通过具体的司法解释,法官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可以更为明确地依据法律和技术标准,确保合同成立时间的认定更加公正、合理。法律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仅可以为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在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特别是在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问题上,平台通常掌握更多的技术资源和信息优势。为此,必须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在合同成立时间和撤销权行使方面,提升交易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应当提高交易透明度,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每一个关键步骤的时间节点。例如,在用户点击“确认”按钮后,平台应立即通过界面或电子邮件向用户提供合同成立的确切时间,并说明合同已正式生效。这种透明机制不仅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合同的了解,还能减少因时间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纠纷。应保障消费者在点击合同中的撤销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尤其是在网络购物的无理由退货场景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与合同成立时间息息相关。因此,平台应当提供便捷的合同撤销途径,并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例如,合同成立后,平台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合同成立的具体时间以及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这种透明化的做法,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在行使撤销权时不受时间差异的影响,从而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 明确合同条款解释规则

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点击合同中,标准化的合同条款往往是由平台单方面拟定的,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通常缺乏对条款内容的协商权。这种不对等的交易环境容易引发合同条款解释权的争议,特别是在合同成立时间问题上,平台往往拥有更多的解释权。因此,明确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对于减少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争议至关重要。合同条款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合同的解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应遵循公平原则。当合同条款存在模糊或不明确之处时,平台作为合同的起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解释应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在制定合同条款时,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发争议的措辞,尤其是在涉及合同成立时间的问题上。例如,合同条款应明确规定合同成立的具体时间节点,可以通过约定用户点击确认按钮的时间为准,或规定平台确认交易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这种明确的条款设计可以有效减少因时间不明确引发的合同解释权纠纷。同时,平台应通过简单、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解释合同成立的关键节点和其法律效力,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其权利和义务。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点击合同纠纷时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在合同条款解释不明的情况下,应倾向于消费者一方,以防止平台利用其信息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通过明确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可以有效减少合同成立时间的争议,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透明、公正。

5. 结论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点击合同已成为现代网络交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仍然是实践中的难点,涉及技术因素、法律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网络延迟、系统错误等技术问题,以及现行法律对电子合同的规定不明确,导致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和法律纠纷。同时,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平台的解释权,常常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增加了双方的法律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点击合同的成立时间标准,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同效力的公正性。其次,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提升技术水平,减少因网络延迟或系统故障造成的时间差,确保合同成立的准确性。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应当提供更多的透明信息,保障消费者撤销权的行使,并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公正。最后,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解释规则,对于减少合同成立时间的争议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法律的完善、技术的提升以及公平的合同解释机制,点击合同的法律风险将大大降低,电子商务交易将更加安全、透明和高效,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秦立崴, 秦成德, 冉向东, 等. 电子商务法[M]. 重庆: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16: 440.
[2] 夏庆锋. 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与完善措施[J]. 清华法学, 2022, 16(6): 118-133.
[3] 夏庆锋. 网络合同中不正当格式条款的纠正规则[J]. 江淮论坛, 2020(2): 134-144.
[4] 王俣璇. 格式条款的规制协调与反垄断路径改进[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 37(5): 128-140.
[5] 王红霞, 孙寒宁. 电子商务平台单方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制: 兼论《电子商务法》第34条之局限[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33(1): 137-144.
[6] 杨显滨. 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J]. 政治与法律, 2021(4): 14-25.
[7] 潘琪. 美国《统一商法典》解读[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20: 61.
[8] 蔡睿. 显失公平制度的解释论定位: 从显失公平与公序良俗的关系切入[J]. 法学, 2021(4): 77-94.
[9] 陈思哲. 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问题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沈阳: 辽宁大学, 2023.
[10] 吴峰鸣. 网络点击合同中主体间利益衡平问题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南昌: 江西财经大学, 2021.
[11] 姜锦赛. 网络点击合同风险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北京: 北京邮电大学, 2022.
[12] 周羿. 点击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长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