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与共性:运城方言的三身代词复数词缀“底”
Contact and Commonality: The Plural Suffix “di” of the Third-Person Pronouns in the Yuncheng Dialect
摘要: 在运城盐湖方言中,“底”具有后置方位名词、领格助词、结构助词、类词缀、三身代词复数词缀多种用法。在跨语言内部规律和语言接触的共同影响下,“底”由后置方位词语法化出两条演变路径:一是后置方位词 > 领格助词 > 结构助词;二是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词缀。其中“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词缀”这条路径可能是接触引起的语法化、语法复制的结果。
Abstract: In the Yuncheng Salt Lake dialect, “di” has multiple uses including postpositional noun, leading particle, structural particle, class affix, and plural affix of three body pronouns. Under the joint influence of cross linguistic internal rules and language contact, “bottom” has evolved into two paths from postpositional directional words: one is postpositional directional words > leading particles > structural particles; The second is postpositional directional words > class affixes > plural affixes. The path of “postpositional directional words > class affixes > plural affixes” may be the result of grammaticalization and grammatical duplication caused by contact.
文章引用:张慧娟, 申诣博. 接触与共性:运城方言的三身代词复数词缀“底”[J]. 现代语言学, 2025, 13(3): 502-511. https://doi.org/10.12677/ml.2025.133292

1. 引言

“底”和“的”的关系,石毓智、李讷指出:“助词‘底’最早出现的文献是9世纪前后的《敦煌变文集》,12世纪时期‘底’字已经相当常用,到了15世纪结构助词发生了重要变化,出现了‘的’(尔后的‘底’通常写为‘的’)一统天下的局面。[1]”严宝刚对《祖堂集》中“底、之、者”三者的语法功能和分布情况进行考察发现,同样指出“底”是现代汉语“的”来源词[2]

有关“底”的研究较为丰富,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版)》中,提到“底”在五四时期至三十年代用于领属关系[3],现已不用。汉语史有关“底”的研究,吕叔湘[4]、王力[5]、冯春田[6]、梅祖麟[7]、石毓智和李讷[1]、李崇兴[8]等讨论结构助词“底”的来源,储泽祥讨论了“底”的语法化过程[9]。在方言中,“底”的用法具有多功能性,进一步语法化,刘晓玲指出新疆汉语方言“底[ti]”有两种特殊用法[10],周磊指出乌鲁木齐汉语方言的“底”可作持续体标记和方位介词,在有限制的句子里是完成体标记,还作定语、补语、状语标记的承担者[11]。季金晓指出在温州方言中,有方位后置词、动词补语、体标记多种语法功能[12]

通过田野调查发现,在运城盐湖方言中“底”具有“后置方位词”、“领属助词”、“结构助词”、“类词缀”、“三身代词复数词缀”的多种用法,但目前有关运城盐湖方言的“底”尚未形成系统研究;本文在描写运城盐湖方言“底”用法的基础上,不仅从语法化和语言接触出发,进一步研究“底”的语义演变过程,而且从跨语言角度视角,探究三身代词复数词缀“底”的来源。

2. 运城盐湖方言“底”的用法

温端政、侯精一指出山西方言大致可以分为六个区:“中区、西区、北区及东南区(以上属于晋语);南区(属中原官话);东北区只广灵一点,属北方官话。[13]”根据《中国语言地图集(汉语方言卷)》划分,运城盐湖方言属于中原官话解州小片。邢向东指出在晋语吕梁片、并州片、五台片、上党片方言存在“底、这底、那底、兀底”等指示代词,统称为“底”系指代词,中原官话区“底”的用法不尽相同[14]。通过田野调查,我们发现“底”具有如下用法。

2.1. 后置方位词

“底[ti53]”作后置方位词时,表底端、最下面的意思。如“碗底、锅底、鞋底、袜底、瓮底”,“底”前面只能加名词,在某些情况下以“底下”的形式出现在名词之后,形成复合短语或名词短语,如“桌子底下”、“汽车底下”。如:

(1) 我鞋底有钉子。我的鞋底有个钉子。

(2) 桌子底下有水,擦一下。锅底有水,擦一擦。

2.2. 领属助词

“底[ti53]”作领属助词时,附着在代词或专有名词后面,主要用来表示两者之间的领属关系或所属关系。有时,可以表示类别关系。如:

(3) 我底书丢了。的书丢了

(4) 小王底帽子有点小哩。他的帽子有点小了。

(5) 补习班的老师上课可用心哩!(表示类别,“补习班的”限定老师属于补习班的)

2.3. 结构助词

“底[ti53]”作助词时,除了作领属助词,还可以用在句子中间表明句子成分的结构关系——定语、状语、补语与中心词的关系。分别标示描述关系、动作行为方式或程度结果,相当于“的、地、得”。如:

(6) 我爱吃红底苹果,不爱吃绿底苹果。我爱吃红的苹果,不爱吃绿的苹果。

(7) 那个男娃高高底个子。那个男孩高高的个子。

(8) 痛痛快快底唱歌子。痛痛快快地唱歌。

(9) 咕噜咕噜底喝水。咕噜咕噜地喝水。

(10) 气底他吃不下饭。气得他吃不下饭。

(11) 他的字写底真好看。他的字写得真好看。

2.4. 类词缀

“底[ti53]”同样可以作类词缀。类词缀介于汉语实词素和典型词缀之间,是汉语实词素向典型词缀语法化的过渡阶段。尹海良提到类词缀相较词缀而言,语义透明度低,实词义还没有完全虚化,并且类词缀在与词根的结合上必须具有语义的相容性,而词缀只能粘附在词根上头,没有意义关系[15]。在运城盐湖方言中,“V/N + 底”可以表示“的一类人”,“底”的意义没有完全虚化,且具有多义性,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表示“的一类人”的“底”是类词缀。如:

(12) 站岗底,页比页排长。站岗的人,一个比一个好看。

(13) 管事底,都安排好哩。管事的人,都安排好啦。

(14) 运城底说话可有意思来。运城的人说话很有意思。

赵元任指出“的”还可以充当一种“新兴后缀”,与“学”、“家”、“员”等同属一类,即可以“充当”类词缀[16]。在运城方言里,“底”不同于名词化标记——主要将动词或形容词转化为名词性成分,使其具有名词的功能。朱德熙指出名词化标记,在特定情况下,用在名词后,表示转指,如:木头的、外国的、老师的[17]。在运城方言“V/N + 底”结构中,结构搭配与语义表达范围有一定的条件,“V”只能是动宾结构的短语或词,表示从事某种职业的一类人;“N”只能是表示地名的词,如山西底、运城底等,表示某个地方的人群。

2.5. 三身代词复数词缀

三身代词指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在运城盐湖方言里,“底[ti0]”只能用作三身代词的复数词缀,“我底、你底、他底/伢底”分别是“我们、你们、他们”的意思,其中第一人称区分排除式和包括式,“我底”是“排除式”,“咋、咋底”是包括式。“底”作复数词缀时,可以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作定语时,“的”作定语修饰标记。如:

(15) 你底先去,我底等一稍再去。(作主语)你们先去,我们过一会儿再去。

(16) 我夜来看见你的啦。(作宾语)我昨天看见你们啦。

(17) 这是他底的书。(作定语)这是他们的书。

其他人称代词复数是“兀伙些/人/儿”,表示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第三方,也是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如“兀伙人没一个好东西”。名词复数主要用“们”、重叠、量词等手段来表达,如“娃娃们——孩子们”、“花花——很多花朵”、“一拨人——一群人”。

3. 共性:运城盐湖方言“底”的语法化

3.1. 停滞义动词 > 方位名词 > 后置方位词

运城盐湖区方言中,“底”具有多种用法,最基本的用法是充当“后置方位词”,有关后置方位词“底”的来源,我们认为主要是“停滞义”动词。首先,从汉语史角度梳理“底”的语义演变过程:

春秋时期:今戾久矣,戾久將底。底著滯淫,誰能興之?盍速行乎!(停滞)《国语》

战国时期:实惟无底之谷。(底部)《列子·汤问》

西汉时期:则言黄泉之底。(底部)《淮南子·脩务》

东汉时期:呼客子、偏、兼,使缄封箧及绿绨方底,推置屏风东。(底部)《汉书》

西晋时期: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底部)《三国志》

行兵于井底,游步于牛蹄。(底部)《三国志》

南朝时期:征西大将军冯异破之于崤底。(底部)《后汉书》

仰望天关,如从谷底,仰观抗槵。(底部)《后汉书》

《左传·昭公元年》:“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杜预注:“湫,集也;底,滯也;露,羸也。壹之則血氣集滯而體羸露。”由此可以看出春秋时期,“底”主要是充当动词,表停滞之义。到战国时期,“底”可以充当名词,有“底端”之义。如《高唐赋》:“炫燿虹蜺,俯視崝嶸,窐寥窈冥,不見其底,虛聞松聲。傾岸洋洋,立而熊經,久而不去,足盡汗出。”而且,在战国和西汉时期,“底”主要是以单音节“底”的形式出现,表示“底部”。如“无谷之底”、“黄泉之底”。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底”:山居也。一曰下也。从广氐聲[18]。在《汉书》中,“绿绨方底”中的“底”是底部的意思。这表明,在东汉时期,“底”可以用来作方位词并且后置化。在《三国志》中,“底下”这类名词短语出现,通常用来表示某物的下方或下面。在《后汉书》里,“底”作方位词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主要以“X + 底”的双音节形式出现。“底”主要充当后置方位词。

其次,从认知角度来看,Heine(海涅)将几个基本范畴按照各自隐喻“抽象性”的相对性做排列:人 > 物体 > 活动 > 空间 > 时间 > 质量([19]: p. 68)。其中“活动 > 空间”的隐喻过程可以为“停滞义动词 > 方位词”的语法化路径做解释,活动范畴与动态情景相对应,包含行为、活动、时间、过程,空间范畴与方位词相对应。运城方言里,“底”由最初的“停滞义”动词通过隐喻机制(活动 > 空间)语法化为表示“底部”的方位词。

3.2. 后置方位词 > 领属助词 > 结构助词

首先,我们认为领属助词是由后置方位词语法化而来。Heine(海涅)提到领属范畴的最显性供给域是空间(Y在X的地方 > X拥有Y)和活动(X抓住/拿住Y > X拥有Y) ([19]: p. 76)。Heine(海涅)还提到locative > a-possessive即方所格 > 定语性领属的路径([20]: p. 276)。江蓝生从汉语史角度论证了“底”由“方位词 > 定语性领属标记”的过程:在唐代,助词“底”用法仅有“张底、韩帽底”的例子(“N/代词 + 底”);到了晚唐五代,助词“底”用法增多,可以用在“N + 底 + N”等结构[21]。这样的情况下,就为“方位词转化为助词”提供了重新分析的机会。比如,在元代“屋底达官走避胡。(杜甫《哀王孙》)”中,“底”表处所;“大业底人为什摩阎罗天子觅不得?”,“底”表领属。

“哩”“家”在某些方言中也有同样的语法化过程,可以作为旁证。陈玉洁从汉语史和方言的角度来看,认为河南话中定语标记“哩” 来自于表示方位处所的名词“里”[22]。“哩”充当定语标记表领属,山西晋南方言中类似的用法也广泛存在,如曲沃方言、乡宁方言;王苗从语言类型学和语法化理论的视角出发,讨论了汉语中定语性领属标记“家”的来源,证明了领属性定语标记“家”来源于处所名词“家”[23]

在运城盐湖方言中,“底”有方位名词的用法,没有表示活动的用法,我们推测“底”表领属主要来源于方位名词,如“水底鱼、他底包”这一类结构主要是“N/代词 + 底 + N”。“N/代词 + 底 + N”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方位范畴到领属范畴的隐喻,如“鱼在水的底端”可以理解为“水拥有鱼”,而“他底端的包”可以理解为“他拥有这个包”,这种空间--领属隐喻属于可让渡的类型;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N/代词 + 底”进入“N/代词 + 底 + N”以后,对“底”的重新分析。

其次,结构助词是领属助词功能扩展的结果。江蓝生以汉魏六朝白话资料中,“所”、“许”作领格助词的现象为突破口,提出助词“底”源自方位词“底”的看法[21]。在唐代时,方位词“底”取代“许、所”用在代词、名词之后表领属,由于语言自我调节功能,“底”助词功能扩大,由领属助词扩展到其他定语助词、状语助词、补语助词,相当于普通话中的“的”、“地”、“得”。在今天的运城盐湖区方言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红红底苹果”(红红的苹果)、“猛猛底碰了一下”(突然碰了一下)、“说底他恼哩”(说得他生气了),这一类结构助词是领属助词的功能扩展。

3.3. 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标记

首先,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从内因分析,类词缀可能来源于后置方位词,也可能来源于助词。从外因分析,“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的语法化过程可能受到语言接触的影响(在3.2讨论)。从内因分析,我们更倾向类词缀来源于后置方位词。理由如下:

第一,排除类词缀来源于助词。助词通常独立存在,放置在词或短语的后面,主要起到表示语法意义的作用,如汉语中的“了”、“的”、“吗”等;而类词缀是构词语素,主要是附着在词根或词干上,不能独立存在,通常用来构造新的词汇或改变词性。助词的虚化程度要比类词缀程度高。沈家煊提到“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成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成分的过程和现象。[24]”所以说,类词缀不可能由助词虚化而来。

第二,我们判断类词缀可能来自后置方位词。转喻主要功能是指代,即用一事物来替代另一个事物。“底”原本是方位词“底部”的意思,在“V/N + 底”这个结构中,方位词“底”通过“地点代居民”、“地点代职业”的转喻机制形成表示“某一类人”的类词缀。“运城底”转喻指代“运城人民”的,这种转喻关系利用了人们对地点和其居民之间的紧密关联,用某个地点或区域来代指居住在该地点的人群。“管事底”转喻指代“从事管理工作的一类人”,这种转喻关系用地点代指从事特定职业的人群。盛益民指出“‘拉’在吴语中从‘家’义处所后置词到表示‘一家人’的‘家’义关联标记,经历了‘转喻’的演变机制,也就是说用‘家’这个实体(容器)来转指家中的成员(容器中的内容)。[25]

其次,类词缀 > 复数标记。运城盐湖方言中,“底”可以充当类词缀,表示一类人,同样“底”可以附加在三身代词后表示复数意义,类词缀进一步语义泛化为复数标记。江蓝生指出后置词“行”后来引申出“类别”义,用在名词之后,表示这一类人,再后来“行”又由类别义进而表示复数意义,即“一类人”(如“菩萨行人”) > “……行”,指人名词复数后缀,如“女娘行”(“女人们”)、“僧行”(“僧人们”)、“他行”(“他们”) [26]。吕叔湘认为在中古汉语的“辈”可以用在“尔”“我”等代词之后,也可以用在指“人”的名词之后,“鼠辈、儿辈、我辈”都表示“……一类人”,而且在语音上,“辈”与“们”都是双唇音,且在中古音中同韵,因此“代词/名词 + 辈”:“……一类人/等人”(如“我辈,门生辈”) > “……们”,指人名词复数后缀[27]。冯春田也赞同“们”尾可能源自“辈”字这个观点[28]。其实,由指人名词复数形式演变为复数标记,这样的语法化过程在其他语言中也并不罕见。Heine (海涅)就曾提出“CHILDREN > PLURAL”(“孩子们 > 复数”)的例子,他观察到伊卡语中(Ik)wik (“孩子们”,名词) > -ik (名词性复数后缀)的现象([20]: p. 88);他还观察到了“PEOPLE > PLURAL”(“人们 > 复数”)的实例([20]: p. 315)。综上所述,在运城盐湖方言中,“底”有两条语法化路径,如下图所示。

4. 接触引起的语法化:三身人称代词复数词缀“底”

4.1. 语言接触的环境

根据《元史·地理志》记载,元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晋宁路其一也。吕枕甲在《运城方言志》提到运城元时属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晋宁路解州[29]。桥本万太郎指出,“金、元、清三朝以来,中原地区处于阿尔泰民族的控制之下,被少数民族占领了六个多世纪”[30]。不同民族在地理上聚居,语言之间会互相影响,为语言接触提供了条件。有关元代时期,阿尔泰语对汉语语法影响的文章不为少数,主要集中在孙锡信[31]、祖生利[32] [33]、余志鸿[34]等人对元代蒙式汉语语法在代词、助词、后置词、名词的“数”几大方面的研究。祖生利指出“蒙式汉语是以北方汉语为上层语言,但从语音到词汇和语法都受到蒙古语底层的影响的一种中介语,它主要用于蒙古人和汉人之间的语言交际。[35]”随着元代的消失,这种中介语也逐渐消失,但在今天的中原官话中,我们依然能看到近代汉语的保留、甚至蒙式汉语的底层残留。梅祖麟指出北方官话中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包括式和排除式对立的产生,是由于阿尔泰语的影响[36]。孙锡信认为元代指物名词后加“们(每)”的由来这可能是受蒙汉对译影响在汉语中留下的痕迹,汉语的复数标记产生于唐代,元代以前都只用在人称代词和指人名词之后,元代的文献里则出现了用在指物名词之后的情况[31]。现代个别方言仍有“树们”、“衣裳们”、“房子们”、“猪们”(兰州话),“小鸡们”、“树们”、“衣服们”(藁城话)等说法。运城隶属元代中书省所统治的地区,自然与蒙古语会相互接触,互相影响,保留当时蒙式汉语的特征,本部分认为“底”的“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也可能是由外部语言接触所引起的。

4.2. 语法复制的机制

根据Heine & Kuteva (海涅和库特夫),如果两种语言里对应的语法范畴或语法标记的产生过程涉及相同的多向语法化或重复语法化模式,那么背后动因通常是语言接触导致的语法复制,即“接触引发的语法化”[37]。吴福祥提到:“语法复制包括‘语法意义复制’和‘语法结构复制’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一个语言(复制语)对另一个语言(模式语)的语法概念或语法概念演变过程的复制,后者是一个语言(复制语)对另一个语言(模式语)语法结构的复制。[38]”在运城盐湖方言中,“底”有两条语法化路径:一是后置方位词 > 领属助词 > 结构助词;二是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底”作助词在唐代《敦煌变文集》已经出现,“方位名词 > 领格助词 > 结构助词”主要是语言内部规律的作用。而运城地处中原,汉族居多,在历史上,尤其是元代时期与与蒙古族接触较深,我们认为“后置词 > 类词缀 > 复数”这条路径可能受到语言接触的影响,主要动因为“语法意义的复制”。吴福祥指出:“‘语法意义复制’是指复制语复制了模式语的语义概念、语义组织模式或语义演变过程,典型的情形是接触引发的语法化,即一个语言受另一个语言影响而发生的语法化过程。[39]”本部分我们将详细地描述语法复制的过程。

首先,后置方位词受语言接触的影响具有格标记的功能,进一步虚化,语法功能加强。余志鸿指出在元代汉语“根底”、“根前”是位格、与格后置词,多数场合位于动词之前,出现在“N根前V”句式中,它只能是一个后置词,在对译文里面作“处”或“行”[40]。祖生利利用元代白话碑文材料,指出白话汉译中方位词“里”、“内”、“根底”等与中古蒙古语静词的领格、宾格、与-位格、工具格、离格、共同格等附加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其中,白话碑文方位词与蒙古语名词“与-位格”附加成分对应的最高频率的是“里”、“根底”[32]。李泰洙考察了古本《老乞大》《老乞大谚解》这两个本子里的方位词的特殊功能,指出这些功能在元明以前的白话文献中有的没有,有的很少见到,在清代乾隆年间刊刻的两种《老乞大》中又大都消失了,认为这些方位词的特殊功能是元代汉语与阿尔泰语接触的产物[41]。其中,方位词“底下”表示行为动作的场所、场合,形成“N底下 + VP”的结构,如“教客人每则这棚底下坐的吃饭。”道布在《蒙古语简志》提到蒙古语中的方位词由表示方位意义的词根和含有相当于某种格意义的构词附加成分构成,-n、-d、-r表示“位置”,意义相当于位格,方位词dəər、dɞnd、dɔɔr等有时附在名词或者动词之后([42]: p. 25)。

其次,类词缀“底”的产生可能是后置方位词进一步虚化的结果,也可能是蒙式汉语的直接产物。Hopper & Traugott (霍伯尔和特拉格特)介绍了C.Lehmann从名词到词缀的斜坡:“关系名词→次要介词→主要介词→黏着性格词缀→融合性格词缀”,同时也指出了一般的语法化斜坡:“实义项→语法词→附着形式→屈折词缀”[43]。后置方位词“底”原来是“实义项”表示“底部”,在元代与蒙古语接触的过程中,语法功能加强,由“实义项→语法词”,通过语义泛化机制进一步虚化为类词缀。清格尔泰指出在蒙古语的构词法中,在动词或者名词后面附加ci表示从事该动作的人物[44]。祖生利认为宋元汉语中“V/VP的(底)”对译蒙古语中的附加成分ci,构成表示职业身份的名动结构,指具有这种行为的人,如:

蒙古语:aduu马群——aduu-ci放马的人hüker牛——hüker-ci放牛的人

《登坛必究二十二译语》:“阿堵赤,放马的”“忽克儿赤,放牛的”([33]: p. 601)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的(底)”受蒙古语语言的影响,在蒙汉对译中充当类词缀。总的来说,无论是后置词的进一步虚化还是对译的结果,都进一步加速了“底”的语法化化过程。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有关复数词缀“底”的来源问题。乔全生从语言学角度认为运城话、临猗话的复数标记来源于“家”[45];张惠英从语音角度论证,运城方言人称代词复数和领属助词语音形式相同、连续调不同,由此推断人称代词复数来源于领属助词([46]: p. 111)。在2.3中,本文从语法化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人称代词复数词缀是类词缀语义泛化的结果,语言接触加速了词缀化进程,人称代词复数词缀“底”也可能是类比与创新的结果。

道布指出在蒙古语中,可数名词可以在词干后面接复数附加成分,常用-uud、-nar、-d ([42]: p. 21);清格尔泰同样指出蒙古语-d可以表示复数,比如:

keüken(女儿) + d (复数后缀) → keükend子女

koɡsin(老) + d (复数后缀) → kogsind老令人([44]: p. 584)

蒙古语的语法特征可能通过直接接触和交流传入汉语方言区,尤其是在元朝时期。汉语使用者在接触到蒙古语的复数标记后,再分析为自己的语言系统的一部分,通过类比和创新,将已有的词汇或语法标记“底”重新功能化,使其承担类似于蒙古语复数后缀的功能,这是受到外部语言接触的启发,语言内部调整和创新的结果。

4.3. 跨语言类型比较

王聪将汉语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表达形式分为变音式、附加式和特殊式三种形式[47]。王春玲从复数标记的语义来源类型入手,将汉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来源大致分为“类别义”“多数义”“处所义”三大类型[48]。本部分从附加式出发,归纳汉语八大方言区主要的复数形式及来源,从跨语言视角探究运城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词缀“底”的来源。表1如下。

Table 1. The sources and types of plural markers for personal pronouns in Chinese dialect areas

1. 汉语方言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来源及类型

方言区

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类型

示例

来源

参考文献

官话区(北京)

附加“们”

我们、你们、他们

类别义

[49]

晋语区(吕梁)

附加“弭”

我弭、你弭、他弭

类别义

[50]

吴语区(上海)

附加“拉”

吾拉、侬拉、伊拉

处所义

[25]

闽语区(袂花)

附加“侬”

我侬、汝侬、伊侬

多数义

[51]

粤语区(佛山)

附加“哋”

我哋、你哋、佢哋

多数义

[52]

客家话(连城)

附加“侪”

我侪、尔侪、佢侪

类别义

[53]

湘语区(邵东)

附加“罗”

我罗、你罗、他罗

多数义

[54]

赣语区(岳阳)

附加“哩”

我哩、嗯哩、他哩

处所义

[55]

张惠英指出在广州话、运城话、临猗话、商县话、安徽铜陵均以“[ti]”作为人称代词复数标记,她认为除临猗方言以外,广州话、运城话、商县话、铜陵话人称代词复数“[ti]”都来自领属助词[46]。汪化云认为“多→兜、哋”等,或“多”与“人”合音为“等”,即粤语的人称代词“哋”应该来自于“多数义”[56]。我们认为运城话、商城话、铜陵话都是类词缀“底”的进一步虚化,商城话和运城话同属中原官话,语言接触的历史背景相同,呈现相同的语言现象,这不难理解。但是,安徽铜陵距离运城较远,为什么会产生类似的现象?在明朝初期,朱元璋为了恢复战乱后的人口和经济,实施了大规模的移民政策,史称“洪武大移民”这一时期,许多北方人口被迁移到南方的江南、湖广等地。在这一时期山西移民的迁入,可能也与安徽铜陵方言发生语言接触,人称代词复数“底”就可能是语言接触的产物。

通过分析表1,我们发现只有北方方言(官话区、晋语区)的人称代词复数词缀由类别义而来,运城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词缀“底”是类词缀“一类人”虚化的结果,所以来源也应该是类别义。在北方方言中,最常见的复数标记就是“们”,“弭、伟、每、懑”都是“们”的变体。我们可以将“们”作为旁证,来证明“底”的来源。汪化云提到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辈、侪、等”大都是表示多数的实词[57]。王力指出上古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先秦时期,出现用“侪”表示“我们这一类人”的用法,汉代以后,渐渐多见“属、辈、等、曹”,王力先生认为这类词都是同义词,并没有形成和“们”一样的形尾([5]: p. 266)。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们”是词缀。李艳惠和石毓智认为:“‘们’是由古语中的实意名词‘门’演化而来,经历了由实词变为词缀的语法化过程。[58]”李圃指出汉语北方方言复数词尾“们”同维吾尔语复数词尾-lar/lɛr,在语义和功能上存在高度的对应关系[59]。这种高度一致性,很可能是北方汉语在与阿尔泰语言密切接触中受到了影响所致,“们”是北方汉语阿尔泰化又一例证。由此观之,运城方言人称代词复数词缀“底”是有极大可能受到语言接触的作用下,由“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词缀”。

5. 结论

运城盐湖方言“底”具有后置方位词、领格助词、结构助词、类词缀、三身人称复数标记多种用法,主要有“后置方位词 > 领属助词 > 结构助词”、“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词缀”两条语法化路径。从内部分析,在语义演变过程中,在“后置方位词 > 领属助词”的语法化机制是重新分析和隐喻;“领属助词 > 结构助词”的语法化机制是功能扩展;“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的语法化机制是转喻;“类词缀 > 复数词缀”的语法化机制是语义泛化。从外因分析,“后置方位词 > 类词缀 > 复数词缀”这条路径是语法意义复制的结果。语言接触作为外部因素,在“底”的语义虚化的过程中和语言内部结构规律共同发生作用,加速了“底”词缀化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石毓智, 李讷. 汉语发展史上结构助词的兴替——论“的”的语法化历程[J]. 中国社会科学, 1998(6): 165-180.
[2] 严宝刚. 从《祖堂集》看唐五代时期的名词化标记“底” [J].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9(8): 163-165.
[3] 吕叔湘. 现代汉语八百词[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9: 156.
[4] 吕叔湘. 论底、地之辨及底字的由来[M]//吕叔湘. 汉语语法论文集.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4: 122.
[5] 王力. 汉语史稿[M]. 北京: 中华书局, 2015.
[6] 冯春田. 近代汉语语法问题研究[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1.
[7] 梅祖麟. 词尾“底”、“的”的来源[M]//梅祖麟. 梅祖麟语言学论文集.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0.
[8] 李崇兴. 助词“底”的来源之我见——读三篇论助词“底”的来源的文章[J]. 汉语学报, 2002(6): 158-164.
[9] 储泽祥. “底”由方位词向结构助词的转化[J]. 语言教学与研究, 2002(1): 31-35.
[10] 刘晓玲. 新疆汉语方言“底[ti]”的两种特殊用法[J]. 语言与翻译, 2003(3): 19-21.
[11] 周磊. 乌鲁木齐方言的体貌标记“底”的语法功用[J]. 方言, 2006(3): 210-216.
[12] 季金晓. 温州方言“底”的用法及语法化[J]. 汉字文化, 2023(13): 41-44.
[13] 温端政, 侯精一. 山西方言调查研究报告[M]. 太原: 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 1993: 6.
[14] 邢向东. 晋语的“底”系指代词及其来源[J]. 汉语学报, 2020(2): 62-74.
[15] 尹海良. 现代汉语类词缀研究[D]: [博士学位论文]. 济南: 山东大学, 2007.
[16] 赵元任. 汉语口语语法[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9: 117.
[17] 朱德熙. 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 方言, 1983(1): 16-31.
[18] 许慎撰, 徐铉校. 说文解字[M]. 北京: 中华书局, 2013: 190.
[19] [德]海涅, [德]克劳迪, [德]许内迈尔. 语法化: 概念框架[M]. 龙海平, 译.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8.
[20] [德]海涅, [德]库特夫. 语法化的世界词库[M]. 龙海平, 谷峰, 肖小平, 译.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2.
[21] 江蓝生. 处所词的领格用法与结构助词“底”的由来[J]. 中国语文, 1999(2): 83-93.
[22] 陈玉洁. 联系项原则与“里”的定语标记作用[J]. 语言研究, 2007(3): 69-75.
[23] 王苗. 论结构助词“家”的来源和演变[J]. 古汉语研究, 2015(3): 29-38.
[24] 沈家煊. “语法化”研究综观 [J].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4(4): 17-24, 80.
[25] 盛益民. 吴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来源的类型学考察[J]. 语言学论丛, 2013(2): 204-226, 374.
[26] 江蓝生. 后置词“行”考辨[J]. 语文研究, 1998(1): 3-12, 17.
[27] 吕叔湘. 近代汉语指代词[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7: 64.
[28] 冯春田. 近代汉语语法研究[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0.
[29] 吕枕甲. 运城方言志[M]. 太原: 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 1991: 1.
[30] 桥本万太郎. 语言地理类型学[M]. 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8: 149.
[31] 孙锡信. 元代指物名词后加“们(每)”的由来[J]. 中国语文, 1990(4): 302-304.
[32] 祖生利. 元代白话碑文中方位词的格标记作用[J]. 语言研究, 2001(4): 62-75.
[33] 祖生利. 元代白话碑文中助词的特殊用法[J]. 中国语文, 2002(5): 459-472, 480.
[34] 余志鸿. 元代汉语中的后置词“行” [J]. 语文研究, 1983(3): 48-50, 63.
[35] 祖生利. 元代的蒙式汉语及其时体范畴的表达——以直译体文献的研究为中心[J]. 当代语言学, 2007(1): 1-13, 93.
[36] 梅祖麟. 北方方言中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包括式和排除式对立的来源[M]//梅祖麟. 梅祖麟语言学论文集.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0: 150.
[37] Heine, B. and Kuteva, T. (2005) Language Contact and Grammatical Chan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86.
[38] 吴福祥. 语言接触与语法复制[J]. 百色学院学报, 2013, 26(5): 40-50.
[39] 吴福祥. 南方民族语言里若干接触引发的语法化过程[C]//吴福祥, 崔希亮. 语法化与语法研究(四).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9: 193.
[40] 余志鸿. 元代汉语的后置词系统[J]. 民族语文, 1992(3): 1-10.
[41] 李泰洙. 古本、谚解本《老乞大》里方位词的特殊功能[J]. 语文研究, 2000(2): 30-38.
[42] 道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 蒙古语简志[M]. 北京: 民族出版社, 2009.
[43] [美]霍伯尔, [美]特拉格特. 语法化学说[M]. 梁银峰, 译.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8.
[44] 清格尔泰. 蒙古语语法[M]. 呼和浩特: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1.
[45] 乔全生. 晋方言语法研究[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0: 124.
[46] 张惠英. 汉语方言代词研究[M]. 北京: 语文出版社, 2001.
[47] 王聪. 汉语方言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及其来源的类型学意义考察[J]. 辞书研究, 2020(6): 69-78.
[48] 王春玲. 汉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的类型学考察[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46(5): 153-163.
[49] 龙国富, 满丹. 汉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们”的历时流变与共时分布[J]. 汉语史与汉藏语研究, 2021(1): 187-212.
[50] 史秀菊. 山西方言人称代词复数的表现形式[J]. 方言, 2010(4): 362-367.
[51] 杨春妍. 广东茂南袂花闽语语法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重庆: 西南大学, 2023.
[52] 黄丽华. 佛山粤语的代词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广州: 暨南大学, 2007.
[53] 项梦冰. 连城客家话语法研究[M]. 北京: 语文出版社, 1997.
[54] 莫艳萍. 湖南邵东方言代词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 2009.
[55] 胡红霞. 赣语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类型及来源分析[D]: [硕士学位论文]. 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 2020.
[56] 汪化云. 汉语方言代词论略[M]. 成都: 巴蜀书社, 2008.
[57] 汪化云. 复数标记“们”的来源[J]. 语言学论丛, 2012(44): 271-287.
[58] 李艳惠, 石毓智. 汉语量词系统的建立与复数标记“们”的发展[J]. 当代语言学, 2000(1): 27-36, 61-62.
[59] 李圃. 北方方言复数词尾“们”与维吾尔语复数词尾-lar/lεr用法对比——北方汉语阿尔泰化又一例证[J]. 语言与翻译, 2017(2): 43-48,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