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贝马斯在形成、提出“交往理性”概念的过程中,受到了许多有关概念的影响,这些学说在之后成为了“交往理性”得以成立的理论前提,其中在时间线上与其最接近的,是马克思·韦伯提出的“价值理性”与卢卡奇·格奥尔格提出的“物化”概念。前者提出的学说概念,使哈贝马斯最终得以将——从康德开始停留在主体性层面上思辨、实践理性概念的传统——突破到主体间性意义上跨主体性的理性观。哈贝马斯对这一理论工作的完成,一方面,他使得困扰马克思·韦伯的理论悲观与现实困境——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无法调和的冲突中,所指向的资本主义式未来悲剧社会——得到理论层面上积极乐观的回应;另一方面,对卢卡奇指出的现代工业生产导致的主体间“物化”现象,提出了一定的理论意义上的反制路径。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forming and proposing the concept of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 Habermas was influenced by many related concepts, and these theories later became the theoretical premis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 among which the closest to it in the timeline are the “value rationality” proposed by Max Weber and the concept of “materialization” proposed by Lukacs Georg. The doctrinal concept proposed by the former enabled Habermas to finally break through the tradition of speculating and practicing the concept of reason at the level of subjectivity, starting with Kant, to a transsubjective view of reason in the sense of intersubjectivity. Habermas’s completion of this theoretical work, on the one hand, made the theoretical pessimism and practical dilemma that plagued Max Weber—in the irreconcilable conflict between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point to the capitalist future tragic society—get a positive and optimistic response at the theoretical level; on the other hand, the phenomenon of “materialization” between subjects caused by modern industrial production pointed out by Lukács is proposed in a certain theoretical sense.
1. 引言
哈贝马斯的理性观认为,导致人与人之间产生交往危机或乃至工具性利用,是由于人们在交往行为中错误地掺杂了工具理性,也就是对工具理性的滥用。主体一方面具备自身的价值理性,但在面对他者的价值取向、自身价值诉求与他者相冲突的情形时,却转而运用工具理性去处理相关问题,与价值理性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这种问题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对立之中无法调解。可以说从前者的对立中引出并进而做出回应的交往理性,是使这种困境得以破解的一种可能性。与此同时,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对哈贝马斯的启发,体现在物化理论中所点明的主体反物化的主体性潜在反抗能力,可以说每个人都会反抗自己成为单纯的劳动力商品,反对将自己仅仅作为一个劳动生产工具,从而反对着整个社会中过度膨胀的工具理性本身。这为限制工具理性论证了基于主体必然诉求的切实路径,并从物化理论出发演化出了进一步限制工具理性泛滥、反抗物化的交往理性。而在进一步展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与前二者的学说概念产生演变过渡前,有必要再后退到更久远一些的时期,对理论起源上更为靠前的康德的理性概念进行阐述,因为康德的理性观奠定了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之后的德国哲学对理性的定义,所以为了更好地对理论的演进如何最终抵达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过程进行宏观概括,有必要对康德以来的理性观的演变进行论述。
2. 启发交往理性的康德主体理性观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康德基于主体性的理性观。康德认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或者说是一种自由的存在。人因为拥有理性而称之为有理性的存在,并因拥有理性而使自由成为可能,为着追求自由而去运用理性。人因理性而可以自律,为了自由而去自律,并在自律中抵达自由。康德的理性观导向一种主体基于道德自律而实现的自由,他的理性概念指向具体的道德律令,是与道德、规范紧密联系着的,一个自由的人必然是在道德上自律的,所行之事必然是合于绝对命令的。可以说,从康德的哲学开始,理性便是与道德、伦理相联系着,而归属于这条主体性哲学传统而产生的后续哲学,基本上都继承了理性联系着道德、伦理的理论论断。所以不管是后来的马克思·韦伯在大工业时代提出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二分的理性新界定,或是卢卡奇强调主体反抗被单纯工具理性式物化的主体性解放力,还是哈贝马斯为打破、跨越前者二分产生的僵局而提出的交往理性,无疑都带有康德式理性传统的影子。人为什么会向往着自由与解放,为什么会作为一种道德的存在,而又为什么会产生出现存的伦理关系,这正是因为人拥有着理性。人的行为必然包含着各色各样的目的,哪怕它们因为没有付诸行为而停留在心愿层面,也已经可以将这些心愿、目的分为不同的类型,康德有言:“事实上,一个理性越是处心积虑地想得到生活上的舒适和幸福,那么这个人就越是得不到真正的满足。由此很多人特别是那些最精明的人,如果他们肯坦白承认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理性的憎恨(Misologie)……事实上所得到的终是无法摆脱的烦恼,而不是幸福……这是那些宁愿服从自然本能的指挥,不愿理性对自己的作为更多干预的人的普遍心理。”[1] (pp. 44-45)从这段论述里,一方面可以看出后来马克思·韦伯得以分离出工具理性的一些端倪;另一方面可以理解理性在与何种类型的目的进行结合而运用时,产生了理性不同性质的使用。究竟是仅将理性用于满足自然本能欲求,还是将理性作为去约束自己的行为、目的的主宰,其一决定了主体理性能力的程度,其二决定了主体的自由程度。主体一边在决定以何种目的而使用理性时决定自身理性程度,一边又由理性能力的层次决定着自身的自由。那些康德所述仅为自然本能而使用着理性的人,只是在最低限度的使用理性,并且无法发现人之行为真正的目的,并将所谓的“幸福”理解为前者的实现。康德将这样的行为称之为假言命令,即为这前者这样的目的而进行相应行动和使用理性,即为了得到什么而做出对应举动,这类举动包括表面上看起来是道德的“道德行为”,本质上可以归于后来韦伯所进一步提出的为了得到某物而做出的工具性行为。同时,康德又提出了与假言命令相对应的定言命令或绝对命令。首先,相较于假言命令所含括的诸多行动主题,定言命令对应的主题限定于有关主体道德行为的范围。在这种情形下做出的行为区别于假言命令的地方在于,依循定言命令而作出的行为本身就是目的或价值之所在。实际上区分二者的地方,就在于这一过程中行为与目的的关系,究竟是目的存在于行为之外,还是目的就在行为之中或就是行为本身。这一过程中体现了理性的两种大相径庭的用法,康德以此在《道德形而上学》中解析出主体的自由之来源,而马克思·韦伯则依循这一理论见解,在其中看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别,这一理论产生的部分源泉就在于康德以理性的不同运用而产生的假言命令与定言命令之中。因为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在康德的伦理学体系里,使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得以成立,作为更前置的理论依据而存在于其中的概念,一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作为主题进行论述的“理论理性”概念,其作为假言命令概念得以成立、对其进行论述的理论依据;二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作为主题的“实践理性”概念,其使得人之定言命令如何在现实中成立给予了理论依据。经由以上的理论分析,韦伯的理性概念与康德理性概念之间具有的理论联系便得到了清晰的展示,当然,之所以从康德到韦伯理性概念的发展会出现,是由韦伯所面临的时代现实推动的。
3. 催生交往理性的工具理性与物化理论
(一) 马克思韦伯的工具理性批判
马克思·韦伯生活于并面临着这样一个时代,在这个时代里资本主义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韦伯生活的时代区别于康德所生活的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在起步阶段处于滞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国际层面尚未展现出巨大影响力的历史时期。韦伯生活的这一时期的德国,处于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德国的高速发展,到象征资本主义危机的大萧条逐渐具象化的这一阶段。这一时期德国国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使韦伯以两部主要著作为主要研究进程,对资本主义进行了考察,其一是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从加尔文主义如何影响资本主义发展的角度,探究资本主义在西方社会中的发展,以及其中占主导性的工具理性之扩张对社会与个人的影响;其二是他在其它相关著作中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导下的社会现实,引出对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与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的讨论。从我们所要探讨的主题出发,显而易见我们要将韦伯相关的工具理性论述作为分析的起点。韦伯曾陈述过这样一个故事,故事产生于1904年的韦伯来到美国的芝加哥,发现了在这个最具资本主义色彩的国度的一个现象,即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衡量、计算,有钱你甚至可以在这买到活生生的人。这个故事是有关于芝加哥的电车系统,彼时芝加哥的电车系统整体处于严重老化的状态,这使得与因其而导致的每日电车事故屡见不鲜,因为这一由电车系统问题所导致的事故逐渐成为常态而被民众知晓,并且因事故而对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进行补偿的善后工作逐渐增多,为了进行相关的回应和使赔偿标准统一化,电车公司做出规定,如若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可依伤亡程度获得相应的赔偿,受重伤者赔偿五百美元,因其死亡者赔偿家属1000美元,而与此同时,每年大约有500人会因严重老化的电车系统出故障而导致重伤乃至死亡,但即便如此电车公司却仍不选择对其的电车系统进行维护、检修,因为在电车公司看来,对伤亡者进行赔偿所花的钱,比起对整个电车系统进行翻修的花销而言要少的多。如今,在寻常人看来,无法理解这样一个如此诡异的社会现象如何得以出现并存在,但这就是韦伯当时实际面对的社会情形。第二次工业革命大力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各国的进程,工具理性一边为这种生产方式的现代化推波助澜,而同时又被这种生产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大大强化和广泛应用。赋予工具理性在社会生活中以大范围运行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的货币系统,凡是货币担任了效率与收益衡量标准的社会领域,就能使工具理性得以切入其中并运转,因为工具理性是一种关于在衡量标准、目的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专注于如何最高效的实现目的的理性思维模式,这无疑切合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对于效率、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同时也就导致了许多“本末倒置”的悲剧。在当时的西方社会中,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迅猛的地区、国家,工具理性在其中各方面的渗透与运用就越是深入,乃至逐渐走向极端化。很明显当时的韦伯已经注意到这一点:“我们这个时代,因为它所独有的理性化和理智化,最主要的是因为‘世界己被除魅’,它的命运便是,那些最高贵的终极价值观,已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它们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验领域,或者进入了个人之间直接的私人交往的友爱之中。”[2] (p. 151)资本主义下的西方社会现代化是建立在对世界的“祛魅”基础上,这种祛魅令世界的神圣性的维度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由作为理论理性成果的科学数理模型,对现世实存着的一切事物进行解释。太阳的升起不再被理解为一种神圣之力的显现,而逐渐被人解释为是背后的万有引力这一物理现象。最终这一解释事物的独特“理性”视角,在它回过头来对人本身进行解释时,人类身上最后的那部分崇高性也被消解掉了,人类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情欲,只是源于体内进行的各种化学反应。于是在这一时期的西方社会,人“变成”了同样可以被计算、量化的一种“物”。理论理性使得科学技术取得了极大进步,数理学说的日益体系化使得工具理性在对相应技术的应用中大显身手,而如何行动才能产生最大的效率、收益率,通过货币这一媒介变得同样可由工具理性计算出来。“记住,时间就是金钱;一个每天能靠自己的劳动赚取十先令的人,如果有半天是在闲逛或赖在家里,那么即使他只花了六便士在这休闲上,却不该只计算这项,除此,他实际还多指出了或毋宁说浪掷了五先令……”[3] (pp. 24-25)在这样以工具理性为主导并日益极端的时代浪潮里,本身应当作为目的的人变成了增加效益和利润的工具手段,而本身作为工具手段服务人的技术迭代更新、高效率收益却变成了目的。如此下去,一来现实中便会出现如上文的美国电车公司那样为了可观的利润收入,宁愿赔偿因此造成的事故也不检修产品问题的企业;二来工具理性的在社会中的发达,同时会对行政体系产生影响,其表现是为追求工作效率而形成的高度官僚化,使得在其中的个体成为了一个个可替换的零部件;最后则是将个人将利益或效率的多少作为行为与决策的标准,以及个体被视为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手段。前三者先是促进了韦伯对西方社会现代化中日益蔓延的工具理性的思考,引出了对目的的合理性进行价值反思的价值理性。再者便是作为卢卡奇在日后提出《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物化理论时所具有的现实来源。当开始反思何者目的是真正具有价值的、应当去做的,而不是一昧的满足于当前所提供的“现成目的”,我们便进入了韦伯所述的价值理性之中。以效率、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这显然不总是一个好做法,价值理性于工具理性不同,价值理性关注于目的的合理性,涉及到伦理价值相关的评判维度,工具理性则是先将具体存在视为一个个可被量化的物,再从对待物的视角以“效用”来设立和实现目的,后者在面对非生命存在还尚能一用,但在面对具体生命甚至是人本身时,若仍继续这一行径,便会引发许多伦理、价值争论。康德有言:“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1] (p. 81)同样韦伯曾定义人的社会行动类型:“工具理性的(Zweckrational),它决定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用作‘条件’或者‘手段’,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标;……价值理性的(Wertrational),它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的内在价值的自觉信仰,无论该价值是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只追求这种行为本身,而不管其成败与否……”[4] (p. 147)很明显,在涉及与人相关的事务时还以工具理性进行处理是极为不适的,人无法被单纯的视为某种如工具般可被利用的物,并且不应当被视为实现某个并非以人为目的的过程所需工具。一旦某个工具理性者以工具理性处理与他者的关系,他就已潜在的将他人视为达成目的的道具,忽略了人之价值无法被量化的事实。相反,从能否得到具体利益的利益得失视角来对待人际交往,在不能量化的情况下,以能得利多少来衡量本不可、不该被利益化的那些事物。于是,前者在现实中的不断加剧,最终导致了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危机,同时这也是一场由工具理性引发的理性危机。理性主体一方面成了自然身体的对立面,同时也变成自然世界的对立面,并意图要对外在世界二进行征服和改造,而这正是由于理性在对自然世界进行祛魅的同时,又逐渐只在效率规划、利益盘算的层面去运用理性而导致的。韦伯指出了价值理性这一理性的另一表现,诚然,理性在西方社会现代化中的一大重要作用,是以最高效为目的作为现代国家、社会的组织基础。但无论是现实中的行为目的,或是理性本身,都不能以事事最高效、功利为导向。相反,韦伯认为应当对处于现代化的社会中盛行着的“目的”与“理性”做出反思,不是推崇效率至上,而是去思考、践行那真正宝贵的价值、意义本身,哪怕它似乎看上去分文不值、难以达到。只有这样,人类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才能尝试突破一个工具理性所编织而成的现代性的“铁笼”中,人们才不会彼此视对方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作为目的本身而进行尊重。尽管马克斯·韦伯根据现实进程中盛行的工具理性提出了价值理性,但由于对现实中二者处境的思考又使其陷入了悲观。韦伯认为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工具理性只会随着现代国家、社会运营的需要而不断的扩张,从而不断的吞噬着原属于价值领域的空间,并且由于价值理性本身所易于导致的不同主体间产生价值冲突,并且没有一个能对这一冲突进行有效判别的依据,人们又不得不滑入以工具理性作为规范标准的泥沼。在韦伯看来,现代社会中的人无法逃避工具理性这一“合理性的铁笼”,并在理性计算下被“物化”,最终沦为物质生产场域中机械的生产工具。而这一没有解决的困境延续到后来的卢卡奇·格奥尔格那里,由他提出的“物化”理论对这一困境作出进一步的回答。
(二) 卢卡奇的物化理论阐释
提出物化理论的是卢卡奇·格奥尔格,卢卡奇是韦伯的学生之一,极大受到韦伯与工具理性批判相关的学说影响。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出的工具理性主导的合理化原则和对这一原则的批判,以及韦伯在其他著作如《经济与社会》中对当代西方官僚政治的批判,韦伯在其中论述工具理性合理化原则所运作起来的当代政治。前者使得卢卡奇在韦伯离世后提出的物化理论中,明显地包含了前者在世时对相关论题的探究成果。“物化”(Reification)这个词语在20世纪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西方社会中的出现,是来源于20世纪2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发展的相关学说中,尤其以卢卡奇在相关著作《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相关论述为代表。需要指出的是,工具理性概念并非卢卡奇提出物化理论的唯一来源,但在这一过程中占有着一席之地。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有这样几段论述:“商品只有在成为整个社会存在的普遍范畴时,才能按其没有被歪曲的本质被理解。只有在这一联系中,由于商品关系而产生的物化才对社会的客观发展和人对社会的态度有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商品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5] (p. 119)人自身劳动力的物化与社会关系的物化二者的出现,来源于商品交换关系在社会层面的成熟与高覆盖,而商品的生产与交换天然的要求相应商品市场的高流通率与生产率,所以当商品成为整个社会存在的普遍范畴时,也就意味着商品市场发展所需的工具理性在社会层面的高度发达与极强影响力。而此时像韦伯能对在市场、现代国家背后作为主导的工具理性进行完备的阐释那样,卢卡奇能对商品及物化现象进行全面而非歪曲的分析解释。狭义的来说,物化即是将现实中与人的生产活动相关的事物变成可被货币衡量的商品集合,并造成其与作为创造者的人本身形成对立的局面;“人自己的活动,作为某种客观的东西……某种通过异于人的自律性来控制人的东西,同人相对立……这种情况既发生在客观方面,也发生在主观方面。在客观方面时产生出一个由现成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及其在市场上运动的世界),它的规律虽然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作为无法制服的、由自身发生作用的力量同人们相对立……在主观方面——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地方——,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变成一种商品……它正如变为商品的任何消费品一样,必然不依赖于人而进行自己的运动……对于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5] (pp. 119-120)物化现象经由人的活动在两个维度上反过来产生出与人相对立、控制主体的现实事物。一个是在客观的社会层面上,鉴于人的劳动生产、商品交换活动在受效率、利润的要求下,生产出形形色色的商品以及由相应的商品交换关系建构成的现代社会。商品本身作为人之社会性活动的体现,在这一过程中人的社会关系与生产活动却最终物化成了商品这一物的性质,而因商品庞大数量与相互交换形成的商品交换网络,最终形成与前者同步出现的商品市场。商品市场对应的市场运作规律也变成了不受人本身制约,具有自身独立性的运作系统。所以,人通过自身的劳动所创造出的物和不同物之间的关系,最终与人自身的生产活动对立,并进而控制了现实中的人的生存境遇。另一个是在主观的主体层面上,不同于前者的通过生产劳动在外在层面对世界与物进行的物化,在主体的主观层面上则产生了另一类的物化形式,即对主体自身的物化。先是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经由自身进行着的生产劳动,使人自身的劳动力与生产活动与人自身相对立,并同样被客体化为一种可供抛售的物、商品。以及自身的劳动生产能力变为一种可定价之物的这种现实境遇,也像物化出的客观环境那样不受主观意志影响、逆转。同时,在这种情境下,由于人的生产活动最终所导向的是向外物化出一个具备独立性的、不断处于高度“合理化”的商品社会,和自身劳动变成不受主观意愿左右的、遵从市场规律的商品的结果,最终劳动主体或非劳动主体二者的意识也受到了前者——外在物化现象——的影响。人逐渐丧失了一种内在能动性,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受到高效、“合理”生产体系中存在着的工具理性的影响,而在主体意识中产生日益逐利化和麻木的默认接受高成效、“合理”的决策偏好与主流目的。主体默认现实中与商品社会所对应存在并加以推崇的效益最大化倾向,并服从于自身作为高效生产工具的现实处境,并默许这种高效化取向的现代化发展阶段为不会再变动的一种社会形态,主体逐渐丧失了去反思现状的精神、能力。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主体自身也彻底的被物化了,而这是广义的物化;“因此,商品形式的普遍性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制约着在商品中对象化的人类劳动的抽象[5] (p. 120)。”随着商品形式在人类社会中的广泛确立,人的劳动生产活动在所生产事物中的对象化结果也被约束。在客观层面来讲,首先便是老生常谈的主体通过劳动生产,将自己的主体性力量客体化到诸多性状、功用不一的产品之中,并赋予这些劳动结果得以彼此交换流通的名称定义——商品,此时随着劳动产品的定义,生产者本身的生产劳动对客体中的影响能力也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中,即主体对客体施以的任何影响,已被预先约束为让受到主体影响的物只能成为商品。其次生产者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过程在其中被特定形式以抽象化,即这一在商品中受到抽象化的生产活动被单一、简陋的解读为在进行劳动生产时所花的时间,并将其与社会整体层面生产某物所需的平均时间进行对比,从而实现为某一被生产出的商品“定价”,并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商品依据各自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衡量,于此使不同商品按价格比例实现相互的流通交换成为可能。可以说,商品能够流通交换,是建立在对商品中所包含生产劳动作单一标准的抽象化的商品逻辑基础上。前者所导致的现实趋势是,工厂、企业为了更高的利润而不断追求更高的商品生产效率,商品市场为了更快速的商品流通而不断追求更高的商品交换效率,而这一现实趋势所导向的便是广泛遵循、运用与提高效率相关的“合理化”原则。最后商品对人类劳动的抽象,反噬为在外在层面工人的生产活动只以生产效率来作为唯一衡量标准,不断更新的效率要求令生产者在行为上日益成为一件剥离了主体性的生产工具;在主观层面来讲,商品对于生产活动这一形式的抽象是基于在客观层面商品对生产劳动的单一抽象化。经过客观层面商品为了能够流通而进行的抽象工作后,在主体的主观视角中也建立起了一套围绕实际商品关系这一客观基础的商品社会市场规则,其中既包括前文已经提到过的使不同商品能够计算价值和进行交换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包括了相配套的愈加精细的资本主义式劳动生产分工,而前二者所依循的底层逻辑依旧是“合理化”原则。而这恰如卢卡奇所述:“在这里只要确定,抽象的、相同的、可比较的劳动,即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越来越精确测量的劳动,同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和前提的资本主义分工的劳动只是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才产生的……如果我们纵观劳动过程从手工业经过协作、手工工场到机器工业的发展所走过的道路,那么就可以看出合理化不断增加,工人的质的特性、即人的一个体的特性越来越被消除。一方面,劳动过程越来越被分解为一些抽象合理的局部操作,以至于工人同作为整体的产品的联系被切断,他的工作也被简化为一种机械性重复的专门职能。另一方面,在这种合理化中,而且也由于这种合理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合理计算的基础,最初是作为仅仅从经验上可把握的、平均的劳动时间,后来是由于劳动过程的机械化和合理化越来越加强而作为可以按客观计算的劳动定额(它以现成的和独立的客观性同工人相对立),都被提出来了。随着对劳动过程的现代‘心理’分析(泰罗制),这种合理的机械化一直推行到工人的‘灵魂’里:甚至他的心理特性也同他的整个人格相分离,同这种人格相对立地被客体化,以便能够被结合到合理的专门系统里去,并在这里归入计算的概念。”[5] (p. 121)随着生产流程中“合理化”的不断推进,工人个体相应的在进行生产时愈发受到越来越精细的生产规定的约束,一方面这使得劳动力的价格、社会平均生产劳动时间和预期利润产出,得以摆脱过往只能依经验去把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面临的模糊不清,进入可以对生产预期进行精确预估、计算的阶段。另一方面,工人在生产中面临着日益细化的生产分工,这导致了工人本身的个体独特性在生产中被逐渐抹除,因为其在生产活动中所负责进行的生产范围愈发狭窄,只参与整体生产流水线的一小部分,这使得他在整个生产劳动时间中重复着大量机械而单调的相同动作,从而切断他们对商品能被生产完成的不可替代感,削弱了工人的生产劳动与通过生产活动被生产商品之间所具有的出的直接联系。最终,工人为了适应这种现代性生产分工模式,不得不忍受长时间进行的重复性劳动,并承受在长期从事该种生产模式后对身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即主体一方面在流水线工作中作为一个生产环节而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则先是产生了与之对应的、在开始进行此种工作时会陷入的特定心理,好让他们能够忍受长时间的机械化生产,以及形成在每日生产任务结束后,为了缓解长时间的机械化生产带来的负面感受而去进行的发泄行为习惯。由于适应了机械重复的生产对工人们自身所造成的影响,使得生产主体产生了对立于自身主体性而与机械化生产相关的日常心理,并影响到主体的日常生活,以至于生产主体愈发成为一个适用于长时间重复单一生产环节的“物”,只为能融入现实中运行着的现代性“合理化”的分工制度,成为其中某一个可供精确计算的生产环节。总而言之,由“合理化”原则主导下不断演进的主体经历着的物化现象,其对生产主体们最终产生的反噬结果,除了与所生产出的物的关系脱钩;还有受重复效率主导的机械工作影响,导致社会生活中所关注事物的范围领域愈发狭小和功利化,和自身专业技能的单一化。这让主体评判事物的视角趋于极端化,并且高度压抑的生产劳动也波及到人们日常中怎样处理自身与他人的关系。如主体之间在结束压抑的生产工作后,无力于再投入更多精力在交往中,为了避免可能遇到的人际“麻烦”,渐渐以一种各取所需的态度来对待和开始交往活动,人们逐渐默许一种将他者作为物而只为从其身上获取某种需要、最大限度避免麻烦的快节奏浅社交。这一交往模式阻碍了人们彼此产生深度联系,但主体同时又渴望着深度联系和希望被他人认同。所以这种交往活动,基本是以二人在某个对方无法提供所需之物时,或关系更进一步时,彼此对一个或多个事物的看法产生严重分歧时戛然而止。且由于此时能用来进行评判的现成工具理性标准——判别如何选择能使收益最大化——过于单一、狭隘,主体间的交往实际上陷入了一种困境中。即一方面主体受物化的影响以功利目的去与他人维持最低限度友好的关系,表面上降低了与他人深入交往和相互理解的意愿;另一方面人们仍不可避免下意识寻求认同而面临潜在的价值冲突,同时又缺乏有效化解这种冲突的规范共识,于是人们难以达成基于相互理解的有效交往。卢卡奇对于主体如何摆脱物化有许多相关的论述,但对如何破解现实中交往困境的思考存在许多空白,而这便到了之后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理性范畴。
4.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
尤尔根·哈贝马斯在他的交往行为理论(Communicative Action Theory)中论述了交往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的概念,因为深受与德国古典哲学传统相关的学说影响,他延续了其中从康德以来对于理性的思辨成果,并同样将“理性”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但与韦伯等前人相关理论学说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哈贝马斯是针对主体间由“理性”困顿导致的交往活动困境,而提出“交往理性”这一概念;二是“交往理性”的提出是基于现代哲学产生的“语言学转向”及“主体性”概念向“主体间性”转化的理论突破。在其中对“语言”的重视,是过往时期的理论家所不具备的。哈贝马斯的这一理论设置显然是将人定义为一种语言性的存在,人所具有的独特性体现在了人所使用的语言上,而实质上理性与语言这二者的词汇含义在现代哲学经历“语言学的转向”后,已经实现了一定“短路”。而“主体性”之所以能实现向“主体间性”概念的转化,也正是由于对语言这一主体间交往所需中介的探索,因为归根到底是语言使主体间的跨主体交往成为可能,并且主体通过语言与他人进行交往时才能实现对自身主体性的构建,于是在哈贝马斯这里,“主体间性”在优先级上实现了对于过往更侧重“主体性”的超越;三是“交往理性”是一种针对主体间交往活动的理性,它区别于过往学说中有关策略目的、规范等行动情境下的片面理性,而是一种由交往行动进行整合的理性使用,在其中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的运用得到了统一,避免了各自的偏执使用会导致的困顿与破坏。交往理性的运用目的是达成一种主体间的理解。“交往理性概念必须用语言理解来加以分析。理解概念表明的是一种参与者之间达成的合理共识,它可以用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加以衡量。”[6] (p. 102)同时由于除了交往行为外,其他不同形式的行动中理性使用具有各自的侧重点,哈贝马斯及相关理论家将行为者做出的特定理性运用、语言行为形式与相应所属的场景、世界的联系进行了分类。如在“目的(策略)行为”中,行为者通过对理性的运用而进行的有目的的行为,其行为所在的相应背景性场域是“客观世界”。“目的行为模式向行为者提供了一种‘认知——意志的情结’(Kognitiv-Volitiver Komplex),从而使得行为者一方面可以培养起对于实际存在的事态的意见(Meinungen),并通过感知传达出来,另一方面则可以形成一定的意图(Absichren),以便把理想的事态付诸实现。”[6] (p. 116)这种行为者去试着认识客观世界后产生一定的认知,并按自身意愿对其进行相应改造的行为,就是目的行为,这时候的行为者与客观世界产生联系,行为属于客观世界这一范围中,而理性的运用形式也被限定为这一行为逻辑,这一形式的理性接近于工具理性所主导的目的行为范畴,而非交往理性主导的交往行为。与此同时,还有行为者的断言行为、规范行为与戏剧行为,在这三种行为中,行为者与客观世界的联系都没有结束,只是这类行动中后两种行为的另一相关场域不同,如规范行为中行为者同时与所在社会世界相联系,而戏剧行为或自我表演的行为是与行为者自身的主观世界发生联系而做出,此两者的行为中理性的运用形式更贴近价值理性的发用。以上行为者与对应世界的联系形式产生了三种特定的行为类型,但在行为发起和进行的基础上大致可以分为策略行为与交往行为两种,是否是基于言语理解的基础上而展开,是划分出两种不同类型行为的关键,这是因为以言语为基础去与他人达成理解的交互过程中,行为者必然是以交往理性作为行动基础,以一种非强迫服从的语言关系下达成共识。这显然区别于非交往理性下以实现目的为导向的策略、目的行为。在哈贝马斯之前已经有了对三种世界及相关行为进行界定的理论,例如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我们可以区分三种不同的世界或宇宙:第一世界是物理对象或物理状况的世界;第二世界是意识状况或精神状况的世界;第三世界是客观思想的世界(Objektive Gedankeninhalte),特别是科学思想、文学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6] (p. 103)。虽然哈贝马斯基于交往理性对行为者与世界关系的社会学分类中受到过波普尔的影响,不过哈贝马斯对三个世界的分类和机制描述还是区别于前者。这里之所以会论述哈贝马斯对三个世界的分类,是因为哈贝马斯认为行为者以交往理性出发进行交往行为时,会同时与三个世界产生联系,从而作为第四种行为模式而区别于前三种特定行为,在这一以理解为导向的行动中会全面调动主体对于三个世界已掌握的不同知识,并以语言形式进行表达。可以在这先略微指出的是,由于行为主体的“表达”是涉及到“交往理性”的言语交流,所以预先设立了对有效性要求或有效性主张(Valid Claims)进行满足的言语表达要求。并且在三个世界的划分基础上,引出了“系统与生活世界”的概念。
5. 总结
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哈贝马斯的哲学思辨工作进入成熟阶段,若是深入探索交往理性理论的理论来源,就必然要追溯哈贝马斯本人在不同时期受其影响的相关学说、理论思潮和现实情形,而相关学说在上世纪对哈贝马斯施以影响后的残留踪迹,可以在交往理性理论中的相关核心概念上找到。同时通过分析交往理性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不仅可以定位到此类概念形成时的具体时期,还可进而发掘出相应的、受其影响的前置理论学说,从而还原出一条自康德起,经由马克斯韦伯与卢卡奇的发展,最终集结在哈贝马斯交往理性中的理性概念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