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要“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1]。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中要求“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2]。近年来,中华文化出海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很多中华文化元素在国际上得到有效传播。但是我们还需要总结经验,深入推进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3]。”
木兰传说作为中华文化的瑰宝,在美国赢得了广泛的传播与接收,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优秀案例[3] [4]。本文旨在追溯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轨迹,探讨其对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启示。木兰传说在美国文学中的传播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首先译介阶段,主要是《木兰诗》(也称《木兰辞》)的英文译介,它作为木兰传说的核心文本,在美国的翻译与流传标志着跨文化交流的初步探索;其次是挪用阶段,其中林语堂、赛珍珠、汤亭亭、等作家对木兰故事进行了创新性的改编与再创作,显著促进了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与接受;最后是衍生阶段,木兰形象被融入新的美国各类文化作品,展现了其跨文化的生命力与影响力。
2. 木兰传说的译介
木兰传说的生成与定型是中国一系列文学作品共同完成的。从北朝的《木兰诗》到唐宋元时期的诗歌、笔记,乃至明清的杂剧、传奇、小说等,木兰故事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文体中不断演变,其叙事规模、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也随之变化[5]。逐渐形成今天大家熟悉的木兰传说的基本框架和忠孝等文化内涵,木兰也称为了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文化人物。
在木兰传说的文化生成过程中,北朝民歌《木兰诗》作为核心文本,发挥了主要作用。后来的《雌木兰替父从军》《忠孝勇烈奇女传》等作品进一步完善了木兰故事,尤其增加了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等故事情节。但是木兰传说相关文本被译介到美国的主要是《木兰诗》,据考证,目前存在不少于32个英文译本[6]。这些英文译本为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提供了基础,也成为木兰传说在美国传说的第一个重要阶段,即:木兰传说在美国的译介阶段。
木兰传说的译介阶段虽然为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是译本对于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发挥的作用有着较大的局限性。首先,译介作品对读者的吸引力有限,这是中华典籍外译面临的共性问题。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Ralph Linton)认为,一种文化特质传入后,要有一个在传入地区显示出来,被人们发现的过程[7]。《木兰诗》的多个英文译本因为受限于原文本的内容与文化内涵的丰富性,以及相对于美国读者的异质性,难以符合译入语本土化文化特征,难以被译入语文化快速接受和传播。《木兰诗》的英文译本因为与译入语文化的结合不足,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在美国汉学界内部传播。其次,《木兰诗》早期的译本质量和数量上都存在不足。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译本只有5个,除了1923年翻译《木兰诗》的亚瑟·威利(Arthur Waley)为专业的汉学家和翻译家之外,1920年以前的译者多为西方传教士和业余翻译家,他们不以翻译为谋生手段,翻译水平参差不齐[6]。造成《木兰诗》的早期英文译本不高,无法吸引英语读者。同时,《木兰诗》的早期英文译本其实在数量上并不多,在32个《木兰诗》的英文译本中,只有10个是在1976年(含)以前出版的,而1976年是木兰传说在美国传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更有12个《木兰诗》英文译本是在2000年以后出版的[6],由于时间上的滞后,且大多数是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势头兴起之后的应时之作,对于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第一阶段的作用非常有限。
当然,《木兰诗》的英文文学译介对于木兰传说在美国的传播也存在积极的作用。这些英文译本可以在木兰传说在美国取得一定传播效果后,提供更详实的原始资料,为木兰传说后续的持续传播提供支持。比如,迪士尼1998年的动画电影《花木兰》制作时就采用了傅汉思的《木兰诗》英译文本。
3. 木兰传说的挪用
挪用(Appropriation)是“对某件私人物品的复制……;据为己有或者供自己使用。”“艺术家们使用其他文化的风格、形式、情节和其他美学元素……这些都是挪用的范例。[8]”简而言之,木兰传说在美国的挪用就是美国文学作品中对于木兰传说中的故事情节和内涵进行的跨文化借用。木兰传说在美国的挪用前期主要是《京华烟云》《同胞》《女勇士》等文学作品,后期开始在迪士尼的动画电影《花木兰1》中被挪用。
《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 1939)是林语堂旅居巴黎时用英文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39年由The John Day Company在美国纽约出版第一版。在《京华烟云》中,姚木兰的形象借用了木兰传说中的核心特质,如勇敢、智慧、坚韧和对家庭的责任感[9]。林语堂并未直接复述木兰从军的故事,而是将这些特质移植到一个现代中国女性的形象中,使其在20世纪初的社会背景下焕发新的生命力。这种借用更多是对木兰精神的重新诠释,而非对原故事的直接改编或扩展。姚木兰形象属于对木兰传说的挪用,因为林语堂借用了木兰传说中的核心精神与人物特质,并将其融入一个新的叙事框架中,而非直接改编或扩展原故事。这种挪用不仅丰富了木兰传说的文化内涵,也使其在现代文学中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同胞》(Kinfolk) (1949)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描写爱国青年华侨詹姆斯、玛丽等人远涉重洋回国服务的感人经历。在《同胞》中,唐人街的花木兰戏剧演出是对木兰传说的一种文化再现,借用了木兰从军替父的核心叙事和人物形象[10]。赛珍珠通过这一场景,将木兰传说置于美国华人社区的文化背景中,展现了华裔移民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认同。这种借用并未对原故事进行大幅改编或扩展,而是通过戏剧演出的形式重新呈现木兰传说的核心精神。《同胞》中唐人街的花木兰戏剧演出属于对木兰传说的挪用,因为赛珍珠借用了木兰传说的核心叙事和人物形象,并将其置于美国华人社区的文化语境中,而非对其进行大幅改编或扩展。这种挪用不仅展现了木兰传说的跨文化生命力,也反映了华裔移民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再诠释。
《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 1967)是美国华裔作家汤亭亭的处女作,出版于1976年。作品以美国华裔家庭为背景,交织着母亲一代在中国的生活图景的回忆,展示了生活在美国华人圈中的一个小女孩的童年生活想象和周围女性的现实生活。作品第二章的《白虎山学艺》戏仿了中国的木兰传说[11]。《女勇士》中的木兰叙事是挪用,因为汤亭亭借用了木兰传说的核心符号和女性力量、性别伪装等木兰传说的核心主题,但她将其彻底重构为一种文化批判工具,服务于美国华裔女性的身份表达。这种挪用不仅挑战了原传说的传统价值观,也创造了跨文化语境下的新意义,体现了文化元素在移民经验中的流动性与反抗性。
林语堂、赛珍珠与汤亭亭,这三位作家分别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与身份立场,他们以其独特的视角对木兰传说进行了别具一格的挪用与诠释,深刻反映了他们各自的文化认知与价值取向。这三位作家通过对木兰传说的不同挪用与再创造,不仅展现了木兰形象在不同文化语境下的多样性与可塑性,也反映了他们各自所处文化环境与个人身份经历对其创作的深刻影响,为我们研究跨文化交流、文化身份认同以及文学创作中的文化挪用等课题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文本案例,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文化意义。
除了三位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对木兰传说的挪用,美国迪士尼公司的动画电影《花木兰》也对木兰传说进行了挪用。《花木兰》借用了木兰传说中“替父从军”的核心情节和人物形象,保留了木兰勇敢、智慧、忠诚和孝顺的特质。电影虽然融合了个人主义、女性独立等西方主流价值观,但并未脱离原故事的基本叙事结构,仍然属于挪用的范畴。
“任何外来文化的传播都会存在本土化问题,这是符合文化交流规律的。[12]”木兰传说的跨国传播自然不可避免地需要面对本土化挑战。在文学挪用的三个作品中,林语堂、赛珍珠的作品偏重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但是其传播效果明显不如汤亭亭的木兰,因为汤亭亭的木兰只是部分借用了木兰故事的线索,整体却是美国文化的精神内涵,更容易被美国的受众接受。汤亭亭被称为“木兰教母”[13],大众忽略了前人对木兰传说的译介与挪用,认为汤亭亭是第一个将木兰故事介绍给西方读者的作家,恰恰说明了这部作品的传播效能的高效与突出。电影《花木兰1》对木兰传说的挪用中,也是融入了美国本土价值,提升了木兰传说在美国观众中的接受度,为木兰传说在美国乃至世界上的传播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花木兰》的上映将木兰传说在美传播推上了巅峰,使木兰传说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3]”据统计,美国出生婴儿从1998年开始出现“Mulan”的名字,且每年都保持一定热度[14]。这正好印证了动画电影《花木兰》对木兰传说的国际传播重要的推动作用。迪士尼公司在2020年拍摄了真人版电影《花木兰》,再一次挪用了木兰传说的故事,电影增加了角色、调整了故事线,“试图用一种美国思维来讲中国故事。……用大量的文化符号堆砌成东方主义的浅面表达,……只是嵌套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外壳,其内核脱离历史真实叙事。[15]”但是,电影并未完全脱离木兰传说的基本框架,仍然属于文化挪用。
4. 木兰传说的衍生
衍生(Adaptation)通常指的是从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游戏等基础上,通过创意和再创作,衍生出新的故事、角色或世界观的一种文学作品。这类作品往往在保留原有作品部分核心元素的同时,加入创作者的独立思考和独特视角,形成新的故事线索和角色发展。
历史进入21世纪,随着木兰传说在美国的广泛传播,木兰的形象逐渐被认可和接受,越来越多木兰传说相关的衍生作品开始出现。
首先是基于木兰形象的衍生影视作品。迪士尼公司在2004年出品动画电影《花木兰2》,作为续集,《花木兰2》更偏向于对原故事的商业化改编和娱乐化延伸,转向“自由恋爱”和“个人选择”的叙事,讲述木兰护送三位公主完成政治联姻,最终帮助她们反抗包办婚姻的故事。主题更偏向现代价值观(如反权威、追求真爱),削弱了原传说的家国情怀,更像是迪士尼对女性主义议题的简化移植。《花木兰2》进一步偏离中国文化语境,将故事简化为公主反抗的模板化叙事,是迪士尼IP的商业衍生品,通过续集延续角色热度,但其情节完全脱离《木兰诗》,属于木兰传说的衍生作品。2012年,美国广播公司(ABC)推出玄幻剧《童话镇》(Once Upon a Time)第二季,增加了木兰这一童话人物形象。《童话镇》中的木兰故事线和情节设置既保留了木兰传说的核心元素,如女扮男装、勇敢坚强等,又加入了新的情节和角色,脱离了木兰传说的原有文本内容,是基于木兰形象的再创造,属于文化衍生产品。
其次是基于木兰形象的各类周边衍生文本,主要包括一些以木兰为核心人物的幼儿故事、读本或者绘本。基于迪士尼动画电影同时服务儿童学习的一些读本、绘本和练习册也开始加入木兰的形象。借着动画电影热度和影响,迪士尼公司出版了丰富多样的木兰相关的绘本及儿童读物,比如:《A Place For Mulan》(2020)等绘本和《Disney Before the Story: Mulan’s Secret Plan》(2020)等儿童读物,都是借用木兰的形象出版的衍生产品。同时,还有作家创作以木兰为主人公的同人小说,比如:Wild Orchid (2009)、Mongolia Mulan (2020)、Mulan and the Jade Emperor (2020)、Dragon Rising: A Mulan Inspired Fantasy (2020)、Fearless (2024)等。这些木兰传说的衍生产品脱离了木兰传说的故事内涵,但是并没有完全抛弃木兰的勇敢无畏的形象。
木兰传说在美国的衍生品是对木兰IP的持续消费与形象增值。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开始参与生产木兰传说的衍生作品,说明了木兰传说的衍生品可以在美国被消费者接受,这一方面印证了木兰传说在美国已经具有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可以为更多的木兰衍生品的生产者和从业者持续带来价值,另一方面也为木兰形象在美国的持续增值提供了基础。
木兰传说在美国的衍生品也是对木兰IP的持续曝光,对于木兰传说在美国的持续传播力具有积极价值。木兰传说的各类衍生产品增大了木兰形象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曝光度,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到,有效增加传播范围,让木兰传说被更多的美国人所接触和熟知。
当然,这些衍生作品只是借用了木兰这一人物形象,其故事线与木兰传说的中国叙事已经相去甚远,只是在用木兰的形象讲述美国故事,完全是不同于木兰传说的故事线,且脱离了木兰传说的中华文化内涵,对木兰传说中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和价值的国际传播存在消极影响。
5. 结语
通过对木兰传说在美国文化产品中的译介、挪用和衍生进行梳理,我们能够总结出中华文化在国际舞台上有效传播的机制,为以木兰传说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提供经验。
首先,寻求跨学科合作。将文学创作与译介结合起来。李伟昉教授指出,“优秀的翻译者是文化传播的天使,是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16]”中国语言文学与外国语言文学应实现跨学科合作。研究者需将文学创作与文学译介相结合,持续推进优秀的中国文学经典通过译介进入国际文学语境,为中华文化IP的国际融合奠定基础,当某一文化元素的传播机会来临时,我们已通过译介做好了充分准备。
其次,尝试跨国协同。将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结合起来。通过与国外作家合作,以译入语文化更易接受的方式重述、挪用中华经典文学作品、故事、人物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的国际传播与接受。可尝试与国外出版社合作,在文学衍生阶段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IP的广泛接受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更能承载中国优秀文化内涵的衍生产品。
最后,探索跨媒介融合。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人工智能时代,传播媒介与科技的融合日益深入,文学研究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也需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与影视、戏剧、短视频等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外的传播路径和载体,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效果。
基金项目
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项目:“木兰传说在英语世界传播的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23XWH2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