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得以持存的基础和茁壮成长的力量来源。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民提出了一系列为民观点,如“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等。人民性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理论品格,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标志。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然后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到“以人为本”,再到“以人民为中心”以及“人民至上”,贯穿其中的“人民性”思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简而言之,人民性是指在理论分析与社会实践中,始终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核心出发点,为人民争取解放、平等和社会正义,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以及全人类的解放。如今,有人认为人民性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不需要证明,从而空喊人民性口号,忽视了其内在逻辑关系。不立足马克思经典文本本身,不理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人民性思想的来龙去脉,不在实践中加以确证,就很难把马克思主义人民性和其他“人民性”从根本上区分开来,从而使其走向“空想主义”。所以,研究这个课题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让我们回到马克思人民性思想本身追寻其理论来源,厘清其理论内涵及其价值旨趣,进而用来指导马克思人民性思想在中国的实践,为其长久的发展提供动力。
2.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理论内涵
2.1.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构建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根植于西方传统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之上。西方哲学自古希腊时代便对“主体性”和“人性”展开深入思考,尤其是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苏格拉底强调的人本哲学为后来的发展铺垫了思想基础。中世纪的神学压制了人的主体性,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重申人的价值与尊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提出了人的自我意识,而德国古典哲学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则进一步深化了“人的主体性”思想。然而,这一主体性思想过于抽象,且基于唯心主义世界观,无法科学地解决人的历史主体问题。它仅仅是对人的能动性和直观性的思辨性理解,未能深入阐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地位。
空想社会主义为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来,欧洲经历了多次群众性革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这些革命加剧了阶级斗争,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工人阶级为了摆脱压迫,采取了激烈的斗争手段,如摧毁机器和工厂,试图打破资本主义体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家们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批判,揭示了其不公和伪善,并认为资本主义无法实现理想的社会变革,必然会被新的社会形态所替代。然而,尽管他们对工人阶级的困境表现出深切同情,并呼吁社会变革,但由于缺乏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未能识别人民群众的革命性、政治性和历史主动性。因此,他们没有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根本原因,也没有提出通向未来社会的实际路径。尽管如此,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仍为马克思主义人民性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有价值的思想素材,并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在继承和吸收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性思想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突破了传统理论的局限,提出了新的人民群众观。他既肯定了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史观对人的主体性、精神性与自由能动性的重视,又批判了旧唯物史观对人的机械性理解以及唯心史观的抽象思维。通过这一批判,马克思进一步深化了对人的理论,确立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并发展了更加科学的历史观和人本观。
2.2.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理论内核
马克思主义自创立以来,继承并发展了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性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的科学理念,同时也超越了传统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局限,提出了独特的关于人的学说。马克思通过批判这些哲学理论中错误的“人学观”,构建了全新的人民性思想,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
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的首要前提是“现实的个人”,即从事物质生产的个体。他指出人并非抽象存在,而是与社会和国家紧密联系的个体。因此,人的解放意味着彻底改变异化的状态,消除压迫、剥削和奴役的社会关系,从根本上恢复人的自然与社会本质,促使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表明,马克思主义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实践、历史、价值和权利方面的主体地位,使个体成为自身和社会的主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提出“现实的个人”概念,认为物质生产是认识人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人民性理论的核心起点。
随着马克思对人的研究不断深入,他的思想逐渐从抽象走向具体。正如马克思所言:“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 p. 519)马克思非常重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不但将人看作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生命个体,而且还把人看作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人的类本质被凝练为自由自主活动也就是劳动。然而,“类本质”忽略了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脱离了人与社会的历史性,此时所强调的劳动也是一个总体范畴因而具有一定抽象性。唯物史观创立后,马克思将目光由劳动转移至物质生产实践,从物质生产角度来探讨人的现实性,把对人的理解最终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因为人只有在满足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自由自主活动。在这层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将“现实的个人”理解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1], pp. 523-524)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不再是抽象的人类本质,而是人能够进行满足自身需要的生产活动。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是从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维度来界定“现实的个人”。因此,要展开对现实的人的研究,必须以人的生产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为前提,任何脱离这种物质前提而孤立地探索人的本质的研究,都会陷入唯心主义的窠臼而难以揭示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现实的个人”作为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逻辑起点,将实现人民解放的问题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1], p. 527)显然,马克思与那些空谈“抽象解放”的思辨哲学家不同,他将“现实的个人”解放建立在实际的工业、商业和农业条件上。因此,理解马克思的人民性思想必须从现实出发,任何脱离实际条件的解读都会使“人民”变得抽象和虚幻。在这一框架下,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民”定义为参与生产但不拥有生产资料的广大劳动者,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深刻的阶级不平等。早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马克思就意识到这种不平等性,他透过普鲁士人民的贫困问题看到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个人的贫穷必然导致国家的贫穷,未来国家应当是“没有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的差别,而只有不分亲疏的公民。”[2]可以说,马克思人民性思想是与国家性质,即人民性的国家性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人民性是民主主权国家中劳动者平等性的体现。《新莱茵报》第301号告别书旗帜鲜明地宣示了马克思人民性思想所代表的无产阶级运动的宗旨:“无论何时何地,他们的最后一句话始终将是:工人阶级的解放!”[3]对此,马克思指出实现劳动者平等的必由之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出发,寻求将劳动者从专制集权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根本途径,是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政治目的。
在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对“现实的个人”的关注,体现了马克思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重大转变。之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及对共产主义理想的探索,都是以“现实的个人”为起点展开研究的,这是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鲜明特点,对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价值和特殊意义。
2.3. 马克思思想人民性的价值旨趣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及《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民性理论,使其成为马克思主义核心思想和价值指引。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4]显然,人的全面发展依赖于解放,而这种解放首先是劳动人民的解放。这种解放,既包括雇佣工人被剥削、被压迫、被统治地位的解放与工具化、奴化、异化的克服,也包括资本家剥削、压迫、统治地位的废除与工具化、奴化、异化根源的消除。这就需要联合起来的生产者还原劳动的社会性质,结束历史上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二者对立。当资本家的剥削性、寄生性被消除,资本家不再排除在价值和新价值创造者的范围之外,资本家也随之恢复了劳动者的本性,它的特权被消灭了。唯有资产者回归劳动者身份,在扬弃私有制经济基础、实现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条件下与无产阶级一同进行生产与创造,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不会成为乌托邦般的空中楼阁。在劳动者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联合体中,每个人都能通过这种联合使得自身的个性与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使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体现出了对人的发展的高度关注。在他看来,异化劳动使人们非但不能在劳动中获得物质与精神的满足,还要在资本家的重压之下遭受非人的待遇,导致劳动者严重畸形的发展状态。由此,马克思从人的发展角度论述了他的共产主义理想,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 p. 189)通过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彻底改变人的本质完全丧失的发展状态,使人们在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中获得自我。随着唯物史观的确立,马克思指出,过去一切的虚假共同体对人的发展来说都是枷锁般的存在,因为在这些虚假共同体中永远存在着奴役和压迫。只有“真正的共同体”才能为劳动者的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这里,每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出于自愿,而非受分工的制约,从而形成一种联合的力量不断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三种社会形态理论:首先是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其次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态;最后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的基础上的共产主义社会。在第二种社会形态中,社会生产力的飞跃促进了人类各方面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逐渐减弱。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尽管表面上实现了自由,个人发展依然受到物质条件的限制,导致人们的自由仅是形式上的,个人在资本逻辑下变得高度异化和空虚。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5]这段话蕴含了深刻的人民性思想:首先,从劳动者与对象世界的关系来看,劳动者应当支配对象世界,而非被其支配,劳动的异化现象因此得到纠正。其次,在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中,联合生产者应平等对待,共享社会合作的成果,从而实现公平、正义和仁爱等人类理想。再者,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上,马克思主张将生产资料从私有制转为社会所有制。最后,马克思强调全体劳动者的人性应得到尊重和保护,这种尊重彻底扭转了过去对少数特权阶级或君主人性的崇拜。这个观点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体现了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最终目标。
一直以来,马克思都十分重视人在现实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关注人、重视人、为了人始终是贯穿马克思理论与实践的一条红线。纵观马克思人民性思想不同阶段的著作,这一主题在每一时期都有极其深刻地阐发。马克思立足现实的人,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与社会现实进行理论批判,对未来社会劳动者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美好构想与有力论证。概言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价值旨归。
3.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实现道路
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出发,寻求将劳动者从专制集权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根本途径,马克思的人民性思想最终的价值旨归就是寻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道路就是劳动。马克思认为,劳动彰显了人的类本质、社会关系本质、个体个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它促使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由蒙昧走向理性,是人的本质的充分凸显、社会进步的极大动力,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纵观马克思不同时期的经典著作,劳动始终占据极其重要的理论地位。无论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自由自觉的劳动,还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的感性活动,亦或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物质生产,劳动始终是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核心范畴,也是实现人民解放的根本途径。
马克思指出,工人通过劳动生产了宫殿、生产了美、生产了智慧、生产了一切奇迹般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马克思毫不吝啬地赞扬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勤劳,也肯定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劳动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是人的普遍本质的实现。一方面,人们通过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以此维持自身生存并获得精神满足。另一方面,人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对对象世界进行改造,甚至创造出一个对象世界。尽管马克思此时还未完全摆脱唯心主义的束缚,对劳动的理解是以抽象的形式加以解读,而非建立在现实的、历史的形态之上进行理解,但他将历史的发展视为人类劳动的结果,已远远超越了将劳动视为精神活动的黑格尔。及至《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指责费尔巴哈脱离历史的感性直观,强调感性劳动和物质生产是现存世界的基础,这种劳动即使短暂地中断都将极大地撼动自然界乃至整个人类社会。这时的马克思已经建立了科学的实践观,把对劳动的关注集中在物质生产实践,他认为现实的人首先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继而才能够从事创造历史的其他活动。因此,人类历史并非产生于人的思想之中,而是建立在真实的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之中。可以说,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劳动活动,构成了维持人类生命活动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基。除此之外,通过劳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愈发紧密的联系,从而促使劳动者从分散逐渐走向联合,为推动世界历史的形成、走向真正的共同体创造必不可少的条件。
马克思从劳动入手,揭露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异化现象,希冀实现劳动者的自主活动。马克思不仅揭示了资本家贪得无厌的剥削以及劳动者愈发贫困的现实,还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的劳动状况,指出工人的劳动实质上是一种丧失自我的“异己的活动”。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阐明了劳动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中的本质差别: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只是增殖资本的手段,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则能丰富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方式。而实现这种真正的劳动,关键在于使异化劳动转变为自主活动,使劳动回归到劳动本身,才能恢复劳动者地位的平等性。首先,马克思人民性思想主张实现劳动者的平等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的平等与否,是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这一绝对优势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劳动中的统治地位,而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则只能在资本家的奴役下进行高强度的劳动,工人与资本家在劳动中的地位可谓天差地别。因此,恢复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使人民不再被生产资料所支配,是改变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颠倒的世界的关键所在。其次,马克思人民性思想强调实现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权。正如马克思所言:“工人和资本家同样苦恼,工人是为他的生存而苦恼,资本家则是为他的钱财的赢利而苦恼。”([1], p. 119)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与剥削阶级毫无平等性可言。铲除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二元对立,在劳动过程中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使全体劳动者平等地进行生产与创造,实现劳动权的平等。最后,马克思人民性思想倡导实现劳动者的平等收益权。如果说平等所有权追求的是劳动起点的平等,平等劳动权强调的是劳动过程的平等,那么平等收益权则是保证劳动结果的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对资本和金钱的趋之若鹜致使他们无休无止地掠夺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工人出卖自身劳动力仅能得到微薄的收益以维持自身生存。而实现劳动者收益权的平等,使全体人民在公平正义的社会共享劳动成果,是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追求所在。
马克思所擘画的未来社会,涵盖了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极其丰富的物质财富、自由发展的社会成员等美好憧憬。唯有通过劳动,改善物质生活匮乏的落后情况、改变劳动人民高度异化的悲惨状态,才是实现这一历史性变革的现实路径。由此可见,劳动是实现没有阶级压迫的理想社会、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劳动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手段性与目的性的统一。
4. 马克思人民性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
马克思人民性思想并非停滞于理论层面的抽象原则,而是始终与具体历史实践相联结的能动性纲领。在完成了对马克思人民性思想的理论渊源、哲学内核及价值旨趣的系统梳理后,如何将其置于中国独特的革命与现代化语境中检验其生命力,成为理论深化的必然要求。本章聚焦于人民性思想在中国的实践逻辑与发展轨迹,通过分析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现实的人”的解放诉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统一,揭示人民性如何从哲学批判转化为制度建构、从阶级动员升华为国家治理智慧。这一过程不仅回应了“马克思主义何以中国化”的方法论诘问,更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中,为21世纪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来自东方的注解。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以来,就已经成为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理论体系。科学理论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对实践的指导,马克思人民性思想也不例外。前面主要对马克思人民性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剖析,而这节则将其与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实践相关联,探究如何以马克思人民性思想追溯中国历史、联系中国现实、关照中国发展。当前,我国面临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任务以及日趋复杂的国际发展形势,科学地运用马克思人民性思想并以此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论依据,使之成为指引实现共同理想和远大理想的强大精神动力,无疑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长期坚持的核心指导思想,其人民性始终贯穿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理论体系中。从毛泽东思想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尽管时代背景不断变化,始终围绕的核心主题都是“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要义。随着我国逐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成为中国革命发展的核心动力。随着我国逐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成为中国革命发展的核心动力。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强调,社会改造应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创造能够体现其价值与尊严的社会。邓小平理论则强调将人民视为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在我国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党和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基于群众实践,以更好地推动发展。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最高标准是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要代表人民实现社会主义,增强自身建设并以实践为基础,交出满意的答卷。该思想深入探讨了党与人民性之间的关系,提出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人民群众作为所有价值的享受者和推动者。此思想延伸出人与集体的紧密联系,并使人民性在社会和政治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习近平人民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进展和成果。习近平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具体化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理论,不仅与马克思主义保持一致,还在治国理政实践中赋予人民话语新的内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多次提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这一理论强调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和国家所有工作的标准,人民的幸福是最终目标。习近平的“人民至上”理念从历史、理论和实践三个逻辑维度得以展开:历史上继承并发展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理论上延续并发展了马克思人民性及历代领导人“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实践中则通过在不同历史阶段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具体体现。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年以来,始终秉持“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推动实现伟大复兴。这一民本初心源自马克思人民性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能够历久弥新、超越时空与国界,始终站在真理与道义制高点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