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就业岗位与薪资待遇的不对等加剧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迁移潮。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国家主要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留守儿童群体给予了持续且高度的关注,从2012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到2015年发布的《关于印发建立广西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再到2016年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直至2021年的《关于印发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和广西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彰显了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的深切关怀与不懈努力。然而,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动、社会偏见的存在等多重因素,留守儿童在心理和社会发展层面面临着诸多困境,这些困境导致他们的自我效能感显著降低,进而诱发了一系列心理和社会问题,严重阻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融入进程。因此,如何有效提升留守儿童的自我效能感,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亟待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留守儿童的概念使用语境主要范围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因此国外学者更聚焦于对弱势儿童的研究。国外学者对弱势儿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存环境、照顾方式和心理问题等方面。现有研究表明,孤儿及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成长发展受到多重结构性困境的交互影响:在机构层面,规模过大、人员配置不足的收养机构易导致同质化照料模式,加剧儿童个体化需求被忽视的风险[1];在家庭与社会层面,亲子分离创伤[2]、家庭支持系统缺位[3]及社会歧视压力[4]共同构成持续性心理创伤源,显著增加反社会行为倾向;在研究范式层面,学界呈现出从关注物质生存条件向深度解析心理发展机制的转向,尤其聚焦机构情感忽视[5]等变量对儿童社会适应的长期效应。这些发现揭示,改善特殊儿童福祉需构建“环境优化–心理干预–社会支持”的三维干预框架,其核心在于通过精细化养育和针对性心理服务修复儿童的发展生态系统。
国内学者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大多数停留在政策层面,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支持系统和社会工作介入开展研究。但国内学者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大多数停留在政策层面。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支持系统和社会工作介入开展研究。社会救助体系方面,董溯战认为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与实施的支柱,国家应以适度国家观为理念,以国民连带为基础,遵循需求原则,努力推进制度的法定化,完善机构设置,保障资金筹措,协调不同机构关系[6]。霍翠芳、家小聪认为目前与留守儿童有关的法律呈现针对性法律缺少、相关法规可操作性差、效力级别偏低以及留守儿童处于弱势地位,在受教育权受到损害时,司法不支持教育公益诉讼,往往进行耗费人力物力的司法救济,救济渠道有限且效益微小[7]。社会支持系统方面,周春芳认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政策尚缺乏“支持家庭”“多元共治”等理念,“事后补缺型”的制度设计难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的发展性需求,可能会通过降低未来人力资本增加贫困代际传递的风险[8]。在农村,由亲属负担监护留守儿童,很可能面临被遗弃的问题;邻里对留守儿童的照顾仅是暂时的帮忙,他们认为留守儿童应是政府的事。政府意识到其存在的严重性,但各方面支持极其不足。社会工作介入方面,近年来,社会工作在我国社会问题预防与治理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通过社会工作介入,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留守儿童增能赋权,恢复其弱化的社会功能,扩大其广泛的社会参与,促进社会融入。许彩丽等人指出重新认识家庭分离、在分类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是留守儿童社会工作介入的前提和依据[9]。阳忠艳等人发现小组工作方法对解决直过民族地区易地搬迁社区留守儿童存在的安全问题有着显著的效果。但这种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留守儿童的安全需求,需整合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种方法进行介入,以达到最佳效果[10]。王鸿波认为需要建立“国家兜底责任 + 家庭首要责任 + 社会工作力量补充责任”权责机制来调适二者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11]。何姗姗等人认为应强化专业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实施家庭增权服务,管控伦理风险,推进社会力量的有序联动和社会资源的广泛吸纳,并完善相关儿童福利政策监督反馈机制,以增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的福祉[12]。
纵观以往研究,国内外学者对留守儿童的人际关系、社会融入的研究存在明显的不足,对于救助研究多聚焦于宏观层面,对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个人潜能发挥以及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等方面仍有所欠缺。因此,本研究以广西H市农村留守儿童为例,在社会生态系统视角下,探索以“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为框架的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提升策略,推动形成更加关注儿童全面发展、注重个体潜能激发的社会支持体系。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2.1. 理论基础
本研究根植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Social Ecosystem Theory),这一跨学科的框架旨在深入剖析并阐释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它融合了社会学、心理学及生态学等多个领域的理论精髓,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工作学者对个人与社会双重维度的日益关注,系统理论逐渐在社会工作领域占据了核心地位。1979年,美国杰出的人类学家与社会心理学家尤里·布朗芬布伦纳在其著作《人类发展生态学》中,首次全面阐述了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提出人的发展是个体与环境系统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体在成长历程中与生态系统紧密相连,这些系统以多样化的形式深刻影响着人的发展轨迹。布朗芬布伦纳创造性地将生态系统细分为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宏系统以及长期系统(或时间系统),这一系统模型不仅深化了对问题的理解,也优化了一般系统理论中较为抽象的系统观念。
该理论有以下核心观点:一是个体与环境视为整体。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将个体与环境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强调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是动态的、双向的,个体不仅受到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对环境产生影响。二是生态系统层次划分。该理论提出了生态系统层次的概念,将个体发展与周围环境交互作用构成的生态系统划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布朗芬布伦纳的五层划分还包括外系统、宏系统以及长期系统)。这三个系统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个体的发展。三是动态平衡。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还强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即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不断变化的。个体需要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这种适应过程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个方面。四是影响机制。该理论认为,个体行为不仅受到内在心理因素的影响,还受到外在环境因素的制约。微观系统(如家庭、朋友等亲密关系)对个体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中观系统(如学校、社区等)通过提供资源和机会影响个体的行为;宏观系统(如政策、文化等)则通过塑造社会环境和价值观来间接影响个体行为。
2.2. 分析框架
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指出,在探讨儿童发展时,研究者应重视其发展的情境依赖性,全面考察儿童的社会背景和生活情境,理解环境因素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13]。本研究以布朗分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为基础,结合理论观点尝试构建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的分析框架(如图1)。
Figure 1. Framework for the analysis of self-efficacy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图1. 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分析框架
图中深刻体现了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中关于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核心理念。从圆心出发,首先聚焦于家庭这一微观系统,它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基石,对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的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后,向外扩展,涵盖了同辈、邻里等微观系统元素。这些微观系统不仅与家庭紧密相连,共同塑造着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还通过日常互动、相互支持等方式,进一步影响着留守儿童的自我效能感和行为模式。再向外延伸,看到了父母用人单位、学校和社区等中观系统。学校作为另一个关键的中观系统,对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的影响尤为显著。学校不仅是知识传授的殿堂,更是留守儿童社会技能、自我认知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场所。有效的学校教育能够显著提升留守儿童的自我效能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而父母用人单位和社区则通过提供经济支持、社会资源和文化活动等,间接或直接地影响着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和自我效能感。此外,还涉及更广泛的宏观系统,包括社会、文化和政策等层面。这些宏观系统通过制定政策、塑造社会文化、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对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和自我效能感产生深远影响。政策层面的支持和保障,对于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提升其自我效能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整个过程中,微观系统(如家庭、同辈、邻里)、中观系统(如父母用人单位、学校、社区)以及宏观系统(如社会、文化、政策)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而动态的社会生态系统。这个系统不仅深刻影响着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的培养和发展,还揭示了个体与社会环境之间复杂而深刻的联系。
3. 农村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现状
本次研究聚焦于广西H市D县的N村,研究者依托D县X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以参与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访谈为主收集资料,分析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的现状以及形成机制。N村位于D县B乡,常住988人,居住地民族分布为瑶族、汉族。常住人口中大部分是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据统计截止2022年6月,14岁以下的儿童141人,登记在册残疾人29人,60~79岁229人,80岁以上141人。广西地区留守儿童的数量大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30%,其中男性占53%,女性占47%。留守儿童数量的分布不均,以农村为主,城市的留守儿童数量也逐年增加。因为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现状的相关信息较为有限,但根据现有资料和政策文件,可以推断一些基本情况。自我效能感涉及个体对自己完成任务和应对挑战的能力的信念。留守儿童可能因为家庭环境的不稳定、社会歧视、教育资源的不足以及心理健康服务的缺乏而感到自我效能感低下。他们可能缺乏积极的角色模型、适当的教育机会和必要的心理支持。根据以往相关研究以及走访调研事实表明,留守儿童总体上存在较低的自我效能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自我效能感低下的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情绪障碍与心理困境
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可能会经历一系列复杂的情绪问题。他们可能会表现出明显的焦虑情绪,对未知的未来感到担忧,对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也过分紧张。抑郁情绪也是留守儿童常见的心理问题,他们可能经常感到沮丧、无助,对周围的事物失去兴趣。同时,恐惧情绪也可能困扰着他们,无论是对于孤独、被遗弃的恐惧,还是对于未来可能遇到的挑战和困难的恐惧,都可能让他们的心灵承受巨大的压力。这些情绪障碍不仅影响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还可能导致他们在自我意识、自我评价和自尊方面存在问题。他们可能会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认为自己不如其他孩子优秀,缺乏自信心和自我肯定。这种负面的自我评价会进一步削弱他们的心理韧性,使他们在面对困难时更容易感到无助和沮丧。长期下来,这种情绪与心理障碍可能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3.2. 人际交往缺失与自我管理难题
由于家庭环境的不稳定性,留守儿童在人际交往中往往表现出动力不足、交往意识淡薄的特点。他们可能缺乏主动与人交往的勇气和信心,难以建立稳定的人际关系。在与人相处时,他们可能会显得拘谨、内向,甚至有时会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主动回避社交场合。同时,留守儿童在自我管理方面也可能存在严重的问题。他们可能缺乏自我控制力,难以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比如,他们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或者无法抵制诱惑而沉迷于游戏、电视等。这种自我管理能力的缺失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还会进一步加剧他们在人际交往中的困难,使他们更加孤立无援。
3.3. 学业困境与应对能力弱化
留守儿童在学业上往往表现不佳,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必要的学习支持和心理激励。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他们可能无法得到及时的辅导和帮助,导致学习上的困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他们也可能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和鼓励而失去学习的动力和目标,学业效能低下。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压力,留守儿童可能采取消极的应对方式。他们可能会选择回避问题,逃避现实,或者采取情绪中心的应对策略,如通过发脾气、哭泣等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这种消极的应对方式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会让他们更加无助和沮丧。长期下来,他们可能会失去面对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缺乏有效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3.4. 社会适应不良与行为偏差
在社会适应方面,留守儿童可能表现出较差的适应能力。他们可能难以融入集体生活,无法与其他孩子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缺乏社会参与和社交技能,他们可能会在社交场合中显得格格不入,无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长期的情绪问题和缺乏适当的引导还可能导致留守儿童出现反社会行为。他们可能会因为内心的愤怒和不满而表现出攻击性行为,如打人、骂人等。或者,他们可能会因为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走上违法的道路。这些反社会行为不仅会对他们自己的未来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还会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构成威胁。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这些社会适应与行为问题。
4. 农村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低下形成机制分析
4.1. 家庭照护资源匮乏,隔代抚养成为常态
父母是儿童启蒙教育之“引路人”,家庭是铸就孩童人生初始“纽扣”的启蒙殿堂。父母还承担着构建和维护家庭环境的重要责任,家庭环境是儿童日常活动的核心场所,对儿童各方面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潜在的影响,家庭环境对儿童发展的作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父母所认识[14]。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农村村民面临着双重挑战:一方面,他们需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以确保其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有限,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因此,村民们不得不背负着经济与发展的重压,选择离乡背井,或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或“外地务工人员”,开启了他们的务工之旅。正如A所言:“我们家之前在乡里面开小卖部的,因为收取六合彩赌博家里面破产了,父母只能去广东打工挣钱还债,只有过年和清明才会回来。”(202406271021)家庭变故频发,经济障碍随之而来,跨区域流动成为普通家庭应对重大风险的一种底线性策略。当流动家庭共同孕育出新生儿时,儿童留守可能性与年龄和性别存在密切关联[15]。正如B所言:“爸爸和妈妈出去外面挣钱,把2岁的弟弟带上了,没有带上我,我跟两个姐姐还有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们说我要到读书的年纪了,在家里边比较好,我心里希望他们留下来,有时看到别的小朋友的父母来喊他们回家,我总是想起我的爸爸妈妈。”(2024060271120)
追求物质丰富和经济收益的行为,导致了家庭照护功能的缺失,父母作为名义上的监护人,其“应然”的监护职责实际上更多地被隔代祖父母所“实然”承担,这一现象进而引发了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之间因代际沟通差异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一方面,受民族地区农村特定时代背景的差异性影响,祖父母辈的处世哲学与思维方式势必会与在新时代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留守儿童产生冲突与碰撞。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其自我效能感往往在新旧文化与思想的不断磨合过程中遭受损害。正如C所言:之前我发烧的很严重,奶奶请道公给我作法,喝符水,后面被村干部开车拉去乡里面的卫生院打针才好,有些同学就嘲笑我被鬼上身了,老师来家访把奶奶说了一顿,说生病了就去医院,请虚无缥缈的东西是没有用的(202406280912)。
另一方面,由于祖父母与留守儿童在教育观念和方法上的显著差异,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环境受到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祖父母辈往往秉持着传统而朴素的教育理念,强调勤劳、节俭和顺从,而对于现代教育体系中强调的创新思维、个性发展及综合素质培养则认识不足。这种教育观念上的滞后,不仅限制了留守儿童视野的拓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探索未知和表达自我的欲望。D分享了自己的经历:“我爷爷总是说,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找个好工作,赚钱养家。但他不懂,我其实对科学特别感兴趣,每次想做些小实验或者参加学校的科技比赛,爷爷总觉得那是浪费时间,不如多帮家里干点活。上次学校组织机器人制作比赛,我特别想参加,但爷爷不同意,说那些都是没用的玩意儿,最后我只好放弃了。(202407011430)”这种教育观念上的差异,不仅让留守儿童在学业上可能错失发展特长的机会,更在心理层面造成了他们自我认同的困惑和自信心的缺失。当留守儿童看到同龄人在多元的教育环境中茁壮成长,而自己却因家庭环境的限制无法充分展现自我时,内心难免会产生挫败感和被边缘化的感觉。长此以往,这种心理状态的持续积累,可能会对他们的社交能力、情感发展乃至未来的职业选择都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4.2.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校教育独木难支
学校是儿童获取知识、培养能力的重要场所,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学校更是他们接触外界、拓宽视野的主要途径。然而,地域差异也导致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城市未成年人通常能接触到更优质的学习资源,而农村未成年人则相对处于劣势[16]。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等。农村学校往往面临优秀教师流失、教学设备陈旧、课程单一等问题。这些不足直接限制了留守儿童的学习体验和成长空间。正如E所言:“我们学校的老师很少,而且很多老师都是教好几门课的,他们很忙,有时候根本顾不上我们。学校的实验室也好久没用了,里面的设备都坏了,我们想做实验都没办法。”(202407051545)
除了硬件设施的欠缺,农村学校在素质教育领域的缺失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城市学校普遍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开设多样化的兴趣班和特长课程,来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能力。相比之下,农村学校的教育模式往往局限于传统的学科教学,缺乏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思维的有效培育。这种教育模式上的差异,使得留守儿童在与城市同龄人的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F分享了自己的感受:“我很羡慕城里的同学,他们可以学画画、学音乐,参加各种比赛和活动。而我们学校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没有什么特别的活动。我觉得自己好像比他们差了很多,有时候都不好意思和他们说话。”(202407061630)农村学校在素质教育方面的缺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问题。城市学校普遍秉持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通过开设丰富多样的兴趣班和特长课程,积极培养学生的个性特质和创新能力。然而,农村学校的教育模式却往往局限于传统的学科教学范畴,缺乏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思维的有效培养与激励。这种教育模式上的显著差异,使得留守儿童在与城市同龄人的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4.3. 社会支持体系缺失,社区关爱尚待加强
社会支持体系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外部资源,它涵盖了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以及亲朋好友等多个层面。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一个健全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为他们提供情感慰藉、学业辅导、生活照顾等多方面的帮助。然而,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社会支持体系却显得相当薄弱。留守儿童的早期社会剥夺、低社会支持和虐待与社会交流和灵活性困难增加有关,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持续存在[17]。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留守儿童关爱领域的投入仍显不足。尽管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爱政策,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限于资源分配有限及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诸多政策并未能有效落地实施。社区作为留守儿童日常生活的重要空间,其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潜能尚未得到充分挖掘。社区活动匮乏、志愿服务体系缺失,导致留守儿童在课余时间常常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G表示:“我们村里很少有人关心我们留守儿童,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有时候我遇到困难,也不知道该找谁帮忙。我希望村里能多一些关心我们的人,能陪我们聊聊天,帮我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202407021024)
另一方面,社区内部的关爱文化尚需进一步培育。在诸多农村地区,村民们因忙于生计,往往疏于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与照拂,邻里间的互助精神亦显不足,对于留守儿童的困境与需求常持漠视态度。这种社会支持体系的缺位,不仅使留守儿童在情感层面体验到孤独与无助,还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身心健康与成长进程造成了负面影响。H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社区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确实做得不够。我们也想为他们做些什么,但由于缺乏资金和人力,很多想法都未能实现。我们希望政府和社会能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能更好地为留守儿童服务。”
5. “家–校–社”: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下农村留守儿童自我效能感提升策略探析
家庭、学校和社会,作为儿童成长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角色。家庭是儿童情感发展的摇篮,学校是他们知识学习与技能培养的重要场所,而社会则是他们形成价值观、参与社会实践的广阔舞台。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影响着儿童的成长轨迹。本体系强调以家庭支撑为主,通过政策引导、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沟通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强化家庭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注重学校教育的辅助功能,通过优化教育资源、强化心理支持等措施,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此外,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完善支持体系,加强社区关爱,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馨、包容的成长环境。
5.1. “微观家庭支撑”:回归家庭功能,提供充足照护
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的留守儿童支持体系需聚焦三层次干预。其一,实施“家门口就业振兴计划”,衔接《乡村振兴促进法》第26条产业扶持政策,在县域层面设立“父母返乡创业专项基金”(省级财政出资30% + 县级配套20% + 企业定向捐赠50%),重点发展“县域产业链 + 家庭工坊”模式(如农产品深加工、非遗手工艺代工),人社部门联合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按“培训1人、就业1户”标准发放800元/人补贴),同步推行“柔性务工政策”(企业为本地员工提供弹性工时,确保每日3小时亲子陪伴时间),力争3年内实现重点县父母本地就业率提升至65%;其二,建立“家庭教育能力认证体系”,依托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阶梯式家长培训”(基础级:儿童心理发展48课时;进阶级:亲子沟通技巧32课时),通过“以考促学”模式颁发《农村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持证家长可优先获取小额创业贷款),并开发“家育通”App (整合北师大家庭教育资源库,提供情景模拟教学模块),确保2年内实现留守儿童主要照护人培训覆盖率80%;其三,构建“亲子联结强化工程”,由教育部牵头制定《留守儿童家校社协同沟通标准》,要求学校设立“亲情沟通日”(每月第二周周五下午开放机房供视频通话,中国移动“和教育”平台提供免费流量包),社区建立“家庭联络站”(配备社工协助撰写“成长日记”并每月寄送务工父母),同时推行“双向沟通考核制”(父母每月至少完成4次有效沟通记录纳入务工企业社会责任考评,子女参与沟通情况计入学校德育积分)。该方案通过政策捆绑(就业、教育、通信多部门联动)、资源嵌套(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技术赋能(数字化培训与沟通平台)三重路径,在3年周期内形成“本地就业增收–家庭功能修复–亲子关系重建”的良性循环,同步建立“家庭支撑指数”评估模型(含父母返乡率、亲子互动频率等8项指标),允许县域结合监测数据动态调整20%措施,最终实现留守儿童家庭完整照护率提升至75%以上。
5.2. “中观学校教育”:优化教育资源,强化心理支持
针对留守儿童教育支持体系的构建,需通过政策衔接、资源整合与分阶段实施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在教育资源优化方面,对接《乡村振兴促进法》及省级财政专项,分三年完成校舍安全改造(优先危房)、数字教学设备全覆盖(20人/台标准)及乡镇级学习中心建设(含远程教育终端),同步实施“三定向”师资政策(定向培养、招聘、补贴)与“1 + N”培训体系(省级专家 + 在地社工),将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关怀成效纳入职称评审核心指标;在心理支持层面,依据国家心理健康服务政策,搭建“三级筛查机制”(班主任观察→校心理咨询→县级确诊)与“彩虹档案”动态数据库(按风险等级分类干预),联合高校、医院开发“心晴驿站”App提供AI情绪预警,并通过“心理营养计划”(每日心灵对话、绘画治疗)与“四点半课程”(农业科技实践、非遗工作坊)实现课内外心理干预;在社会协同机制上,建立政企社联动模式,包括教育局牵头的12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认领“五个一工程”(图书角、文体活动等)、移动公司技术支持亲子视频连线,并培育在地社会组织管理志愿者;为确保可持续性,需构建“留守儿童发展指数”评估体系(含学业进步率等12指标),允许县域动态调整30%措施,同时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省级配套及社会捐赠(占比 ≥ 20%)保障资金,并依托教育云平台对接公安数据实现精准监测。该方案通过分层推进(3年硬件升级 + 5年心理干预)、模块化设计(政策工具包 + 标准化流程)与多方责任共担(政府主导 + 专业支撑 + 社会参与),在现有法律与资源框架内形成可复制、可调整的留守儿童教育生态改良路径。
5.3. “宏观社会资源”:完善支持体系,加强社区关爱
构建政社协同的留守儿童关爱网络需实施四大核心策略。其一,建立政策驱动的资源整合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白名单》,将企业捐赠(如设立“雏鹰助学金”)、基金会项目(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童伴妈妈”计划)与政府购买服务(按《政府采购法》22号文执行)进行标准化对接,要求县域整合资金时社会投入占比不低于30%,并优先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倾斜;其二,打造社区关爱服务闭环,依托乡镇社工站实施“三维介入”:组建“1名专职社工 + 3名志愿者 + 1名儿童主任”的驻村团队(人社部“三支一扶”计划延伸),开发“社区儿童之家”智慧管理平台(集成考勤、服务记录、预警功能),并建立“需求发现–服务匹配–成效评估“标准化流程(使用民政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工具包);其三,激活市场主体参与动能,税务部门对参与企业执行“捐赠额12%税前扣除 + ESG评级加分”双重激励,引导企业实施“五个一”帮扶(资助1个社区儿童之家、提供1个家长远程就业岗位、开展1项职业技能体验课等),同时联合美团、京东等平台企业开发“留守家庭电商创业扶持计划”,增强家庭内生发展能力;其四,创新儿童参与机制,在14周岁以上留守儿童中试点“社区儿童议事会”(每季度审议关爱项目预算),推行“服务积分银行”制度(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可兑换学习用品),并通过“童声电台”等自媒体平台构建儿童意见表达渠道。该体系通过政策衔接(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1条社区保护责任)、技术赋能(社工服务智能管理系统)、市场化运作(企业参与ESG激励机制)三重保障,形成“财政资金保基本 + 社会资本扩服务 + 家庭能力促长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确保3年内实现重点地区社区关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留守儿童社区参与率提升至60%。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西南民族地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在地化发展模式研究(22BSH126)、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增权视角下社会工作参与事实孤儿自我效能感提升研究》(项目编号:GKYC202254)的部分成果。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