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适应互联网经济与平台经济发展需要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成为快速崛起的新型组织形态,互联网平台企业成为平台经济运行的重要微观组织载体[1]。但是,在平台经济为经济发展带来新动能的同时,平台型企业个体之间、用户之间亦或平台与用户之间出现的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事件层出不穷,如滴滴乘客遇害事件、百度“魏则西事件”、美团“食品安全”事件和最近出现的抖音UP主涉嫌电商虚假宣传等一系列社会责任缺失、异化问题,给新兴发展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形态提出了新的挑战。
平台经济主体与双边市场参与者处于同一个社会责任共生系统中,两者的风险传导效应具有关联性[2]。相较于传统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社会影响辐射范围具有更大的扩散效应。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虽成果丰硕,但针对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治理研究最近十年才逐步兴起,仅靠阶段性总结和传统文献综述难以理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的演进脉络,且无法了解该领域的热点变迁及研究前沿。故本文运用文献计量工具CiteSpace对国内相关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通过系统解析研究主题分布、前沿方向及演进路径,以期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未来研究提供参考。
2. 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演化
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作为正式概念出现普遍被认为是由英国学者Selon在1923年提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演进、丰富,从最初的慈善行为逐渐发展为包括经济、法律、道德伦理与技术等多方面的责任,众多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不同的定义。迄今为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已走过了点式(单体)企业社会责任、链式(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群式(集群)企业社会责任等几个有代表性的时期[3],进入网式(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阶段。因此,本文整理了国际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文献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解释,以更好阐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变革,见表1。
Table 1. Representative literature of foreig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search
表1.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代表文献
学者 |
释义 |
Selon (1924) |
企业社会责任中含有道德因素 |
Bowen (1953) |
正式清晰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提出CSR的三特征 |
Davis (1960) |
商人应对经济、社会等问题承担责任,CSR是出于非经济目的的行为 |
McGuire (1963) |
企业社会责任归属于法律规范范畴,且包含社会福利等层面内容 |
Sethi (1975) |
第一个针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维度化度量 |
John Elkington (1977) |
构建经济、环境、社会层面三重底线模型,提出要为利益相关者担负责任 |
Carroll (1979) |
构建首个囊括经济、法律、伦理、自决层面的CSR框架权数研究模型 |
Freeman (1984) |
企业需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
Carroll (1991) |
设立金字塔模型,划分为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社会慈善四层面 |
Smith & Lantos (2001) |
CSR是对利益相关者隐含社会契约的义务,将战略考虑纳入定义 |
Jamali & Mirshak (2007) |
“3 + 2”模型:3种强制责任,2种自愿责任即社会慈善 |
Chandler (2016) |
明晰完善战略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促使CSR向持续价值创造转变 |
在我国,尽管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符合现阶段企业经济发展要求,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也有了深入的研究。
袁家方(1990)率先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社会、国家等存续发展所负的必要义务[4]。刘俊海(1999)运用法解释学等方法,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问题[5]。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衍生出一些社会责任异化等行为,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更加多元。卢代富(2002)从经济学、法学视角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当性,得出企业有增进社会利益的不可推卸责任[6]。陈迅等(2005)将企业社会责任归结为三个维度:基本、初级和高级[7]。金立印(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体现在企业对员工的福利上,还包括社会公益事业、客户权益保障、自然环境保护及经济责任的担当[8]。李正和向锐(2007)指出企业作为商业性社会组织,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责任外,还需承担法定或自愿的道德责任,修正传统企业治理原则[9]。何杰(2010)强调企业不仅要助力股东利润最大化,还应尽力增进利益相关方福利[10]。李伟阳和肖红军(2011)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元定义”,认为是企业在特定制度下,有效管理自身对社会、环境、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以增加社会福利[11]。张兆国等(2012)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法律强制的正式责任与自主决定的伦理层面非正式责任[12]。
面对互联网经济等经济新形态日益发展、深刻渗透影响经济社会的新态势,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治理主体由传统企业向平台型企业转变。对比传统企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具有双边性,其市场结构更加复杂,平台是一种虚拟的空间,该空间可促使双方或者更多的客户通过这个空间达成交易[13],平台企业则作为一个中介平台链接客户与企业两个群体或多个群体,满足双边或多边群体需求,用户规模更加庞大,依赖平台参与者进行价值和利益创造。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平台企业深度融合,李平、肖红军认为,平台企业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建立多边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新组织载体[14]。
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初期,企业主要关注规模扩张及用户获取,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社会责任意识较为淡薄,忽视对环境、经济、用户利益的关注;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市场地位的逐渐稳固,平台企业开始重视保护双边用户的权益,加强隐私保护,优化用户体验,并且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开展公益活动,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成熟期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则通过新技术创新驱动企业效益发展,将ESG等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嵌入企业战略框架,利用平台优势参与社会责任治理,达成技术与社会责任标准的结合,从而形成社会责任监管闭环,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社会价值引导者转型。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属于“平台化履责”,一是与传统企业一样,作为企业独立个体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基于互联网网络平台的双边性,管理双边用户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功能”与“准公共权利”的双重责任逻辑下,基于独立运营主体和商业运营主体的双重角色,平台企业对社会及双边用户承担不同层次的责任[15];从伦理道德视角,审视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发展中的道德性,辛杰等借助共生理论构建了涵盖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和共生价值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共生系统,深入阐释其内涵并分析机理,提出基于“生态–使命–组织–关系–治理”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场景化实践路径[3]。
由此可见,平台经济下的平台企业具备双边性,商业生态性等特征,其社会责任在于为社会打造并提供高效、有效、满意且合意的“平台”,履行平台开发与运营等一般商业性社会服务功能,承担对利益相关方(如员工、用户、社区等)的经济、社会与环境责任。通过平台影响和治理商业生态圈内成员的社会责任行为,实现社会责任认知、战略与实践的嵌入,从而促进平台商业生态圈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概念演化过程不难发现,这一系列概念的界定始终与具体社会问题紧密相连。总结来看:国内研究虽起步较晚,但理论研究发展迅速、成果丰富,国内学者更侧重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内部责任与公共责任的结合,研究仍以经济、法律、道德责任为主,只有少数学者关注到数字伦理责任等问题;国际研究起步较早,概念演化更为明晰,强调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等的结合,对技术伦理责任、算法公平性等新技术带来的责任研究更为深入。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框架,缘起于一系列不断成熟的披露指引,经平台企业异化和缺失行为的治理而促进;其理论内涵缘起于双边市场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需求增加,以及企业本身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在面对不断暴露的社会问题时,逐步演变为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框架和治理模式。因此,有必要厘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现阶段的研究现状及热点主题,以促进理解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功能定位、角色定位等研究重点。
3.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CNKI数据库,设置检索方式为高级检索,设置CSSCI来源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收录为检索范围,输入主题词主题 = (平台企业社会责任) OR (平台企业AND社会责任) OR (互联网企业AND企业社会责任) OR (共享经济AND社会责任)进行检索,通过阅读文献标题及摘要,剔除征稿、报刊等不相关文献,并导入CiteSpace软件进行去重处理,获得文献140篇。
3.2. 研究方法
基于可视化文献计量软件CiteSpace,对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文献集合进行计量,通过CiteSpace软件中的文献间关键词共现关系及聚类分析、关键词突现等功能来探究与剖析该领域的研究图景,可以探索出我国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热点主题、演进脉络及发展趋势,有助于回答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哪些研究主题是热点主题”、“未来研究方向前沿向哪发展”等问题。
关键词是文章主题的高度凝练[16]。基于词频统计和中介中心性分析可识别特定领域研究焦点及前沿方向,而通过关键词聚类可以直观呈现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主要研究主题及其相互关系,利用关键词突现则可以通过分析特定时间段的高频研究主题词,了解到某时期较为活跃的研究方向,为把握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提供量化依据。
2010年互联网周刊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互联网企业如何践行社会责任的文章[17],自2011年开始,我国核心期刊上陆续出现探讨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故本文选取2011~2024年的中文核心和CSSCI期刊文献作为研究样本,以每1年进行切割分片,并通过发文量统计分析、作者–机构分析、时区演进图谱理清我国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发展脉络,利用关键词词频统计和关键词聚类探明研究热点和研究主题,最后通过突现关键词分析探索出前沿方向,对我国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信息做出系统性的研究和评述。具体研究流程见图1。
Figure 1. Research process
图1. 研究流程
4. 研究概况与演进脉络分析
4.1. 研究文献数量情况分析
特定领域文章的发文量及发文时间,是判断与衡量该领域研究进展、受关注程度的重要指标,是预测该领域的未来发展态势的重要参考标准[18]。为清晰探明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进展,文章通过对国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文献进行统计整理,绘制文献量变趋势图,见图2。
Figure 2. Change trend of platform CSR in China
图2.我国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量变趋势
图2显示,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较为新颖,研究周期跨度不长,文献总量较少。尽管2011年就出现了探讨互联网企业如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但在2011~2015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文量仍较少,直到2016年,核心期刊上才出现了大量研究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章,这可能是因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电子商务等健康发展,从而引起了众多学者的思考和关注。2022年以后,文献数量呈波浪形上下浮动,但仍保持上升趋势。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与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联的ESG、绿色创新、绿色信贷等领域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学者的注意;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仍有一些文献没有上网或上传到其他数据库中。
4.2. 核心研究作者及研究机构分析
核心研究学者与高频研究机构的计量分析可阐明该领域的作者及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帮助识别该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机构,推动促进学术合作。本文利用CiteSpace的作者和机构分析联合功能对国内文献进行分析,图中节点间连线表示所属机构作者与其他机构作者之间的合作,连线越多表示合作频率越高,合作关系越密切,节点大小表示作者的发文数量,节点越大表示发文数量越多,可视化结果见图3。
从图3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较多的作者包括肖红军、阳镇、陈劲、易开刚、辛杰等,研究机构则主要以清华大学和中国社科院为主,合作联系较为密切。这些作者和单位研究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较早、对此关注较多。值得注意的是,合作连线基本在所属机构之间,表明整体上与其他研究机构并未形成真正的合作研究网络,与外部团队合作显著不足。
Figure 3. Study author-institutional analysis
图3. 研究作者–机构分析
4.3. 研究主题演进分析
基于时区演进图谱的阶段性分析,可系统性追踪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动态与演进路径,从时间维度揭示学科热点的迁移规律。本文通过关键词时区图谱对2011~2024年间文献进行阶段划分与趋势解析,可视化结果见图4。
从图4可看出,有关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2015年):理论认知阶段。该阶段学者处于对双边市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平台相关认识的认知理解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发文较少,但已经有了一些成果。如针对360与腾讯间的纠纷,陈晓春(2011)等比较了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差异,说明学界已经在深入探讨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19]。
第二阶段(2016~2019):履责边界探索阶段。2015年国务院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电子商务等健康发展,次年互联网平台企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由于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相较传统企业有双边性、网络效应等特征,同时通过大数据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信息披露,这也对数据监管、隐私保护、平台信息的收集边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肖红军(2019)、阳镇(2018)等界定了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21],提出了平台企业履责的实践范式和治理范式[14]。
第三阶段(2020年至今):互联网平台治理创新阶段。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来,其异化或缺失行为并未减少,据此阳镇(2021)提出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双元属性分类整合治理框架[22]。针对前期研究多聚集在治理的动因、边界的问题,苏明明(2022)对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内涵、动因及治理模式进行系统阐述,细分了治理层次、治理内涵和治理主体[23]。同时,数字技术与平台企业深度融合,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也经历从“被动合规”向“主动价值共创”的范式跃迁[24]。
Figure 4. Time zone evolution diagram of Internet platform CSR
图4. 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时区演进图谱
5. 研究热点与前沿分析
5.1. 研究热点分析
利用CiteSpace的关键词词频统计、聚类分析可识别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热点和核心问题,聚类结果见图5,词频统计结果见表2。从图5可看出,该聚类图谱共有175个节点,251条连线,网络密度为0.0165,Q值为0.6811 (>0.3),Mean Silhouette值为0.9132 (>0.4),表明该图谱聚类效果较好且结构合理。
Figure 5. Cluster map of Internet platform CSR keywords
图5.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关键词聚类图谱
Table 2. Frequently used words of Internet platform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literature (Top 10)
表2. 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文献高频词(Top10)
序号 |
关键词 |
词频 * 中心性 |
1 |
社会责任 |
14.52 |
2 |
平台企业 |
10.73 |
3 |
平台经济 |
2.09 |
4 |
平台治理 |
1.2 |
5 |
数字经济 |
0.45 |
6 |
履责平台 |
0.16 |
7 |
共享经济 |
0.15 |
8 |
劳动关系 |
0.12 |
9 |
主体责任 |
0.09 |
10 |
平台监管 |
0.09 |
通过关键词聚类图谱和高频词排序,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热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研究。包含内涵阐释、履责边界、实践范式和履责主体等的研究,对该研究主题的文献量最多。从理论上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原因、概念界定、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等进行解读,针对履责主体的变化,进行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生态圈和平台化履责框架等研究。
二是关注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大数据的融合。包括数字平台、数据隐私、数字责任与数字伦理、平台算法等的研究。关注新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范式,回答双边用户关注的隐私安全等问题,推动构建负责任的平台算法和平台可持续商业模式,提出解决对策[25] [26]。
三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治理创新研究。包括平台治理、平台监管、主体责任和治理后果等主题的研究。针对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和异化行为,创新平台治理思路,根据场域、场景、主题等层次创新平台监管范式,进行全过程、可持续的生态化平台治理,在以往政府为主、自律为辅的治理主体基础上,实现多主体网络共治[27]。
5.2. 研究前沿分析
利用关键词突现分析可分析该研究领域的未来有研究价值和高潜力的研究方向,关键词突现持续时间和强度可判断该主题被关注时长和关注强度,新出现的突现词可探明研究前沿和未来趋势,突现结果见图6。
从图中可看出:信息披露、履责平台、共享经济、隐私保护等是过往研究的热点主题;从持续时间看,数字平台和平台监管一直持续到2022年,对目前处于研究前沿的平台治理和数字经济有一定影响作用;平台治理与数字经济的结合可能是未来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趋势。
Figure 6. Research frontier in the field of platform CSR
图6. 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前沿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本文借助CiteSpace文献计量软件,对2011~2024年间国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通过对文献的发文量、作者、机构、关键词频率、聚类、突现及时区演进的分析,探索出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演进脉络和研究热点及前沿,以期对未来学者的研究提供参考。具体而言,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一是目前国内研究成果相较其他领域较少,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合作网络,但已经出现了核心学者和机构。以肖红军、阳镇、陈劲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和以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为代表的机构是该领域的核心研究者和机构,但这些研究大都在机构内部进行合作,缺乏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互联网平台企业内部的研究者尚未大量出现,且研究多聚焦在东部地区。
二是综合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演进脉络来看,从辨析与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的差异到探索履责边界、履责主题再到创新平台治理的手段,发展迅速,且与互联网平台现实发展问题联系紧密。由互联网到大数据,从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到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更加深化、多元,研究理论、研究对象更加丰富,履责实践也逐渐由“被动”向“主动共益”转变[28]。
三是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和异化行为,平台治理与平台履责呈现相互融合趋势。传统的平台治理困境中由于平台企业的双边性和交叉网络外部性易使得政府监管存在滞后性[14],而通过对社会责任内涵由“底线责任”向“生态责任”的拓展[29],平台制定内部规则进行内生治理,政府制定如《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等相关政策如何进行外部监管,推动平台履责和治理模式创新[30]。
回顾相关研究,总结分析研究内容,本文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从以下方面深入探索。
一是要系统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责框架和治理框架。现有研究虽对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内容、履责模式等进行了研究,但并未形成一个被行业从业者公认的履责和治理框架,也未探索两者间的内在联系。未来可突破不同领域、学科界限,整合不同视角,对平台履责、治理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在合规治理、利益相关者协同及AI技术赋能等多层面建立多维度治理框架,针对不同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治理,如电商平台履责重点关注供应链可持续性、消费者隐私保护等,治理层面关注消费者投诉、货品溯源及正品保障等,全面理解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履责和治理框架。
二是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发展。现有研究的研究方法多使用文献归纳法或案例分析法,只有少数研究使用问卷、访谈、计量分析等方法进行多维度探索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现状、效果和与其他变量之间的关系。未来可深化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实证研究,为研究平台治理实效提供数据证据。
三是加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建设。以往研究大多利用和讯网的传统企业社会责任数据或ESG评级数据或构建指标评价法等进行衡量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为避免研究内容空而不实,未来可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统一、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4CJL06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2YJCZH137);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GLC009):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JG304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