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当代学术研究中,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与道家尤其是老子的生命教化思想的比较研究,展示了哲学跨文化对话的丰富性与深远意义。在对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理论和老子的生命教化思想进行系统梳理和比较后,本研究发现,虽然源自不同的哲学传统,但这两种思想在追求道德自我完善和个人主体性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共通之处。本节将探讨学者们对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的独到见解,并分析部分学者如何解读这两种哲学思想的融合。首先,关于生命教化的探讨,李祥林和侯立在《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之特质》中指出:老子对身十分重视,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了修之于身、修之于家、修之于乡、修之于国、修之于天下[1]的观点。凸显了老子以修身为本,以内圣外王为修身路径的思想进路[2]。毛芸在研究中定义了教化一词,她提出教化是指在“下”者经过在“上”者的价值施予与导向,致使其内在的人格精神发生深刻变化。而所谓的生命教化则包含对生命态度以及生命价值的教化,老子在《道德经》中认为“人”与“道”的同等重要性,并论述“身”的重要性,提出珍爱生命应“常无欲”以致“虚静”[3]。柴洪源在研究过程中提出要从三个维度来阐述《道德经》中道教生命哲学的个体性特征,进而得出个体性问题发展的一般规律[4]。从老子“爱身”“重生”的思想中对个体性基本问题和原则都做出了回应。其次,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理论的研究领域中,有不少学者提出了深入的分析和有价值的见解。钱穆是中国现代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他的《阳明述要》原名《王守仁》这部著作将王阳明思想置于整个理学发展史中加以考察,勾勒了王学的整体框架以及前后思想的变化,论述了知行本体,实现良知的重要途径就是知行合一[5]。杜维明是当代著名的儒家学者,他在《青年王阳明:行动中的儒家思想》中用人物思想传记的方式探讨了王阳明的青年时期,也就是王阳明龙场“大悟”后形成“知行合一”观的时期,这是王阳明思想发展的重要阶段,“知行合一”思想的形成使王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6]。李承贵在《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之特质》这篇文章中提出“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基于自我生命体验提出的命题。在这个命题中,“知行合一”被定义为“知行关系”的“本体”。是中国哲学史上对处理“知”“行”关系的典范[7]。最后,有一些学者特别关注了王阳明思想与老子思想在哲学上的交叉部分。朱晓鹏在《论王阳明中后期对道家道教思想的融摄》一文中指出,王阳明早期出入佛老,对道家思想有所继承。他在自己的学说中充分体现了“二氏之学,皆我之用”,借用道家道教的专门术语来谈论其良知学说,吸取道家道教的思想方法来构建和阐述其良知学说,同时还注重静坐这种修养方法,这些都来自于道家思想的影响[8]。此外,国外学者也对王阳明和老子思想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Julia Ching(秦家懿)在To Acquire Wisdom: The Way of Wang Yang-ming中指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与西方实践哲学有相似之处,但更强调内在的道德直觉。然而,她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文本分析,缺乏对王阳明思想实践层面的深入探讨[9]。另一方面,海德格尔在Laozi’s Dao De Jing and the Philosophy of Being中解读《道德经》,将“道”与“存在”概念相联系,认为老子的思想为超越西方形而上学提供了一种可能性[10]。然而,他的解读更多是从哲学本体论出发,未能充分体现老子思想中的生命教化意义。
尽管已有研究对王阳明与老子思想的关联进行了初步探讨,但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文本对比,而忽视了两者在实践层面的融合。特别是对于“知行合一”如何具体吸收老子“无为”思想的研究,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此外,部分学者(如钱穆)将王阳明的思想置于理学发展史中考察,但忽视了其与道家思想的深层联系。这种单一视角限制了我们对王阳明思想全面性的理解。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深入分析王阳明著作与《道德经》,进一步揭示两者在去除私欲和主体能动性方面的共通性与互补性。朱晓鹏的一篇文章《论王阳明中后期的隐逸情结及其进退之道》中论述了王阳明一生始终有较为浓郁的隐逸情结,其思想在中后期体现了一种儒道互补的人生观,表现出一种即出世又入世既矛盾又互补的性格结构。这些学者们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知行合一”理论,以及理论融合三个角度进行探讨,不仅丰富了对这两大哲学体系的理解,还帮助我们理解个体是如何通过内在修养与自我体悟达到生命的和谐与完善。这些学者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帮助我们对王阳明思想与老子的生命教化思想形成进一步的认识。然而,目前对于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之间的融摄问题,研究相对较少。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这两种思想之间的关系。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我们发现尽管已有一些研究涉及到这两个领域的比较,但对于它们的融摄问题仍缺乏系统的分析。本研究将通过深入分析相关文献,梳理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的核心概念,进一步丰富对两种思想的理解,并为这两个重要哲学领域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2. 老子生命教化思想
2.1. 生命观
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了一种深刻的生命观:人的生命不仅来源于道,而且其生命的重要性在于实现与道的合一。这种关系不是简单地隶属或依赖,而是一种本质的一致性和深层的统一。老子强调所有生命的起源是道。在《道德经》中,他明确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1]这一连串的生命演化过程揭示了道不仅是宇宙的创始原理,也是所有生命存在的根本来源。人类,作为“万物”之一,其生命的本质和存在也因此根源于道。这种来源关系赋予了人类生命一种天然的宇宙性质,使得个体生命与宇宙法则紧密相关。《道德经》中言:“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王”就是“人”,老子将“人”与“道”放在同等地位,更加凸显了人的价值。老子认为,生命以及人的重要性源于与道的这种本质统一。老子在《道德经》中也强调了“身”的重要性。“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提倡人要有爱惜自己生命的态度,如果一个人能用重视自己身体的态度来治理天下,那么就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足可见老子对“身”的看重。在老子的生命观中,这种与道的合一关系是生命重要性的核心所在。它表明,生命不只是生物学的存在,而是一种能够理解并实现宇宙法则,实现道的存在。人类生命的重要性在于其独特的能力去认识、体验并顺应道,通过这种方式,人的生命不仅在物质层面得以维持,更在精神和宇宙层面获得了最终的升华和完满。
2.2. 教化观
身为道家学派创始人的老子,他的教化思想是一种以“道”为本体,“遵道而行”的教化思想。“道”是自然万物运行发展的规律,“遵道”则是对这一规律的把握。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能脱离“道”而运行。在自然界,“遵道”是顺应自然发展的过程。在人类社会,“遵道”也是顺应自然发展,自我化育,自我体认的过程。老子的教化观注重于“觉民行道”的自我教化。“觉民行道”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家理想的生活状态,通过对“道”的深刻领悟,以无为的态度和行为来体现“道”的精神,个体通过自我反思和觉悟,从而实现个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老子认为,真正的教化不应依赖外在的规则和权威的强制,而应通过个体的自我探索和内在修养来实现。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是老子所提出的理想的教化方式,统治者在实施教化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循无为原则,避免设置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制约百姓,而应让百姓按照本心自由发展,统治者自身则践行“行不言之教”,以身作则,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通过自己的行为来示范和引导,而不是仅仅依靠言语说辞,这就要求统治者在教化的过程当中自我化育,培养良好的品格。老子的教化无疑是一种“无为自化”的教育观,以自化为主,教化的主体应当是教化者自身。与之相对的儒家教化,则更侧重于社会和谐与道德规范的传承。儒家强调通过教育和学习社会规范、礼仪以及经典文献,来塑造个体的行为和思想,使之符合社会的期望和道德标准。孔子等儒家思想家认为,通过外在的学习和实践,个体可以逐步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相比之下,老子的教化观则更为注重个体的自发性,关注的主要是自我教化。在《道德经》中,他提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人应该懂得满足,减少欲望的蒙蔽,不过渡地追求物质财富和外在的成功,转而应加强自我修养,在无私无欲的状态下诚心体悟“道”。同时,他也提出“绝圣弃智”的观点,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智慧和圣人的追求,回归到更本真、更简单的生活方式。这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简化,更是心灵深处的归真。综合而言,老子的教化观念是一种围绕自我进行的教化,通过对主体心灵的净化达到对“道”的真正体悟。
3.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
3.1. 知与行的内在一致性
在对知行关系的研究中,王阳明对知行本体做出了阐释,《传习录》中说“知行二字,亦是就用功上说:若是知行本体,即是良知良能。”[12]所谓知行本体便是“良知”,二者是“合一”的,而不是对立的。“王阳明认为‘知’与‘行’不是独立的两个概念,而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他的这一见解基于对传统儒学知识与实践分离的批判。在《传习录》中,王阳明明确指出;“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这句话表明,“知”是“行”的起点,“行”是“知”的完成,两者不可分割。王阳明进一步解释道:“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这意味着,真正的“知”必然包含“行”,而真正的“行”也必然包含“知”。王阳明认为,真正的“知”不是通过书本学到的理论知识,而是内在的“良知”,即人的本心自然具有的道德直觉和判断力。他在《大学问》中提出:“致良知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13]这一观点强调,良知不仅是内在的道德直觉,还需要通过外在的实践来实现。例如,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批评当时学者“徒事口耳”的现象,指出:“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这里的“放心”即指回归本心,去除私欲的遮蔽。这一思想与老子“常无欲以观其妙”的观点不谋而合,两者都强调通过去除私欲来实现内在的纯净与安宁。《传习录》中说:“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这句话的意思是:“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完成,知行不能分成两件事来对待。若未能将“知”应用于“行”,“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若“行”的过程中没有“知”的指导,只是盲行,这样的“行”也不彻底。”“知”和“行”是统一的,“知”决定“行”的方向,“行”完善“知”的过程。王阳明认为,人本有先天纯良至善的良知,但成长过程当中易受私欲的蒙蔽。《传习录》中说:“天下之人心,其始亦非有异于圣人也,特其间于有我之私,隔于物欲之弊。大者以小,通者以塞,人各有心,至有视其父、子、兄、弟如仇雠者。”圣人与普通人在本心上无异,但个体在后天的成长过程当中易受私欲的蒙蔽,丧失初始的本心。基于此,王阳明力图破“心中贼”,除去人们心中的私欲遮蔽,从而恢复本心的灵明。这也就无法离开后天的努力,要求个体要努力去除私欲,恢复良知的本来状态,依靠内在良知来指导行动。这一过程摒弃了对外在权威的依赖,强调每个人都应通过自我反省来发现和实现这种内在的道德原则。
3.2. 心学的转向–从外求转向内求
庭院格竹的失败,让王阳明对向外求理获得真知的方法产生了质疑。时逢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王阳明也正处于一个仕途的低谷期,因得罪宦官刘瑾而被远谪贵州龙场,龙场偏僻闭塞,语言不通,当地居民缺乏教化,生活环境苦不堪言,但是这里给王阳明提供了一个清净的环境,能够专心投入到学术研究中,才有之后的龙场悟道。在此段经历中,王阳明实现了学术的重大转折,一改程朱理学所奉行的向外求理,转而向内求理。在《传习录》中,王阳明批判了当时学界过分依赖书本知识和经典解读的现象,强调“学问在于克己复礼,非读书所能尽也。”这表明了他从重视传统经典学问向强调个人内心实践的转变。他的观点是基于心即理的哲学基础,认为一切道理都在人的心中,而非书本上。在王阳明看来,外求往往会让人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因为外部的世界是复杂多变的,人们很难从中找到真正的答案。而内求则可以让人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内心,从而找到真正的自我和生命的意义。在《传习录》中,王阳明曾说:“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圣人的道理就在我们自己的内心之中,我们不需要从外部的事物中去寻找。如果我们一味地向外求,就会迷失自己,陷入错误的道路。他在《王阳明全集》中进一步阐述:“外求之于物者迷,内求之于心者悟。”[14]对于“外求之于物者迷”,王阳明认为,如果一个人仅仅通过对外界事物的追求和探索来寻找真理和智慧,那么他很容易迷失在物质世界的表象之中,无法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对于“内求之于心者悟”,王阳明强调了内心的重要性。他认为,人的内心是一个丰富而复杂的世界,其中包含着无数的智慧和潜能。只有通过深入地观察和体悟自己的内心,才能发掘这些智慧和潜能,从而实现自我提升和成长。全集中这句话表达了王阳明心学的核心观点,即通过内在观察和自我体悟来寻找真理和智慧。它提醒人们要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不要被外界的表象所迷惑,从而实现自我提升和成长。
4.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对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的融摄
老子生命教化思想与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有许多共鸣之处。《道德经》中强调生命和自我教化的重要性,顺应自然、主张个体与道合一,放下功利和欲望,回归内心的平静与安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也强调良知的重要性。他认为知与行是不可分割的,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良知的指引进行实践,在实践的过程当中也要不断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去除私欲的遮蔽,将良知显现出来,以达到自我完善和道德提升。这些共鸣之处皆表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与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本文主要从去除私欲和主体能动性两个层面来探讨王阳明“知行合一”思想对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的融摄。
4.1. 去除私欲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深刻融入了老子的生命教化思想,尤其在去除私欲这一方面表现尤为显著。老子哲学认为,私欲是扰乱个体内心平静与社会和谐的根源。《道德经》中强调“去欲则宁”,老子提倡以无为的态度去除不必要的私欲,以达到内心的宁静和平和,他说:“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王阳明则从“心即理”的角度出发,认为“良知”是每个人内在的道德灯塔,然而私欲却如同迷雾,遮蔽了良知的光芒。在《传习录》中,王阳明写道:“夫学贵得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传习录·卷上》)这意味着,一个人的道德实践需要以内心的良知为判断标准,而不是盲目遵循他人的观点。这里的“心”是去除私欲之后的本真自我,是与老子所倡导的自然和谐相吻合的。在《王阳明全集》中王阳明提到:“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更有何私可去?”(《王阳明全集·卷三》)这表明私欲不是天理的一部分,它像是一种外在的沾染,而不是人的本真天性。王阳明的这种思想是对道家去除私欲思想的吸收和具体化,他将“天理”视作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通过“知行合一”去实现内在良知与行为的一致,从而达到去除私欲,遵循自然的道德境界。”《传习录》中,王阳明写道:“夫学贵得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这意味着,一个人的道德实践需要以内心的良知为判断标准,而不是盲目遵循他人的观点。这里的“心”是去除私欲之后的本真自我,是与老子所倡导的自然和谐相吻合的。《王阳明全集》中还提到:“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更有何私可去?”这表明私欲不是天理的一部分,它像是一种外在的沾染,而不是人的本真天性。王阳明的这种思想是对道家去除私欲思想的吸收和具体化,他将“天理”视作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通过“知行合一”去实现内在良知与行为的一致,从而达到去除私欲,遵循自然的道德境界。在《王阳明年谱》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他如何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实践活动去演绎去除私欲的真谛:“阳明用兵之妙,虽疆场老将气折心服,然亦能因时变化,未尝有直情用事也。”[15]这透露出王阳明在公共生活中也践行去欲,通过自我反省和实践,不断提升个人道德修养,显示出他的生命教化理论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可以在个人生活中得以应用和实现的道德实践。总体而言,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中去除私欲的部分,既是对个人内心修养的指导,也是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他将老子强调的去除私欲与自己的心学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了如何去除私欲以达到高尚道德境界的路径,强调每个人都能通过自我教育和实践来实现道德自我完善和社会和谐。
4.2. 主体能动性
“强调人的主体性”作为道家思想与王阳明哲学中的共同理念,强调个人在遵循自然和内化道德规范的同时,也要积极地发挥自我引导和自我实现的主观能动性。道家的哲学强调个体应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点在《道德经》中有着深刻地体现,如老子所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里的“无为”并不是放任或放弃,而是一种顺应自然法则的行为态度,强调个体在不强行干预的基础上,仍需发挥主体的自觉性,实现与自然及社会的和谐。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则在更深层次上体现了主观能动性。他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认为知识和行动不可分割,内在的认知必须通过外在的行为来实现。在《传习录》中,王阳明阐释:“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意即知识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于将知识转化为行动,而非仅仅停留在认知层面。王阳明的这一论述深化了老子的自然法则思想,将其转化为积极的生活实践,鼓励人们去主动地改造自身和世界。例如,王阳明在《王阳明年谱》中记录了自己如何以身作则,将学问与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结合起来的具体实践。如其所言:“用心于事则敬,主一无适之谓敬,不二不息之谓一。”突显了他将道家的自然法则转化为追求社会和谐和个人完善的主动追求。这不仅要求人们在思想上有深刻的自省,而且在行动上要有积极的表现。这种思想促使个体在明辨是非后,应主动作出符合良知的选择和行为。老子在《道德经》中有言“反者道之动”,意味着道的运动在于内省和回归,指出了个体在面对自然和生命时的自我主动性。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在这一点上与老子的道法自然有着微妙的联系。他强调,“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主张通过学问和实践来寻找并实现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在《传习录》中,王阳明阐释,“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意即知识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于将知识转化为行动,而非仅仅停留在认知层面。王阳明的这一论述深化了老子的自然法则思想,将其转化为积极的生活实践,鼓励人们去主动地改造自身和世界。王阳明自觉地用行动实践其“知行合一”理念,这在其《王阳明年谱》中亦得到印证,记录了他如何以身作则,将学问与国家治理、社会秩序结合起来的具体实践。如其所言,“用心于事则敬,主一无适之谓敬,不二不息之谓一”,突显了他将道家的自然法则转化为追求社会和谐和个人完善的主动追求。总结而言,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在去除私欲与主观能动性两个方面,既吸收了老子生命教化思想的精髓,又将其融入到自身的哲学实践中。通过良知的启发与实践的统一,王阳明不仅继承了老子的思想,还推进了道家哲学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发展与创新。
5. 总结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与老子生命教化思想呈现出深刻的共鸣。两者都共同强调了个体如何在去除私欲、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道德自律。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念与老子提倡的顺应自然法则的“无为”状态在哲学上有异曲同工之妙。王阳明认为知识和行动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这与老子的主张个体应遵循“道”的自然规律而不强加私欲和个人意志的观点不谋而合。在去除私欲的部分,王阳明提倡通过良知的觉醒克服物质和感官的诱惑,回归内心本真。这与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无欲以观其妙”表现出的类似,均鼓励个体摒弃过度的欲望,保持心性的纯净和宁静。此外,王阳明提出的通过“知行合一”而强化的主观能动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老子关于个体在自然和生活中顺其自然的智慧。王阳明的生活实践,尤其是“此心光明”的追求,与老子理想中的“道法自然”相映成趣,均呼唤人们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融入、理解和行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与道家生命教化思想所呈现的这些相似性,既表现了中国哲学的连续性,也给予了我们对个体道德修养、人格完善和社会和谐的进一步思考。这种哲学上的相似,不单是理念上的雷同,更揭示了中华民族积极向上、正直善良的生活追求和行为准则。总体而言,王阳明的哲学和老子的生命教化思想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内在道德自觉和主观能动性上显现出相通之处。这些相互辉映的哲学思想,为个体提供了一种道德自律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原则,也为社会弘扬正气、构建和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