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本质有着深刻的洞察,认为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旨在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公民道德自觉是道德实践的重要前提,它不仅要求公民对道德准则有清晰的认识,还强调现实生活中公民能够自觉遵守道德准则。马克思明确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出发,马克思揭示了道德发展的特定历史性。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对公民道德自觉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社会道德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2.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本质
2.1. “现实的人”是道德产生的核心基础
“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核心研究主体,也是道德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条件。“现实的人”强调了人作为社会存在的基础,其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和发展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1]。”这句话强调了“现实的人”是历史和道德存在的前提。只有有了具体的、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才能有人类历史的发展,才能有道德的产生和演进。马克思认为,道德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存在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人们通过参与社会实践,道德观念得以形成并发展,道德冲突得以解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人的需求”理论,明确指出,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进步需要依赖于人的需求满足。
2.2. 道德是社会实践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阐释始终秉持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洞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始终将道德问题的探讨置于鲜活的历史语境之中,结合当时的物质生产条件来阐述道德。正如青铜器时代的伦理准则无法适用于蒸汽机轰鸣的工业社会,每个时代的道德体系都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土壤中生长出独特的形态。实践是道德的基础,这种道德哲学最富生命力的理论品格,体现在其对实践维度的根本性把握。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都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在实践的动态道德认知模式中,既避免了陷入永恒道德律令的形而上学窠臼,又为理解不同文明形态中的伦理差异提供了科学的分析框架,在历史实践中获得更具解释力的答案。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首次将实践概念融入认识论的领域,凸显了实践作为主观与客观、理论与现实之间桥梁的重要作用。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哲学家的本质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议题。马克思认为,人唯有通过实践,才能改造客观世界,达成自我与社会的根本变革;若脱离了实践,仅凭精神或观念的力量,是无法改变任何现实事物。马克思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揭露了资本主义道德的虚伪本质,提出“理论的批判无法替代实践的批判”的观点,无产阶级只有联合起来通过革命实践,才能真正地带领全人类走向解放,才能实现真正的道德[2]。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所强调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则,将实践作为道德的基础,主张道德研究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来推动道德的发展和完善,具有现实性和实践性。
2.3. 生产力的变化萌发出新的道德观
生产力的变化推动了道德的新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经济基础,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变化,还通过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产生了影响。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因此生产力的变化必然会催生出新的道德观。“任何社会所普遍持有的那种道德观点总是深刻地受到那个社会生产方式和统治阶级意志的决定[3]。”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经济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这种生产方式联产出了狭隘的利己主义的道德观。马克思在《共产主义宣言》中批判了这种道德观,并指出了道德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在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力始终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生产力不仅奠定了经济基础,还对交往方式产生了制约作用。道德的社会历史性特征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得到了充分展现,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道德均与特定的交往方式相契合。道德的创新发展不仅是时代变迁的必然产物,更是推动社会持续进步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历史反复印证着,当旧有的交往形式开始束缚发展时,道德体系便会萌发适应新时代的新芽,道德在适应新的生产力中不断创新发展,催生出与细腻的交往形式相匹配的新道德观,以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道德的发展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连的,只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才能建立起更加符合人类自由全面发展需要的道德观。
3. 公民道德自觉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下的认识进程
3.1. 道德认识来源于人的本质需求
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道德被视为上层建筑的核心结构内容,植根于人类现实的社会生活需求之中。对于道德的认识,归根结底同样来自于其自身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以及精神需求[4]。
公民的道德认识根植于自身的自然需求之中。生存,是公民最基础的本能。公民对于生存的需求不仅推动了人类的进化历程,还在寻求生存的过程中发展了各种技能,比如手工操作、劳动能力以及灵活的大脑功能,进而催生了意识和道德感。意识情感需求,是道德生成的最主要的要素之一。人在现代社会,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对自我、他人以及社会的深入理解,都在微妙地影响着公民的道德认识,这种认识指导着公民的行为和道德规范。
公民的道德认识生成以社会需求为动力。作为社会性存在的本质特征,人类群体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双重维度的价值诉求:其一是通过物质资料生产改善生存境遇的客观需要,其二是构建稳定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这种双向驱动的社会机制,构成了道德伦理观念萌发与发展的根本动因。劳动实践作为基础环节,首先作用于物质需求的满足。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断积累生产经验,完善劳动技能体系,社交交往形式逐步完善,这种认知能力的持续跃升直接推动公民道德认识的生成和发展。
人的道德认识生成以精神需求为起源。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分析了欲望和理性,认为“靠理智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的简单而有分寸的欲望”,则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中间见到”[5]。欲望是受到理性和正确认知的约束的,这种理性和正确认知,即为理性本身。柏拉图主张,人并非单纯被欲望所驱使,而是由理性来调控欲望的存在,这种理性体现了人的需求与自由意志的必然要求。公民所追求的自由,是意志的自由。自由意志的萌芽与成长,深化了公民对自我认知的渴望及实现个人价值的追求。这一内在需求的驱动,促使公民间的交往模式转变,而这种人际关系的演变,又加速了意识的深化与拓展。在主体意识与交往实践的辩证运动中,伦理维度的创造力得以充分释放。轴心时代的哲学突破印证了这种互动机制:当古希腊智者突破神话思维建构理性认知,当先秦诸子挣脱宗法束缚探讨人性本质,这种认知跃迁不仅催生了道德律令的体系化建构,更激发了建筑、艺术、制度等领域的创造性实践。正是这些深层次的精神需求,驱动着公民去探索、认知并实践道德规范,从而推动了社会的道德进步与认知发展。
3.2. 道德认知实践活动是道德自觉的实践基础
道德的自觉性,首先就是建立在对于道德认知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之上。道德实践作为自觉的行为,与公民的认知过程无法分离。道德认知是道德观念生成的前提。在进行道德实践之前,公民首要任务是对实践的目标、本质及标准形成清晰认知。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人类承载着社会性特征,其行为规范需顺应社会的期望,遵循既定的社会规则。实践的有效性始终建立在主体认知的充分性基础之上。这一过程中,对实践活动的深入认知成为了解答如何适应社会需求、如何遵循社会规范等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如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揭示的,道德认知的深化本质上是在主体间性的对话中完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道德实践是提升道德认知的有效途径。公民对于道德现象的主观感知与客观评价,均植根于广泛的社会道德实践与实际生活经验之中。随着社会道德价值实践深度和广度的变化,每位公民的道德认知也经历着动态的变迁,这一过程呈现出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趋势,不断推动个体道德认知的深化与发展。
道德认识实践活动是公民道德自觉的前提要求,道德认识的自觉实践是提升公民道德认知活动和道德素养的基石。公民通过对道德现象、准则及规范的研习与领悟,逐步累积道德知识,并通过持续的实践探索、试验与自我反省,来强化自身的道德判断能力。这种道德认知的自觉实践,有助于公民认识社会道德的要求和自身所处的环境的要求,进而将道德要求内在化为行动准则。没有道德认知,道德自觉就无从谈起。道德主体自主地对道德规范领域进行深入学习与理解,本质上就是道德自觉的实践历程。此外,广泛的社会道德实践及道德评判能够激发公民对社会道德需求的新认知,进而促使他们调整自身的道德认知水平,并开启新一轮的道德自觉实践。培育公民的道德实践能力,关键在于强化公民自身的道德认知和道德素养,推动公民深刻领会并内化道德要求。
4.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视角下的公民道德的当代价值
4.1. 有利于推动人类命运体的建设
马克思的道德观中反对原子化的生活,倡导群体化的生活,认为人的存在总是具体而历史的,个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6]。因此,他的道德观的出发点是共同体本位,都高度肯定人的社会性存在,强调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马克思认为,每个人都是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取自身所需要的资源与生活方式,通过集体智慧的凝结与共同体的不懈努力,演化至今,使人成为社会必然的存在物。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人并不是孤立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而是在集体的社会实践中,借助共同体的力量,共同探索自然界的奥秘,并将其转化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马克思也曾说过“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这句话深刻揭示出共同体对于人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性。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必须深刻领会马克思道德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远影响,将集体利益置于首位,通过集体的共同进步来促进每个个体的全面发展。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每个公民都应是民族凝聚力的构建者,在这种集体主义道德观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是对立冲突的,而是相互依存、和谐统一的。坚持国家利益、共同利益至上的原则,在国家的现代化发展中贡献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为国家的繁荣与复兴添砖加瓦。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每个人都应积极践行马克思道德观念,形成公民道德自觉,用正确的、积极的价值观塑造良好的道德理念,提升个人的道德判断能力,通过为集体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促进社会的和谐风气,在集体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不仅强调了个人与个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与共同发展,还提醒我们必须坚守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类在自然中生存与发展,自然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因此,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深入学习马克思的道德观念,对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解放和培育公民道德自觉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将社会视为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每个人在这个整体中进行社会实践生活中,推动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不断革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推动了整个社会的不断进步,在此过程中都离不开人类社会整体性的增强和生产实践的深化。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努力,不仅是对当前社会发展的积极响应,更是对未来人类自由全面发展及解放的坚定信念。每一位公民都应在新时代的环境下,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培养具有正确价值导向的道德自觉,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之奋斗与努力,这更是道德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2. 有利于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强调道德发展性,是以共产主义社会向往的基础上所发展的,立足于唯物史观去考察道德。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应,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其道德支撑是由当时的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历史背景的差异也会导致道德观的差异。随着历史的更替,社会的进步,人所需要的道德观念也会有所改变,公民的道德自觉也会上升到更高的层次,从而实现真正“现实的人”的道德。这一观点与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密切相关,因为它强调了每个人内在的道德自觉。例如:公民主动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论转化为社会共识的关键路径,是公民道德自觉的关键显现,有助于凝聚社会向心力,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有助于社会公民自觉地遵循道德准则,从而引领整个社会向更加道德正义的方向前进。这种个体的道德追求在社会层面积累起来,推动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向更加道德正义的方向前进。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发展性还引出了公民对自身的道德教育,其对于引导和强化内在道德潜能具有重要性。通过公民的自我道德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人际关系冷漠等异化现象,推动形成以信任、和谐、尊重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在社会实践中帮助公民更好地理解和实践他们的内在道德本性,进一步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下的公民道德自觉,既是公民精神成长的阶梯,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培育具有社会主义道德自觉的现代公民,不仅能够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将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索贡献中国智慧。这一过程需要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在批判、继承与创新中实现道德的真正生命力。
5. 结论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运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分析公民道德自觉,对其历史演进和实践认识进程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公民道德自觉的发展过程,明确其在社会变迁中的角色和作用,从而为新时代践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培育公民道德自觉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视角下的公民道德的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