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庭,作为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对现代社会文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人生长于斯、食饮于斯、喜怒于斯的重要场所,在人自身的发展中也承担着重要角色。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演进历程中,恩格斯家庭观凭借其深邃的洞察力和独特的理论体系,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众多中西方学者从多角度深入探讨了恩格斯的家庭理论,各抒己见,形成了丰富多样的理论成果。恩格斯在批判继承麦克伦南、黑格尔、摩尔根等人有关家庭论述的基础上积极延续了马克思家庭思想,结合现实与经历形成了完整的家庭观。恩格斯家庭观立足于现实,揭示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历史性、阶级性与演变规律。他认为家庭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并由此推想未来家庭的发展方向将是共产主义家庭,并着重对未来共产主义家庭的特征进行论述,阐述了男女平等、和谐家庭等都将实现。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和谐家庭文明建设,既要深入研读恩格斯关于家庭发展的科学论述,更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共产主义家庭形态为远景目标,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和谐家庭建设路径。通过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夯实社会和谐根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精神支撑。
2. 恩格斯家庭观的核心内容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后文称《起源》)这一著作中,恩格斯揭示了家庭的本质、概念,形态变迁、功能,并着重对未来家庭形态即共产主义家庭的特征进行具体论述。
2.1. 家庭的概念
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对家庭问题进行了初次探讨,将家庭这一概念定义为“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1]。从中可以看出家庭由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联系之下组织起来的共同体,同时也决定了家庭这一生活共同体在人员构成上的范围。恩格斯在《起源》中将家庭表述为“血缘家庭”、“普路那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等,指出家庭是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组织形式,而且家庭的存在必然会受到生产方式的制约。
综上可以得出,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下产生的婚姻关系和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受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制约而不断产生变化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2.2. 家庭的本质
恩格斯始终把家庭置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加以考察,认为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从两种生产理论中可以看出家庭中既包含有自然关系,即夫妻关系和血缘关系;又包含有社会关系,即人在自身生产过程中家庭成员之间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相互的联系与合作,其中,物质社会关系起着主导的作用,决定着家庭的本质。
因此,不难从中可以看出恩格斯已深刻地意识到家庭内在的质的规定性,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一个重要来源,家庭还是人类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派生出来的一种社会组织,而家庭的本质就是在自然条件作用下产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2.3. 家庭的形态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原始家庭历史的分析,在《起源》中得出人类社会从以杂乱的性生活为特征的原始婚姻状态中发展出了四种家庭形式的结论。
分别是对原始状态杂乱性关系某种程度的否定,以同辈分的人构成夫妻圈子,大体上排除亲子之间的通婚关系,把性生活的范围限制在同辈男女之间的血缘家庭;禁止兄弟姊妹通婚,实行外婚制,同时也是人类进入氏族社会的开端的普那路亚家庭;本身还很脆弱和不稳定,仍然在实行母权制的对偶制家庭;以及其目的是生育与生身父亲有确凿关系的子女,将来以亲生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父亲的财产,而实际上就是只对妇女而言的专偶,产生了人对人奴役的普遍化,且是作为人类文明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之一和至今仍然是最普遍的家庭形式的专偶制家庭。
2.4. 家庭的功能
2.4.1. 经济功能
又可称为是生产功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能。恩格斯在两种生产理论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2]。
一方面是人的生活资料及生产资料的生产。家庭中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直接生产和间接生产,在蒙昧时代人们靠采集、打猎和捕鱼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在野蛮时代人们靠畜牧和农耕来增加物质生活资料,在这两个时期的家庭结构中,家庭成员通过双手劳动生产出满足日常的物质生活资料,表现出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因此当时家庭发挥出来的经济功能表现为直接生产的功能。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家庭成员被卷入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洪流当中,这时家庭开始从直接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转向间接的生产,个体家庭的物质资料生产的功能也逐渐外移到社会,甚至大部分转化成了消费功能,日趋转变为一个生活消费单位。
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的繁衍。家庭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场所,不仅生产物质生活资料,同时也生产新的生命。无论是在原始社会早期,抑或是文明时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组织形式即家庭,毫无争议地具备生育后代、繁衍子孙的功能。恩格斯认为家庭的这种人口生产的功能不仅延续了生命基因,更重要的是延续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2.4.2. 政治功能
家庭的政治功能更多地是体现为进行家庭生产管理,掌握家庭权威,及处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在劳动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财富和社会制度越容易受到血缘关系的支配。[3]在人类早期发展阶段,家长的主要职能是召集家庭成员进行协商、调解内部矛盾,并对成员实施奖惩,其政治功能主要通过血缘关系实现。因此,当时家庭权力的分配对政治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中,妇女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并掌握家庭领导权,家庭成员在权利和义务上处于平等地位。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家庭财产实行共有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家长权威,因为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家长,而家庭的政治功能也体现得不是那么明显,更多可能表现在对家庭的生产和管理上。
2.4.3. 文化功能
社会由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部分有机构成,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必然也具有文化功能。恩格斯认为家庭作为家庭成员的生活共同体,总是会通过共同生活的方式将家庭所包含的价值观念和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传递给后代,将整个民族的道德传统和优秀文化传递给后代,新的一代人不断继承上一辈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家庭文化,同时又在不断超越他们,这正体现了家庭文化传承的功能与作用。家庭的这种文化传承功能主要通过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得以实现,又可称之为家庭教育功能。人生于家庭长于家庭,在家庭中养成生活习惯,父母引导孩子学习语言,传授做人处世的方式方法,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成长,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此外,恩格斯还指出,应当把教育和生产相结合起来,注重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
2.4.4. 情感功能
家庭的情感功能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中获得情感慰藉,满足情感需求的一种功能,包括横向的夫妻关系和纵向的亲子关系两方面的内容,是维系家庭成员关系和谐稳定的保证。恩格斯认为在不同的家庭形态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群婚制时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维系着家庭的情感功能,由于这个时期孩子处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状态下势必就跟母亲的情感交流会更多,而跟父亲情感沟通则少之甚少,同时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也表现得淡薄。到对偶制和专偶制时期,夫妻关系的固定也让夫妻双方的情感交流也随之增多,家庭间的情感交流不再仅局限于母亲和孩子,家庭情感功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2.5. 对未来家庭的预见
2.5.1. 家庭的组建以个人性爱为基础,以自由为前提
随着人类社会历史不断向前发展,专偶制家庭将会继续存在,不过那时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偶制,是以个人性爱为基础,以自由为前提的家庭形态。
一方面,未来的专偶制中男女之间的性爱将获得充分的发展,也将成为组建家庭的基础。但这种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4],它有着男女双方互爱为前提,且这种性爱能达到十分热烈和持久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情是两性关系在精神领域中的升华,而婚姻和爱情都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人的本质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恩格斯认为婚姻结合和解除都应该是自由的,这里的自由指的是男女双方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以爱情为基础结婚和离婚。一旦选择正式组建婚姻家庭,结为夫妻,就要在法律和道义上认真负起对对方和对社会的责任,不断巩固和发展爱情。在组建家庭后,如果男女有任意一方认为爱情已经消失,无论是谁都有选择离异的权利,但反对轻率离婚。
2.5.2. 个体家庭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家庭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恩格斯曾指出,未来实现的家庭形态不再是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的单位而存在。社会变革将使得全部生产资料转变为社会共有,将直接导致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个人或者家庭将不再单独掌握生产资料,个体家庭也将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2]。
然而,这并不代表家庭会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革而消失不见。恰恰相反,家庭依然会存在并在人类生活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只不过家庭的部分功能将会被社会所承接。家庭仍然会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场所,并且转变成为一个生活单位。在这个新的角色定位下,家庭的某些功能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一是家庭将会日益充分发挥满足家庭成员情感需求的情感功能,更加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纯粹的情感交流、相互关爱与支持,不再受到经济利益的过度干扰。二是个体家庭的事务将会变成社会共同事务,家庭成员对养育下一代的任务也不再是家庭自己承担,子女教育会成为公共事业,家庭的教育功能与社会教育体系将会更好地融合,为家庭成员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教育环境,以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整体素质的提升。
2.5.3. 家庭中男女两性地位真正实现平等
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考察家庭史,得出在未来社会男女两性关系将趋于平等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结论。
恩格斯认为妇女解放的首要前提就是让其重新参与到公共劳动中去,而这就需要现代大工业不断发展,为妇女开辟出一条参与社会生产的途径,让她们和男子一样成为家庭经济的供养者,完全摆脱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的地位。除此之外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消灭私有制和财产继承权以及消除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资产阶级法权和道德观念。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为社会共有,按需分配,也就不会存在财产继承问题,男子也就失去了统治压迫妇女的经济基础。进一步来说,经济基础失去了,而上层建筑也就是压迫歧视妇女的观念也会随之发生改变,那么家庭中的男女两性地位也随之达到平等。
3. 恩格斯家庭观对构建新时代和谐家庭的理论启示
恩格斯家庭观对家庭科学的认识、建设理想家庭的价值导向,为我们在新时代条件下形成家庭文明建设思想和建设和谐家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3.1. 为我国家庭文明建设思想的构筑提供理论基础
3.1.1. 有助于深化对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的认识
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中可以强烈感受到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情怀,这种立场和情怀既体现在对恩格斯家庭观和方法论上的一脉相承,又表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恩格斯家庭观中国化时代化的进一步发展。
一方面,恩格斯的家庭观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阐释了家庭的形态变迁、功能等观点,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论述提供了理论源泉。如习总书记在思考新时代家庭建设方向的问题时,遵循恩格斯家庭形态变迁的观点,科学认识了当下我们所处的家庭历史发展阶段,明确指出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家庭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5];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论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恩格斯家庭观的创新性发展。不仅丰富了恩格斯家庭观的内容,使其富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让恩格斯家庭观的内容更加丰富、接地气,更加符合当下中国家庭建设的指导需求;而且扩大了恩格斯家庭观的传播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恩格斯预见的共产主义家庭实现的可能性。
3.1.2. 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提出“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6]进一步来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是我国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的现实目标,这个目标分别体现着不同的内容,统一于家庭文明建设实践当中。这些主要内容又都与恩格斯的家庭观相呼应,积极解读恩格斯家庭观的相关理论,能够为营造新时代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提供相关指导。
爱国爱家彰显着家国一体的文化,体现出新风尚的历史积淀与民族积累;相亲相爱是中国家庭伦理价值对家庭成员关系提出的要求,也是恩格斯在婚姻家庭情感基础上的表达;向上向善、共建共享是家庭文明的一种价值取向也是实践期待,这二者属于精神风尚。恩格斯家庭观中强调了家庭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性,家庭成员要有勇于承担起自己责任的精神,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和稳定。恩格斯预测的共产主义家庭虽然现今尚未实现,但恩格斯在对未来共产主义家庭预测的最后提到需要年轻一代又一代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共产主义家庭得以实现,而家庭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需要每一个家庭的积极参与和成员的努力。
3.2. 为新时代和谐家庭的建设提供价值导向
3.2.1. 以爱情为基础,共产主义家庭为目标
恩格斯在论述专偶制家庭形态时,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婚姻家庭的实质,预测的未来家庭发展方向仍然是一夫一妻的专偶制,但真正的专偶制,不仅要以爱情为基础,而且婚姻和家庭也是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而绝非一昧地否定经济基础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对于进入新时代我国而言,当前人们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依旧受经济利益关系左右,这一问题的存在属于社会发展阶段性的表现,也是爱情婚姻家庭关系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所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实现质的飞跃,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家庭模式。
3.2.2. 以自由和理性为准则,男女平等为指向
恩格斯认为男女双方在以爱情为基础的条件下,结婚和离婚都应该享有充分的自由权,但应该秉持理性的态度去结束婚姻。我国当前社会中出现的闪婚闪离现象实则更多的是对自我和他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伦理责任缺失的结果。恩格斯家庭观里蕴含的不能轻率离婚的睿智思考对于当今我国许多年轻家庭选择离婚这一做法仍然具有很强的警悟和指导的价值,也为我国构建和谐家庭提供了道德依据。
家庭中女性地位的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家庭的和谐和进步。恩格斯在论述家庭关系时反对资本主义性别歧视的观点,认为男女两性在社会上应该是平等的。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在很多方面男女平等都有凸显,但由于社会发展程度的局限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依旧没有实现真正理想的平等化,特别是在家庭中,因此,恩格斯在未来家庭理想状态的预测当中提到的男女真正实现平等的观点及实现路径能够进一步纠正男女不平等的错误价值观,同时也提供了明晰的指向。
4. 恩格斯家庭观对构建新时代和谐家庭的实践启示
习总书记在多次重要场合强调要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落实。对于当前我国和谐家庭建设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更要以恩格斯家庭观为指导,直面问题,不断探索新路径来构建新时代下的和谐家庭[7]。
4.1. 注重培育健康理性的婚恋家庭观,缔造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
恩格斯对未来家庭的构想中倡导要以个人性爱为基础,自由地组建婚姻家庭,但在现代社会里,婚姻家庭的组成呈现的功利化走向愈加明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我们需汲取恩格斯家庭观中关于婚姻组建的精神内核来引导人们树立健康理性的婚恋家庭观。
首先要认清爱情和婚姻的本质,端正组建婚姻家庭的动机。当今社会的拜金主义、天价彩礼等现象都是基于物质利益为出发点来考虑组建婚姻家庭,这与恩格斯倡导的家庭观是背道而驰的。男性或女性在选择配偶时会衡量对方现有的经济实力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过度考虑经济条件等外部因素,那么这种家庭本质上就如同资本主义家庭一样被异化了,家庭的结合成为了一种交易,家庭的稳定性也将会大打折扣。其次要承担责任,把握婚恋自由的适度原则。虽然如今我们有自由择偶的权利,但良好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更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和维护,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起家庭责任,正确理解和把握自由在婚恋关系中的适度问题。最后要从多渠道助力健康理想婚恋观的培养。国家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来保障婚恋的自由适度性,如近年来我国出台了离婚冷静期,对居民登记结婚不需户口本这一条例进行征集意见等举措;社会应该加强对正确婚姻观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各种媒体渠道传播积极健康的婚恋家庭观。
4.2. 重视发挥家庭功能的作用,人口数量和质量得到共同提高
家庭是一个具有多功能的统一体,家庭功能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多种需要,从而促进人的不断发展。现如今,我国家庭经济、文化、情感等功能相继在弱化,面对该趋势以及家庭教育功能、情感功能、生育等功能的巨大价值,我们更应该重视发挥家庭功能的作用,这对于实现人口数量和质量的共同提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生育率呈现低水平状态,从极低生育率的严峻形势中可以透视出当代家庭的生育功能在逐渐弱化。深入研究民众生育意愿下滑的原因后,要想提高我国人口数量,发挥生育功能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需要在民众“不敢生、不愿生、不想生”的生育困境上下足功夫。首先可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年轻群体生育观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其次要增强对生育的支持,如优化生育相关的假期制度,进一步在“质”上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量”上增加生育津贴数额;最后是降低家庭生育成本,如严厉整顿“高价彩礼”“买卖婚姻”等乱象,对多孩家庭提供一定的购房补贴和住房支持等,企业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生育福利待遇。
人口数量得到提高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的提升,这就需要发挥家庭的教育与情感的功能。一是夫妻双方都要摒弃唯成绩论的错误观念,以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质为目标,注重她们的品德培养、身心健康和综合能力的发展;二是家长要做好示范作用,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三是夫妻双方要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了解孩子的需求和想法;还可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利用丰富多样的社会资源来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此外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需在家庭教育中需发挥主导作用,重视家庭教育,发挥家庭情感的纽带作用,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3. 塑造新的家庭分工模式,实现家庭两性关系的真正平等
恩格斯认为真正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姻,家庭中男女关系真正平等的实现也有助于形成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在家庭领域,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仍然存在,影响着家庭两性关系的真正平等,为更好构建更加和谐、平等的家庭环境,迫切需要塑造新的家庭分工模式,使以往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转变为“男女平等”的家庭分工模式。
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恩格斯在“两种生产”理论中明确女性生产也是劳动的一种形式,但是在很多家庭中女性创造的劳动价值却并没有为女性带来更多的尊重,反而被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奉献。基于此个体更应摒弃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认识到家庭责任不应该由某一性别单独承担,男性和女性都应该被鼓励在家庭和职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家庭中的夫妻双方应共同认识到,家庭的幸福和稳定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国家可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修订婚姻法时出台相关评估办法,增订具体操作条款,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倡导建立发展型婚姻家庭政策,注重鼓励女性独立、生存等发展能力,并认可女性在家务劳动中所创造的价值;社会企业也应依法保障女性与男性同等就业的权利,从多方面助力女性走向独立。总之,塑造新的家庭分工模式,实现家庭两性关系的真正平等,是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和谐家庭建设的必然趋势。
5. 结论
本文以恩格斯家庭观为理论基点,结合当代中国国情与和谐家庭建设实践,阐述了恩格斯家庭观的核心内容及其对解决当代中国婚姻家庭问题的现实启示,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家庭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其形态演变既受社会生产力的根本制约,又受上层建筑的深刻影响。虽然当代中国和谐家庭建设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需要从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多维度进行系统性分析;第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婚姻家庭发展的科学构想,既符合人类家庭形态演进的历史规律,又契合社会整体利益,我们应当在现有成就基础上持续推进,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家庭模式而不懈努力;第三,恩格斯家庭观对促进我国婚姻关系健康发展、构建幸福和谐家庭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应当深入研读原著、立足中国实际,将恩格斯家庭观与当代中国家庭建设实践有机结合,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