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普与民族地区推普
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明确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2000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提出: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是国家首次从法理上界定普通话和推广普通话(简称推普,下同),使得推普有法可依。
新中国建立之后,推普一直是重要的国家行为,甚至发展为国策。进入21世纪以来,推普更是被纳入“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文件。2011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
从地区来看,推普可以分为方言地区和民族地区推普。前者的工作重点是正音正调,规范用字;后者则是使用普通话和汉字。方言区推普的主要策略是发现方言和普通话在语音、词汇、语法上的对应,进而纠正。以新疆汉语方言为例,其声母与普通话的部分对应关系是:z[ts]、c[tsʻ]、s[s]对应zh[tʂ]、ch[tʂʻ]、sh[ʂ];g[k]、k[kʻ]、h[x]对应j[ʨ]、q[tɕʻ]、x[ɕ];l[l]对应n[n]。民族地区推普的主要策略则是运用语言知识,正确进行语言交际。但是这一习得过程有一定的特征,即受源语(民族语言)的负迁移影响,其初期的语言面貌有较多的源语特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源语特征减少,目的语(普通话)特征增多;最后是目的语特征占优势,完全靠近目的语。以哈萨克语使用者表述计划做某事为例:我街上去(man我bazarʁa向街baram去)–我到街上去呢–我要上街。因此,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三区三州),推普要遵循语言习得动态趋正规律,以提高学习者普通话交际能力。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说标准音、写规范汉字也不可或缺,只是其重要性远远小于方言区,盖因后者有完善的语言环境,可以进行语法和词汇的有意识规范。
2. 中介语与民族普通话
1972年语言学家拉瑞·塞林格(Larry Selinker)在《基于语言教学的应用语言学全球展望》(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pplied Linguistics in Language Teaching)发表了《Interlanguage》一文,首次提出中介语概念:指语言学习者在语言习得过程中自己形成的一种独立于母语和二语之外的一种语言体系[2]。对于中介语的性质,吕必松认为:中介语是指第二语言学习者特有的一种目的语系统,这种语言系统在语音、词汇、语法、文化和交际等方面既不同于学习者自己的第一语言,也不同于目的语,而是一种随着学习的进展向目的语的正确形式逐步靠拢的动态的语言系统[3]。
无论是方言区,还是民族地区,其推普都是从不标准到标准的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李宇明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理论研究的角度提出:如果把普通话称为目标语言的话,人们学习普通话的过程就是从零起点(第一种情形)或以某种方言、某种语言为起点(第二种情形)向目标语言不断进发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人们使用的语言称为中介语[4]。于根元认为在标准的普通话和方言之间有很大的过渡地带存在,这一过渡地带中的普通话称为方言普通话或地方普通话,这就有了方言、地方普通话和普通话三个层次;狭义的中介语指第二语言学习者学习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语言系统,而广义的中介语则还包括我们前面提到的地方普通话那样的过渡语[5]。依据二人的研究,与方言普通话相对应的是民族普通话,即民族地区在推普过程中出现的过渡语。民族普通话相当于汉语的民族变体,如徐思益所言:是指一个民族同时使用另一个民族语言而带有母语印迹,是汉语普通话的民族变体[6]。
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中介语的下位概念,民族普通话也具备中介语的特性,即渗透性、系统性、动态性和反复性。渗透性是指中介语接受源语和目的语的规则或形式的渗透,包括目的语的规则或形式的过度泛化,源语的迁移和干扰;系统性是指中介语是由内部要素构成的系统,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和语用系统;动态性是指中介语的规则系统是变化的,是处于不断修正、不断向目的语规则接近的过程中的;反复性是指中介语在逐步地向目的语规范运动,但是这种接近不是直线接近,而是有反复、有曲折的[7]。概括地说,民族普通话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受到源语(民族语言)和目的语(普通话)的前后影响;其规则形式不断向目的语靠拢,具备一定的阶段特征;发展过程呈现曲线特征,有时甚至是停顿,但是向目标语靠拢的趋势不变。阶段特征是指中介语在发展过程中,明显呈现出阶段特点,即前期源语特征多,后期目的语特征多。发展过程中的停顿是指中介语的化石化现象(fossilization),即中介语无法达到目标语同样的水平或学习者达到一定程度就停止,但是这一现象始终是会被克服的。
3. 民族地区中介式推普的内在机制
所谓中介式推普,实质就是利用中介语理论和特点进行推普,分为方言区和民族地区推普。民族地区中介式推普的学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3.1. 民族地区推普的总体过程
民族地区推普的总体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必然呈现从低到高、从浅到深、从少到多的趋势,其目的是从不规范到规范。1997年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前全国初步普及普通话,21世纪中叶全国普及普通话”的目标。2000年左右,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只有53.06%,2010年为70%,2022年为80.72%。1991年设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PSC)采用“三级六等”的标准,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于1997年颁布考试大纲,2023年颁布新版大纲。对比前后大纲,尽管评分档次未变,但是具体分值有所调整:语音标准程度的分值由20分调整到25分,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同时,在语音标准程度的扣分上也有变化,几乎是翻倍增加。如原大纲中语音标准程度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1.5分、2分;现大纲则扣3分、4分。标准分值的提高、扣分的增加,则意味着要求更加严格。这种变化趋势表明,民族地区的推普仍然是在沿着很不规范–不很规范–很规范的路径发展,其与中介语的发展态势高度一致。
3.2. 民族习得二语的普遍规律
民族习得普通话本质上仍然属于二语习得,因此也必然遵循二语习得规律。在二语获得理论中,安德森(Anderson)在斯库曼(Schumann)的“文化合流”模式(Acculturation Theory)基础上提出第二语言本土化模式。他认为第二语言获得受到两个过程的影响:一种是第二语言本土化或第二语言第一语言化的过程(nativization),第二种是语言本土化解体或第一语言解体过程(denativization) [8]。在第一个过程中,学习者利用第一语言(源语)规则和形式去理解和学习第二语言(目的语),其中发挥作用的是迁移,包括促进知识的获得(正迁移)和语言获得的化石化(负迁移)。学习者调整自己的语言(源语)内在系统以适应所接受的语言(第二语言),并利用多种认知策略不断修改后者,进而使得其所认知的第二语言具备更多的第一语言特征。在第二个过程中,学习者通过第二语言适应和适度的第二语言输入,并借助前期所得到的第二语言规则和形式,达到对第二语言的准确认知和全面接受,进而使得第二语言能力接近于母语水平。从第二语言本土化到解体,实质就是从第一语言到第二语言的获得过程。从利用第一语言习得第二语言,并使后者具备较多的前者特征,再到第二语言中的第一语言特征逐步消除,这也等同于中介语的习得过程。
3.3. 推普对象身心的正常反映
根据南都民调中心于2021年发布的《公众语言习惯调查报告(2021)》,近四成受访者以普通话为母语,七成受访者经常使用普通话,其中90后和00后年轻群体使用普通话的比例更高。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对西北地区农村牧区的抽样调查,50岁以上教师基本是土话掺杂普通话上课,且不懂汉语拼音;40岁以上教师用不标准普通话上课;30岁以上教师基本能用普通话上课交流;新考进的教师能较好使用普通话上课和交流。由此可见,推普的重点应当是40岁以上的群体,民族地区更是如此。这一群体在二语习得的认知上具有成熟的思维体系,在情感上有较强的自尊心和可能的焦虑感,因此更多地会依靠和利用自己的母语。通常表现为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对二语的语法规则、词汇结构等进行理性分析。以成年人习得二语语音为例,主要依靠语音知觉,以致于对二语语音的感知受到一语语音系统的影响,用一语的范畴来感知二语语音[9]。以成年维吾尔族学习普通话为例,在读[f]时,往往读成双唇送气清塞音[pʻ],如肥皂[feitsao]读作[pʻizav]。这种习得策略实质就是中介语产生的因素。
3.4. 语言共性发展的对应体现
语言共性是指不同语言之间在结构、功能、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相似性和共同点。这些共性可以体现在语音、词汇、语法等多个层面。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提出的理论,他认为人类天生具有一套抽象的语法原则和条件,这些原则是所有人类语言的基础,是生成各种具体语言的基础体系。语言共性与普遍语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即普遍语法是语言共性的理论基础,语言共性是普遍语法的实证体现。学界一般认为普遍语法与中介语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普遍语法是中介语的初始状态(源语和目的语都具备的语言特征),中介语的发展受到普遍语法的制约(语言共性不断减少),普遍语法为中介语提供了基本的结构和规则框架(构成中介语的基础),使得中介语能够在源语和目的语之间形成一个独立的、有组织的语言系统(与其他自然语言性质大致相同)。因此,塞林格认为:学习者形成的中介语知识系统实际上是一系列心理语法,学习者利用这些语法来解释和产生言语;普遍语法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为心理语法的构建提供了必要的支持[10]。语言共性在中介语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中介语特性的巩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介语也是语言共性发展在二语学习者心理上的一种反应。
3.5. 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需求
根据2021年的统计,西部三区三州地区普通话普及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20%,因此成为推普的重点攻坚区域。三区三州的总人口1047万(2022年底),少数民族人口所占人口比例从50%至93.9%,平均占比77.04%。以喀什地区为例,截止2018年底总人口数463,3781,其中少数民族(主要是维吾尔族)人口数高达4,355,235,占93.99%;汉族人口数278,546,占6.01%。这种人口分布直接导致维吾尔语在当地成为强势语言,成为地区通用语言和族际语。因而在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过程中,少数民族多以维吾尔语为工具。截至2019年,喀什地区城镇人口107.4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3.24%,乡村人口354.9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76.8%。根据自治区十四五规划,计划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是故喀什地区城市化进程急需提速。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2023年)喀什地区城镇化率已达35%。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三区三州城镇多语生活日益丰富,国家通用语言价值观和语言行为方式以梯级扩散的模式辐射和影响周边地区。人口的流动和社会的交往,使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交际作用得以强化,地区强势语言的地位受到挑战。特别是在交际双方互协作用的主导下,少数民族需要用一种具备本族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特征的语言形式与主流社会群体进行交流。于是,民族普通话就应运而生并进而完善起来。
4. 民族地区中介式推普的实现途径
在民族地区科学开展中介式推普,需要考虑中介语的形成因素、过程和特点,也需要考虑推普的对象、方法、目标等。
4.1. 正确认识中介语及其作用
首先是科学和客观认识中介语属性。根据塞格林的定义,中介语既可是指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中认知目标语的方式和结果的特征系统,即一种特定、具体的中介语言,也可以指反映所有学习者在第二语言习得整个过程中认知发生和发展的特征性系统,即一种普遍、抽象的中介语语言体系[11]。换而言之,中介语就是二语学习者所习得的特定的目的语语言要素和形式规则。中介语主要来源于语言迁移、对目的语规则的过度概括、训练转移、学习策略和交际策略,不同于自然语言,因此不能将其视作一般的自然语言。
其次是区分中介语和语言偏误。语言偏误是指由于目的语掌握不好而产生的一种规律性错误。语言偏误的来源主要有:母语/目的语和文化负迁移、学习策略/交际策略和学习环境的影响、语言训练的转移等。从来源上看,中介语和语言偏误基本是一致的;但是由二者所衍生出的中介语理论和偏误分析之间的关系则更能说明其中差异。鲁健骥(1993)认为:偏误分析把外语学习者发生的偏误作为研究的对象,所关注的是学生所使用的目的语形式(实际是中介语)与目的语的规范形式之间的差距,以及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中介语理论则是把学生使用的目的语形式当做一个整体,当做一个动态系统加以研究,从而发现外语学习的规律,揭示成年人学习外语的过程。很明显,偏误分析只是中介语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最后是充分认识中介语作用。中介语作为一种二语习得者特有的目的语系统,既有自然语言的一般特征,也有心理语法的特殊性质,因此有着与众不同的作用。一是有利于语言本体和应用研究以及语言规范、推广,如语言发展中的异变、二语学习、语言规范的制定、标准语的推广;二是促进对比分析和偏误理论的发展,如二语学习者的语言习得过程、学习条件和影响因素的分析、语言教学理论、语言共性和差异、习得过程中的偏误预判;三是有益于语言能力获得过程、语言获得机制(LAD)和普遍语法(UG)的研究,如语言能力的内涵、结构和框架、语言获得机制的来源和运作、普遍语法的状态和发展等。
4.2. 建设民族普通话语料库
民族普通话作为民族地区推普过程中的产物,必然要受到语言环境、推广对象、习得过程、语言本体的影响,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民族普通话多模态语料库。多模态语料库是把文字、音频和静态、动态图像语料进行集成处理,用户可以进行检索、统计等操作的语料库。建立民族普通话语料库需要注意设计原则、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步骤的构建。设计原则包括:动态化、成人化、交际化。动态化是指语料能够反映普通话的习得过程,成人化是指语料要与学习者的成人社会特征、学习策略及学习风格、学习初始能力相适应,交际化是指语料应当采自各种交际场合并体现交际功能。建设原则包括真实性、广泛性、跨界性。真实性是指要讲究真实有效,即语料真实、记录真实、场景真实、效果真实;广泛性是指要面对广大的不同身份的成人普及群体、不同类型和主题的语料;跨界性是指要体现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如社会语言学、语音学、词汇学、语法学、语言教学理论等。建设内容主要按照普通话测试试卷设置,包括单音节字词、多音节字词、语法规范、朗读短文、命题说话。建设步骤包括语料收集和数据整理、转写、标注、管理工具研制、检索平台开发。
4.3. 合理设置民族普通话等级
李宇明(2002)指出: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上所测试的就是一种中介语即“地方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划分的理论依据就是中介语理论。通常人们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一级视作目的语,二甲、二乙、三甲、三乙相当于中介语向标准普通话(目标语)不断靠近的几个阶段。但是这种分级存在明显的不足:对于地方普通话缺乏明确的标准,对于民族普通话缺乏中介语描写。以三等甲级的标准为例: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明显;词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标准里的“失误较多”、“超出常见范围”、“方言语调明显”都是模糊表述并且无法衡量,其中“失误”中的“偏误”、“常见范围”、“方言语调”实际就是地方普通话的表现,但是在标准中并没有清晰界定。同时,有关民族普通话的形式和特征基本未提及。于根元认为:语言的不纯是绝对的,语言没有纯的时候,语言在不纯的情况下规范化,规范化是分层次的无止境的过程[12]。因此,可以在二、三级甲乙等中各划分三个梯次,即中介语成系统前、已成系统、成系统后。如二级甲等相当于成系统后,二级乙等相当于成系统前,二者之间存在已成系统。
4.4. 调整普通话教学方式
民族地区普通话推广,特别是面向成人学习者主要有两条路径:自学和社会培训,即教学相长。民族普通话的客观存在,使得推普机构和对象都认识到推普是一个漫长的、标准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必须克服教学中急躁情绪和焦躁心理。以民族普通话的形成作为各阶段的目标,通过达成恰当目标,提高学习兴趣。此外,需要合理利用语言迁移、训练迁移和预判分析。语言迁移是指参照与借助某种已掌握的语言建构目标语的中介语系统的现象,它可以发生在语音、词汇、句法等语言的各个层面。维吾尔族学习者在学习普通话单韵母时,直接用母语中的元音进行替代。以普通话单韵母/A/为例,其为央低不圆唇元音;而维吾尔语/ɑ/则为非圆唇、舌后、宽元音,发音时比其它元音都宽,舌位也最靠后。训练迁移是指在学习新的语言知识时,能够将已掌握的语言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运用到新的语言环境中,从而促进对新语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了实现训练迁移,教学机构需要注重培养推普对象的迁移意识,并引导其开辟迁移通道。通过精心设计的教学活动,如朗读和会话指导、实景交际和模仿训练等来内化普通话知识,提升普通话表达和创造性迁移能力。同时,引导其将所学知识与其他学科或实际生活相结合,从而拓宽迁移的应用范围,如运用普通话进行日常工作。预判分析的目的是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依据民族普通话语料库,推普机构和对象可以预测学习障碍,利用正迁移和已经获得的普通话知识,运用对比示例、认知解释等克服或避免语言障碍,进而消除语言化石,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5. 结语
中介语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自然语言,其真实性、普遍性和共同性特征无法用自然语言来比况,但其研究价值和存在意义,特别是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民族普通话作为民族地区推普的必经阶段和学普的必然表现,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描写民族普通话的结构和形式,发挥其在学普的积极价值,对于民族地区推普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可以实现语言扶贫,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强化“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基金项目
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基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研究中心”一般项目——民族地区中介式推普研究(ZK2024C18),新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XJDX2024YALK07)阶段性成果。
NOTES
*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