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发展与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1],并在一次次总结中提出“教育家精神”作为新时代指引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思想,其六大核心维度不仅为高校教师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也为教育改革的推进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但“五唯”问题依旧突出,这种价值导向下的教师评价体系过于注重量化指标,忽视了教师的发展过程与其在教学活动、社会服务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导致教师价值的片面化,教育本质被异化。如何在正确价值引领下开展教师评价,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
2. 当前高校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
2.1. 评价导向功利化,偏离教育本质
在“五唯”观念的影响下,高校教师评价将论文数量、获奖级别、科研项目经费等量化指标作为衡量教师能力与绩效的核心标准,这使得教师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放在追求功利性目标上,偏离了教书育人的本心。从教育目标来看,高校教育皆在培养具有批判思维、创新能力,拥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但这种功利化导向违背了教育的本质,教育不再是为了培养高素质人才,而是成为追求功利的工具,导致了教师职业价值的片面化,难以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使命。
2.2. 忽视教师多元化贡献,评价维度失衡
高校教师承担着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重职责,工作贡献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然而,现如今大部分高校的教师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失衡,缺乏对教育教学与社会服务的关注。教学方面的困境体现出价值认识的偏差,优质的教学需要教师长期的经验累积与教学反思,效果呈现具有滞后性的特征,而当前以课时量、学生评分为主的评价方式难以捕捉教学创新的实质价值,也难以评估教师对学生认知发展的深层次影响;社会服务作为高校职能之一,其在教师评价中的缺位暴露了现在大学的责任危机。在知识经济时代,大学需要发挥文化引领、社会创新、教育公平实践等职能。但现如今评价体系缺乏教师对社会贡献科学认定,导致大学履行社会责任仅停留在口头层面。
2.3. 忽视发展差异与情感需求,人文关怀缺失
高校教师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以及需求,但当前教师评价体系并未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采用“一刀切”的评价标准,缺乏对教师发展阶段性的动态适应。此外,有数据表明,部分教师认为当前教师评价过程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教师无法参与教师评价指标的设计,对其合理性存在质疑,这进一步加剧了教师与教师评价之间的矛盾。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奖惩与晋升,这种功利性目标也让教师在评价过程中承受巨大的压力,长期如此会导致教师的职业懈怠,降低教师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综上所述,当前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在价值引领缺失的情况下,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教师的职业发展和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对教师评价体系进行改革,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构建科学合理、全面多元、动态适应且充满人文关怀的评价体系,充分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3. 教育家精神的解析
3.1. 教育家精神的概念
教育家精神首次提出于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在信中,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教育家精神的内涵:“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2]。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3],丰富了教育家精神的内涵。之后,围绕“教育家精神是什么”这一基本问题,学界通过对教育家精神的要素剖析进行了回应:游旭群明确教育家精神具有“学识扎实、学养厚重”“情怀深厚、修养大我”“灵魂高贵、涵养美德”“无私奉献、成就他人”[4]四个方面的内在要求。刘海燕提出教育家精神的内涵体现“四个统一”,分别是“个体与大局的理性统一、立身与育人的德性统一、实学与创新的知性统一、情感与情怀的感性统一”[5]。陈泽雄认为教育家精神包含“仁爱精神、志业精神、爱国精神”[6]三种精神。陈铿指出教育家精神是“政治灵魂、职业素养、价值取向三个维度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逻辑严谨、内在统一的科学体系”[7]。
综上,教育家精神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肥沃土壤,从儒家的“仁爱”“有教无类”等思想中汲取养分,是历经时代洗礼而愈发熠熠生辉的众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在新时代,教育家精神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成为对教育工作者的崇高期许。它不仅是对传统教育理念的现代升华,更是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家精神是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以“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为途径,以“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为支撑,以“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为保障,以“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为目标的,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教育本质的内在要求和精神品质的有机统一体。
3.2. 教育家精神六大维度解析
3.2.1. 理想信念:教师使命的政治锚点
理想信念之所以在六大维度中在首位被提出来,是因为它作为教育家精神的灵魂,是教师一切行为的价值根基。这一维度强调教师应该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教师不仅要将个人职业追求与国家教育战略深度融合,还要形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自觉意识。其核心内涵可以体现为:
第一,教师要有坚定的政治定力,需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将“四个自信”融入教学实践,确保学术方向与意识形态安全同频共振;第二,教师要将教育使命转化到实践中去,理想信念并非抽象口号,而是通过课程设计、课外指导、科研选题等具体行为外显出来。在专业教学中渗透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导学生关注科技自立自强、文化传承创新等命题,让学生在熏陶中具备自信感与使命感,进而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统一;最后,还应该终身坚守自己的职业信仰,理想信念的培育是一个动态过程,教师发展经过一段时期会进入到倦怠期,这个时候教师的价值追求和教育信念会受到动摇,需要通过持续的理论学习、实践反思与社会观察,抵御功利主义对教育本心的侵蚀,形成既是教育者、学习者也是社会服务者的三位一体身份认同。
3.2.2. 道德情操:师德伦理的双重向度
道德情操强调边界思维,既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也是每一个教师每日三省吾身的方向标,它包含“消极规范”与“积极引领”双重向度:
教师既要有道德底线的刚性化约束,又要有成为德行示范的自觉性,前者要求通过明确的职业行为准则,划定教师不可逾越的“禁区”,防止权力滥用与角色异化;后者则是要求上限的提高,教师不应仅仅满足基本规范,还要主动成为学生道德成长的学习对象,这种示范不仅体现在课堂上的言行一致,更需通过日常交往中的公正、包容与责任感,将学校塑造成为“以德化人”的教育场域。与此同时,教师还应时常进行伦理反思,面对来自学生、家庭、社会、国家的多元价值冲突,教师需建立伦理决策框架,平衡个人利益、学生需求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形成道德判断的实践智慧。
3.2.3. 育人智慧:教育实践的方法论体系
育人智慧是教育家精神的能力内核,大到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小到课堂上每一个知识点的解析,涵盖知识传递、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协同创新:
教师要推动教学范式的结构性转型,达成从知识灌输到素养养成的跨越式发展,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并不满足于让教师只充当知识的中介,而是要通过问题导向学习、跨学科整合等模式,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及时分析并把握每一位同学的认知特点与发展需求,通过诊断性评价识别学习盲区,设计分层任务与弹性考核机制,实现“因材施教”的精准化。
3.2.4. 躬耕态度:专业发展的实践哲学
躬耕态度体现教育家精神的生命力,是教师发展的精神源泉,强调教育实践的持续精进与自我超越:
每一位教师都应成为教学学术的研究者,一方面,将教学经验转化为可传播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以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反哺教学创新,形成教学与研究的良性循环。同时,打破“一次性专业化”思维,建立学习到实践、实践获取知识、知识推动学习的动态能力更新机制。这种学习不仅包括学科前沿追踪,更需拓展教育哲学、认知科学等跨领域知识。
3.2.5. 仁爱之心:教育伦理的情感根基
仁爱之心是教育家精神的情感纽带,贯穿于师生互动的全过程,要求教师能在家长与朋友的角色间随意切换:
教师要有学生本位的价值立场,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关注学生的认知成长、情感需求与人格完善,在理性管理与情感关怀之间寻求平衡,通过非正式交流建立信任关系,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在此过程中,教师也应践行教育公平的理念在资源分配、机会供给与评价标准中体现公平性,尤其关注弱势群体的差异化需求,积极服务社会,利用手头资源与时间关注贫困地区学生的教育情况,构建包容性教育生态。
3.2.6. 弘道追求:教育价值的社会延展
弘道追求是教育家精神的责任升华,体现教育者的社会担当:并不是处理好教育教学与科研活动就算完成任务,教育工作者更应胸怀天下。
教师要拥有文化传承的使命担当,通过课程开发、学术研究与社会活动,主动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责任,在传承的过程中进行创新,赋予优秀的文化时代内涵,筑牢学生的文化认同根基。同时积极投身于社会服务,超越校园围墙,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公共产品。参与乡村振兴智库建设、社区教育项目,实现教育资源的社会共享。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教师更应该注重教育共同体的协同建构,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通过家长学校、企业导师等机制,整合多元主体力量,在全社会传播优质的教育思想与教育家精神,形成“大教育”生态格局。
4. 教育家精神融入高校教师评价的逻辑
教育家精神作为一种思想与文化,虽然在纲领性文件中说明了它的内涵与要义,但是要融入到高校教师评价的指标中去仍有一定的难度。本研究认为,高校教师发展与教育家精神和高校教师评价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借助高校教师发展的纽带功能,可以厘清教育家精神融入高校教师评价的逻辑。
4.1. 教育家精神引领的教师发展驱动教师评价变革
4.1.1. 价值传导
教育家精神中的“立德树人”“至诚报国”等内在价值内涵需要通过教师发展实践转变为现实。高校教师发展活动以打造完善的精神文化为核心,以分解教育家精神的价值含义作为依据,使教育家精神实现概念到行为的转化。在这一转化过程中,教师发展活动充当了“价值解码”的角色,使价值层面上的“精神化”理念成为教师发展的行为主导指引,其在教师评价上的应用,能够为技术层面指标无法衡量的教育家情怀、职业道德、学术操守等提供有形化的价值范畴,从而提升评价的价值导向作用。
4.1.2. 实践整合
通过专业能力和精神追求的复合培养,构建出携手并进的发展模式,通过知识技能培训将教育家精神的价值内容融入教师发展的过程中,促进教师在开展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创新等过程中实现教育能力的提升和教育精神的升华,以此作为评价机制改革倒逼的结果,形成教师发展过程到结果的评价导向,教学评价从注重学习结果到注重教学目标设计的育人内涵的导向,科研评价从注重学术成果的数量向注重学术成果育人转化与实现的导向。教师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起到“转换器”作用,使教师发展成为评价结果的“复合”载体与途径。
4.1.3. 动态调适
面对教师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不同学科的特点,教育家精神中的“躬耕态度”要求针对不同阶段的教师群体进行个性化设计与诊断性评估,建立分层细化的评价结构。这种评价结构从根本上否定了之前“一刀切”的评价方法,其本质是教育家精神契合高校教师发展的需求而对评价维度的持续性转化。
4.2. 评价体系重塑反哺教育家精神内涵发展
教育家精神是千年来智慧的结晶,每一次的运用都能丰富其内涵。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评价绝对不是单向的影响,评价体系的重塑也能够反哺教育家精神的发展。
4.2.1. 行为规约
一个评价导向正确、评价方法得当、评价内容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能够对教师的行为产生引导。当教育教学的权重变大时,教师为了自己的发展会自动调整精力与时间,优先支持教育教学的进展与相关项目,通过实践反馈不断丰富教育家精神的内涵,高校教师发展在此过程中将评价实践产生的新要求反馈至精神理念层面,实现内涵的动态更新。
4.2.2. 制度强化
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高校教师发展的依据,对教师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将教育家精神相关指标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等制度挂钩,使精神理念获得组织制度的持续性赋能。教师评价体系通过建立起评价、诊断、改进的良性循环形成高校教师的各种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这种转化关系让教育家精神不再只是一种被倡导的理念,而是一个在实践中可以被运用的可操作方法。在此过程中,教师发展通过制度载体的作用,促进教育家精神的质变。
4.2.3. 文化重构
评价体系的重构带来的影响不只是制度层面的解放,更是组织文化、校园文化的重构。教师的工作环境对教师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评价指标重塑会降低科研产出的权重,柔化教师间的竞争关系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以及项目之间的合作,由此形成团结互助、具有校园特色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生态不仅强化原有精神内涵,更通过群体实践的创造性解读,催生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化表达。
5. 教育家精神融入高校教师评价的路径
面对当前高校教师评价的困境,将教育家精神融入其中并发挥高校教师发展的纽带作用,是实现评价体系优化、促进教师成长与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路径。
5.1. 矫正功利导向,回归育人本位
功利化的评价导向导致教师评价偏离育人初心,教育家精神中“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成为扭转这一导向的价值引领。各高校构建教师评价体系时,应将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责任融入评价标准,激励教师优先研究国家重大课题并加大对重大战略研究的支持力度。在教育教学中传达家国情怀,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着重考察教师课程中思政教育的融入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的情况。高校教师发展在其中发挥着价值转换的关键作用,高校通过专业学习、学术交流、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促进教师深刻体会教育家精神,并将其转化在日常教育与科研活动中,促使教师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教育战略深度结合,将单纯追求功利性成果转变为注重育人成效,切实推动教育家精神从理论转化为实践。
5.2. 完善评价维度,认可多元贡献
高校教师评价涵盖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个维度,但现有高校教师评价忽视教育教学与社会服务,导致评价维度失衡。教育家精神强调育人智慧与责任担当,要求考量教师在教育学生、科研贡献、社会服务中的综合表现。应增加教育教学与社会评价在教师评价中的权重,教育教学更加关注教学方法的创新,学生个性化发展等考核,而社会服务评价需根据学科特点的不同,设置适宜的评价指标。教师的多元贡献依托于教师长期的发展,高校应设立教学创新专项、开展优秀教师案例分享会等方式方便教师的经验交流,帮助教师教学发展的与时俱进。同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教师参与基层实践、提供政策分析与项目管理的培训。这种评价与发展的联动,使得教师在教育教学与社会服务中获得额外的认同感,进而激发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内生动力。
5.3. 关注发展差异,融入人文关怀
当前评价体系“一刀切”与教师参与度不足的问题,难以契合教师的发展需求。教育家精神所倡导的“乐教爱生”与“勤学笃行”等思想要求建立“分层 + 参与”的动态评价机制,尊重教师发展规律,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分层评价意在匹配教师发展阶段性的特点,基于新老教师不同的发展需求与能力水平设置相匹配的评价指标;教师参与评价指标设计是保证教师评价科学性的关键,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该遵循多元参与的原则,充分听取多方尤其是教师的意见。同时,根据学科差异,支持教师参与科研评价维度的调整,让教师根据自身发展的意向选择发展方向,并配套相应的考核标准。动态评价机制的建立需要高校教师发展的支持,通过组织评价改革讨论会等方式帮助教师厘清教育家精神与评价指标的内在联系,提升其参与设计的能力。同时,针对不同阶段教师提供精准支持,既破解了“一刀切”机制的弊端,又通过参与增加教师的成就感,使得教育家精神中“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地生根,推动评价体系朝着发展赋能的方向转型。
教育家精神融入高校教师评价,并非简单的指标修改,而是教育治理理念的深层次转变。通过矫正功利导向、完善评价维度、建立动态发展机制,教师评价将从考核管理的工具转变为教师发展的引擎,推动教师从被动适应考核到主动实现职业价值。教师的发展机制则作为桥梁,将教育家精神的内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路径,让教育家精神不再作为抽象的概念而渗透到教师评价的每个环节。这种评价体系的重构会构建一种尊重教育规律、关注教师成长、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的评价生态,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成为教学创新与社会服务的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