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创新是亚太经济腾飞的翅膀”([1]: p. 303)。在数字经济席卷全球的浪潮中,中国劳动者正经历一场无声的革命,技术赋权的表象下,劳动者看似获得更多自由选择,实则深陷数据殖民与算法规训的牢笼。马克思笔下的异化劳动并未因键盘取代机床而消逝,反而在数字资本中衍生出更隐蔽的形态,劳动产品成为平台垄断的数据资产,劳动过程沦为算法黑箱的提线木偶,人际关系异化为流量交易的冰冷链条。我们应立足当代中国实践,在数据监控、主体性消解与虚拟异化的三重维度中,探寻数字劳动者突破异化困境的可能路径,为构建以人为本的数字文明提供理论镜鉴。
2. 劳动解放理论与异化劳动理论概要
劳动本应是人类创造力的舞台与自我价值的实现途径,但在资本压迫下变得异化扭曲。马克思深刻剖析异化根源,揭示了劳动与产品、过程、人的本质及人际关系的断裂。劳动解放理论则指明打破异化、恢复劳动自由本质的方向。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马克思的劳动解放与异化劳动理论,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异化,并探讨如何通过社会变革实现劳动解放。
2.1. 马克思劳动解放理论的核心内涵
马克思劳动解放理论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刻批判基础之上,其核心内涵体现为对异化劳动的扬弃与人类自由本质的复归。该理论以劳动作为理解人类社会的关键维度,揭示了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异化为资本增殖工具的本质,进而提出通过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实现劳动解放的实践路径。劳动解放并非单纯指向劳动时间的缩短或物质条件的改善,而是强调将劳动从资本逻辑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恢复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确证的根本属性。从哲学人类学视角出发,马克思将劳动视作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特征,自由自觉的劳动活动构成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人的类本质及他人产生多重异化,劳动沦为维持肉体生存的谋生手段。劳动解放因此具有双重维度:在物质层面需要打破资本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建立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在精神层面则要实现劳动从异己性活动向自主性创造的转化,使劳动成为个体才能全面发展的自由实践。劳动解放的实现逻辑内嵌于社会形态演进的历史辩证法中,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物质生产发展到足够阶段,必要劳动时间极大缩短,社会成员才能获得充足的自由时间用于艺术创造、科学研究等自由个性的发展。这种解放是个体劳动状态的改变,更是整个社会关系的革命性重构,要求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组织形式,使劳动真正复归为人的第一需要。劳动理论包含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现实批判,也蕴含着建构新型劳动伦理的价值指向,为审视当代劳动形态变革提供了根本性的分析框架。
2.2. 异化劳动理论的形成与内在逻辑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根植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深刻剖析,其形成受到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源于对19世纪工业革命后工人境遇的切近观察。马克思指出:“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2]: p. 227)所以异化劳动的核心矛盾是人类通过劳动创造对象世界的本质力量,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却演变为压迫自身的异己性存在。他从黑格尔的精神异化中剥离出劳动异化的现实维度,摒弃了其思辨哲学的抽象性,同时批判费尔巴哈仅停留于宗教异化的表象,转而将矛头指向私有制下的经济关系。从这种角度出发,异化劳动并非永恒的人性困境,而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病症,只有当劳动者被迫将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时,劳动便从“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沦为“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其产品不再属于劳动者,反而成为资本增殖的载体与支配工人的工具。这种异化的内在逻辑体现为四重断裂: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分离,使工人越生产越贫困;劳动过程的异化,将创造性活动降格为机械重复;人与类本质的疏离,导致个体丧失对生命活动的自主性;人际关系的物化,使社会联系蜕变为冰冷的利益交换。异化劳动理论构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哲学基石,通过揭示劳动从对象化到异化的辩证转化,为超越资本主义、实现人的本质复归提供了革命性视角。
3.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劳动异化的表现
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力就越旺盛。([3]: p. 237)在数字资本主导的当代生产体系中,劳动形态因技术革新呈现数字化转型特征,但其始终受制于资本增殖的核心逻辑,劳动异化现象并未随形势变化而消解。数字劳动中的异化现象,依然可以用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来进行阐释,具体来说,其具有以下体现: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本身的异化,数字劳动与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3.1. 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
在传统劳动中,劳动者通过生产活动将自我意识对象化为产品,并从中获得对劳动成果的支配权,然而数字劳动的产品异化表现为劳动者与数据成果的彻底分离。用户生成内容(如帖子、视频创作)、平台行为数据(如点击、浏览记录)以及零工经济中的服务(如外卖配送轨迹)均被平台以免费资源的名义占有,经算法加工后成为可交易的数据商品。在国外,脸书用户的情感表达被转化为精准广告投放的原料,网约车司机的行车数据被平台用于优化调度系统。劳动者决定数据的使用场景以及分享其衍生的经济利益,这种异化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的数字化垄断。平台通过用户协议将数据所有权私有化,劳动者仅作为数据肉身存在,其劳动成果被剥离人格属性,沦为资本增殖的抽象符号。异化的本质是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数字时代的数据殖民恰恰印证了这一批判,劳动者的创造性活动反成为压迫自身的异己力量。
3.2. 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本身的异化
数字劳动对劳动过程的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精细化程度,劳动者在算法规训下沦为数字傀儡。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如外卖员的送餐倒计时)、行为评分(如网约车司机的服务分)和游戏化机制(如点赞、排行榜)重构劳动的意义。内容审核员每日处理海量暴力信息,其工作被简化为机械的“删除或保留”二元选择;短视频创作者为迎合算法偏好,被迫重复模板化内容生产。劳动不再是人本质力量的自由发挥,而成为维持平台运转的标准化零件。算法黑箱加剧了这种异化,劳动者无法理解算法决策的逻辑(如配送路线优化、流量分配规则),只能被动适应其不可见的规则。零工经济中,劳动者需通过自我剥削(如超时工作、购买平台装备)来维持算法的合格评价。这种劳动关系的倒置使人服务于算法而非算法服务于人,标志着劳动彻底异化为外在于主体的强制力量。
3.3. 数字劳动与人的类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在于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实现自我发展,而数字劳动将人的社交、情感与认知能力异化为资本增殖工具。社交媒体中,用户的情感表达被量化为互动数据,友谊维系异化为粉丝运营,主体价值被简化为可计算的流量指标。游戏模组爱好者的创意设计被游戏公司无偿征用,其热爱与才华沦为产业创新的免费燃料。更深刻的是,数字劳动重新定义了人的存在方式。平台通过永久在线要求(如24小时接单)来模糊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劳动者被迫将休闲时间转化为潜在劳动时间。网约车司机在等待订单时刷短视频学习接单技巧,自媒体从业者即使在睡眠中也焦虑于流量波动。当劳动全面入侵人的生物节律与精神世界时,人的类本质从“自我实现”退化为“数据生成”,成为自我规训的数字化主体。
3.4.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数字平台将人类社交关系转化为可开采的社会资本。社交媒体中,朋友互动被异化为点赞交易,亲密关系被量化为关注数,情感联结沦为数据变现的渠道。零工经济中,算法通过动态定价(如高峰时段加价)挑动劳动者竞争,外卖员为抢单被迫安装外挂软件,司机群体因评分系统相互举报。平台经济的设计瓦解了劳动者团结的可能性,将马克思所说的人与人之间的类关系异化为数据与数据之间的竞争关系。这种异化在平台资本主义中达到顶峰,脸书的社交图谱将人际关系打包出售给广告商,婚恋程序通过算法制造情感稀缺以刺激付费,教育平台将师生互动转化为知识付费产品的原料。这个过程中人类最本真的情感与协作被异化为冰冷的数据交易,数字劳动将剥削个体的剩余价值,并且摧毁社会关系的伦理根基。
4. 数字劳动异化带来的新型困境
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我们似乎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与选择,然而这背后却隐藏着对人类主体性的深刻影响。全景监控下的自由选择,实则是数据囚禁与行为诱导的精准布局;数字世界中的人类身份,被简化为可交易的数据代码,失去了人性温度;虚拟自我与现实存在的撕裂,让人们在数字成就与现实平庸之间迷失自我。我们有必要剖析数字时代自由与价值的悖论,深刻了解当代中国数字劳动者困境。
4.1. 全景监控下的自由幻象:从技术赋权到数据囚禁
数字时代的技术赋权表象下,隐藏着主体自由的深刻悖论。平台通过算法与大数据构建的自由选择机制,实质是全景监控与行为诱导的精密耦合,用户在短视频平台滑动屏幕时,看似在自主挑选内容的背后,每一步操作都在为算法提供训练素材,其停留时间、点赞频率甚至手指滑动速度,都被转化为数据指令。算法根据这些指令生成量身定制的信息流,用同类内容编织成一张温柔的网,喜欢宠物视频的用户会不断收到萌宠推荐,逐渐陷入刷得越久,推荐越精准的循环。这种自由的本质,如同一家自助餐厅:看似琳琅满目,实则所有菜品都来自后厨预先设定的菜单,食客的选择不过是菜单框架内的有限组合。更深层的困境在于认知自由的剥夺,搜索引擎和社交平台会基于用户历史行为过滤信息,形成数据牢笼。一个关注环保议题的用户,可能被不断推送极端气候报道,却鲜少接触新能源技术进展;一个热衷健身的人,首页永远充斥着完美身材教程,而忽视健康饮食的多样性讨论。这种信息筛选机制让人的思维逐渐固化,被困在由自己过往点击记录筑起的回音壁中,技术看似赋予选择权,实则用数据模型将人困在自我以为的自由里,如同超市货架,虽摆满商品,但最显眼的永远是资本想让你买的那几款。
4.2. 人的“主体身份”困境:从生命主体到数据商品
在数字世界中,人的复杂身份被压缩成一串可交易的数据代码。外卖骑手的价值不再由他的服务态度或工作经验定义,而是被系统简化为“准时率95%”“月接单300次”的电子标签;求职者的竞争力不再体现于实际能力,而是职场社交平台上“人脉500+”“证书10张”的量化指标,数据化改造如同给活人拍X光片,只保留骨骼轮廓,却抹去了血肉的温度。这种身份异化在消费领域尤为赤裸,电商平台根据购物记录将用户标记为“精致宝妈”“性价比追求者”,在线教育app通过答题数据给学生打上“数学潜力股”或“文科特困生”的烙印。而这些标签具有自我实现的魔力:被标注为低消费潜力的用户,再也收不到高端商品推荐;被打上流失风险标签的学生,可能真的因缺乏学习资源而放弃进步。人的社会属性被拆解成可量化的参数时,就会像积木被拆散后重新组装,看似还是初形,但早已失去了最初的灵魂。
4.3. 满足感导致主体性建构混乱:虚拟自我与现实存在的撕裂
数字平台为人们打造了一面魔镜,镜中的虚拟自我比现实更光鲜,却也让人逐渐忘记真实的模样。社交媒体上的人设经营像一场永不落幕的化装舞会:有人用滤镜磨平皱纹,有人用精心编排的文字伪装学识,甚至有人购买虚假定位制造环球旅行的假象。平台通过流量奖励机制,逼迫用户成为数据戏精:美食博主必须顿顿展示大餐,知识博主不敢承认自己也有知识盲区。久而久之,人们开始分不清表演与真实的界限,就像长期戴面具的人,最终把面具当成了自己的脸。这种混乱在年轻群体中更为尖锐,00后女孩在游戏中拥有万人追捧的战神身份,现实中却因成绩普通被家人否定;程序员在技术论坛被尊为大神,线下聚会时却因不善言辞被冷落。虚拟世界的光环越是耀眼,现实生活的平庸感就越强烈。更危险的是,人们无意识地将虚拟成就等同于人生价值,就像用电子游戏的血条来衡量真实生命的健康,点赞数、粉丝量构筑的数字人生,正在掏空人们对现实世界的感知与期待。
5. 当代中国数字劳动者出路探究
劳动异化是资本逐利逻辑的产物,但非历史必然,面对数字劳动困境,我们应该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资本引导,让数字劳动者重拾主体性,实现缩小异化鸿沟,为数字劳动者探寻新的路径。
5.1. 保护数字劳动者身份和权益:从算法依附到劳动解放的制度批判
在数字技术深度重构生产关系的当下,平台资本的算法权力已演变为新型劳动支配工具。当前平台经济通过算法参数的隐蔽控制(如绩效奖惩),将劳动者纳入数据,算法,资本的三重规训网络,形成表面自由、实质从属的数字化泰勒主义。破解这一困局,需跳出技术工具论范畴,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度推进制度性权力重构,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实现技术理性与劳动尊严的辩证统一。
首要在于确立劳动控制权的法理边界,传统劳动关系判定范式受限于契约形式与经济从属的二元框架,难以回应算法控制权对劳动实质的穿透性支配。应构建以算法控制强度为核心的新型法权体系,通过立法明确算法指令的合法性阈值:当算法系统通过实时监控、行为预测等方式形成持续性支配(如强制接单率)、单向性约束(如不可逆的路径规划)、系统性剥削(如动态抽成比例)时,即便存在形式契约自由,仍应认定平台承担法定雇主责任。2023年国务院《数字经济促进法》提出的算法备案与影响评估制度,已体现国家层面对技术权力的规制意志,需进一步细化算法控制权清单,将劳动者脱离算法强制力的数字断连权纳入法定保障范畴。
其次是构建算法治理的社会主义范式,一是推动算法透明化向算法民主化跃升,依托国家数据主权构建公共算法审计平台,强制要求平台企业公开核心算法逻辑与参数权重,并建立劳动者代表、技术伦理委员会、政府监管部门参与的三元协同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算法黑箱对劳动自主性的侵蚀。二是创新集体协商的数字制度载体,集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平台生态内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协商系统,使劳动者能够通过去中心化节点参与配送规则、服务定价、奖惩机制等算法设计,实现代码即契约向共识即契约的治理转型。三是强化数字主权的制度保障,将平台算法纳入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体系,建立算法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涉及大规模劳动调度的算法系统实施国家安全审查,防止资本逻辑通过技术霸权架空劳动权益。最后顶层设计需体现发展伦理与分配正义的统一,应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建立数据要素收益的二次分配机制,通过数字税收、公共数据池、算法贡献度计量等手段,将平台资本依托算法垄断获取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劳动者技能提升基金和社会保障专项账户。
5.2. 破除数据壁垒与强化资本规范引导:数字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重构
数字经济的资本扩张已催生出新型“数据垄断、算法霸权”共生结构,亟需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重塑数字生产关系。当前平台资本通过用户行为数据私有化、算法模型封闭化等手段,将数据要素异化为资本增殖的独占性资源,形成对劳动者与消费者的双重剥夺。重构数字生产关系,需以数据要素公有属性复归为核心,构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社会主义数字治理体系,具体有以下两种方法:
主要在于确立以数据主权为核心的国家治理框架,突破平台私有产权的资本逻辑,推动数据要素的公共性价值释放。数据的公共性本质要求通过立法分类各类数据,明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与个人数据的权属边界,并以法律形式强制平台企业向国家数据交易所开放非涉密数据接口,构建数据共享的制度化框架。在此基础上,通过隐私计算与联邦学习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将交通出行、消费行为等社会属性数据纳入全民共享基础设施,释放数据的公共价值。
关键在于构建资本扩张的社会主义伦理约束,形成系统性治理框架。首先,实施算法公共利益审查机制,要求平台企业在重大算法更新前提交至独立的第三方伦理委员会评估,重点审查算法对就业结构、劳动强度和收入分配的潜在影响,并将评估报告作为算法上线的前置条件。其次,创新数字贡献度计量体系,通过区块链技术记录劳动者在数据生产、算法训练和系统优化中的边际贡献,将贡献转化为可量化的股权激励或收益分成,建立劳动者与平台的利益共享机制。此外,构建数字时代反垄断新范式,将算法合谋、生态封锁、跨市场杠杆效应等新型垄断行为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并通过建立数字市场健康度指数动态监测市场集中度、创新活力和消费者福利等指标,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5.3. 重拾数字劳动者主体性:数字劳动解放的哲学批判与价值重构
数字资本主义的深度异化将人类劳动降维为数据流中的抽象符号,劳动者在算法规训下沦为数字无产阶级,其主体性消弭于平台经济的量化逻辑之中。面对这一境遇需回归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体论承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4]: p. 131)。以此构建对抗数字异化的三重辩证法:其一,在技术管理层面,使劳动过程管理透明化,要求平台公开算法逻辑,接受第三方审查,防止算法剥削,此外制定《数字劳动透明化条例》,明确平台在任务分配、绩效评估等环节的透明义务,建立劳动者申诉机制,通过隐私计算技术保护数据隐私,同时实现数据共享;其二,在价值论层面,建立以保护劳动者为目的的技术价值观,确保在技术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5]。要求将劳动者权益置于技术设计与应用的核心地位,技术开发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技术进步不会加剧劳动者的不平等或剥夺其基本权益。如通过区块链技术记录劳动者的边际贡献,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隐私计算和联邦学习技术的应用,保障劳动者数据隐私;制定《劳动者技术保护条例》,明确技术应用的伦理边界。
6. 结论
数字技术的突进并未兑现解放劳动的乌托邦承诺,却在资本逻辑的裹挟中催生出更隐秘的异化形态。当代中国数字劳动者困于算法囚笼、数据剥削与主体性消解的困境,本质上仍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劳动异化在数字时代的变体与深化。破解这一困局,既需要穿透技术中立性的迷思,更需回归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敏锐视角,数字劳动的解放绝非技术改良的线性叙事,而是涉及生产关系重构的社会革命。通过保护数字劳动者身份和权益、数字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重构以及劳动者主体性的价值重建,我们得以在数字文明中开辟出通往自由劳动的实践路径,实现劳动者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数字文明方能真正为全人类带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