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为马克思清算费尔巴哈的错误观点做了充分理论准备,也为其后续研究奠定基础。《提纲》立足实践反思旧哲学,阐述了科学的实践观,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2. 立足实践反思旧哲学
在《提纲》中,马克思立足实践反思旧哲学,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 对旧唯物主义直观性的批判
马克思开篇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旧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是物质世界在人头脑中的反映,坚持了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是其先进性的体现。但旧唯物主义以直观的、照镜子的方式认识客观世界,认为客观世界只是反映对象,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感性的直接的反映,这种反应是机械的、被动的。旧唯物主义没有从实践出发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只是把人当作直观的人,把实践看作纯粹的自然活动,只看到了主客体之间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未能认识到主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旧唯物主义未能看到实践是人创造性认识客观世界并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消极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本质是直观反映论。
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直观性的批判在于旧唯物主义未从实践出发揭示主客体间的关系,没有认识到实践是主体能动反映客体的活动,是人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忽视了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能动作用。
(二) 对唯心主义抽象性的批判
马克思在《提纲》第一条指出:“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本身的。”[1]与旧唯物主义不同,唯心主义哲学家认识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一大进步,但他们却抽象地发展了这种主观能动性,片面夸大其作用。人的主观能动性包括能动地认识与改造世界,人认识世界的过程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确立目标并制订计划;人通过实践获得对客观世界的直接认识,也获得对事物内部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把头脑中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都是在实践过程中进行的,但唯心主义认为认识先于经验,立足精神解释实践,夸大精神作用,抛开现实基础把人的主观意志当作世界的本原,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人的精神决定外部世界,未认识到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忽视了实践的作用。
唯心主义肯定了人思维活动的能动性,但其脱离物质基础,仅从精神层面理解实践,忽视了人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忽视了实践是连接主客体的桥梁,未能充分认识实践的本质,本质上是抽象先验论。
3. 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本体论展开
《提纲》立足实践,扬弃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直观性和抽象性,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人通过实践认识并改造客观世界,主体通过劳动将本质力量对象化,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
(一) 社会生活的本质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马克思从实践出发,鲜明指出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否认了旧唯物主义忽视实践直观反映社会生活变化,否认了唯心主义认为人的社会生活的本质是上帝、神以及绝对精神这类神秘客观存在物的观点。
马克思把社会生活放到实践中加以理解,将社会生活的本质锚定在实践的基石上,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奠定了坚实的方法论。人类社会诞生是实践的产物,物质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方式,创造了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生产资料,也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关系又反过来制约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断推动人类社会前进发展。
马克思指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从某种意义出发,社会存在与社会生活是同一层意思,即社会存在的本质也是实践。社会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来源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的辩证关系在人的社会实践中实现统一。在社会生活领域,我们必须从实践出发分析解决问题,才能对各种理论做出合理解释,必须不断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进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
(二) 人的本质
实践是现实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对象性活动,主体通过实践认识和改造世界,在人的本质的问题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旧唯物主义把人看作孤立的抽象的人,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共同属性,忽视了人的个性与社会性。马克思扬弃抽象的人的观点,关注现实的、具体的人,强调从社会关系出发把握人的本质,把人的本质放到实践活动中理解,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主张现实的人是生活在社会关系中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在于生活的社会环境不同,产生的社会关系也不同。社会关系决定人的存在,劳动是社会性的本质体现。人通过劳动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求,劳动是具有协作性的社会活动,脱离社会及社会关系的个体无法进行有效的社会生产实践。人通过社会交往习得思维、语言、文字符号及认知能力,在现实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及理想追求,其本质上是社会文化的产物。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通过社会协作实现自由与全面发展,理解人的本质属性必须从具体社会历史条件出发。
4. 马克思实践观点的认识论展开
结合《提纲》内容,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在认识论方面主要围绕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与动力,实践是真理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思维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
(一) 真理的检验标准
唯心主义否定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将真理的检验标准局限于精神领域的自我验证,主观唯心主义依赖个体的感觉经验,客观唯心主义依赖超验的客观理念,二者都脱离客观物质世界与实践讨论真理的检验标准,无法科学解释真理的客观性及实践性。旧唯物主义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性,认为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但在检验标准上,旧唯物主义脱离实践,从直观、经验符合论出发,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认识与客观事物或直观经验是否符合,未揭示检验真理的动态实践过程。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的真理性在于其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其直接现实性决定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认识与客观对象对照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尺度,受社会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某一时期的实践可能无法验证所有认识,需通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深化,认识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得到检验并不断发展完善。
(二) 认识的来源与动力
马克思的实践观立足实践的基础地位,科学回答认识的来源与发展动力问题,实现了认识论的变革。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与唯心主义的先验论,马克思认为,认识并非自发产生,也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反映,而是主体通过实践作用于客体的产物。人的一切认识都源于实践活动,实践打破主客体的隔阂,在主体意识中体现客观事物的属性和规律性。认识来源于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指亲身实践获得认识,间接经验是通过学习他人经验获得认识,间接经验本质上仍源于实践。认识并非静止的,而是会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发展,人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挑战,是认识深入发展的动力。随着实践领域发展的不断深入与拓展,产生新的认识工具,拓展认识的范围,创新解决问题的手段。人的实践活动不仅改造客观世界,也会锻炼人的认知能力,提升人的主观世界,人类利用工具拓展感官和思维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及其本质的认识。实践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也是认识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又在实践中进行真理性检验,不断发展、超越自身。认识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性认识指导实践的发展,如此循环往复,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提高实践能力,在尊重客观世界的基础上,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
5. 马克思实践观点的发展论展开
《提纲》在发展论方面主要围绕实践是人与环境和教育统一的基础,实践在社会变革与社会矛盾解决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
(一) 人、环境、教育统一的基础
旧唯物主义立足直观反映论,割裂人的主体性与环境的客观性,认为人是环境与教育的产物,主张环境通过教育直接作用于人,将人视为被动的接受者,忽视了人对环境的能动改造性。唯心主义从精神第一性出发,将人、环境与教育局限于主观意识或客观精神的范畴,认为环境是精神的产物,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服务精神的发展,未认识到人与环境在实践中的双向作用。马克思指出:“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重构了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辩证统一。
人创造环境,也被环境创造,但人不是被动适应环境,而是通过生产生活等实践主动改造客观环境,使其为自身发展提供更好的现实基础。教育过程是双向的,并非教育者单向知识输出,而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学习成长的过程。教育者通过实践获得知识,教学内容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实践获得知识,将教育内容内化为自身思维,基于自身知识,在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已有知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新的知识。马克思肯定了环境对人的制约性,同时又注重人通过实践突破环境制约,实践是改变环境与教育的根本动力。
(二) 社会矛盾的解决
旧唯物主义将历史发展视为自然条件变化的结果,强调外部自然环境对历史变革的决定作用,忽视社会实践的能动性,缺乏对社会内部矛盾的剖析,将历史进步的动力归结为外部条件,未揭示社会内在矛盾的解决对历史发展进步的决定作用。唯心主义将精神、意识等主观因素或客观精神因素视为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将历史视为精神自我展开与实现的过程。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历史是客观精神的自我实现,将历史进步归因于超验的、独立于个人意识之外的绝对理念。主观唯心主义认为历史是个体精神的主观产物,强调个人意志对历史的决定作用,认为历史发展是由少数人推动的。
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忽视实践理解人类历史的直观性以及唯心主义把历史发展归结于精神力量的抽象性,提出实践是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实践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实践塑造社会结构,推动社会变革与社会矛盾的解决,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学文化世界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历史是人通过生产生活以及阶级斗争等实践活动创造的,在实践中不断解决社会矛盾是历史发展进步的动力。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科学揭示了实践在社会关系变革与社会矛盾解决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揭示了人类实践是历史发展变革的动力。
6. 马克思实践观的时代价值
《提纲》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从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三个层面展开,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完成了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其蕴含的实践优先,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及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
(一) 实践为基、知行合一
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错误的实践观,强调发挥实践作用。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物质活动,人通过实践认识世界,在实践的过程中改造世界并加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立足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要求我们深入实际发现问题,并通过实践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与发展自我。认识是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反映,人通过感官或思维获取对事物外部联系或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也没有否认认识的作用。实践与认识相互作用,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根基,脱离实践谈认识是空洞的认识。认识对实践有能动反作用,正确的认识能够促进实践的发展与深入。人通过实践获得的认识,在实践中完成检验并不断发展完善,我们要充分发挥先进理论的指导作用,在正确认识的指导下不断为美好生活不懈奋斗。
(二) 以人为本、人民至上
《提纲》指出人是生活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同样,社会也是由人组成的,人的实践推动社会历史不断变化发展。人通过实践创造出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物质生活与发展资料,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矛盾的解决与社会制度的变革。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统一战线,维护人民群众的发展利益,尊重人民意愿。在社会矛盾发生转变的今天,我们更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各种诉求,服务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为美好生活的实现贡献最广大的力量。
(三)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提纲》指出我们要从实践出发,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既要继承优秀理论成果,又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际对已有理论成果进行丰富发展社会是无止境不断向前发展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实践不断调整发展指南,既立足实际又坚持不断试错创新。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要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通过实践打破旧秩序旧制度的束缚,开辟发展新路径。进入新时代,我们更要站在历史发展的前沿,根据新时代新特点以及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理论发展创新,破除不适应发展的理论与模式藩篱,不断通过实践创造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方案,化解发展过程中的新矛盾。时代是不断发展的,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