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作为完成梅洛–庞蒂从早期到后期思想过渡的跳板,语言与表达问题在其哲学中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如果说他早期关注的身体与知觉问题还与自然世界问题相对应,那么他对语言问题的关注则标志着由真理、社会、历史等问题构成的一个文化世界的浮现。然而,正是在这里,梅洛–庞蒂遭遇了“表达的难题”,即建立在身体–主体哲学基础上的语言理论,该如何说明语言的结构性、观念性以及自主性等面向的起源?他尝试采用隐喻化的身体概念来阐释文化世界,但这一处理并不顺利,它隐含了两种并不一致的理论视角,造成了两个世界实质上的分裂,这导致他后期不得不用“肉”的本体论来统合二者,最终走向了一条神秘化的道路。近年来兴起的认知语言学在具身认知等思想方面受益于梅洛–庞蒂的身心统一哲学,而反过来,意象图式、隐喻认知等认知语言学理论或许能为解决他的理论困境提供一定的启发。
2. 梅洛–庞蒂的言语现象学
在考察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时,索绪尔1 (F. de Saussure)曾将人类的语言活动(langage)划分为两个基本环节:言语(parole)和语言(langue)。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个人行为,而后者是社会制度,是从诸多混杂的言语活动中可以被确定下来的规范和体系([1]: p. 22)。他的作为“语言科学”的结构语言学所要研究的正是作为制度的语言。然而,对于在法国率先讲授索绪尔语言学的梅洛–庞蒂而言,更应该关注的反而是被视为异质的、偶然的言语现象。这是因为,现象学关心的并不是将语言放入某种可能的框架中,从而使现存的语言客观化([2]: p. 106),相反地它要寻找的是与在交流、在思维、在言说的主体的原初关联,探询意义是如何在具体的言语行为中生成的,而语言又是如何建构起我们的生命与文化的处境的。换句话说,萦绕在梅洛–庞蒂那里的大部分思索,可以归结为对“第一个人是如何说话的”或“一个人是如何说第一句话的”进行描述和解释。
这个问题不仅包含语言的起源和历史,也包含个人成长历程中的言语行为的发生史。对言语的考察必然无法忽视语言问题,就像索绪尔也从不曾完全排斥言语的语言学一样。只是在梅洛–庞蒂看来,这并不是历时性与共时性两种视角的简单并置,而是说语言作为言语的截面和规范,言语作为语言的实存与动因,二者必然存在着互相联动、彼此印证的内在逻辑。因此,语言既是梅洛–庞蒂的言语现象学需要还原的对象,又是有待于构造的目标。
在考察传统哲学或心理学关于语言的流行观点时,梅洛–庞蒂主要反驳了以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为代表的两种语言理论。在经验主义者那里,语言的拥有被理解为“言语形象”(image verbale)在体内的留存,而表达则被看作是伴随着命名刺激或意识状态的自然反应,整个活动中并不存在一个“在说话的主体”。理智主义者则把语言看作是内在思维的“范畴活动”,是其空洞的外在伴随物,这里也不存在“说话主体”而只有“思维主体”([3]: p. 206)。梅洛–庞蒂认为,这两种看法所隐含的前提是一致的,即都同意词语本身不拥有意义,意义是在语言之外的环节——要么是通过一种认知意向、要么是通过表象活动另行赋予的。但梅洛–庞蒂通过病理学的方式展示了其中的失误,比如一些“失语症”病人在面对具体语境时仍能正确地使用语言。这表明,言语活动可能并非由某种态度或功能所主导,而是植根于一个更为原初的生存论层面。
此外,梅洛–庞蒂更直接地宣示“词有一个意义”,这就意味着言语不是以思想为前提,而是本身就蕴含着思想,否则我们将无法理解为什么思维就像趋向于其完成一样趋向表达,为什么思想脱离语言则转瞬即逝而难以存在([3]: p. 206)。这一观点几乎挑战了整个传统语言学,因为我们关注的通常是符形(能指)通过意指关系指向的符释(所指)意义,而语词仅仅被看作承载意义的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并无必然性的理据。这一观点也是对语言表象观念的传统哲学观点的否定。梅洛–庞蒂向我们指出,词并不首先是一种指称客体或思想的方式,而是确定了言语在风格、情感价值、实存模仿等方面的基调,它作为原初的意义(sens originaire)层面衬托在话语的概念含义之下,言语才可能是有情境的活的语言,并在我们的使用活动中创生出新的意义。
这种语言与意义之间不可割离的联系只有在一种身体性的实存中才能得以理解。在梅洛–庞蒂看来,任何思维都是具身的,主体就是一个身心统一体,同时它也是一个被生存环境围绕着的在世界之中存在的主体。在这一意义上,“表达”应首先被视为投身于世界的身体的意向活动,在语言形成以先(或习得语言以先),先祖(儿童)已经开始自然地用身体的姿态和动作来表达意义,如威胁时的身势、愤怒时的吼叫、爱人之间的抚摸、愉快时放松的肌肉表情2,等等。梅洛–庞蒂认为,原初的言语“也是一种姿势(geste)”,它是“身体的变调”,就像其他姿势一样它自行勾画出自己的意义,只不过它要更精确、更抽象。更重要的是唯有言语能够积淀下来,构成人类主体间的共同成果。
因此,语言世界就构成了我们生存环境的一部分,而我的身体拥有词语就像拥有肢体一样([4]: p. 98)。言语功能一旦被创造,就像在我们身体中安置了新的表达器官,我们说出一句话,并不需要检视我们的语言仓库,再调动合适的词语,就像我用手拿起桌上的杯子,也并不需要回想外部空间和我的肢体的定位一样自然。语言所展露的这种本己性,再次印证了语言与思维并非外部的联系,语言相反地就是我们的运思的方式。所以,我们寻找词语比直接寻找意义要更加容易,而词语的效果又在于将我们的意向引向其意指的东西而隐匿自身。因为归根结底,“正是身体在展示,正是身体在说话”([3]: p. 230),原初的言语就根植在我们的肉身性经验之中,它带着我们在世生存的情绪和风格,从积蓄着的沉默的体验中爆发。
3. 在主体与结构之间的语言
如果说梅洛–庞蒂早期哲学的工作在于拆解语言作为词汇和句法系统的客体性观念,并将它还原到它原初发生的身体性视域里,那么他紧接着要解决的就是语言如何在主体间确定一个可共享的公共含义,甚至构建出不以具体身体为转移的一个语言世界、甚或一个文化世界。作为拥有原初意义的言语与一般意义的社会性言语并不冲突,关键在于分辨出语言结构的层次性。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庞蒂区分了“能说的言语”(le langue parlant)和“被说的言语”(le langue parlé) ([3]: p. 229)两个概念,前者指的是尚“处于初生状态”、还未脱离言说动作的言语;而后者则是言说沉淀的产物,可以作为既得知识去学习的、承载着固定含义的语言。比较而言,这其实是关于语言的两种真相:“能说的言语”揭示了语言主体性的面向,而“被说的言语”则揭示了语言结构性的面向。
对梅洛–庞蒂而言,前者更接近语言的深层本质和目的,因为其具体使用主要是由一种使用价值而不是固定的意义所决定的([2]: p. 109)。新的情境的出现或切己的身体感受使得说话者有了超越自然存在的可能性,去生成新的意义,就像在诗人创造性的用词和组合里,意义反而更直接地击中读者,它使我们临近言语初次诞生的时刻。但是,后者表明,语言也不是私人的,个人进行语言的创造也必须在既有的意义框架中才能突显,而且个人总是自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语言已经创制的世界中”,语言之网先于我们任何单个人的存在,我们的知觉也不自觉地在语言中并受到此前文化结构的形塑。
这仿佛是一个充满张力的悖论:对人类整体而言,没有说话者,何来语言?而对于个体来说,没有“被说的言语”的规约,“能说的言语”难道不会沦为一种个人形式的独白?梅洛–庞蒂没有像海德格尔后期那样单方面强调语言作为“道说”在主体面前完全主动的地位,也不满意于索绪尔“徒劳地坚持观察角度的两重性”([2]: p. 108)。他一直徘徊在现象学与结构主义的视角之间,寻求着一种能达成共同理解的“保存与超越的辩证法”,出于这一需要,语言问题在梅洛–庞蒂后期的哲学中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
主体的言语和结构的言语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简单在于着眼点不同,而在于人称视角的根本差异。前者是第一人称的言语,而后者则是第三人称的语言。梅洛–庞蒂将后者称之为“事后的语言”([5]: p. 17),正在于它总是将正在发生着的言语作为固定的对象铺展在同一个平面上进行拆解、研究。它的优点在于可以使我们的思路更清晰,但同时也会割裂语言自身“前有”的维度。因此,在这两种视角的认识中,前者指向的是一个实存的世界,而后者指向的是我们的观念世界;同时,前者直接通往自然–知觉的世界,后者当然也通往自然–知觉世界,但尤其通往社会–文化的世界,或者说通过社会–文化的世界的中介而通向自然–知觉的世界。
就梅洛–庞蒂的理论发展而言,他接下来要在身体的基点上重点说明语言如何实现结构化,从而建立起相对自主的秩序,因为这同时关系着我们“心理的”或文化的生活如何从自然生活那里获得自己的各种结构([3]: p. 225)。在最初的言语中,人类是出于指称周围在场的客体而共同建立起语言,语言的系统就是实存的系统。然而由于我们拥有“能说的言语”能力,它使得语言超越其实存,“把超越和改变身体的各种自然能力的某些含义占为己有”([3]: p. 226)。身体的这种超越行为首先在某一行为的习得中碰到,然后在姿势的无声沟通中碰到,接着在主体间的交流中被其他见证者所理解和接受,新的语言系统也就被默认确立下来。这意味着,词语开始松解与客体的锚定关系,能指脱离在场关系而开始向他处漂移。语言自此进入了自身的系统,它不再以实存为转移,更甚者,由于我们通过语言总能以某种在场的方式指称着不在场的事物,使其仿佛置于我们的“掌控”之下,它反过来把实存客体吸附进语言符号的象征系统中。
在语言建立起自主结构的同时,也构成了我们文化生存的制度形式,也就是说,语言的结构化反过来带来经验的结构化。我们生活在周围客体都被明确标出含义的一个世界中,每一客体的含义都不是孤立的,而是附着在符号之网中。当我们看到一支铅笔时,它唤起的是整个文具的符号系统,我们很少会想到把它用作筷子或是水平计,尽管它也可以这样用。可见,我们在用概念来固定我们对客体的知觉,如果是面对一个完全陌异的不知名客体,我们的知觉就会变得不稳定和混乱起来,就像非洲部落的原始人拿到可乐瓶那样3:它一会显现其光滑的特性,一会又显现其坚硬的特性,因此他们既可以将它用来作为吹奏的乐器,又可以作为舂捣食物的工具;除非对它另行定义,否则它永远是无法理解、无法思维的神秘之物。此外,概念甚至能够激发由它所固着在身体经验中的情感反应,所以才会有“谈虎色变”“望梅止渴”这样的生活经验,才会有福柯所揭示的话语有规训身体的力量,如此等等。
于是我们发现,语言越是结构化,就越是远离与身体主体的原初关联,它甚至分化出来,反过来对身体施加其影响。这完全超出了梅洛–庞蒂最初身体还原论的范围,但这也并不是说语言成了异质的自治系统,只是它不再由单数身体所决定,而是成了复数身体的无数复杂作用的结果。梅洛–庞蒂于是把类似于语言结构的“制度”称之为“社会生活的身体”或“历史的身体”,也就是文化世界中的隐喻身体。但这一操作无形中转换了人称视点,并改变了其本体论的基础。但是,我们真的可以凭借隐喻的方法直接从知觉世界跨越到文化世界吗?这一跨越的合法性何在?此外,这一跨越也潜在地导致了两个世界的分裂,导致梅洛–庞蒂后期走向了以“肉”为原初基质的本体论。但这又是否是补丁式的做法?如果我们要设想一种非“隐喻身体”式的理论道路,那么关键就在于退返到语言结构化的一步,并尝试通过说明其发生的细节来证明身体和世界的原初统一,而认知语言学的一些成果也许有所助益。
4. 作为隐喻的身体
要解决梅洛–庞蒂的“表达难题”,我们无须假以外求,身体现象本身已经蕴含连接知觉世界和文化世界的通道,在身体主体的原初经验中已经蕴含着通往意义结构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源于身体间的共在特性,人不是封闭的心灵单子,而是带着他的能知觉的身体空间去探索周围世界,向世界敞开自身。梅洛–庞蒂认为,我们的身体与世界原本就是统一的,这也意味着我们与其他在世的身体同样具有原初的统一性。在婴儿的生活里,世界就是一体化的,不存在自我核心,也没有与自我相对的他人个体,只有一个无分化的浑然整体。在前人称的世界里,我和他人就已经通过身体的方式共在了。分化出现于儿童的镜像阶段:儿童在认出镜中自己外部身体的一刹那,他的内在性和外在性戏剧性地翻转过来。他在镜中获得了来自第三方,即他人的视角,同时透过这一视角看到了“自我”,第一人称的获得与第三人称是同时发生、同时取得的;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内在都带有一个尚未充实、但始终可能从他者视角出发观看自身的潜在意向。
身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进一步充实着这种意向,而这种交互本身就是身体内在性与外在性持续不断的翻转:我的身体感知着他人的身体,同时也在他人的反应中感知自身。这就像梅洛–庞蒂举的用左手摸右手的例子,我们几乎分不清是左手摸右手还是右手摸左手,因为知觉是可逆的,它是主动性和被动性的统一。身体间的共在使得我们如同栖居在两个身体4,甚至无数可能的身体之中,我们因而获得了某种溢出自身的视角。
言语行为正是这种身体交互发展的结果,因为语言的发明最初就是为了交流,它使我能够通过外在的语音通达他人的内在,而他人同样也如此理解我。理想的言语实践就是言说和聆听在主体之间的交替,就是主动和被动角色的转换。在这种非唯我的关系中,我们体会和学习着另一个与我相类的平等主体。可以说,语言就存活于“关系”中,在我与他人交流的共同努力中,我们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存在场域,而语言就是这一场域的实现,它将场域的结构性纳入自身,而不为场域中任何个别节点所改变。因此,语言本身就蕴含着共在的维度,单从主体内部出发我们无法解释清楚语言现象。语言从一开始就把我们抛入与他人共在的世界,而学习语言也是在学习一种超视角的客观视角,真理、知识只有在这种语言中才可能出现。
语言不属于个人的占有物,而每个人却都能共享语言,这恰恰说明了我们是相互开放、共同在世的主体。身体正是这种开放的关键回路,正是发生在身体中的第一称视角和第三称视角的转换,打开了从主体到结构的开放通道。语言起源于身体间的场域,但它也是在脱域中分化和重构起来的。这是关系着社会(文化世界)如何形成的关键步骤,因为社会需要建立在符号–象征体系之中,我们必须仔细考察语言是如何超越实存世界,从而形成更丰富的含义层次的。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不必把语言归结为某种神秘的自主性力量,我们依然要在身体理论的范围内寻找它发生的线索。如果说语言的结构来自场域的结构,那么这里还缺少一个重要的逻辑环节,即“认知的空间性”。对梅洛–庞蒂来说,身体之所以能认识外部空间,是因为身体就是最始源的空间,任何能为我们所理解的空间都是由身体空间先行勾画出的意义的空间。身体空间拥有定向能力,它为我们确定了“这里”和“那里”、划分出上下左右的方位,而纯粹同质的客观空间在身体面前却呈现为有序的空间结构。
如果说语言最初的结构奠基于身体认知的结构,那么意义是如何脱离语言既有的轨道,突然发生意义的转向的呢?“转义”在梅洛–庞蒂那里曾简单提过一笔5,但这一过程的实现显得过于神秘而突然。不过认知语言学中的隐喻认知理论或许可以填补这一重要的细节。以莱考夫和约翰逊6为代表的认知语言学派认为,在我们前概念的身体经验中至少存在两种结构:基本层次结构(basic-level structure)和意象图式结构(image-schematic structure)。前者近似于身体基本的空间、感知、运动等结构,而后者则是指我们后天身体经验中的常见的结构及方位关系,比如我们在每天无数次接触到某一物体置于另一物“之上”,从中我们就获取到“Over”这一意象图式,它可以被用来描述其他空间关系甚至非空间关系([6]: pp. 58-59)。意象图式自动捕捉语言与其他经验的象似性关系7,而这种从实存语言域到认知语言域的投射,就被称之为“隐喻”。通过隐喻关系,我们大大拓展了语言可表达的范围,从有限的实存语言中演化出了无限丰富的语言自身的王国。这也说明了,语言的任何分化都是基于身体的认知能力的,甚至连最抽象的概念语言,也未完全脱离我们的生活经验,而并不是结构主义者所认为的语言成为脱离人而独立作用的客观系统。
隐喻理论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梅洛–庞蒂的“表达难题”中最关键的一环,即如何立足在初期身体–言语理论的基础上,去解释语言的制度化和结构性的起源,从而避免言语的主体性立场和语言的结构性立场的歧出。现在,我们仍能在身体与知觉中发现一种足够“好的含混性”,它以其开放性、结构性、创造性将自然、语言与文化重新聚合为同一个整体性的世界。
贯穿在上述的分析中的尚且还是在“事后的认识”,即力求剖开语言现象中的两面性,区分出主体的与结构的、具体的与抽象的、共时的与历时的、断裂的与连续的种种二元对立……却忽视了它们互为一体的张力。只要我们的认知停留在观念世界里,自然与文化世界就必然存在裂痕,身体和世界就必然回不到原初统一。这是梅洛–庞蒂始终徘徊在现象学与结构主义之间的原因,也是他的失误所在,他没有看到二者根基上的统一性。只有将梅洛–庞蒂的实存论彻底化,才会得到一个统一的语言实存论图景。就在世之中的身体而言,不存在没有与其他身体关联着的身体,也不存在一个普遍样式的身体,有的只是无数个命运相连的具体身体;同样,实存论中的语言既不是纯粹内在性的意义表达,也不是纯粹外在性的符号结构,它是有内在的外在和有外在的内在,它们相互包含。最终,思想获得了它的肉身,符号拥有了它的灵魂,在一次次具体的表达活动中,它们持续地进行着现象与结构之间的翻转游戏。
NOTES
1索绪尔(F. de Sausure, 1857~1913),瑞士语言学家。
2这并不等同于符号学中的“自然符号”,也不是要把语言还原为情绪表达。梅洛–庞蒂认为,“在把语言与某些情绪表达进行对照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损害语言特有的东西。只有我们身体的解剖构造使一些确定的姿势与一些给定的‘意识状态’对应,我们才能谈论‘自然符号’”,而事实上,各种情绪的模仿在不同文化中是不同的表现,更准确地说,“模仿之间的不同包含了情绪本身之间的不同”。见Maurice Merleau-Ponty, 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Paris: Éditions du Gallimard, 1945, p. 220.
3电影《上帝也疯狂》中的故事情节。
4“他人的身体和我的身体属于一个唯一的全体,是一个唯一的现象的反面和正面,而我的身体每时每刻都是其痕迹的匿名实存从此以后同时寓居于这两个身体之中。”Maurice Merleau-Ponty, 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Paris: Éditions du Gallimard, 1945, p. 406.
5原文中如此描述:“一个由某些确定的能力构成的系统在这里或那里突然偏离中心,自身瓦解,并且根据不为主体或外在的见证者所知的、却在这一同时刻向他们现实的一条规律重组自身”,以及“运转我们身体的某种方式,突然被赋予了一种转义,并且将这一转义指示到我们之外”。见Maurice Merleau-Ponty, 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Paris: Éditions du Gallimard, 1945, p.226.
6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和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是认知语言学领域的代表人物,合著了经典著作《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 We Live By),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Conceptual Metaphor Theory)。
7象似性是一个语言学概念,指的是语言符号在语音、语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存在的映照性相似的现象。象似性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哲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提出,用于解释符号与实物间的联系。象似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肖像象似性、图表象似性和隐喻象似性,这些类别反映了符号与实物之间的不同维度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