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其防控研究
Research on the Cause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Juvenile School Violence
DOI: 10.12677/ojls.2025.135152, PDF, HTML, XML,   
作者: 沈佳淇: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宁波
关键词: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防控研究Minor School Violenc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esearch
摘要: 校园暴力具体指的是一切与校园环境有关的其他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如教室内外、学校周围、上下学途中等环境。校园暴力会对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带来潜在的危险与挑战。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此类事件不仅对受欺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难以预估的伤害,还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持续冲击,已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本文以未成年人为研究对象,从我国的成年人校园暴力问题治理的现状和校园暴力犯罪的新特征入手,分析校园暴力行为的成因,提出完善立法和执法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并发挥家校合力作用、健全校园安全预防和应对机制三个方面的对策,期望能够切实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与校园环境。
Abstract: School violence refers to violence that occurs in and around the classroom, around the school, on the way to and from school, and in all other contexts related to the school environment. School violence can bring potential dangers and challenges to building a good school environment. In recent years, school violence has occurred frequently, which not only brings unpredictable harm to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victims, but also brings challenges to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thus attracting great attention from all walks of life. This paper takes minor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starts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governance of school violence among adults in China and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of school violence crimes, analyzes the causes of school violence, and puts forward three countermeasures: improving the legal system of legisl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strengthening family education and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home and school, and improving the prevention and response mechanism of campus safety, hoping to effectively curb school violence and create a harmonious social atmosphere and campus environment for the growth of minors.
文章引用:沈佳淇.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成因及其防控研究[J]. 法学, 2025, 13(5): 1069-1075.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5.135152

1. 引言

校园暴力是指校园内的暴力行为,包括语言侮辱,运用躯体力量及机械对师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以及对师生名利、财产的侵害等行为[1]。校园暴力不仅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还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及其未来的成长与发展造成深远影响。近年来,有关未成年校园暴力的视频在网络自媒体上频频出现,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传播成本费用低等特点,社会各界对此类案件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然而,由于有关部门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和制度贯彻实施不到位以及学校对于相关法制教育的缺失,导致此类案件只有通过网络曝光才会引起公众的关注。这鲜明地表明,制定并完善应对校园暴力的策略与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对校园暴力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在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中茁壮成长。另一方面,这也将助力法治中国的推进,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 校园暴力行为的概念界定

2.1. 校园暴力概念的界定

目前,我国官方层面对校园暴力的概念尚未作出明确的界定。有研究者认为:“校园暴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具备伤人毁物性质的偶然性活动,更多的是以暴力性行为以及毁坏财物的方式出现,它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师生,也可以是师生之外的非学校人员,以及它所涵盖的学生年龄可以界定为十到二十四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2]校园暴力行为是指在学校或学校相关环境中,学生或其他学校成员之间发生的具有攻击性、威胁性或恐吓性质的行为。这类暴力行为不仅仅限于肢体冲突,还包括语言暴力、心理虐待、性骚扰等多种形式。校园暴力的核心特征是通过某种方式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压力,通常伴随着权力不平等和受害者无力反抗的情况。从广义上讲,校园暴力行为不仅仅局限于学校校园内的直接冲突,甚至还可以延伸至校园周边、上下学路途以及网络空间。随着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网络暴力已逐渐成为校园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社交平台或网络聊天室中遭遇的恶意攻击、侮辱和排挤同样构成对其身心健康的严重威胁。因而,学校、家庭、社会等各种主体有责任采取必要而有效的措施去防控和解决校园暴力的问题。

2.2. 中小学校园暴力犯罪的新特征及类型

校园暴力行为的形式多样,除了我们常见的打斗、推搡等肢体暴力外,还有语言暴力、心理暴力和性暴力。语言暴力主要表现为侮辱、威胁、讽刺等语言形式,心理暴力则包括冷暴力、孤立、排斥、诽谤等手段。性暴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成为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尤其是在青春期学生之间。这会对心智和身体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消极影响。

此外,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也出现了一些新特征。一是施暴者低龄化现象日益明显。根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布的数据显示,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年龄已降至12.2岁,其中暴力行为所占比例较高[3]。众所周知,12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心智未成熟,情绪波动大、自控力差且性格叛逆,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正是由于这些特质,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施害者往往集中在12至16岁的未成年人群体。二是犯罪对象范围广。由于校园暴力案件所涉及的被害人年龄较小、案情较为简单且缺乏有效证据而难以定罪;此外,实施暴力行为者的年龄多为未成年人,对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往往会形成涉案人数多、涉案地域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三是暴力方式多样化。一方面是以肢体攻击为主;另一方面则是以言语威胁等非直接手段为主。例如:2017年发生在北京某中学的校园暴力事件,起因是两名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矛盾纠纷而引发斗殴行为。事件发生后,学校老师迅速介入制止并报警处理。由此可见,校园暴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2.3. 校园暴力当前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道路上努力,也强调了德治和法治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使德治和法治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因此,校园暴力的治理一直都是我国社会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此外,从校园暴力犯罪涉及罪名来看,故意伤害案件占比接近六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聚众斗殴罪排名前三,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校园暴力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还是集中在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4]。近年来,在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下,我国校园暴力犯罪总体呈现下降趋势,然而,校园暴力行为仍具有隐蔽性、长期性、滞后性等特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各主体需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等方面的快速发展,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也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和问题。校园暴力现象也随之越来越多,这不仅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校园暴力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3. 校园暴力行为成因分析

在校园暴力的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主要的原因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缺位的问题、监护人主体职责的虚置、校内外不良环境的影响。

3.1. 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缺位

我国在未成年校园暴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方面,与世界各国相对成熟的校园暴力预防及治理法律相比,还存在一些空白地带,相对不够全面和完善,在某些方面存在缺位。

一是当前我国相关立法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当前,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例,其初衷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从而使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法律更多的是针对成年人。因此,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订与完善,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甚至在“有关校园安全的所有政策文件与法规中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园暴力治理的,甚至连‘校园暴力’一词也基本没有在这些政策文件与法规之中出现——这似乎是一种有意的回避”[5]。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由于他们的错误认知和不良行为导致的,而这些行为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会对他人和自己造成伤害。因此,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只有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保护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才能对校园暴力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进一步控制[6]

二是监护人相关责任追究偏轻。 校园暴力的发生,往往与欺凌者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欺凌者在家庭中未能接受到正确的价值观教育,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监护人本身就是暴力行为的示范者。这种家庭教育方式的缺位,导致孩子在面对冲突时更容易采取攻击性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与此同时,这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不利影响。有研究者指出:“消极压抑的家庭氛围使得青少年易产生不良情绪。”[7]然而,当这些孩子在校园内实施暴力行为时,我们常常发现,监护人所要承担的责任被大大减轻。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法律地位的特殊性,他们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往往受到的法律制裁相对较轻。另一方面,监护人在孩子暴力行为发生后的责任追究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这种责任追究偏轻的现象,无疑在无形中纵容了校园暴力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正视这一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有关未成年校园暴力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好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促使其身心健康地发展。

3.2. 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家庭中,父母通常都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往往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会对他们今后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但是,一些家长或者监护人在教育子女时存在明显的职责缺失。有的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不足;有的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缺乏耐心和细致的引导。这种家庭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孩子形成不良的性格和行为习惯,成为校园暴力的潜在因素。父母之间存在争吵或暴力行为的家庭,容易让孩子产生模仿倾向,从而在校园中表现出攻击性行为。此外,父母对孩子的忽视或过度溺爱也可能导致孩子产生不健康的心理倾向,父母对孩子的要求有求必应,这种溺爱会让未成年人养成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从而致使孩子在面对冲突时更倾向于采取暴力手段。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判断能力,在生活中很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家长需要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并给予正确引导和帮助,如果监护人对未成年缺失了必要的家庭教育,可能会对未成年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可逆的伤害和影响。

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也与家庭教育的完整性紧密相关。家庭教育的完整性,一方面强调家庭结构的完整性。也就是说,父亲、母亲或者监护人应该共同承担起抚养未成年的责任和义务,不受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状况、经济情况、地域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有研究者发现,“在单亲家庭、重组家庭以及隔代抚养家庭中,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是最易产生的。”[8]比如:浙江庆元一名小学生因偷窃冷饮被同学围殴,施暴者均为留守儿童。这说明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完整性,未成年得不到成长所必需的情感需求,往往会使家庭中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容易引发未成年出现生理或者心理缺陷,进而影响未成年与他人的正常交流与交往。另一方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也强调父亲、母亲或者监护人的教育应该覆盖未成年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有些家长过分注重分数,经常以分数来评价子女的学习情况,对子女的评价过于片面和单一化;还有些家长只关心子女的学习成绩,不管其他方面是否有进步,只注重智力的发展,忽略德、体、美、劳的均衡发展,这些都不利于未成年形成良好的品行和品质。比如:一位天才少年因天赋异禀被同学孤立欺凌,最终被迫移民。其父曾多次向学校反馈未果。这说明父母除了关心未成年的学习情况,还应关心未成年的心理与生理健康、思想道德水平、情感需求等。

3.3. 校内外不良环境的影响

首先,不良的学校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暴力行为的滋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同国家经济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这种趋势不可避免地会对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不同民族的文化也会不断地交流与发展,使得社会中的各种思潮涌入校园,诸如“暴力文化”“小团体”“校园帮派”“网络霸凌”等不良思想也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校园暴力文化的传播容易使青少年迷失自我,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不良思想,从而逐渐走上歧途。学校是青少年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教师的教育方式、学校的管理方式和校园氛围都会对学生的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前,一些学校对于校园暴力的预防和干预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监督手段,导致一些潜在的暴力行为在早期未能得到控制。同时,部分教师可能存在管理方式不当的问题,如过于严厉或者忽视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导致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或叛逆心理,从而通过暴力行为来发泄不满。此外,校园内学生之间的差异也可能引发冲突,如成绩、家庭背景、性格等方面的差异会引发矛盾,甚至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如果学校缺乏有效的调解手段,可能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未来发展。

其次,不良的校外环境对青少年行为模式的形成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美国学者班杜拉指出,“青少年出现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他们天生就会的,跟他们天生的性格等因素无关,之所以出现暴力行为,是其周边环境导致的”[9]。不良的校外环境也是导致未成年校园暴力行为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社会的信息传播途径多样化,网络、电影、电视等传媒内容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有重要影响。尤其是在信息时代,未成年可以更容易地接触到各类暴力信息,例如暴力影视、网络游戏和社交平台上存在的不良言论。这些暴力内容在悄无声息中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使其对暴力行为的容忍度提高,甚至对暴力产生认同感和模仿欲望。此外,社交网络的普及使得校园暴力不仅发生在物理空间中,也开始扩展到虚拟空间。网络暴力、语言攻击等在未成年群体中日益普遍,网络暴力不仅会使受害者遭受心理的伤害,还可能激化现实中的矛盾。并且这些网络暴力行为相对隐蔽,因此,这些行为通常不易被察觉和制止。但是,网络的不良文化对于生理和心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的未成年起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些不良文化往往会侵蚀未成年正常的精神世界,潜移默化渗透进未成年人的大脑中,进而影响未成年的价值判断和行为习惯。

4. 防控和解决校园暴力的对策

防控和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需要社会各主体协同促进、通力合作,努力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合力作用。具体可以从完善立法和执法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和发挥家校合力作用、健全校内外安全预防和应对机制这三条途径入手。

4.1. 完善立法和执法的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应当完善立法和执法法律制度体系来规范校园暴力行为。相关的法律应该明确校园暴力的定义、性质以及惩罚措施。通过社会具体的现实情况不断完善法律从而增强法律的威慑力,这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提高未成年的法治意识。具体来说,行政执法部门一方面应当建立一套完备的校园暴力治理体系,并根据不同的校园暴力类型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划分校园暴力事件中各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使校园暴力能够得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应当健全执法体系,明确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职责,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执法体系。与此同时,国家要从法制建设方面着力,建立并完善一套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教育体系,为预防和解决校园暴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校园暴力治理工作中来。

针对校园暴力犯罪,需要构建完善更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构建多元、立体的反校园暴力犯罪制度体系[10]。反校园暴力犯罪制度体系的建立不仅要结合当今社会的实际状况,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不断完善和调整。2019年10月21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把校园暴力犯罪从未成年人层面放到了法律中。与此同时,随着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有关网络暴力对未成年产生的消极影响也需要相关法律的制定来规范和约束,从而不断构筑起全方位预防和处理未成年校园暴力的问题。

4.2. 加强家庭教育、发挥家校合力作用

家庭教育在防范和应对校园暴力问题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责任。家长应当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行为表现,及时与学校相关人员沟通合作,发挥家校合力作用,防止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预防暴力因素对未成年产生的不良影响。比如:社区可以组织反欺凌主题活动,增强家长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此外,《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强化法律观念,掌握较为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增加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多角度、多方面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尤其是孩子在离校后的监护管理,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11]。也就是说,家长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一方面要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需要学习一定科学的教育方法,根据子女的性格特征进行有针对性地家庭教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培养子女辨别是非的能力;另一方面,针对网络上一些参差不齐的信息,特别是一些暴力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家长需要帮助子女提高甄别信息的能力与水平,从而避免此类暴力因素对未成年产生不可逆的伤害。与此同时,社会也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对于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去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总之,构建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能够有效减少子女暴力行为的发生。

4.3. 健全校内外安全预防和应对机制

健全校园内预防和应对未成年校园暴力机制是维护和谐校园环境的关键。首先,学校需要通过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的抗压能力与解决冲突的技巧。学校应该开展各种形式的反暴力教育活动,倡导宽容、理解、沟通与合作的品质,减少因冲突引发的暴力行为。其次,学校管理的强化是防范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此外,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校园保卫部门+老师网格化巡查责任机制,把防控巡查工作具体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内,做到巡查工作无遗漏,校园防控无死角,使学生的课外时间和生活区域都不会出现管理的真空,从校园监管上压缩实施暴力的时间和空间[12]。最后,对于已经遭受过校园暴力的当事人,学校心理老师可以“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13]通过建立全方位的处理校园暴力的机制,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和全面保证校园安全。

校外安全预防和应对机制的构建也是不可忽视的。首先,校外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受害学生和施暴学生走出困境。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定期举办反校园暴力的公益讲座、座谈会等,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发挥公众的力量去发现并解决校园暴力。其次,相关媒体可以加强对校园暴力事件的曝光力度,以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迫使暴力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此外,各级媒体应对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及时报道,尤其是在暴力发生后,应引导公众理性思考并关注事件的后果,避免情绪化的极端反应。最后,政府可以投入适当的资源进行校园暴力防控工作,尤其是在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并不断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的机制。

5. 结语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社会稳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现象发生。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合力作用为未成年人构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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