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
甘肃地处西北内陆,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速度快、未富先老等特点。2011年甘肃省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8.4%。说明甘肃省已经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2023年甘肃省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已经达到13.65%1,老龄化程度正不断加深。
2.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2.1.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历程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家庭养老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传统养老阶段(1949~1999年):这一阶段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政府兜底的形式展开养老服务工作。即养老责任主要由家庭承担,政府仅对“三无”人员提供救济型保障。1956确立“五保”制度。从这时候起,甘肃省开始出现少量的敬老院和福利院,主要面向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特困群体。但这一阶段服务水平低下,内容单一,仅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精神慰藉等服务缺失。
社会化养老起步阶段(2000~2010年):这一阶段机构养老初步发展,2000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颁布,首次明确90%居家、7%社区、3%机构的养老格局目标,甘肃省开始出现公办养老机构,如兰州市社会福利院,一些地方也开始建设民办养老机构,但是其规模较小,设施简陋。此外,甘肃省还开发了社区养老试点,比如在兰州、天水等城市开设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站等。
体系化建设阶段(2011~2020年):这一阶段由于社会资本的参与,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大量增长,服务开始出现多元化,比如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互助幸福院等。2016年《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市场、家庭的责任。2017年甘肃省首个“智慧养老”平台在兰州上线。2019年全省养老机构床位突破6万张2。
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至今):这一阶段“智慧养老”逐步加速,在兰州、张掖等地推广智能手环、远程健康监测设备。农村养老服务逐步发展,甘肃省启动“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改造乡镇敬老院120所3。
2.2.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政策支持:甘肃省由于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比较重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2000年通过并实施《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陆续颁布了《甘肃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扩容升级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为甘肃省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开展地方试点探索:比如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模式被列为全国典型案例,整合社区资源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在张掖市甘州区开展“智慧养老”试点,推广智能手环、远程健康监测等设备。
调整养老服务供给结构:采用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的模式,在全省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4200余个,全省共有养老机构860家(含公办、民办),床位8.2万张,全省65%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并采用两院一体”模式,实现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资源共享。
探索智慧养老:在兰州、张掖等地推广智能养老设备,如跌倒监测手环、一键呼叫系统等。在部分农村建立试点“云健康小屋”,提供自助体检、远程问诊服务。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养老护理员约1.2万人,持证上岗率65%。在部分高校,如甘肃医学院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
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04~2023年,甘肃省65岁及以上人口从158.59万人增至336.48万人,增幅112.17%,年均增长3.83%;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6.24%增至13.65%,增幅118.75%,年均增长3.99%。甘肃省主要人口数据通报显示:2021~2023年,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分别增加10.58%、3.53%,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分别增加11.66%、4.60%。甘肃省全员人口数据库预计:2022~2033年老龄人口规模迅速扩大,2034~2050年老龄人口增速略有放缓但仍保持增长趋势,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34。
2.3.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3.1. 顶层设计不完备
在甘肃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的过程中,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完善,资源分配不均,缺乏有效地监督和财政资金低效率使用等问题。李桃(2016)在甘肃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指出,甘肃省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有待完善和规范[1];且甘肃省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职能发挥不到位,缺乏有效地监管的问题;甘肃省财政资金在支持养老服务事业中使用和管理效率低。郝振华(2025)在甘肃省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对策研究中认为,甘肃省政尽管出台了关于养老服务行业的很多政府,涵盖养老服务、养老经济、智慧养老等多个领域,但缺乏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的税收优惠、土地供给、金融支持等其他配套政策的支持和规划引领[2]。
2.3.2. 城乡养老服务差距大,支付体系不健全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较完善,但供需矛盾突出,优质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留守老人占比高,乡镇敬老院服务内容单一,仅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宋健兴(2024)认为甘肃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起步晚、基础差、养老服务发展缓慢[3]。除此之外,甘肃省养老服务还存在支付体系不健全的问题;长期护理保险(LTCI)试点尚未覆盖甘肃,老年人医疗护理费用负担重,商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农村老人主要依赖低保和子女供养。
2.3.3. 智慧养老应用受限
甘肃省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差,部分行政村存在4G信号盲区。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率低,农村老人存在操作障碍。
2.3.4. 人才短缺且综合素养不高
虽然省内有高校开设了相关专业,培养了相关人才,但大都流入了外省。老护理员待遇低,职业吸引力不足。专业社工、康复师等人才匮乏,且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几乎空白。
3.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3.1. 优化顶层设计
政府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导力量,是相关政策的制定者、资源分配者、市场监督者。
甘肃省政府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科学的养老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与法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应提高养老服务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重点支持农村养老,对经济困难的老人提供补贴;应推动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强化社区养老,推广“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让老人方便养老,发展农村养老,建设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点,解决留守老人问题,推动“医养结合”下乡,提升农村养老医疗水平;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发展,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鼓励企业投资养老产业;应加强监管与标准化建设,要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制定严格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推动智慧养老标准化[4]。
3.2. 发展多元化服务模式
一是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协调均衡发展,鼓励家庭承担养老服务责任,发挥居家养老的直接效果,完善社区功能,通过整合资源,为老年人建立养老服务场所,保障老年人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将科技的力量融入养老服务中,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3.3. 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重点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甘肃省养老服务业存在城乡发展不均的问题,农村养老问题又是甘肃省老龄工作中的重难点。应建立多层次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努力实现城乡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
3.4. 加强专业队伍,提升服务水平
甘肃省应重视对养老服务行业领域内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吸引,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在省内各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比如老年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机构经营管理等专业,同时扩大招生规模,并在学费上给与一定的政策优惠。提升从事人员的待遇,这样既能留住内部人才,也能吸引外来人才。
3.5. 鼓励老年人发挥自助能力
在养老服务业中,老年人是被服务的主体,我们不能忽视老年人的主体地位。我们应鼓励老年人自我管理,积极互助[5]。在社区成立老年自治组织,如老年协会、老年兴趣小组等,让他们参与养老机构或社区的管理决策,增强其归属感。同时,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与技能优势,在社区服务,志愿活动中,返聘有经验的老年人,以作咨询。在养老服务中发挥老年人的作用,不仅能减轻压力,还能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让其实现人生价值。
NOTES
1数据来源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数据来源于兰州日报。
3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报。
4数据来源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