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社会学理论下A Rose for Emily中译本对比研究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wo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A Rose for Emily Based on Pierre Bourdieu’s Reflexive Sociology Theory
摘要: 本文基于布迪厄社会学理论对A Rose for Emily杨岂深译本和何欣译本进行综合对比考察,通过分析译者所处场域、惯习、翻译策略,揭示两中译后各因素彼此关联的运作逻辑,并探究译本中翻译策略的差异体现。杨岂深力求平实,倾向采用归化求“达”,使译文顺畅符合汉语表达习惯,更易于目标读者理解;何欣舍弃“达”而忠实于作品,倾向采用异化使译文符合源语表达习惯,以求原文的再现。
Abstract: This paper conduct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A Rose for Emily by Yang Qishen and He Xin, grounded in Pierre Bourdieu’s theory of reflexive sociology. By examining the translators’ respective fields, habitus, and translation strategies, this study elucidates the interrelated logic behind the two translations, demonstrating how divergences in translation approaches manifest in the target texts. Yang Qishen pursues domestication and prioritizes clarity and fluency, aligning the translation with Chinese linguistic conventions to enhance readability. He Xin, however, adheres more closely to the source text, favoring foreignization that preserves the original linguistic features, even at the expense of fluency, in pursuit of fidelity.
文章引用:周子熙. 布迪厄社会学理论下A Rose for Emily中译本对比研究[J]. 现代语言学, 2025, 13(5): 675-681. https://doi.org/10.12677/ml.2025.135525

1. 引言

在《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中,布迪厄提出著名的社会分析模式:[(惯习) (资本)] + 场域 = 实践[1],认为社会实践是惯习、资本和场域三者交互作用的结果。20世纪90年代末后,布迪厄的理论模式逐渐运用于翻译研究,翻译社会学研究方法成为翻译学文化转向后的新发展。Jean-Marc Gouanvic认为“译者的翻译行为,实质上不是一种有意识的策略选择,而是在目标语文学场域所习得的特定惯习的结果”[2]。在翻译这一知识及艺术产品生产实践中,译者携带资本、养成惯习,进入权力场域中争斗,逐步形成翻译策略,并在译本体现其翻译特点。因此,从社会学路径研究翻译实践可有效结合翻译研究内外领域,有助于厘清译者翻译策略的生成轨迹。

福克纳的经典短篇小说A Rose for Emily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逐渐被译介到中文世界,最早由何欣和杨岂深所译,迄今中译本众多。目前学界讨论较多的是杨译本,但研究大多集中于译文质量评析,鲜少结合翻译社会学路径进行分析,且缺少译本对比研究。因此本文基于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探究A Rose for Emily杨译本与何译本的生产过程。

2. 翻译场域与译者资本

布迪厄将场域定义为“拥有独立运行规则的社会空间”[3],是“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这些位置是由其占据者在权力(或资本)的分布结构中当前或潜在的境况所决定的……这些位置的界定还取决于这些位置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从属、对应关系等)”[4]。由于实践在场域、惯习、资本间的互动中形成,故分析译者惯习前需探究其所拥有的资本和所处的场域。

2.1. 杨岂深所处场域及资本

杨岂深(1909~1996)的一生见证了20世纪中国的历史性剧变,其年轻时求学于一所英语授课的教会学校,193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文学院,1939年起留校任教。曾任上海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修订版《辞海》编委及外国文学分册主编、中国美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文学学会常务理事等职。此外,他还担任国立编译馆编译、复旦《文摘》旬刊编辑,译稿近百万字。由此可见,杨岂深所在文学与翻译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且均由国家设立或与中央政权密切相关,故其所在翻译场域必然受制于权力场域,需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致。在接受教育、工作等社会化过程中,杨岂深培养出深厚的文学语言功底,积累了相关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5]

杨岂深翻译A Rose for Emily前后,正值国内政治环境变动,各场域纷争动荡。1977年8月中共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迈入新时期,与此同时文艺界环境也随之发生了新变化。各类文学期刊纷纷复刊创刊,包括《世界文学》《外国文艺》和《译林》等,其中《外国文艺》在80年代初销量在十万以上,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期刊。杂志社曾在编后记中突出马列主义对译介方向的指导意义,并据此“有选择有重点地介绍当代外国文艺(以文学为主,包括戏剧文学、电影文学,兼及音乐、美术)作品和理论,介绍外国当代有代表性的文艺流派及其作家的代表作,反映外国文艺思潮和动态,供有关部门和专业文艺工作者了解和研究”[6]。之后在翻译家李文俊的组织下,杨岂深负责翻译福克纳短篇小说A Rose for Emily,刊载于《外国文艺》1979年第12期。李文俊曾言:“选择这三篇小说(《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燥的九月》和《烧马棚》)主要是出自政治上的考虑,因为反战的主题和对种族主义的揭露要比对人性的探索保险得多”[7]。由此可见,该时期翻译研究场域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权力场域,相应地,译者的翻译实践也会受之操纵和影响。

2.2. 何欣所处场域及资本

何欣(1922~1998)笔名江森,河北省深泽县人,其父为国语大师何容。何容曾将何欣托交老舍夫妇教养,启蒙了其对英文和阅读文学书籍的兴趣,积累了一定文化资本。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英语系毕业后,何欣担任重庆《时与潮》文艺版编辑,并在四川壁山教育学院任教,研究二十世纪美国小说,同时兼顾翻译、评介工作,曾获中国文艺协会翻译奖。

1945年赴台后,除协助其父拓展语文教育,何欣还结合台籍作家编辑各种新文学读本,助益文艺发展。担任新生报《文艺》周刊主编时,何欣在发刊词《迎文艺节》中特别强调了《文艺》的责任,包括“清扫日本思想遗毒,吸收祖国的新文化”、“介绍世界文学也将成为我们重要的责任之一”[8]。1949年后何欣则在国立编译馆、台北一女中、建国中学等单位做一位沉默的英文教员,但其对文学的热忱并未稍减,仍默默地开展文艺工作。他在《半月文艺》《学生杂志》《自由中国》《文星》《笔汇》等刊物不断地翻译、介绍世界各地的文学作品和文艺活动,委婉地努力着把文艺从僵化、干枯的境遇中释放出来,还将翻译和介绍的工作扩大到思想界,为这片“文化沙漠”播下了种子。他所翻译的《佛克纳短篇小说集》由重光杂志社出版,曾推介于《笔汇》革新号一卷二期,所译8篇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中包括A Rose for Emily

译者实践于翻译场域中,受制于文学场域和权力场域,且“不同场域之间相互关联”[4]。由于强势的权力场域影响了翻译场域,进而影响译者的翻译实践,使两位译者共同交集于美国作家福克纳作品的译介。杨岂深在教育中积累了相关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所处的高等教育场域和翻译场域依附于权力场域,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致,因此形成了其精通外国文学批评、尊重并致力于译介符合主流的英美文学作品的译者惯习;何欣通晓西方文学、世界文学,在教育与学术研究中积累大量文化资本、象征资本,且其所处文学场域明显受到政治权力场域的主导,致使其倾向译介符合政治场域审美和青睐的作品。

3. 译者惯习与翻译策略

惯习是布迪厄社会分析模式中的关键概念,它将场域和资本联系起来形成了社会实践[4]。布迪厄认为惯习是“构成体系的定式”,作为“一种生成机制[在实践层面]发挥作用”,反映的是内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惯习具有“被结构化”和“结构化”两个特征,即“在实践中获得,又持续不断地旨在发挥各种实践作用”[3]。1998年Simeoni将“惯习”引入到翻译研究,并强调其在翻译研究中的关键作用[9]。译者在其社会实践、社会轨迹中形成了自己的惯习,包括“性格倾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10]。在惯习的影响下,译者翻译策略也内化而成,随之在翻译活动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外显。Gouanvic认为“无论是何情形,总是译者的惯习影响了其翻译实践的具体方式”[2]。由于两位译者均在文学、教育场域的积累资本,具有深厚的英美文学基础,在译者惯习的影响和制约下,生成了各自的翻译策略,进而展开了以翻译活动为表现的社会实践。在此过程中,译者的幻象(illusio)——译者参与权力角逐博弈时所获得的一种审美愉悦,即译者所追求的目标[2]——得以实现。

3.1. 杨岂深的翻译惯习与策略

杨岂深在《漫谈书名和人名的翻译》一文中探讨了书名和人名的中译,从中可窥见其翻译策略。关于《追忆似水年华》书名翻译,他谈到:“去年英国出版了一个新译本,一面承认原译的高明,一面又列举了几段原文与蒙克利夫的译文仔细对照,指出原译文尽管非常忠实,连句子的结构也和法语原文差不多,不过没有把原文的味道完全传达出来”、“单就书名而言,我觉得英译本的书名,远不及原书名富有诗意和哲理”[11]。杨岂深对《外国文学家传》中对该书标题的翻译表示高度认可:“……把这部书名译为《追忆流水年华》,我觉得颇有意味,因为这六个字道出了原作的特征:‘追忆’与普鲁斯特原文用字的精神暗相吻合,而‘流水年华’与‘Temps Perdu’又基本上旗鼓相当,且‘流水’字暗示出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创作方法,可谓曲尽其妙”[11]。由此可看出,相比于还原译文的形式,杨岂深更加注重对原文“味道”的还原。同样,杨岂深在与儿子杨自伍翻译《近代英美批评》的译者前言中也提出自己“在译写方面一贯主张平实,‘辞达而已矣’”[12]。该句源自《论语·卫灵公》,曾被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解释其“信达雅”的翻译思想时提到[13]。由此可见,杨岂深认为翻译实践中可以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务实、通达地传递原文信息即是其理想的翻译。

3.2. 何欣的翻译惯习与策略

何欣在教书工作之余,还致力于小说批评、西洋小说译介、文学史的撰作,成绩斐然。作为大陆赴台的文学群体,何欣信奉“艺术为人生”为信条,他常说:“我无法改变自己‘艺术为人生’的信念,我最忍受不了的是杀戮和谎言”[14],其评论中也不时会看到他强调真、善、美是人类努力追求的终极目标。他不但以此品评作品,更以此为生活态度,同样的态度也体现在其翻译实践中。

何欣在《佛克纳小说选》的译者前言中阐述了对于福克纳小说的理解,他认为“这种华丽的文字,感情,咄咄逼人的气氛的力量好像是正当而合法的,是谐合一致的。因为佛克纳是擅长写气氛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的生命并非归功于结构紧严,纯静的指引能力,或排斥感情,而是归功于心境(mood)的力量。佛克纳的美丽的文体中之相关节奏一旦抓住这种心境后,任何东西都不能击破他;这种感情的力量必须把它表现出来”[15]。对于这种“心境的力量”,何欣认为忠实于原文才能展现出原作的魅力,他提到“有人会觉得译文太晦湿,不够流畅。不错,有两篇的译文不够‘达’,因为我过于忠实了原文,如果原文中并列用了五个形容词,我不愿减为一个,佛克纳的文字与句法本就难懂,而我也不愿把‘爱密丽的玫瑰花’译得读来像海明威的《白象山》[15]”。一篇专访中曾提及其两个翻译原则:一是必须忠实于原文的传达,二是不赞成抢译与割译,且认为一部好的作品连一句都不能省略[16]。由此可见,何欣同样受到了严复“信达雅”翻译思想的影响,虽然福克纳小说“难译”、“文字与句法难懂”,何欣仍然倾向保留原文风格,舍弃了“达”,近乎苛刻地忠实于原文,以重现福克纳写作中的“心境”。

两位译者在场域的博弈、资本的积累中养成个人惯习,在翻译实践中外显,逐渐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翻译风格和策略。杨岂深不拘泥于原文的形式,关注原文味道的传递,信奉“达”;而何欣信奉“艺术为人生”,形成了“真、善、美”的译者惯习,生成忠实于原文而舍弃“达”的翻译思想,两者由此引发的翻译策略的差异在译本中得以体现。

4. 翻译策略与译本特点

在翻译实践中,翻译策略的选择可折射出现实的权力关系,是惯习、资本、场域互动的事实体现。杨岂深倾向以“辞达”保留译文的可理解性;何欣则倾向近乎纯粹的直译,以不“达”忠实于原文,使译本在传递原文信息时具有“充分性”。两个译本也因译者的翻译策略体现出不同的特点,以下将从词汇、句法层面进行译本对比。

4.1. 词汇层面

1) 形容词

例1:“Arsenic,” Miss Emily said. “Is that a good one?”

杨译:“砒霜,”爱米丽小姐说。“砒霜灵不灵?”

何译:“砒霜。”爱密丽小姐说,“砒霜是好毒药吗?”

杨译中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将“good”译为“灵不灵”,意为灵验与否,属于汉语的地道表达,而何译则直译为“好用”。杨译与何译都隐晦地体现了爱米丽小姐的言外之意,即对毒药见效快、药效足的需求,相比之下,杨译将意义完全呈现在汉语读者眼前,充分为作品的可读性考虑,而何译则以直译忠实于原文表达,舍其“达”以成就字面上的“信”。

2) 动词

例2:When Miss Emily Grierson died, our whole town went to her funeral.

杨译: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

何译:爱密丽·葛丽逊小姐死后,全城的居民都参加了她的葬礼。

杨译中将“went to her funeral”译为“送丧”,指把死者遗体送到埋葬或火化的地点,符合中国丧葬习俗的说法,更加贴近目标语言的文化语境;而何译中“参加了她的葬礼”较符合源语的表达,体现其忠实重现作品表达和风格的翻译意图。

3) 名词

例3:Alive, Miss Emily had been a tradition, a duty, and a care.

杨译: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

何译:活着的时候,爱密丽小姐是一种传统,一种责任,一种关怀。

汉语用词倾向于具体,常常以实的形式表达虚的概念,以具体的形象表达抽象的内容。与汉语比较,英语由于使用大量的抽象名词表达,用来表达复杂的思想和微妙的情绪[17]。杨译分别将抽象的“tradition”,“duty”和“care”具体化为“传统的化身”、“义务的象征”和“关注的对象”,倾向采用归化的翻译方式使译文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易于目标读者理解。而何译倾向采用异化的翻译方式,保留并对应了原文结构和词汇表达,还原源文的字面意义,给予读者更大的意义延伸空间。

4) 咒骂语

例4:“Dammit, sir,” Judge Stevens said, “will you accuse a lady to her face of smelling bad?”

杨译:“先生,这怎么行?”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着一位贵妇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何译:“嘘,先生,”斯蒂文斯先生说:“难道你能当着一位女人的面,指责她气味难闻?”

两位译者都不约而同地将“Dammit”这一咒骂语“噤声”,委婉地将其分别翻译为“这怎么行”和“嘘”。此例体现出两位译者对原文的改编,其原因可以追溯至权力场域对翻译场域的操纵。杨岂深所处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外国文艺》作为具有社会影响力、受众广的文学报刊,需避免文学作品中出现消极意义的词,旨在为中国读者呈现一个积极乐观的世界。而何欣所在文艺场域受美国文学施加的隐秘影响,为树立其良好的艺术形象,避免公众对其产生负面的评价,何欣同样通过改编消除译文中的咒骂语。

4.2. 句法层面

例5:It was a big, squarish frame house that had once been white, decorated with cupolas and spires and scrolled balconies in the heavily lightsome style of the seventies, set on what had once been our most select street.

杨译: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座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味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

何译:那是一座略似方形的大木造楼,原先本是漆成白色的,上边装饰着圆屋顶和尖顶塔,还有盛行于七十年代的那种非常优美的螺旋形洋台,座落在曾一度是我们这小城中最著名的一条街上。

福克纳以繁复著称,长词大句,句法错综复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18],这是其语言风格的主要一面。此例则是福克纳风格的典型写照,该复杂句中由主句“It was a big, squarish frame house”表达主要信息,随后的从句和短语等从属结构进一步描述房子的颜色、构造、风格和位置。出于对保留原文风格的考量,何译打破汉语的句法规范,选择机械地模仿英语原文的句式结构和信息排列,还原作者的语言特点。与之相比,杨译改变原句的顺序,描述宏观上房子的外观和位置,随后再细化至房子的特征和风格,这种由宏至微的描述方式属于汉语的语言特点。

例6:But garages and cotton gins had encroached and obliterated even the august names of that neighborhood; only Miss Emily’s house was left, lifting its stubborn and coquettish decay above the cotton wagons and the gasoline pumps—an eyesore among eyesores.

杨译: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宇,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悄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收,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

何译:但汽车间和压棉机早已侵蚀涂污了它邻近的显赫的名字,只有爱密丽小姐的旧宅屹然独存,把它那种固执的、卖弄风骚的衰微提高到运棉车和压油机筒之上——许多刺眼物里最刺眼的一个。

这一例表明曾经尊贵的社区已被现代化设施侵蚀,而唯一遗存的爱米丽小姐的房子却以一种古怪的姿态存在,暗示了爱米丽与周围世界的格格不入。汉语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常常按照由先到后,由因到果,由假设到推论,由事实到结论这样的次序来排列,而英语一般则采取相反的顺序[19]。杨岂深并未执着于还原原文的句子结构,而是依照汉语从事实到评论的逻辑描述。译文先改变了原句的分句数量和顺序,对房屋的事实信息进行刻画,随后对房子形象进行总结评价(“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相比之下,何译则完全按照英语语序进行直译,不改变原文句子信息的排列,舍弃“达”而纯粹忠实于原作。

5. 结语

社会学视角下的翻译研究将翻译视作一项社会实践,研究各种社会因素对翻译活动的影响和制约以及翻译活动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本文基于布迪厄反思性社会学理论分析杨岂深和何欣的A Rose for Emily两中译本,由场域资本、译者惯习、翻译策略循序渐进,探讨场域中译者翻译策略的形成轨迹。杨岂深以求“达”为宗旨,倾向采用归化的翻译方式,使译文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可读性强;何欣则舍“达”以追求纯粹的忠实,倾向采用异化的翻译方式贴近英语表达习惯,旨在再现原文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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