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之一,自1813年出版以来,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喜爱和学者的持续关注。小说以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乡镇中产阶级的生活为背景,通过班纳特家五个女儿对待婚姻的不同态度,尤其是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之间的情感纠葛,生动展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奥斯汀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和细腻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的人物形象,而这些人物的性格特征和相互关系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话展现的。
从语用学视角分析其对话,可揭示语言与社会文化的互动关系。格莱斯(Grice)的“合作原则”[1]与利奇(Leech)的“礼貌原则”[2]为分析提供了理论工具,而布朗和莱文森(Brown & Levinson)的“面子理论”[3]进一步补充了人际互动的语用维度。此外,贝克(Baker)提出的语用等效翻译理论[4]为跨文化转换研究奠定了基础。
本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理论上,它将语用学理论与文学研究和翻译研究相结合,拓展了文学文本分析的视角;实践上,它为文学翻译,特别是对话翻译提供了具体的策略和方法,有助于提高翻译质量。
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傲慢与偏见》中典型对话的语用分析,揭示奥斯汀如何通过人物对话展现性格特征、推动情节发展并反映社会文化;同时探讨这些语用特征在翻译过程中的处理策略,提出实现语用等效翻译的具体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1) 文本分析法:选取小说中的典型对话片段,进行细致的语用分析;
2) 理论应用法: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等语用学理论,分析对话中的语用现象;
3) 比较研究法:对比不同中文译本对同一对话的处理方式,评估其语用效果;
4) 案例研究法:选取代表性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点带面说明问题。
1.3. 论文结构
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研究背景、意义、目的和方法;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回顾相关理论和前人研究成果;第三部分为《傲慢与偏见》对话的语用分析,分别从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角度分析小说中的典型对话;第四部分探讨语用分析对翻译的启示,提出具体的翻译策略;第五部分为结论,总结研究发现并指出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方向。
2. 文献综述
2.1. 语用学理论基础
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研究语言在特定语境中的使用及其产生的意义。20世纪下半叶,语用学理论得到迅速发展,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和利奇发展的“礼貌原则”。
格莱斯(1975)在《逻辑与会话》中提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 [1],包含数量、质量、关系和方式四条准则。利奇(1983)的“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 [2]则从得体、慷慨等六准则补充了交际中的礼貌现象。布朗和莱文森(1987)的“面子理论”(Face Theory) [3]进一步区分了积极面子与消极面子,为本研究分析人物关系提供了框架。
这些语用学原则为分析文学作品中的对话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能够揭示人物关系的微妙变化和性格特征的复杂表现。
2.2. 《傲慢与偏见》研究现状
《傲慢与偏见》作为英国文学的经典之作,长期以来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
1) 女性主义批评:探讨小说中反映的女性地位和婚姻观,分析奥斯汀对当时社会性别角色的态度;
2) 社会历史批评:研究小说所反映的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乡镇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3) 叙事学研究:分析小说的叙事结构和叙事技巧,特别是自由间接引语的使用;
4) 人物形象分析:研究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及其发展变化,尤其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形象塑造;
5) 比较研究:将《傲慢与偏见》与奥斯汀的其他作品或其他作家的作品进行比较。
然而,从语用学角度分析《傲慢与偏见》中对话的研究相对较少。少数研究涉及对话分析,但大多停留在表面层次,未能深入探讨对话背后的语用机制及其对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的作用。本研究将从语用学角度出发,为《傲慢与偏见》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2.3. 语用学与翻译研究
贝克(Baker)指出,翻译需传递源语的语用效果[4],而刘宓庆(2012)强调翻译中文化预设的处理[5]。例如,《傲慢与偏见》中“gentleman”的翻译需兼顾社会文化内涵(参见王科一[6]与孙致礼[7]译本对比)。
语用等效翻译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 言外之力的等效:确保译文与原文具有相同的交际意图;
2) 语用预设的等效:处理文化差异导致的预设差异;
3) 会话含义的等效:再现原文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产生的特殊含义;
4) 礼貌策略的等效:在目标语文化中实现与原文相当的礼貌效果。
已有研究多关注实用文本的语用翻译,对文学文本,特别是小说对话的语用翻译研究较少。本研究将探讨如何将语用学理论应用于《傲慢与偏见》的对话翻译,为文学翻译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3. 《傲慢与偏见》对话的语用分析
3.1. 班纳特夫妇对话分析
班纳特夫妇的对话是小说开篇的重要场景,通过这段对话,奥斯汀生动刻画了班纳特先生和太太的性格特征,并揭示了小说的重要主题——婚姻与经济地位的关系。从语用学角度看,班纳特先生违反“关系准则”[1]的讽刺性提问(例1),揭示了其幽默性格;班纳特太太违反“质量准则”[1]的夸张表达,暴露其功利心态(例4,对比王科一[6]与孙致礼[7]译本)。
例1:
班纳特太太听说内瑟菲尔德庄园被一位富有的单身汉租下后,迫不及待地想让丈夫去拜访这位新邻居:
“My dear Mr. Bennet,” replied his wife, “how can you be so tiresome! You must know that I am thinking of his marrying one of them.” (原文)
“亲爱的班纳特先生,”他的太太回答道,“你怎么这样叫人讨厌!你应当明白,我是非叫他娶她们其中一个不可的呀。”(译文)
班纳特先生明知妻子的意图,却故意问道:
“How so? How can it affect them?” (原文)
“何以见得?这事儿跟她们有什么关系?”(译文)
这一问话明显违反了关系准则,因为班纳特先生完全明白妻子的意思,却假装不懂,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这种违反产生了讽刺的会话含义,表现了班纳特先生对妻子势利心态的嘲讽。
班纳特先生接着问:
“Is that his design in settling here?” (原文)
“他住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这个打算么?”(译文)
这个问题违反了质量准则,因为班纳特先生知道宾利先生搬来此地并非为了娶他的女儿,却故意提出这种荒谬的假设。班纳特太太的反应:
“Design! Nonsense, how can you talk so! But it is very likely that he may fall in love with one of them, and therefore you must visit him as soon as he comes.” (原文)
“打算!胡扯,这是哪儿的话!不过,他倒作兴看中我们的某一个女儿呢。他一搬来,你就得去拜访拜访他。”(译文)
班纳特太太的回应也违反了质量准则,她声称宾利“很可能”爱上她的一个女儿,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说法。这种违反反映了班纳特太太一厢情愿的幻想和对女儿婚姻的功利态度。
这段对话中,班纳特夫妇频繁违反合作原则,产生了丰富的会话含义:班纳特先生通过违反准则表现了对妻子的讽刺和对自己家庭处境的无奈;班纳特太太则通过违反准则暴露了她的势利和愚蠢。奥斯汀通过这种巧妙的对话设计,生动展现了这对夫妇的性格差异和婚姻状况,为后续情节发展奠定了基础。
3.2.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对话分析
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对话是小说最重要的对话线索,他们关系的演变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话展现的。从初见的误解到最终的相知,他们的对话风格也经历了明显变化。达西初期违反“一致准则”[2] (例2),后期遵循“得体准则”[2] (例7),体现其性格转变。其表白中“must”的强势语气(例6)在孙译本[7]中通过“务必”强化,而王译本[6]用“请”弱化,反映译者风格差异。
例2:
在梅里顿的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初次印象很糟糕,因为达西拒绝与她跳舞并表现出傲慢态度。当伊丽莎白听到关于达西的不同评价时,她说:
“I hear such different accounts of you as puzzle me exceedingly.” (原文)
“我听到人们对你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这让我感到极其困惑。”(译文)
这句话表面上是对达西性格的描述,实际上暗含批评,暗示达西的言行不一致。从礼貌原则看,伊丽莎白违反了赞誉准则,直接表达了对达西的负面评价。然而,这种违反恰恰表现了伊丽莎白直率、不虚伪的性格特点。
达西的回应是:
“I hope to afford you more clarity in the future.” (原文)
“但愿今后我能让你看得更明白些。”(译文)
这一回答遵循了得体准则和谦逊准则,没有直接反驳伊丽莎白的批评,而是承诺未来表现得更清楚。这种回应方式显示了达西的克制和礼貌,尽管他当时确实傲慢,但在言语上保持了绅士风度。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卡罗琳·宾利与达西的对话:
Caroline: “You write uncommonly fast, Mr Darcy.”
Mr Darcy: “You’re mistaken. I write slowly.” (原文)
卡罗琳:“达西先生,你写字快得惊人呢。”
达西先生:“你错了,我写得其实很慢。”(译文)
达西的回答明显违反了一致准则,直接反驳了卡罗琳的称赞,显得很不礼貌。这种违反反映了达西对卡罗琳奉承的反感,同时也加深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认为他傲慢无礼。
随着情节发展,达西对伊丽莎白产生了好感,他的言语风格也逐渐变化。在罗辛斯庄园,达西向伊丽莎白表白时说:
“In vain I have struggled. It will not do. My feelings will not be repressed. You must allow me to tell you how ardently I admire and love you.” (原文)
“我努力克制,却徒劳无功。这实在无可忍受。我的感情已无法压抑。请务必允许我告诉你,我是多么热烈地爱慕着你。”(译文)
这段表白虽然真挚,但仍带有达西一贯的傲慢特点。他使用了“你必须允许我”(You must allow me)这样的强势表达,违反了得体准则,没有充分考虑伊丽莎白的感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伊丽莎白会愤怒地拒绝他的求婚。
在小说后半部分,达西改变了态度,他的言语也更加符合礼貌原则。当他在彭伯利再次见到伊丽莎白时,他说:
“I have been walking about the room long enough, I think. May I ask whether you would do me the honor of joining me?” (原文)
“我想我在屋里踱步的时间够长了。不知能否有幸邀您同行?”(译文)
这次他使用了委婉的请求形式(“May I ask”)和尊重的表达(“do me the honor”),严格遵守了得体准则和谦逊准则,表明了他的性格转变。
通过分析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对话,我们可以看到奥斯汀如何通过人物对话展现性格发展和关系变化。礼貌原则的遵循与违反成为刻画人物和推动情节的重要手段。
3.3. 其他人物的语用特征分析
除了班纳特夫妇和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对话外,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对话也具有鲜明的语用特征,值得分析。
例3:
柯林斯先生的对话常常违反方式准则,表现为冗长啰嗦、充满陈词滥调。例如他向伊丽莎白求婚时说:
“My reasons for marrying are, first, that I think it a right thing for every clergyman in easy circumstances (like myself) to set the example of matrimony in his parish; secondly, that I am convinced it will add very greatly to my happiness; and thirdly... that it is the particular advice and recommendation of the very noble lady whom I have the honor of calling patroness.” (原文)
“我选择结婚的理由如下:首先,我认为像本人这样经济宽裕的牧师(比如我本人)理应在教区树立婚姻典范;其次,我深信这将会极大增进我的幸福;再者……这是我有幸称为恩主的那位高贵夫人给予的特殊建议与推荐。”(译文)
这段话信息组织混乱,重点不突出,反映了柯林斯先生迂腐、虚伪的性格。他过分关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凯瑟琳夫人的意见,却忽视了婚姻中最重要的问题——感情。
莉迪亚的对话则常常违反质量准则,表现为夸张、不真实。例如她兴奋地谈论军官们:
“They are so charming! And Captain Carter is the most agreeable man I ever saw in my life!” (原文)
“她们可真是迷人极了!卡特上尉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讨人喜欢的绅士!”(译文)
这种夸张的表达反映了莉迪亚的轻浮和幼稚,她对事物的判断往往基于表面印象和一时冲动。
相比之下,简的对话总是严格遵守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例如她对宾利姐妹的评价:
“They are certainly very pleasing women when you converse with them. Miss Bingley is to live with her brother, and keep his house; and I am much mistaken if we shall not find a very charming neighbor in her.” (原文)
“与她们交谈时,确实能感受到这两位女士的迷人之处。宾利小姐将与她兄长同住,并替他料理家务;若我的判断无误,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身边多了一位极讨人喜欢的芳邻。”(译文)
即使面对可能不喜欢自己的人,简也尽量看到对方的优点,这种言语风格表现了她的善良和宽容,但也暗示了她可能过于信任他人。
通过这些配角的对话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奥斯汀如何通过不同的语用风格塑造多样化的人物形象,展现当时英国社会的众生相。
4. 语用分析对翻译的启示
4.1. 合作原则的翻译策略
在翻译违反合作原则的对话时,译者需要特别注意保留原文的会话含义和特殊效果。以班纳特夫妇的对话为例:
例4:
“Is that his design in settling here?”
“Design! Nonsense, how can you talk so!” (原文)
王科一译本:
“这就是他住到这儿的目的吗?”
“目的?胡说,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孙致礼译本:
“难道这就是他搬来的目的?”
“目的?瞎说!你怎么能这样讲话!”
两个译本都较好地再现了原文违反质量准则的特点。王译本使用“目的”对应“design”,“胡说”对应“nonsense”,保留了班纳特太太激动、夸张的语气;孙译本添加了“难道”这一反问词,更强调了班纳特先生的讽刺口吻,“瞎说”比“胡说”更口语化,符合人物性格。
对于违反数量准则的对话,如达西的简短回答,译者应保持同样的简洁风格:
例5:
“You write uncommonly fast, Mr Darcy.”
“You’re mistaken. I write slowly.” (原文)
王科一译本:
“你写得快极啦,达西先生。”
“你错了。我写得很慢。”
孙致礼译本:
“达西先生,你写得快极了。”
“你弄错了。我写得很慢。”
两个译本都忠实于原文的简短风格,再现了达西冷淡、直接的回答方式。孙译本将称呼语提前,更符合中文表达习惯,但王译本保留了原文语序,更能体现达西回答的突兀感。
4.2. 礼貌原则的翻译策略
礼貌原则的翻译需要考虑目标语文化的礼貌规范和表达习惯。以达西的表白为例:
例6:
“You must allow me to tell you how ardently I admire and love you.” (原文)
王科一译本:
“请你允许我告诉你,我是多么敬慕你,爱你。”
孙致礼译本:
“请你务必允许我告诉你,我是多么热烈地敬慕你和爱你。”
原文中“must”的使用表现了达西的强势,违反了得体准则。王译本使用“请”字软化了一些命令语气,但仍保留了原文的基本风格;孙译本添加了“务必”,更加强调了达西的坚持,但可能过分强化了原文的傲慢感。相比之下,王译本在保留原文语用效果的同时,更符合中文礼貌表达习惯。
对于遵循礼貌原则的对话,如达西在彭伯利的邀请:
例7:
“May I ask whether you would do me the honor of joining me?” (原文)
王科一译本:
“我能否请你赏光同我一起走走?”
孙致礼译本:
“不知我是否有幸请你陪我走走?”
两个译本都使用了中文中表示礼貌的套语(“赏光”、“有幸”),再现了达西此时的彬彬有礼。孙译本的“不知我是否有幸”更加委婉,更符合中文高度礼貌的表达方式。
4.3. 文化特定表达的翻译处理
《傲慢与偏见》中有许多反映英国特定文化的表达,翻译时需要特别注意语用等效。例如班纳特太太对宾利收入的评价:
例8
“A single man of large fortune; four or five thousand a year. 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 (原文)
王科一译本:
“一个一年有四五千镑收入的单身汉!这对我们的姑娘们是件多好的事啊!”
孙致礼译本:
“一个每年有四五千镑收入的单身汉!这对我们的女儿们真是再好不过的事啦!”
两个译本都保留了具体的金额单位“镑”和数量,因为这对中国读者理解人物的势利心态很重要。孙译本使用“啦”字增强了感叹语气,更贴近班纳特太太夸张的性格。
对于涉及社会地位的表达,如"gentleman"的翻译也需要谨慎:
例9:
“He is a gentleman’ I am a gentleman’s daughter.” (原文)
王科一译本:
“他是个绅士;我是个绅士的女儿。”
孙致礼译本:
“他是上等人,我是上等人的女儿。”
“gentleman”在原文中承载着重要的社会文化含义。王译本直译为“绅士”,保留了原文的文化特色,但可能让中文读者难以完全理解其社会含义;孙译本译为“上等人”,更清楚地表达了社会地位差异,但失去了部分文化特色。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添加注释来解释“绅士”在18世纪英国的具体含义。
4.4. 译者风格与语用等效
不同译者在处理同一语用现象时可能采取不同策略,形成各自的翻译风格。比较王科一和孙致礼的译本,可以发现:
王科一译本倾向于直译,更注重保留原文的形式特征,包括句子结构、语序和修辞方式。这种风格有利于再现原文的语用特点,但有时可能显得不够自然。
孙致礼译本则更注重译文的流畅性和可读性,会根据中文表达习惯调整句子结构和用词。这种风格使译文更符合目标语读者的期待,但有时可能弱化原文的特殊语用效果。例如,对伊丽莎白评价达西的话的翻译:
例10
“I hear such different accounts of you as puzzle me exceedingly.” (原文)
王科一译本:
“我听到关于你的种种说法,使我十分迷惑。”
孙致礼译本:
“我听到人们对你的评价大相径庭,这使我感到非常困惑。”
王译本保留了原文的语序和结构,更贴近原文的风格;孙译本调整了表达方式,使用“大相径庭”这一成语,使译文更符合中文习惯,但可能失去了原文的直接性。
理想的翻译应该在这两种倾向之间取得平衡,既保留原文的语用特点,又使译文自然流畅。这需要译者具备敏锐的语用意识和扎实的双语功底。
5. 结论
5.1. 研究发现总结
本研究通过对《傲慢与偏见》中典型对话的语用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 奥斯汀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遵循与违反,生动刻画了人物性格。班纳特先生通过违反关系准则和质量准则表现其讽刺幽默;班纳特太太通过违反质量准则暴露其势利愚蠢;达西初期违反一致准则和得体准则显示其傲慢,后期遵守礼貌原则表明其性格转变;伊丽莎白适度违反赞誉准则体现其直率真诚。
2) 人物对话的语用特征有效地推动了情节发展。伊丽莎白与达西关系的每一次重要转折都伴随着对话风格的明显变化,从最初的误解冲突到最终的理解和谐,这些变化通过他们对语用原则的不同运用清晰地表现出来。
3) 小说对话反映了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乡镇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对婚姻的经济考量、社会地位的重视、礼貌规范的遵守等社会文化因素都体现在人物的言语行为中。
4) 在翻译方面,实现语用等效需要译者准确识别原文的语用特征,并选择恰当的目标语表达方式再现这些特征。针对不同的语用现象,如合作原则的违反、礼貌策略的运用、文化特定表达等,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
5) 比较王科一和孙致礼的两个中译本发现,译者的风格选择会影响语用等效的实现。理想的翻译应该在保留原文语用效果和保证译文自然流畅之间取得平衡。
5.2. 研究启示
本研究的发现对文学创作、文学分析和翻译实践都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对文学创作而言,研究表明精心设计的对话能够有效地塑造人物形象和推动情节发展。作家可以通过有意安排人物对语用原则的遵循与违反,创造丰富的人物性格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对文学分析而言,语用学理论为解读文学作品提供了新的视角。分析者可以透过对话表面的语言形式,挖掘深层的语用含义和社会文化内涵,获得对作品更深入的理解。
对翻译实践而言,研究证实了语用等效作为翻译标准的重要性。译者需要具备敏锐的语用意识,不仅关注语言形式的转换,更要注重语用效果的再现,特别是在处理对话翻译时。
研究局限与未来方向
本研究存在一些局限性:
1) 研究范围有限,仅选取了《傲慢与偏见》中的部分典型对话进行分析,未能涵盖小说中所有重要的对话场景。
2) 理论应用方面,主要关注了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未能纳入其他相关语用学理论,如言语行为理论、面子理论等。
3) 翻译比较方面,只对比了两个中译本,未能涵盖更多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
未来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拓展:
1) 扩大分析范围,对小说中所有重要对话进行系统的语用分析,建立更全面的理解。
2) 引入更多语用学理论,如关联理论、顺应论等,从多角度分析小说对话。
3) 进行跨语言比较研究,分析《傲慢与偏见》在不同语言译本中的语用等效实现情况。
4) 将研究方法应用于奥斯汀的其他作品或其他作家的作品,验证理论的普适性。特别是随着数字人文技术的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文学语用学研究将展现出更大的潜力。
5) 开发计算机辅助的语用特征分析工具,提高研究效率;
总之,《傲慢与偏见》作为文学经典,其语言艺术值得从多角度持续探索。语用学视角为我们理解这部作品提供了新的窗口,同时也展示了语言学理论与文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所能带来的丰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