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少数民族姓名英译的方法是一个复杂且多维的问题,涉及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文化研究等多个领域。本文分析了少数民族姓名的类型,并据此分析了少数民族姓名英译的方法应当综合考虑语言学原则、民族习惯、文化传承以及目标读者的接受能力。通过采用音译法、意译法等翻译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少数民族姓名英译的质量和效果,本文认为少数民族姓名英译采用汉语拼音音译能够处理的则用音译法,若少数民族姓名是采用拉丁文等,则可以采用拉丁转写或者拉丁借用音译法,对于有文化意义和个人身份的姓名则可用意译法,同时这些翻译要遵循书写规范。
2. 少数民族姓名类型
2.1. 采用连名制取名的姓名
从民族谱系档案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连名制有母女连名制、父子连名制;从宗教学角度看有哈尼族摩匹师徒连名制[1] (p. 66)。
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到本世纪五十年代还处于母系氏族发展阶段,所以他们有母女连名制。布朗族称母女连名制为“迈种妈”,意思是“跟母亲取名”,布朗族有名无姓,青年女子名前冠“伊”字,老年妇女名前冠“牙”字。其连名的方法是:在女儿出生命名时,把母亲的第二个字作为女儿的最后一个字[1] (p. 67)。从哈尼族现在的连名制系谱中也可看到其历史上存在过母女连名制[1] (p. 66)。与母女连名制有一些共性特点的还有拉枯族的母女连名制。其特点是本名在前,母名在后,如:“扎拉娜木”,“扎拉”是本名,“娜木”是母名[1] (p. 67)。
父子连名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正推顺连法,即父名在前,子名在后,以父名最末的一个或二个字(或音节)冠在子名之前,子名的最末一个或二个字(或音节)又冠于孙名之前,如此世代相连,犹如链条一环扣一环。二是逆推反连法,即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例如云南西盟低族的父子连名制。低族的父子连名与彝语支各族不同,他们背连名系谱时,总是从自己或自己的儿子开始,往上逆推,直到始祖,即在儿子的全名后面加上父亲的全名,是为一代,再用父亲的全名加上祖父的全名,又为一代,如此推至始祖。三是冠姓连名法,其连法与正推顺连法相同,只是要冠上一个姓。云南少数民族中推行父子连名制的很多,以彝族、纳西族、哈尼族的连名制较为典型而有代表性[1] (p. 68)。
哈尼族中独具特色的摩匹“师徒连名制”则以宗教文化的传递为中心。摩匹,是哈尼族历史文化的直接保持者和传递者,是哈尼族原始宗教的主持人,是人与神之间的媒介,他既掌握民族文化,传授民族历史,又熟知哈尼族的一切礼仪,懂得传统医术等[1] (p. 70)。在古老的传说中,摩匹与“首领”具有同等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在个别家庭的婚丧嫁娶和村寨的祭祀活动中,还是在本民族的主要节日和重要集会上,其地位都是很高的。而摩匹自身的知识传递,主要以师徒关系传递,所以摩匹师徒之间形成了一种师徒继替、地位传授的制度,于是“师徒连名制”就自然产生了[1] (p. 71)。
过去,瑶族一些地方曾盛行父子连名制,即父亲名字的末音又用作儿子名字的首音,祖辈相袭沿用。解放前,广西融水红瑶,在命名上曾采用父子连名法,后来随着与汉族文化及其他民族交往的需要,此种父子连名法逐渐被淘汰。广东八排瑶曾盛行过父子连名法,其形式是父名为本名,这是一种正推顺连的父子连名,即将父亲名字的最末一字或最末二字冠于儿子名字之前。为了区别同姓同名,常在姓氏之后加上其新之名,如一个男孩是长子,姓“唐”名叫“一贵”,其父亲是“龙者四”,那么这男孩按父子连名法取的名为“唐龙者四一贵”。此种命名法与财产的继承有关[2] (p. 78)。
2.2. 采用父借子名制和祖借孙名制取名的姓名
在我国贵州的水族就采用父借子名制、祖借孙名制取名。那么什么叫父借子名制、祖借孙名制呢?说来也十分简单,这就是在家属称谓中以最晚辈长子(女)人名为核心,去称呼一切长辈,从而将长辈真实名字掩盖起来,自然达到为长辈讳名的目的[3] (p. 31)。父借子名制,这种命名法在我国除水族外还有壮族、毛南族、松佬族、侗族、布依族、傣族、黎族,国外有泰族、老挝族、掸族、印度阿萨姆等一些民族[3] (p. 32)。
2.3. 不显示姓氏的姓名
一些少数民族如彝族、傣族等,传统上可能不使用姓氏,而是直接以名字称呼,名字中往往蕴含家族、辈分或特定意义。在名字中不显示姓氏。蒙古人的姓和名是分开的,但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氏族起源和姓氏。传统的蒙古族姓氏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以本氏族的名称为姓,一种以父亲名字的第一字为姓。蒙古族的姓氏包括嘎都劳、劳木沁、唐古特、阿格塔沁、乌拉特等。但是按照蒙古族的传统,无论是在家庭场合还是社会公众场合出现的只是名而不显示姓氏[4]。蒙古族的姓和名是分开的,姓氏是祖上传下来,名字是某一个蒙语单词的汉化。蒙古族在日常生活中,姓名一般不带姓氏,因此在办理身份证时亦可以不冠姓氏[5] (p. 34)。维吾尔族人的名字由本名加父名而成,因此没有恒定的姓氏。维吾尔族人到中年特别是老年时,除了本名和父名外,还常附加一些称谓以表示其地位、职位。考虑到重名情况,在正规场合和文书中,可能还需要加上父名甚至祖父名、曾祖父名以及出生地名来作区分[5] (p. 34)。
2.4. 用汉族式的姓和名的姓名
少数民族有权选择汉姓或者选择本民族的姓。就赋权规范而言,本款赋予少数民族自然人自由选择是否依据本民族之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确定姓氏的权利[5] (p. 33)。云南冠姓父子连名制是在接受了汉文化后的一种变异形态,是自然发生的,但是在哈尼族的一些土司中,他们的连名制度因为政治的原因而中断,完全采用汉族式的姓和名[1]。由于布依族、侗族、壮族与汉族接触得较多,他们的外用名大多套用汉族的取名方法,使用汉姓,也有字辈,通常也用三个字构成人名,但他们的这些姓与字辈和汉族的来源不同[3] (p. 33)。在蒙汉民族共同组成的家庭里,蒙古族传统的命名习俗在发生着变化,具有汉化的倾向。蒙古族姓氏的显示。按照蒙古语起名的规律,蒙古族有姓氏的概念,但在称呼上却只显示名字而不显示姓氏。在农业文化进入蒙古区域后,蒙古族在用汉语取名的时候,加上了姓氏,现在研究蒙古族的姓氏是一个难题,用汉语表达蒙古族姓氏的方法较多,有音译的,也有意译的[4]。蒙古语名字用汉文拼写,即本为蒙古语名字,音译为汉语。名字采取“父亲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 本人的名字”格式。通过查阅分析多个文献得知,在1966年之前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人们给孩子起汉语名的情况极少,大多数都会给自己的孩子用蒙语命名。1966年之后内蒙古蒙古族人民给孩子起汉语名的比例逐渐增长,通过调查发现内蒙古蒙古族人们给孩子起汉语名的百分比例将近50%。随着时代的变化、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的融合,内蒙古蒙古族人民以汉民族的百家姓作为自己姓氏的情况也日益增多。目前,这两种情况在内蒙古蒙古族人名中普遍存在[6] (pp. 27~28)。
土族也采用汉族式的名字取名:1) 以宗教术语及有关词语命名。宗教对土族人民有深刻影响,反映在命名习俗上,常以汉语命名,又都是祈求神灵保佑,消灾避凶,使后代长命富贵等内容的宗教用语。这些都反映了一种历史、社会、宗教、习俗的传统心理等诸因素。一般男性多缀“保”字,女性常缀“姐、花”等字。如万神保、圣母姐。2) 以月份序数词命名。这种命名方式是按出生月份命名,具有纪念性意义。一般男性名缀以“保”字,缀有“花、姐”者表示女性。如:正月保至十月保、腊月保,正月花至十月花。3) 以长辈年龄和辈份命名,一般祖父母用自己的年龄给孙子辈命名,也有以父母年龄给自己的孩子命名的,但不过四十龄者不能以年岁命名。如四十一、五十八、六十九、七十三。4) 以吉祥语词命名这种命名方式是以幸福、吉祥、富贵、长寿、平安及有关美好事物等命名,表示一种美的追求和祝愿。就从各个人的名字上看,没有一个不是华丽辞藻的。此类名字表示性别时,男性不加后缀,或缀“保、子、儿”字;女性必须缀“姐、花”两字。如:福成、福录、增寿子、福德子、五魁儿、长命儿、金山保[7] (pp. 22~23)。
2.5. 用自然现象和动物名称的姓名
内蒙古蒙古族人名以大自然万事万物命名。在习俗中,通常给男孩子取动物名的居多。也有以花草名给孩子起名的,这样的名字大多数是给女孩子命名[6] (p. 28)。维吾尔族先民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拜,人名多与自然现象相关,如“太阳”、“月亮”等,也常以动物名称命名,如“老虎”、“狮子”等[8]。以飞禽走兽、水生动物和昆虫的名称给子女命名是许多民族的共有现象,然而哈萨克族人更喜欢用草原上的动物名称命名。草原中水生动物较少,哈萨克族人接触得也就少,以此命名的名字也就不多见。相反,以虎、狮、狼等象征着凶猛无敌、意志刚强的野兽名称命名的较多。哈萨克族人给子女命名所用的植物名称,主要是生长在大草原的植物及其花和果实的名称[9] (p. 7)。
2.6. 用特殊符号与文字命名的姓名
藏族姓名中可能包含藏文特有的字符,维吾尔族姓名中则可能有阿拉伯字母的痕迹,这些特殊符号和文字增加了英译的难度。10世纪末,维吾尔人逐渐阪依伊斯兰教,伊斯兰文化对取名方式产生了很大影响,维吾尔族人名也多来自阿拉伯和波斯语[8]。
2.7. 采用具有社会文化特征的姓名
新疆哈萨克族人名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反映了社会制度、民族信仰、地理环境等因素。人名是人的代号,是人们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大人给孩子命名时追求社会风尚是每个历史时期所共有的一件很自然的事。在伊斯兰教传入哈萨克草原之后,在哈萨克等突厥语族诸民族的人名中出现了诸如muhamed (穆罕默德)、ismajil (易司马仪)、dysip (优素福)等伊斯兰教先知们的名字[9] (p. 7)。新中国的成立,全国各族人民得到翻身解放,在创造新生活的道路上挺进,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土族人民就以具有时代特征和政治涵义的新词术语命名。如:胜利、解放、革命、跃进、文化等[7] (p. 23)。
2.8. 反映生产事业的姓名
哈萨克族人祖祖辈辈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所从事的职业是畜牧业。虽然如今的哈萨克族人并非都从事畜牧业,而且大多数已经定居,但是传统的职业仍然影响着其命名的心理意识[9] (p. 8)。有的少数民族族名反映了他们所从事的生产事业,例如鄂伦春族的族名“驯鹿的人”,表明他们是以渔猎为生的民族[10]。
2.9. 混合语类姓名
土族人民的文化形态比较复杂,作为它的传统与习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随着各民族间交际的广泛和深入,陆续吸收了许多周围民族的思想、道德、宗教、文化艺术等等,并渗入到土族人民的血液中,或者说进入了土族人民的内心世界,即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到精神生活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积淀。表现在命名习俗上,几个民族的语词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为补充,互相饰,形成了土族命名中的独特方式。1) 用土语词加藏语词构成人名。2) 用土语词加汉语词构成人名。3) 用汉语词加藏语词构成人名。4) 用藏语词加土语词构成人名。5) 用藏语词加汉语词构成人名[7] (p. 23)。
2.10. 包含宗教迷信色彩的姓名
瑶族取名用字所包含的宗教迷信色彩。过去由于瑶族地区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在取名用字方面,有着浓厚的迷信色彩。其取名方式有:第一、求神保佑型。即瑶族民间常因求神而得子或向神仙叩求保佑生育子女,因而为孩子取名中突出“神”字,常见的有盘神福、赵神金、邓神保等;第二、求天保佑型。在一些瑶族人心目中,认为苍天能主宰人之生死祸福,即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因而求天保佑生育子女,在民间也属常见之事,取名黄天福、李天保等,是祈天保佑的类型;第三、求物保佑型。有的地方崇拜山神,则取名山保、山强、山佑等;有的崇拜水神,则取名水成、水根、水保、水妹等;有些地方甚至请“桥头菩萨”保佑子女,而将小孩取名为桥保、桥胜、桥隆和桥贵等[2] (p. 79)。
3. 少数民族姓名英译方法
3.1. 音译法
第一种是汉语拼音音译法。蒙古族作者人名英译时,姓氏后不应加缩写点。由于英文中缩写点通常是放在名字的首字母后而省略其后的字母,如“吴好斯白乙”可译为“Wu Ha-osibaiyi”,“包富泉”可译为“Bao Fuquan”对于有汉语拼音书写的少数民族姓名,通常直接使用汉语拼音进行英译。在蒙古族人名英译时要注意:蒙古族人名有姓氏的,且用汉语写出姓名的,则姓和名要分开写,多个字的姓要连写,其他英译格式与汉族人名保持一致;蒙古族人名没有姓氏的,或汉语名字未写出姓氏的,英译时则采用连写的形式。如“巴特尔”译为“Bateer”,“牧仁”译为“Muren”[11]。使用汉字的少数民族仅使用汉字的民族除了汉族以外,还有15个少数民族,即回族(Hui)、畲族(She)、仫佬族(Mulam)、仡佬族(Gelao)、普米族(Primi)、怒族(Nu)、阿昌族(Achang)、裕固族(Yugur)、保安族(Bonan)、德昂族(De’ang)、布朗族(Blang)、京族(Gin)、高山族(Gaoshan)、赫哲族(Hezhen)、水族(Sui)。这些民族的人名译成英文时可直接使用汉语拼音[12] (p. 153)。用汉语拼音拼写少数民族人名作为英译时,在没有新的规则出台之前,仍然要贯彻《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基本要求[13]。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早在1974年5月就发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法》,国务院一九七八年颁布了《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在所有对外文件和书刊中,中国人名地名的拼写实施汉语拼音字母(即罗马字母)拼写取代“威妥玛式”拼写。联合国秘书处于1979年6月15日颁发的《联合国秘书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该“通知”在全文首段便开宗明义,宣称“从1979年6月15日起,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从这一天起,秘书处起草、翻译或发出的各种文件都用‘汉语拼音’书写中国名称”。《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则要求我们在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中国人名时首先必须分清所拼人名是汉语姓名还是少数民族语姓名。若是汉语姓名则应按普通话读音拼写而不能按自己的方言读音拼写。其次拼写汉语姓名时还须遵循以下3点要求:一是姓氏和名字分写复姓则连写;二是姓名的各个连写部分开头都要用大写;三是姓名的各个音节的调号在对外的文件书刊中可以省略[14]。
第二种是拉丁转写音译法。这种译法适用于使用本民族或某一他民族传统文字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传统文字的共有9个民族,包括藏族(Tibetan)、维吾尔族(Uygur)、哈萨克族(Kazakh)、柯尔克孜族(Kyrgyz)、蒙古族(Mongol)、锡伯族(Xibe)、朝鲜族(Korean)、傣族(Dai)和满族(Manchu) (仅用于学术研究)。另有8个民族因为历史文化的原因,使用某一他民族文字。其中门巴族(Monba)和珞巴族(Lhoba)使用藏文;鄂伦春族(Oroqen)、鄂温克族(Ewenki)使拉丁借用音译法。翻译上述17个民族的人名,应先将其译回所使用的民族传统文字,再根据相应民族语言的转写规则转写为英文。因英文使用拉丁字母,这一音译过程可称之为“拉丁转写”[12] (pp. 153~154)。
第三种是拉丁借用音译法。对于拥有本民族拉丁文字的民族,其人名英译只需从该民族文字中借用其原有拼写形式即可,即拉丁借用。共有19个民族使用官方创制或改造的拉丁字母文字,分别是壮族(Zhuang)、侗族(Dong)、布依族(Bouyei)、黎族(Li)纳西族(Naxi)、羌族(Qiang)、独龙族(Derung)、彝族(Yi)、傈僳族(Lisu)、哈尼族(Hani)、景颇族(Jingpo) (载瓦)、土族(Tu)、佤族(Va)、苗族(Miao)、拉祜族(Lahu)、瑶族(Yao)、白族(Bai)、撒拉族(Salar)、东乡族(Dongxiang)。其中撒拉族语言的拉丁文字仅用于记录口头文学,并在音译时使用,而东乡族的拉丁文字并未推广。上述民族的文字基于拉丁字母创制,而拉丁文字与英语兼容。因此,在翻译上述民族人名时,可直接从该民族文字中借用其人名的拼写方式,这一过程可称之为“拉丁借用”。另外,使用非官方创制拉丁字母文字的两个民族,即土家族(Tujia)和达斡尔族(Daur),为尊重其民族性,其人名翻译也采取拉丁借用,以还原其在源语中的发音[12] (p. 154)。
3.2. 意译法
少数民族姓名的意译法并不像音译法那样普遍,因为姓名往往承载着特定的文化意义和个人身份,直接按意义翻译的情况较少。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如果姓名本身具有明确的词义,并且这种词义转换能够传达一定的文化背景或增加理解度,可能会采用意译或解释性说明的方式。以下是一些意译的姓名情况:
1) 含有特定寓意的姓名:如果少数民族姓名由具有明确意义的词组成,有时在介绍时会附带解释其含义。例如,藏族名字“卓玛”意为“度母”或“女神”,在特定的文化交流场景中,除了音译外,也可能提及这一美好寓意。
2) 文化符号:当姓名中包含具有强烈文化象征意义的词,如与自然、动物、美德相关的名称,介绍时可能会简要说明其背后的象征意义。例如,哈萨克族名字“白天鹅”(源自“哈萨克”意为“白天鹅”),在某些文学或艺术作品的翻译中,直接采用其象征意义进行意译。
3) 历史人物与地名:在历史记载或特定文献中,为了增强读者的理解,可能会对少数民族历史人物或地名的名字进行意译,同时提供音译。例如,对于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领袖,除了给出其姓名的音译,还会介绍其名字的寓意或来源。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对人名进行意译在正式场合和日常交流中较为少见,因为姓名首先是个人的身份标识,保持其原有的发音和书写形式是对个人身份的尊重。因此,音译仍然是处理少数民族姓名时的首选方法。
4. 少数民族姓名英译书写规范
对于少数民族姓名字数较长这一情况,经查阅文献,本文总结出三点书写规范。
4.1. 按民族习惯人名分开拼写
中间加点的少数民族人名可按民族习惯分开拼写。中间有点的人名可按民族习惯分开写,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如吾满江·艾力拼写为Wumanjiang Aili,阿依古丽·赛帕尔拼写为Ayiguli Saipaer,司马义·萨依木拼写为Simayi Say-imu [13]。
4.2. 姓氏全部大写,名除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字母小写
与汉字姓名的排列顺序相同,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分开,各自连写,姓氏字母全用大写,名字除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字母小写,并在双字名之间用连字符拼写成:ZHANG Guo-qing [15] (p. 70);但由于汉字的姓名有双姓双名,姓或名连写时不容易划分音节,容易出错。所以,为了防止出现意外的差错,在翻译中国人的姓名时还是最好不宜选用这3种形式。如慕容军安,宜写成“MURONG Jun-an”。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姓和名在书写形式的简明差异,姓氏全部大写,名除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字母小写,既符合人名的翻译原则,尊重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保留了中国特色、弘扬了中国文化,又容易引起外国人的注意,有利于对外交往与交流[15] (p. 71)。
4.3. 首字母大写,其他部分小写
在戴乃迭英译的《阿诗玛》这一彝族长诗中,彝族姓名英译则是采用音译法,在书写上则是首字母按照汉语拼音大写,其他部分小写[16]。例如,热布巴拉翻译为“Rebubala”,格路日明这个名字翻译为“Geluriming”,阿诗玛翻译为Ashima。
5. 小结
在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姓名的英译方法时,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通过查阅资料归纳总结了音译法和意译法,其中音译法包括汉语拼音、拉丁转写和拉丁借用三种音译方法,其中音译法是首选的翻译方法,其优点在于简洁,在正式场合多用。此外还要遵守三点规范:按民族习惯人名分开拼写,以及姓氏全部大写,名除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字母小写以及首字母大写,其他部分小写。这些方法适用于少数民族语人名的翻译,包括民间文学、民间传说以及民族志等学术著作中的人名翻译。通过这些方法的应用,可以为译者在翻译少数民族姓名英译时提供翻译思路,规范少数民族文献人名翻译,助力少数民族文献翻译事业,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