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平比句是汉语的一种重要句式,它的历史演变不仅涉及到介词、比较标记的演变,还涉及汉语语序的重要转变。
琉球官话课本[1]成书于17~18世纪,是明清时期琉球人学习汉语所使用的教科书,较为客观地记录了当时的官话语言现象。文章选择琉本作为研究语料,对其中特殊存在的“替”字平比句进行穷尽式的搜集和整理,深入探索其生成动因、演变轨迹,以及所折射出的近代汉语向现代汉语演变的语言趋势。
2. 平比句界定
前人对平比句的定义多从广义角度,未能将其与比拟句很好地区分开,二者向来纠缠不清,主要是因为用于平比句的比较标记“像”、“似”、“相似”、“一般”等,也可以用于比拟句,并且在平比和比拟的历时演变过程中长时期一身多用;另外,平比句和比拟句的句式构造也有一致性,常见的句式如“X + 比较/比拟标记 + Y”、“XY比较/比拟标记”、“X + 比较/比拟标记1 + Y + 比较/比拟标记2”。
参考高育花[2]等人的观点,结合近代汉语语料,从形式、意义和语义范畴三方面来看,认为平比句是完整的句子,且主体和基准项是同一属概念,是客观的比较。
3. 琉球官话课本中的“替”字平比句
基于平比句的定义,我们对琉本中表平比的“替”字句进行了全面检索,共整理出27句用例,在琉本中的“替”字平比句式多为以下几种:
3.1. 替……一样
这类句式中“替”与程度标记(也可视为比较结果)“一样”搭配,在琉本中数量最多。比较基准Y置于两者之间表相同义,Y主要为名词、“的”字结构、动宾结构、定中结构、人称代词等。例如:
1) 李贵看见露出酱色的袍子,替主人的一样。(《人中画》)
2) 至磺烟一放,其磺烟替火炮一样。(《官话问答便语》)
例(1)为“的”字结构;Y为名词的最多,共有7例,如例(2)。
此外,“替……一样”还可以用于疑问句中,该用法不多,仅1例。例如:
3) “用的钱替中国一样広?”(《广应官话》)
琉本中该句式还存在糅合式后标记,共2例。例如:
4) 替我中国的龙船差不多一样。(《白姓官话》)
5) 替原扇子差不多一样。(《人中画》)
以上例句的后标记由比较助词“差不多”与“一样”糅合而成,因这些后标记在句中的位置相同,故发生糅合。
3.2. 替……差不多
“差不多”用作平比表示X与Y相类,口语色彩较强。琉本中该句式极少,仅1例:
6) 这几日天气炎热,夜里蚊子狠多,……我们敝国也不一样,江南地方替这里差不多的。(《白姓官话》)
3.3. 替……不一样/不同/不相同
该句式由“替”与否定形式“不一样”、“不同”、“不相同”构成,仅说明X与Y不相同,不能说明二者程度的差别,因此将其归为平比。例如:
7) 替我敝国的龙舟各不相同。(《白姓官话》)
8) 敝国的风替贵国的风有些不同。(《白姓官话》)
9) “你为何反说他狂,替我都不一样?”(《人中画》)
此类句式在琉本中的并不多,仅有9例。“不同/不相同”是“同”的否定转换,一般都只用于实比,如例(7) (8)。
对构成“替”字平比句式的各个成分加以分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替”作为平比连接成分,不同于词类中的连词,其主要作用是引入比较对象,然后由平比形容词表示平比关系;至于平比形容词,多为包含判断异同语义的形容词,在琉本中如“一样”、“差不多”、“不同”等,一般和平比连接成分配合使用。
4. “替”字句平比标记研究
上文简要描写了琉本中的“替”字平比句,可知其为双标记平比句,因此可从平比标记角度深入探究它的生成机制、动因及演变路径。
4.1. 前标记
“替”在现代汉语中可作动词和介词,已有的研究对“替”的虚化路径和平比功能的考察不多,根据对“替”的语法化历程分析,“替”的虚化路径如图1所示:
Figure 1. The vanishing path of the “Ti”
图1. “替”的虚化路径
4.1.1. 作为动词
《说文》云:“替,废。”即本义为“废弃、废除”,并引申出“代替”义,即替0,这一引申主要基于“废弃、废除”中蕴含的“除旧迎新”的语义特征,在汉代,“替0”已有用例,如:
10) 使吾后世有不能事上者,使其替之益速。(《说苑》卷14)
4.1.2. 作为介词
学界关于“替”的研究多集中在于它的历史脉络上,对其用作与事介词表平比的用法以及为何能用作平比标记的考察只有零星谈及,没有系统的研究。
时昌桂[3]提出:动词虚化为介词的前提条件是句法环境的出现,而这个条件出现的时间,也就是萌芽阶段是在南北朝时期,如: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这里“替 + NP”已经不再是表义的重点,句子的中心动词是后面的“征”,“替”已处在由动到介的转化过程中。因此,当动词“代替”义“替”及其宾语经常性地出现在连谓结构中时,它就具备了虚化的可能。
确切地说,“替”由动词虚化为介词的直接语义来源是“替0”,“替代”义动词的出现促使了所为介词的萌生,为其提供了演变的语义基础。我们重点分析“替0–替1–替2–替3–替7”这条虚化路径。
(一) 受益介词“替1”
到了隋唐五代,“替”的介词用法开始产生,首先于唐诗中有所体现。例如:
11) 为他作保见,替他说道理。(拾得《诗》)
12) 京兆人高丽家贫,于御史台替勋官递送文牒。(《朝野佥栽》卷2》)
上述例句中,特别是例(11)前后对举,“替”和“为”处于相同的句法位置,这已充分说明此时的“替”已以典型的介词身份出现在句中了,在例句中“替他”的信息在整个信息结构中已然弱化,并非是“代替他”而是“为他”,“替”用以引进动作行为受益者;例(12)中虚化了的“替”仍然蕴含着“代替”的动词义,正如沈家煊[4]指出,在一个成分A虚化为B的过程中,必定有一个A和B并存的阶段,即“A → A/B → B”,在中间阶段,虚化成分既可以按A理解,又可以按B理解。
“代替”本质上也是一种服务,基于该义项的特点,引进动作行为受益者的功能应是最初、最基本的用法,换言之,“替”的该类功能是对先秦以来介词“为”的功能的部分替换。至于例(12)等例句,似乎可把句中“替”的“两解”情形视作其虚化的“过渡阶段”,即把动词向介词转化的临界点时段定位于唐五代前后。
(二) 指涉介词“替2”
诸多研究认为“替”的虚化路径是“替1 → 替3 → 替2”,但马贝加[5]认为,“替”作为多功能与事介词,其用法出现的时间顺序应该是“受益 → 指涉 → 交互”。“替”在虚化过程中可能引入动作行为的承受对象,即发展为指涉介词,相当于“对/向”。例如:
13) 你到明日替他陪个礼儿便了。(《金瓶梅》第74回)
14) “……你明日去要替他找些价钱。”(《人中画》)
上述例句的VP表现出动作行为的单向实施,即非互动性。例(13)的“替”表示顺指义,即动作的方向从主语指向介词宾语;例(14)则相反,是逆向指涉。
王琳[6]等人通过考察方言语料发现,在北方方言中,“替”多表受益和指涉,南方方言则多表交互关系,交互关系在语义发展序列中并不位于受益关系和指涉关系之间;其次,从语义契合度看,受益介词“替”与指涉义的“替”之间有明显的语义相关性;再者,深入汉语语言事实层面,历史上具备指涉功能的“替”在相关文献中往往也伴随着交互关系的用法,如果语料中的“替”不表交互关系,那么肯定也没有表指涉的用例存在。故“替”作为介词的发展链条应该是“受益 → 指涉 → 交互”。
(三) 交互介词“替3”
介词“替”的运用在明代达到全盛时期,拓展出交互用法,表示“双方共同做某事”,这一意义完全摆脱了动词“替0”的语素。李崇兴[7]、冯春田[8]、刘坚[9]等都曾提到,介词“和、同、与、共”至少在元代以前就已出现有引出协同、共同一方的用法。汉语史上,同类现象在发展中的互动是语言发展中的一条潜在的规律,而同义词的同向发展路径一般都是相似的。许嘉璐[10]提出,词义延伸常“扩散”至相关词,带动后者也沿着相类似的线路引申。无疑,“替”正因为与上述介词类同,在语法化类推的作用下自然虚化为交互介词“替3”,相当于“与/同”。例如:
15) 有一件事,要替通事商量。(《白姓官话》)
16) “连你穿的也没有,又替我换!”(《西游记》第38回)
在“替0——替1——替2——替3”的演变中,“替”的动词义素逐渐弱化乃至脱落,当“替 + NP + VP”句式的VP位置上出现蕴含“双方”语义特征的动词时,“替”就有了向交互动词发展的倾向。上述例句中,“替”后面的NP都参与了VP的动作行为。
(四) 比较介词“替7”
明清时期,介词“替”的语法功能进一步繁荣,在虚化为交互介词的基础上,衍生出了介引比较对象的语法功能,“替”介引协同对象可能是平行虚化促成的。由于“和、同、与、共”已经出现有引出协同、共同一方的作用,“替”在同类介词的影响下,走了平行的虚化道路。
一般而言,当VP具有“等同”义时,NP就成了与前成分的比较对象,后面有“一般、似的”等字眼。也就是说,“替”后引出的NP是与语境中的有关事物有联系或进行对比的对象。如例(17) (18)。其实,据冯春田指出,介词“共”自六朝,“同”于唐代,“和”约在元末明初都已具有用以引进比较对象的用法。同样,在类推或互动的作用下,“替”在明清时期也就发展出了介引比较者的用法。只是该类用例不是很多,例如:
17) “嘴脸!替我一般的做妖精出身。”(《西游记》第93回)
18) “天下多少斯文,……,正替你我一般哩。”(《西游记》第93回)
4.2. 后标记
4.2.1. 一样
“一样”具有比较功能始于唐五代,相关用例多见于诗歌类文学作品中。至明清时期,“一样”常与“和/跟/同/与”构成“X和/跟/同/与Y一样(W)”的句式表示平比,表示两种事物或性质在某一方面相同或相似,其中X、Y可为体词性词组或谓词性词组。例如:
19) 宝钗道:“这样说,我也是和你一样。”(《红楼梦》第45回)
“一样”类平比句是指以“一样”为比较标记,表示比较前项和比较后项在某方面无差别,包括两种形式:
① “是……一样”平比句,如:
20) 秋麦和春麦是一样的么?(《语言自迩集》)
② “一样”单独使用构成的平比句
这类形式的平比句中,“一样”充当谓语,比较前项和比较后项往往在“一样”前出现,如:
21) 那水和天的颜色儿上下一样。(《语言自迩集》)
自清代以来,“一样”句已逐渐演变为表达平比关系的核心语法结构,其替代其他同类句式的演变轨迹在现代汉语体系中得到充分印证。究其语言机制根源,主要体现为双重动因的驱动:一方面契合了语言交际中追求简约高效的经济性法则;另一方面顺应了语言系统自我革新与演进的内在规律。“一样”句作为较晚形成的语法范式,凭借其结构上的创新特质与表达层面的高度适配性,展现出更强的语言生命力,从而更契合汉语历时发展对形式革新的需求。
4.2.2. 差不多
王森[11]指出“差不多”是情态标记词,表示说话人对所说内容的肯定性推测。“差不多”也可表示比较,如:
22) 八戒量着那妖精手段与他差不多。(《西游记》第85回)
在表达比较意义时,“差不多”可与“跟……一样”结构互换使用,这种语言现象可视为其肯定性推测用法的语法化延伸。鉴于“差不多”词汇本源即蕴含“接近等同”的语义基础,从历时语言学视角观察,该用法实际体现了语义要素在句法层面的重新分析过程——当比较项间的差异度趋近于零时,“差不多”便完成了从模糊量度到等值判断的语义跃迁。
4.2.3. 不一样/不同/不相同
(一) 不一样
“一样”的否定式“不一样”表示比较两者相异,该否定式始见于宋,在早期使用中,否定词需置于连接词“与、和、跟、同”之前构成否定结构,而非直接修饰“一样”这一比较基准项,这种语序规范反映了汉语否定结构在语法化初期特有的句法限制。例如:
23) 虽其意亦是,然皆不与圣人常时言语一样。(《朱子语类》卷47)
“不一样”这一否定结构由否定词“不”与平比标记“一样”组合而成,其语法化形成可追溯至明代文献用例。例如:
24) 两条棒,不一样。(《西游记》第65回)
(二) 不同/不相同
平比标记“相同”主要有两种否定形式:“不同”和“不相同”,前者相较于后者更常用。“不同”产生于上古,用以表达比较双方的不同属性,从唐五代开始,该句式的应用日趋广泛,一般有两种格式:“XY不同”、“X与Y不同”。例如:
25) 与周礼王制不同。(《朱子语类》卷58)
26) 果然西方佛地,与他处不同。(《西游记》第98回)
“不相同”表等比否定,大约在宋时出现,前边多有修饰语,一般是表示程度的副词,如:
27) 琉球的礼数,替你中国的礼数大不相同。(《广应官话》)
例(27)中,“不相同”的前面出现了程度副词“大”作为修饰语。
琉本及近代汉语作品平比句的否定形式均为后标记加“不”,导致句式不对称且否定重心后移。因“替”在此表“和/跟/同/与”义,以最常用的平比后标记“一样”为例,可以把“和/跟/同/与……不一样”称为“不”字在后,把“不和/跟/同/与……一样”称为“不”字在前,统计BBC语料库显示两者使用频率如表1:
Table 1. Frequency statistics for the use of the word “not” before and the word “not” after
表1. “不”字在前和“不”字在后的使用频率统计
比较标记 |
“不”字在前 |
“不”字在后 |
“和……一样” |
129例 |
8179例 |
“跟……一样” |
156例 |
3907例 |
“同……一样” |
1例 |
1390例 |
“与……一样” |
8例 |
2359例 |
由此可见,这两种否定形式的使用频率相差很大,“不”字在后的使用频率远高于“不”字在前,特别是“不同……一样”、“不与……一样”的使用频率极低。这大概跟汉语的否定习惯有关,否定词一般放在实词的前边,故“不”常置于形容词“一样”前。
综上,从平比标记的角度切入,明清琉本“替”字平比句的出现主要归因于汉语本体的自身发展,“替”字平比句的出现也体现了近代汉语介词演变、平比句语法化的特点。
5. “替”字平比句的发展演变
关于“替”字平比句的发展脉络及后续演变等问题,相关研究不多。下文将从共时与历时角度系统考察其演变。
5.1. 与同时期的官话作品对比
在同时期的《红楼梦》(北京官话)、《歧路灯》(中原官话)、《初刻拍案惊奇》及《二刻拍案惊奇》(南方官话)中“替”多表受益关系,平比用法为0,常用“和、同、与”,后标记与琉本不差。另有特殊平比标记,例如:
28) 若象二姐姐一样,老爷太太们倒要烦心,况且死了。(《红楼梦》第115回)
29) 法圆道:“你也役见这小菩萨,模样儿就是散花天女一般,天生的一对儿。”(《歧路灯》第43回)
30) 形如五六十日出生的小狗,不过比狸猫般大,拖一个黄尾儿。(《初刻》卷3)
除了使用“和”“同”“与”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平比标记,如例(28)的“象”用于比较时是“和……一样”的意思;《歧路灯》中出现判断动词“是”作为比较标记的平比句,构成“X + 是 + Y + 一样/一般”句式,如例(29);二拍中还出现“比”字句,如例(30),在该句中,X和Y都是名词性短语,表示X和Y之间的等同或类似关系,这里的“比”和表示的是“和/跟/同/与”。
以上述的平比标记为例,可以发现,在以上三种同时期的官话语料中,除了古汉语遗留下来强势介词“与”,其他介词用作平比标记的情况如表2:
Table 2. Comparison of the use of “Ti” with the use of pinyin in the contemporaneous corpus
表2. “替”与同时期语料中的平比句用法对比
语料 |
替 |
比 |
象 |
是 |
和 |
跟 |
同 |
与 |
《红楼梦》 |
0例 |
25例 |
24例 |
17例 |
55例 |
4例 |
17例 |
41例 |
《歧路灯》 |
0例 |
0例 |
0例 |
12例 |
1例 |
1例 |
5例 |
16例 |
二拍 |
0例 |
9例 |
16例 |
17例 |
0例 |
0例 |
6例 |
54例 |
值得注意的是,《人中画》一文存在两个版本,一是琉本,成书于18世纪中叶;一是清代拟话本啸花轩本,成书于17世纪中叶,琉本正是基于早一个世纪的啸本改写。两版本在介词使用上有显著差异,啸本中的“与”大多被琉本改写为“替”。例如:
31) 况这些资本已蒙岳父见赠,与交还家父一般。(啸本)
32) 又因他孤高,与众不同。(啸本)
可以看出,琉本中的“替”与啸本中的“与”是一脉相承的,“与”在上古汉语时期便存在,可引入动作行为的比较对象和协同对象,可译为“和、跟、同”,该平比句可以标注为“X + 与 + Y + W”,在该句式中,W多由“等、同、无异”等词构成,表示“一样、相同”的意思。例如:
33) 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与江海。(郭店楚简《老子》甲本20)
34) 虐杀不仁,罪与王同。(《六度集经》卷5)
“与”自上古汉语时期就存在,“和”“同”“跟”则是由于“合”“共”的更替,介词“合”在汉代已见,但历代用例寥寥,到清代出现一个高峰,到了近现代,趋于衰落;介词“共”产生于六朝,宋元以后,随着“和”与“同”的广泛使用,“共”开始趋向消亡。“和”大约在明代完全取代“共”;“跟”到晚清时期频次大幅上升,特别是到了现代汉语中,已经成了表示交互类和关涉类的主要介词了[12]。
因此,可以看出琉本前期到琉本的作品中,平比句的标记从“与”变化为“替”,而同时期及之后的官话语料又使用“与、和、跟、同”。究其原因,一是近代汉语时期具有同样语法意义的“与”“替”等介词并用,“替”字句是对“与”字平比句的模仿与改写;二是结合平比句语法化历程来看,“替”字句的出现符合近代汉语平比标记的发展趋势。当然也不排除是作者本人使用语言的习惯所致。
5.2. 现代汉语中的平比句
近代汉语中“替”表交互和指涉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失,仅表示受益范畴,可见图2。
Figure 2. Semantic distribution map of modern Chinese and event prepositions
图2. 现代汉语与事介词语义分布图
现代汉语平比句虽在后标记上没有太大变化,但前标记常用“和、跟、同、与”,反映了“替”语法化:实义动词 → 一身多职 → 专一化。近代汉语时期介词“替”“身兼多职”,但清末至现代,其介引功能因“和、跟、同、与”使用增频及分工细化而衰退,被这些介词取代。再者,现代汉语中“和、跟、同、与”意义用法相近,可互换,既表交互又表指涉,符合经济性原则,故平比句常用它们作标记。
5.3. 方言中的“替”字句
在一些方言中也存在了“替”与“和、跟、同、与”混用的情况,不仅地域特征明显,而且保留了近代汉语介词的面貌。
比如南昌方言、成都方言、贵阳方言、长沙方言,“跟”常作介词“替”用,特别是长沙市辖下的铜官镇,几乎普通话中的“和、跟、同、与”在铜官话中都可说成“替”,属于湘语特色词;粤方言、海口话、福州话“替”“共”并用;客家话在口语中用“同”表示“替”;吴方言中,“和、同、与”“替”在今天依旧并用。
以铜官话为例,“跟”等介词都可引入比较对象,且可以用“替”替换。
35) 我替我爷一只脾气。(我和我父亲一个脾气)
36) 这官人好替那张孝友孩儿似的。(这官人和那张孝友孩儿厮似的)
再如福州话:
37) 我替他一样高。(我共伊平平悬)
南方方言中,“和、跟、共、与”与“替”并用,虽多用于受益范畴,但也用于平比,推测琉本作者受南方音系影响,混用这些介词,将受益与交互范畴交叉用于平比。
虽然琉本中许多作品的作者并无记载,但2016年范常喜[13]等人于天理大学图书馆发现森槐堂本的《学官话》和《白姓官话》,推断应为1815年前后琉球久米村人王述勃所用。查核琉球久米系家谱可知,王姓家谱(上运天家)第九世有名“述勃”者,并于道光五年“到闽从师习业”。此外,抄本封面“森槐堂”也可以作为旁证。据家谱记载,琉球久米村的王姓始祖为福建漳州泷溪县人王立思,族谱中常见的堂号为“三槐堂”和“勒槐堂”,迁到琉球也沿袭了这一命名传统,其堂号中间均嵌以“槐”字。根据抄本所反映出来的注音特点和作者的籍贯考证,说明当时琉本作者创作时极有可能会受到南方音系的影响。
此外,琉本唯一明确作者的是《广应官话》,是乾隆年间到国子监留学的久米村人后代梁允治,故而该书更多体现出北方官话特点,其中就有“替”的用法。
再者,从琉球当时的地理位置来看,位于日本之南,中国台湾东北,为独立岛屿小王国,与中国密切往来,可能同时受近代汉语和日语影响,在日语中“与(とあります)”和“替(代わります)”的发音相近,存在音近混用的可能。
琉本中南北官话均有体现,南方方言色彩更浓。通过分析可知,“替”作为平比标记在现代汉语中逐渐消亡,但大多留存在方言表达中,故可进一步判定,琉球官话属于南北方言相互融合、不断发展的语言。此外,马贝加[14]指出“介词的演变体现了近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过渡的特点。”“替”在琉本中的丰富用法与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的下降趋势,正表现了这一特点。
6. 结语
文章采用共时比较与历时分析,对琉本的“替”字平比句进行了深入探赜,梳理了其生成动因和演变脉络。研究发现,“替”字句体现了琉球官话是南北方言相互融合的成果,也折射出琉球官话从近代汉语逐渐向现代汉语过渡的特点。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北京方言地图集”(20AYY004)、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漳州芗剧的闽南语‘音韵底层’研究”(SZKY202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