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研究背景与意义
19世纪,自然科学领域迎来了蓬勃发展,实证主义思潮风靡一时,科学方法在诠释自然现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人文科学却在这一时期遭遇了挑战,传统的形而上学方法在探索人类精神与社会历史现象时显得力不从心。狄尔泰所处的时代,正值哲学经历深刻变革之际,既要挣脱传统思辨哲学的枷锁,又要抵御实证主义对人文领域的渗透。在这样的背景下,狄尔泰提出了精神科学方法论,旨在为人文科学寻找一条既独立又合适的研究道路,以维护其独特的学术价值。
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方法论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建立其合法地位。当时,自然科学及其背后的传统理性思维模式占据主流,成为评判价值的标尺。然而,它的正当性与科学性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从哲学的演变历程来看,每一次进步都伴随着方法论与理论视角的革新。另外,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不仅深刻回顾了过往哲学的精髓,也积极展望了哲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2. 狄尔泰精神科学方法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每一种理论在其演进过程中,都会不断面临新涌现的问题,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方法论的出现,既反映出一些研究领域中的科学和实证论的缺陷,又预示着一种新的思维模式的出现。
(一) 实证主义思潮的扩张与局限
19世纪,实证主义在西方思想界强势崛起,成为一股极具影响力的思潮。法国哲学家孔德在其《论实证精神》一书中对实证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认为人的认知必须以可观察的、可被证实的经验为依据,而非形而上的抽象思考[1]。孔德认为,在经历了神学和形而上学阶段之后,人的思维正在走向经验化的阶段,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局。在这一阶段,人们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自然规律,摒弃对超验本体和终极原因的无谓追寻。在方法论层面,实证主义者主张该学科在认知与理解事物以及为人类服务的功能上,应当效仿自然科学的模式。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准则在于,知识的获取需以感觉经验作为基础,并且任何知识或经验唯有通过实证的严格检验,方能被认定具备客观性[2]。显然,实证主义从最初就已经否定了精神科学存在的必要性。
(二) 实证主义对精神科学的冲击
随着实证主义影响力蔓延,其逐渐涉足精神科学领域,试图以自然科学方法为模板重塑人文研究。在心理学领域,行为主义受实证主义驱动,摒弃对意识、心理体验等内在精神现象的关注,将研究聚焦于可外部观察的行为。社会学研究中,部分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力求发现社会运行的普遍规律,像自然规律般精准预测社会发展。他们运用量化方法收集人口、经济、犯罪等数据,构建宏大理论模型,却常忽略社会现象背后蕴含的文化意义、价值观念及个体主观能动性。历史学领域,实证主义史学追求还原历史事实细节,却在一定程度上轻视对历史事件背后深层意义、历史人物动机及历史发展内在逻辑的阐释,将鲜活历史简化为史料堆砌。
这股思潮冲击下,精神科学面临沦为自然科学附庸的危机,其独特性遭质疑,传统研究方法被边缘化,人文精神有被科学主义消解之虞,精神科学发展陷入迷茫,迫切需新方法论指引方向。
3. 狄尔泰精神科学方法论的理论渊源
(一) 康德哲学对理性批判的继承
康德的批判哲学旨在为自然科学知识奠基,划定人类理性认知界限,剖析知识如何可能。狄尔泰深受启发,目睹实证主义蔓延,深感精神科学亦需类似“批判”。他试图为精神科学探寻稳固认识论根基。康德探究人类先天认知形式与经验结合造就知识,狄尔泰则聚焦人类历史经验、社会文化现象背后的认知机制。
康德知识论侧重自然科学知识的先天条件,狄尔泰在此基础上大胆拓展。康德认为知识源于感性直观与知性范畴结合,狄尔泰关注精神科学知识构建,引入“体验”“理解”核心要素。他主张人类在社会历史中的体验是精神科学知识源泉,如艺术家对生活细腻感知成就艺术创作,为艺术研究提供原始素材;民众对社会变革的切身体会是社会学剖析社会心理的关键。而且,狄尔泰强调“理解”作为把握知识的独特方式,有别于自然科学因果推断。在文学批评领域,理解作品需深入作者创作心境、时代文化氛围,挖掘文字背后蕴含的人生感悟、社会批判等意义,借由对文本语言、结构、风格的阐释,领悟作品深层意蕴,以此丰富知识内涵,为人文知识探索开辟新路径,让精神科学知识体系扎根人类精神活动土壤。
(二) 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启发
施莱尔马赫是解释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他的解释学思想给了狄尔泰很多启发。他在文本解释方面,提出语法阐释与心理阐释结合。语法阐释聚焦文本语言规则,剖析词汇、句法结构等,确保对文本字面意义精准把握;心理阐释则深入作者创作心境,挖掘文本背后的情感、意图[3]。受其影响,狄尔泰深化对“理解”的探索。对狄尔泰而言,精神科学的理解正是运用自身的体验,在理解他人体验之表达的基础上,重构他人之体验。他将理解拓展至社会历史维度,理解不仅关乎文本,更是把握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关键。在施莱尔马赫启发下,狄尔泰多维度阐释人类精神现象,为精神科学方法论注入活力,拓宽人文研究的思维视野。
4. 狄尔泰精神科学方法论的核心内涵
(一) 精神科学的概念
狄尔泰对“精神”的解释是这样的:首先,它并非仅仅局限于意识或先验的自我范畴,而是深深植根于具体的时空环境和历史背景之中,表现为在具体情境下人的“心理活动”。同时,这一概念更常被应用于非个体化的、普遍性的语境,侧重于探讨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精神体验。基于这样的理解,狄尔泰试图重新经历和构建他人的精神状态与生命经历,以此将个人的理解扩展到对他人精神世界和生活轨迹的深刻洞察,力求全面揭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另一方面,“精神”也体现为心理活动及其能力的外在表现与客观化形态,这一形态被狄尔泰定义为“客观精神”,有时人们也称其为“精神世界”。它广泛囊括了人类精神活动所创造的各种成果,诸如语言、国家体制、法律体系、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建筑物、工具等“客观存在”的实体。
狄尔泰所提出的“精神科学”的概念,是对其研究对象的明确界定。在此视角下,人类生命活动的一切产物,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识的结果,均被视为社会历史真实性的具体体现,因此,它们都有可能纳入精神科学研究的范畴之内。
(二) 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
狄尔泰把自然科学的重点放在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上,而精神科学的重点是对社会历史现实和人类心灵世界的探究。他把人类精神与自然界区分开来。首先,人类生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这是自然物所没有的。自然界中的事物并无内在生命或目的,相反,人类的行为始终受目的驱动,狄尔泰据此主张从目的或意图的视角来阐释人的行为。其次,人类具备对发生之事进行价值评判的能力,这是自然界所不具备的特质。自然界缺乏自我意识,因此无法进行价值评判,唯有人类能够在此基础上构建价值体系,对善恶、美丑、利弊等做出多样化的判断[4]。最后,人类生活具有鲜明的历史性,这是自然物所不具备的属性。尽管自然物也存在时间变化,但它们并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属性。这些特征不仅相互关联,而且相互促进,这些区别也决定了精神科学必须具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和方法,“由此就产生了独立的、从自身中形成的精神科学”[5]。当然,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并不是绝对分开的,鉴于人是生活中自然中的生物,精神和自然始终处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中。
狄尔泰进一步阐明,人类在自然科学领域是研究的主体,而自然则始终是被研究的客体[6]。相比之下,在精神科学方面,人类不仅扮演着研究主体的角色,同时也成为了研究的客体。用狄尔泰的话来说就是“生命把握生命”[7]。在探究精神科学相关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借助“体验,表达,理解”踏入一个深层的内在经验领域。在这个领域里,我们会敏锐察觉到诸如目标、意义以及准则等无形要素的存在。与此同时,我们还会感受到承载精神世界的物质实体,借此领悟那些无法直接观测到的深层内涵。如此一来,精神科学所涉及的感知、阅历以及意义,与自然科学所关注的内容之间的差异,便清晰地呈现出来了。因此,精神科学中的感知、经验及其所蕴含的意义,与自然科学中的相应内容存在着明确的区别。
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是相互影响的。一方面,自然科学取得的进步为精神科学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工具与素材,使得精神科学能够深化对个体生命体验与认知的研究。另一方面,精神科学的研究成果也为自然科学开辟了新的视野和思考路径,助力自然科学更全面地揭示自然界的奥秘。总而言之,狄尔泰指出,尽管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有着不同的性质,但是二者的互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他们之间的互动,使人们对自己和自然的理解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精神科学是建立在自然科学之上的,并依附于它[8]。人们的生存与发展之根本,受制于各类自然事实所设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在最高层面上,则是由多样的精神事实所构建起来的。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因果律,对社会现实及历史现实起到了系统性的制约作用。
(三) 精神科学方法论实质——解释学研究方法
解释学是一门专注于运用特定技巧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和事物的学科。它的渊源可以上溯到古希腊,那时,人们认识到文学、哲学和艺术等各个方面的文学作品都具有深厚的意蕴和深厚的思想意蕴。因此,解释学便成为了一种有效工具,帮助人们更好地领悟这些作品中的深层意义[9]。
施莱尔马赫对“文本”在他的研究中的地位给予了高度评价。但是,由于时代、背景、地域和民族的不同,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下,怎样去体验和解读“文本”,就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10]。施莱尔马赫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构建了他的解释学理论。
之后,狄尔泰进一步提出无论是具体的个体生命还是共同体的整体生命,都置身于一条持续流淌、永不停息的生命之河中[11]。为了获得对生命的深刻理解,就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观念系统。由此,他提出解释学的基本研究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体验、表达以及理解。
1) 体验
在狄尔泰的方法论体系中,“体验”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狄尔泰强调,我们要走进人生的长河,在内心和外部环境的双重层面上,把体验贯穿于人生循环的每时每刻[12]。正是在这种深刻的认识中,狄尔泰意识到了思维和理解的客观性。体验在某种意义上是以时间为基本单位的。同时,狄尔泰强调,若想借助体验来让评价具有普遍适用的内容成为现实,在体验进程里融入反思环节是必不可少的[13]。如此一来,便打破了单纯内在体验的局限,不仅能够详尽地描绘内在体验本身,还能对内在体验之外的事物展开阐述。具备反思特质的体验,赋予我们认知各类历史与自然成果的能力,凭借这种能力,我们方能将外在的文化客体与内在的体验内容紧密关联起来。
2) 表达
狄尔泰提出“生命的表达来源于感觉世界”[14]。它赋予人一种能力,让人能以他人可理解的方式,将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与意志传递至外界,并让外界对其有所领会。因此,生命表达本质上就是精神层面内容的传达。他主张表达应当与人们的内在精神世界建立起不可分割的联系。“人类的精神生活极为丰富多元,最终都会以各种形态和方式外在化地展现出来,而表达正是揭示人类内在情感、展现个人体验不可或缺的途径”[15]。表达促进了人际间的交往与理解,它传达了特定的意义,同时又引导人们去探索这些意义背后更深层次的内容。表达作为个体生命传递内在精神图景的途径,直接映射出个体精神世界的独特风貌。它是个体将自身生命体验传达于外界、与他人建立精神联结不可或缺的桥梁。若要让个体生命的精神世界从内心领域走向公共认知,进而融入并丰富人类共有的精神宝库,表达这一手段便显得尤为关键且不可或缺。
3) 理解
在认识论的角度上,狄尔泰主张理解是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看似平凡无奇的现象。无论是人际交往、家庭生活、工作还是其他方面,理解都是不可或缺的。观察人与人之间理解的过程,是精神科学的重要任务[16]。
狄尔泰针对理解的可能性问题,提出了两个一般性原理:一是“精神的本我性存在于我和你之中,存在于一个共同体的每一主体之中”[17]。二是精神理解自己的创造,因为生活在本性中的表现是人的心灵的外化,所以,作为知性的客体,人的心灵是能够把握的。显然,理解的范围广泛涵盖了整个精神生活及其客观化的各个层面。
狄尔泰认为在对客体的认识中,解释者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具体的历史中,通过对某种思维进程的暂时加强,让另一种思维进程暂时退居其次,更加深刻地认识它的含义。狄尔泰明确表达“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18]。
5. 结语
狄尔泰所阐述的精神科学独特架构,体现在体验、表达与理解这三个要素的紧密关联之中。这一架构全方位地反应了生命的本质与内涵,为各类精神科学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意义。在此过程中,历史性这一特质贯穿于狄尔泰精神科学的始终,精神科学与历史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狄尔泰的重大创新在于他将价值观与精神科学巧妙结合,着重阐述了人的道德判断与指令在认知世界与改造世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他将生命置于精神科学研究的核心位置,这既是对个体内在精神世界的深刻洞察,也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生动描绘。狄尔泰重视实在性,视近代科学为探究自然界和社会历史领域中现实原因与规律的重要手段,而精神科学则是从人类的内心体验中获得的知觉事实来理解社会历史的现实[19]。为了赋予精神科学蓬勃的生机与活力,狄尔泰采取了两种重要方式:一是将理性深深扎根于历史的基础之上,二是持续深入地思考生命的本质与意义。深入研究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理念,能够坚定我们对人类蕴含着丰富历史精神创造力的信念。这一理念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而言,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