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有责任。”[1]这为我国教育朝向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未来指引。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指出学校要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要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会同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打造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大本营”。
2. 文献综述
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是推进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对“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有效回应,当前,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意义与价值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学者们主要从“家校社”协同的理论内涵、实践探索等维度开展了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探索。
理论内涵方面,研究主要从价值内涵、理论基础、协同模式等方面阐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与必然性。根据吴志宏编写的《中小学管理综合分析》(1998),“学校、家庭与社区合作”是指为了共同教育的目的,形成和保持良性的社会协作关系,家长(社区)参与学校进行素质教育活动的各种工作,相互支持并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抱有同向的期待的合作育人活动。李启迪(2021)认为“家校社”共育有助于构建和睦家庭与和谐社会,从价值内涵层面阐释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2];毕诚(2021)认为要根据我国的教育实际情况,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范式,弘扬传统文化,形成良好的育人生态,“家校社”协同育人关系到新时代家庭教育与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3]。
实践探索方面,部分学者尝试厘清家庭、学校、社会作为实践主体的责任边界,对三者在协同育人中的定位和责任进行了梳理。如孙夕礼、李莉萍、车广吉等对学校、家庭、社会的定位进行了研究,与当下政策规定基本一致。还有学者研究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现实困境与有效路径,如彭敏、冯翻元(2023)提出,随着“双减”政策落地,家校社协同育人正面临着角色定位变化、育人价值认同差异、教育资源利用不均、协作意识淡薄等困境[4];熊蕊(2022)提出,家校社协同共育活动可能存在开展共育活动积极性不强、耗时费力且效果不佳以及共育活动流于形式等实践困境。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指出,家校社设同育人还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5]。
在全国利好政策的指引下,部分地区在推进家校社协同提升中小学生心理素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上海市向东中学建立家长、教师、学生三方联动的“3 + 3”工作机制,叩开家庭世界、学校世界和内心世界“三扇门”,实现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自我成长的夙愿;广东省委在珠江三角洲的大中城市展开调研,剖析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界限、侧重点、目标和任务,探究广东省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创新路径,推进了新兴青少年社会教育模式。天津市中小学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方面也开展了很多探索性工作,从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打造家校社协同育人品牌三个方面深化联动机制,推进家校社协同,搭建了有政策牵引、有专业保障、有品牌活动的家校社协同工作体系和平台。
而天津市一项关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调研显示,近两年天津市中小学心理问题呈现出低龄化趋势,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发生数量较疫情前明显增加,凸显出学生抗挫折能力下降、家庭教育不到位、家校社协同育人不通畅、网络不良文化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较大等问题,亟需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出家校社联动的有效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3. 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存在的困境分析
3.1. 顶层设计不完善,协同效力打折扣
研究显示,95%左右的被试表示近一年来举办过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并认为举办的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家长和学生也能够积极参加。说明各区教育局、中小学、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等育人主体均充分认同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家校沟通、校社联合、课外活动等方面都开展了积极的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约33%的被试认为目前存在的最大难题是“路径单一,协同频率低”以及“责任边界不清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存在‘错位’或‘缺失’现象”,说明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的整体育人框架尚未形成。存在统筹机制不完善、沟通机制不畅、协同资源缺乏聚合等问题,导致部分协同育人工作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落实,家长、教师、社会各方相互了解不够深入,难以形成协同育人的共识。
3.2. 条件保障不到位,制约工作开展
研究显示,各区在政策推动、专业带动、督导促动、平台联动方面均作出了有益探索,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模式、新路径,但约79%的被试提出亟需物品、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由于经费和专业支持的不足,社会资源与学校、家庭、社区对接不畅,中小学教师、社区工作者自身缺乏对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在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时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家校合作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难以真正落地,育人效果不佳。
3.3. 育人主体缺乏专业培训,工作正向反馈不足
调研显示,约半数被试提出“需要相关工作培训”,已有培训缺乏精准性,实践指导性不足,导致育人主体陷入能力困境,主要体现在认知不足、专业知识和技能缺乏、专业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受到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家校社协同工作被育人主体视为“主责主业”之外的内容和负担,超过60%的被试提出家校社协同育人相关工作给其带来了很大的工作负担,并且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师、社区工作者缺少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在与家长沟通、指导时陷入能力困境,在设计家校社协同相关活动时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因此无法激发家长参与家庭教育的积极性,难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
3.4. 育人共识尚未完全达成,育人效能有待优化
在调研和访谈中发现,家校社三方在育人目标、育人方法方面未完全达成共识,致使家校社协同育人在一定程度上遭遇了信任困境。一方面,育人目标分散,过度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家长、学校的教育目标不能完全聚焦;另一方面,育人职责定位模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处于相对边缘和弱势地位,其导致协同育人的实践动机弱化,协同育人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削弱,使得家校社三方难以真正做到协同互信。
4. 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系统持续的协同育人机制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体系设计,建立协同共育工作机制。出台中小幼一体化家庭教育相关实施方案,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形成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评价引领、研究突破“五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相关机制、保障、环境、特色建设。
二是构建系统化的协同育人工作评价框架。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家校社合作育人成效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促使学校主动对接社会资源、健全协同育人机制。组建专业化评估团队,强化评估过程的规范性指导,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完善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收集多方意见持续优化评价体系,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典型经验与特色模式,凝练具有示范价值的育人品牌,形成可复制的实践范式。
三是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通过“爱心家长”、“关心教育公益企业”、“社区教育先进学校”等评选活动,激发家校社三方协同的内在动力,促使家长、社会贤达、企事业单位在学校教育中发挥各自优势。另一方面,将家校社协同育人相关工作,例如家庭教育课堂、育人效果、家长反馈评价等列入考核评比机制,计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4.2. 加大支持保障,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一是夯实学校主导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首先,推动学校将协同育人纳入日常管理与发展规划,同步融入干部教师培养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工作落实。其次,着力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引导教师围绕学生成长需求主动沟通家长,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再者,鼓励学校整合校外教育资源,拓展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联动社区提升教育服务效能,构建“校内校外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的育人场景。
二是打造以社区为枢纽的课后教育服务阵地。一方面,建立分层分类的社区教育师资培养机制,针对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志愿者,设计差异化的培训方案,聚焦专业能力与服务素养提升,建设高素质社区教育队伍。另一方面,探索“市级示范社区教育学校”、“特色社区教育工作站”等创建路径,激活社区课后服务潜能,构建“分级推进、多元发展”的社区教育生态体系,强化社区在课后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居民与青少年参与课后教育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一体化平台,推进协同育人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天津家校”微信公众号的栏目和内容,指导各区、各中小学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数字化沟通媒介,增强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促进共同育人目标的实现。同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建立在线优质资源库,推动教育资源的合理流动,不断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四是系统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方式融入到协同育人工作中,通过高校–社区、高校–中小学“手拉手”的形式开展知识科普、爱国宣讲、专题研学等形式的定点服务,精心打造一批大中小思想政治一体化精品育人项目,联合推动跨学段的实践育人、心理育人、社团育人和文化育人[6]。
4.3. 坚持深度培育,持续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协同育人体系。积极指导、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实验区的建设,凝练典型经验和可复制路径,突出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课题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提升“家校社共育”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的途径,提升协同育人实效。
二是持续加强规范建设,强化育人专业引领。强化队伍建设,面向全市中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教师开展骨干培训班、专题研修班,发挥骨干教师辐射作用,提升教师家校社共育工作能力;组织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交流会,邀请专家代表和一线教师围绕“整合资源、优化策略、强化联动”等议题深入讨论,多角度深入探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路径探索与实践,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丰富的实践案例指导。
三是拓宽教育资源,提升协同育人质量。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7],录制线上示范课程并向全市大中小学学生、教师、家长推广,有效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效果。制作线上“家长微课堂”小视频,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资源库,向家长提供精准且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搭建家校互动平台,形成家校共育合力。挖掘校本资源,制定优秀表彰激励政策,鼓励优秀教师进行示范教学课和家庭教育班会活动。将育人工作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整合优秀家庭育人案例、社会典型人物等资源,制作《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典型案例集》并进行推广宣传。
4.4. 加强家庭教育,促进家校社达成育人共识
家庭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承担了不可替代的角色,《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结合调研过程中凸显的家校缺乏统一的育人目标、沟通不畅、配合度低等问题,天津市应当加强家庭教育,促使家校社达成育人共识。
一是加强家庭教育,强化价值认同。指导推动各区成立家庭教育促进中心,启动“1 + 6”系列工程,其中,1是指家庭教育促进中心,6是指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计划、一个平台、一套课程、一系列活动。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组织网络,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和心理咨询师队伍[8],实施师生家长共同成长计划和公益平台长期服务计划,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大力提升各个年龄段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打造“智联三方,守护成长”育人新格局。
二是明确权责边界,促进能力互信。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为三方能力互信提供制度保障。指导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学校教育责任清单,家长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规定的家庭教育责任,各社会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发社会教育资源,主动承担社会教育职责。明晰家校社“负面责任清单”,明确各自“不可为”之责。
三是深化交流合作,构建协同机制。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和平台,进一步达成家校育人共识。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由各区教育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家校社三方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分享教育经验,讨论教育难题,共同制定解决方案;推动家校共育活动项目化、品牌化,将亲子阅读日、家庭教育讲座、社会实践项目等活动资源进行归类整合,形成可复制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设立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家庭作业共读等制度[9],让家长更深入地参与到孩子的学校生活中,增强家校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增进家长、学校和社会对彼此教育理念的理解和支持。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24年天津市大中小思政专项课题“家校社协同下中小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策略研究”(JJSZW202404001)的主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