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儒家伦理:血缘情理视域下的道德建构
(一) 核心伦理范畴的情感基底
儒家伦理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范畴,其道德体系的建构始终植根于血缘亲情的情感土壤。“仁”作为儒家的核心,其本质是“爱人”,而这种“爱”首先表现为孝敬父母兄长的情感。孔子指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要把家庭伦理看作道德实践的出发点。儒家主张从亲子间自然流露的“亲亲之爱”出发,通过“推己及人”的情感外推,将家庭伦理扩展到社会伦理,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差序化道德格局。“义”作为行为准则的价值尺度,强调合宜性与正当性,但这种“合宜”并非抽象的理性规定,而是基于具体情境的情感判断。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义利之辨”的核心在于以血缘伦理为基准,在人伦关系中实现情感与理性的统一。“礼”则是这套情感伦理的外在规范,既包括宗法社会的礼仪制度,也涵盖日常生活中“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人伦秩序。儒家强调“礼者,天地之序也”,通过礼仪实践将内在情感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形成“情”与“礼”相互维系的道德生态。
(二) 宗法社会结构的伦理投射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构成了儒家伦理的社会基础,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共同体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结构,既是家庭伦理的核心,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匡亚明先生在《孔子评传》一书中指出孔子“很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因素,认为孝是由父母对子女的爱引起子女对父母的爱。在这爱的基础上产生的尊敬的心情,愉悦的颜色,乃至奉养的行动,必然是纯真无伪的情感流露”[1]。这种情感的真实性构成了道德实践的内在动力。儒家通过祭祀祖先、宗族礼仪等制度强化了家族成员的身份认同,使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对宗族共同体的情感归属。
(三)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路径
儒家的道德实践呈现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的层级扩展特征,《大学》中提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明确了从个人到家庭、国家、天下的递进关系。其中,修身是首要任务,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步骤,实现内在德性的提升,进而将家庭伦理观念融入到社会治理中。但儒家的“修身”并非孤立的个人主义实践,而是始终与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为仁”,就强调个人道德与社会秩序的统一是通过约束个体行为来履行社会规范。这种实践路径既肯定了个体道德的主体性,又把实现个人价值置于家国天下的总体框架之中,形成了“关系性道德”这一独特范式。
2. 苏格拉底学派的伦理:理性主义的美德追寻
(一) “美德即知识”的哲学奠基
苏格拉底提出的“美德即知识”命题,标志着西方伦理思想从自然哲学向道德哲学的转向。在他看来,人类行为的善恶取决于是否拥有关于“善”的知识,即“无人有意作恶”,若一个人真正知晓何为善,必然会践行善,因为趋善避恶是理性存在者的本性。这种观点将美德等同于对“善”的理性认知,强调道德并非外在规范的强制,而是基于知识的内在自觉。
苏格拉底的“知识”并非经验层面的技能,而是对道德本质的哲学洞察。他通过对话引导人们反思自身观念,揭示其逻辑矛盾,从而意识到自己的无知,进而追求真正的知识。以《美诺篇》中他与美诺讨论“美德是否可教”为例,苏格拉底始终追问“美德是什么”,试图通过定义的澄清使美德摆脱具体情境的束缚,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概念。这种对“共相”的追求,为西方伦理学奠定了理性主义的传统。
综上,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本意为:人们通过自己的理性所把握的对于人的本性的认识就是美德。这样苏格拉底就将人的道德本性直接建立在人的认知本性的基础上,明确肯定了理性知识在人的道德行为中的决定作用,在古希腊乃至整个西方哲学中首次建立了一种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2]。
(二) 古希腊城邦危机中的伦理反思
苏格拉底所处的古希腊城邦时代正值民主制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智者学派的相对主义思潮导致道德虚无主义蔓延,传统价值体系面临崩溃,苏格拉底对此深感忧虑,试图通过理性思辨重建道德的客观基础。他认为,如果道德标准仅仅依赖个人感觉或习俗,必然会造成“强权即正义”的混乱,只有理性地追问,才能找到普遍有效的道德道理。
柏拉图继承和发展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在《理想国》中建构了“灵魂三分说”,即理性、激情和欲望,他认为只有理性占据主导地位,才能使灵魂达到和谐,从而达到正义、勇敢、克制等美德,这是“灵魂三分说”的主要组成部分。这种对理性至上的坚持,既是对智者学派相对主义的回应,也反映了古希腊哲学对秩序和确定性的追求。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将美德定义为“中道的品质”,强调通过理性选择来实现适度行为,使苏格拉底的知识论伦理更加体系化。
(三) 对话辩证法的道德教育实践
苏格拉底的道德探索主要通过被称为“精神助产术”的对话法来展开,当他与对话者交流时,苏格拉底并非直接抛出自己的观点,而是以一连串精心设计的问题作为开端[3]。在《拉凯斯篇》中探讨“勇敢”时,苏格拉底不断追问“勇敢是坚持到底,还是明智的选择”,引导对话者深入思考,不断修正原有的观点,从而接近真理。
与儒家的“言传身教”不同,苏格拉底的教育方法强调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他拒绝传授现成的答案,而是通过揭露认知矛盾来激发对话者的反思意识,从而达到“言传身教”的目的。这种教育理念打破了既有成见的禁锢,让个体可以在理性探索中主动建构道德认知的“无知之知”。
3. 跨文明的伦理对话:共性与分野
(一) 道德关怀的终极共通性
儒家与苏格拉底学派虽然处于不同的文明语境,但其伦理思想均以道德完善为根本目的。儒家以“仁”为最高价值,追求“天人合一”;苏格拉底学派以“善”为追求之目的,致力于灵魂的净化与理性的升华。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苏格拉底也强调“灵魂净化说”,它们都超越了功利主义的范畴,强调道德本身的内在价值,体现出对人类精神超越性的追求。
这种共通性还体现于对道德主体性的肯定。儒家提出“为仁由己”,强调道德实践的主体性、自觉性;苏格拉底学派倡导“认识你自己”,认为道德的开始是认识自己,突出自我反省的道德地位。两者都反对道德他律,强调人的道德建构中主体性的地位,彰显人的主体地位。
(二) 理性与情感的路径分殊
著名学者吴森说:“《论语》一书,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情’观念,但是‘仁’字却出现了一百零五次之多。孟子说:‘仁,人心也。’其实是一种合乎礼仪,而发于中节的情感。这种情感与生俱来,但如何表达便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孝’是子女对父母应有之情。‘悌’是对兄弟齐辈应有之情。‘忠’是对长上君国应有之情。‘礼’是表达情感的方式。‘义’是适宜的意思,也就是情感的表达恰到好处的规准。‘君子’是理想的人格,也就是发乎情止于礼,喜怒哀乐发而皆中节的人格”。由此可见,孔子率先在道德领域内自觉地确立了人伦情感为主导的精神代表了儒家伦理的主流方向并且对中国文化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伦理以血缘情感为逻辑起点,道德判断高度依赖具体的人伦关系,《论语》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表明儒家在亲情与法律的冲突中,以血缘伦理的合理性为优先考虑。这种境遇道德不是相对主义的,而是建立在“差等之爱”的伦理逻辑上的。在儒家的观念里,人对父母的孝敬之情最为深厚且直接,这是基于血脉相连的本能与养育之恩。对君主则是秉持忠敬之心,这是维护社会秩序与政治稳定的需要。而对于朋友之间,虽也有情谊,但告发朋友的书信这类行为,需谨慎权衡。这种情感呈现出由近及远、亲疏有别的差异性顺序。不同的角色关系对应着截然不同的道德规范,只有结合具体的角色情境,才能精准地运用儒家的道德准则。
而苏格拉底学派自创立之初,便执着于探寻普遍道德法则,一心想要摆脱具体情境的局限。在《克力同篇》中,苏格拉底凭借深刻的思考,明确指出违法之举会如巨石投入湖面,破坏城邦秩序的普遍性。他视城邦秩序为社会稳定的根基,法律为保障秩序的关键。所以即便面临死亡威胁,他仍拒绝越狱逃生,只因他明白,越狱虽能保命却会违背原则,破坏法律权威,他以行动诠释了理性主义伦理的绝对性。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得意门生,在继承的基础上构建理念论体系。他将道德原则抽象为“善的理念”,认为现实中的道德行为只是其不完美的投影。柏拉图重视逻辑严密性,论证时力求环环相扣,还坚信从“善的理念”衍生的道德原则具有通用性。为此,他致力于打造客观理性的道德评判标准,引导人们在现实中明辨善恶,趋近“善的理念”的完美境界。
(三) 道德实践的不同维度
儒家的道德实践以“礼”为载体,通过具体的礼仪规范将抽象的道德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从日常的“坐立行走”到国家的“祭祀大典”,“礼”渗透于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了“道德生活化,生活道德化”的实践模式。苏格拉底学派的道德实践则着重于“灵魂的转向”,强调通过理性思辨摆脱感官世界的束缚,追求智性直观的“善”,这种差异反映了东方伦理的实践品格与西方伦理的理论品格之间的差异,是人类对“善”的认识和理解。
在讨论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儒家秉持“修齐治平”的整体主义理念。儒家认为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和谐紧密相连,个人要从自身道德修炼做起,逐步实现家庭和睦、国家治理与天下太平。在儒家思想里,个体融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促进社会繁荣。苏格拉底学派虽然认可城邦对个体的重要性,但更强调个体理性的独立价值。他们主张个体不应盲目从众,要凭借理性思考判断是非、探寻真理,在复杂世界中做出符合自身意愿与道德准则的选择。
(四) 人性假设的深层差异
儒家性善论认为道德实践就是发掘和扩充人天生就有的善性,通过教育和修养去除后天的“习染”。苏格拉底学派“理性灵魂论”认为人性包括理性的高贵部分和冲动的非理性部分,人们需要在日常的思考与实践中,不断磨砺自己的理性思维能力,学会在面对各种诱惑与冲动时运用理性去分析、判断,进而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实现灵魂的和谐与升华。
二者的区别决定了两者不同的道德教育路径:儒家重在“扩充善端”,苏格拉底学派重在“理性训练”。儒家的“扩充善端”主张从根源处激发人内心本就存在的善念,通过教育与修养为其提供滋养,助力善性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在生活中展现为良好的道德行为。而苏格拉底学派的“理性训练”则认为人们需要通过对话、辩论等一系列的教育方式来不断提升他们的理性思维能力,用理性去约束和引导非理性的冲动,从而构建起和谐有序的灵魂秩序,达成道德层面的完善。
4. 结语
儒家与苏格拉底学派的伦理智慧为当代道德哲学提供了互补性的思想资源。儒家的情境伦理与情感关怀有助于消解现代原子化危机,建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纽带;苏格拉底学派的理性主义与普遍原则有助于应对现代道德相对主义的冲击,建构全球伦理。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存在,是人类对道德本质的多元探索,儒家在“情”与“礼”的互动中守护伦理的生活世界,苏格拉底学派在“知”与“德”的统一中追求伦理的理性澄明。
在全球化时代,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只有通过超越文明界限,实现情感伦理与理性伦理对话与融合,才能有一个更为完备的解决之道。儒家的“和而不同”精神和苏格拉底的“助产术”精神共同启示我们:真正的道德进步,始于尊重人类共同价值,成于创造性地转化多元伦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