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教学背景下民法学课程思政的改革路径
The Reform Path of Civil Law Course Civics in the Background of Blended Teaching
DOI: 10.12677/ae.2025.1561063, PDF, HTML, XML,   
作者: 张昊琦: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 广州
关键词: 混合式教学民法学课程思政民法典Blended Teaching Civil Law Course Ideology Civil Code
摘要: 在“大思政”教育格局下,民法学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需依托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深度融合。本文从混合式教育与课程思政的逻辑关系出发,分析当前民法学课程思政存在的教学目标偏差、资源整合不足、师生互动受限等问题,提出以“民法典精神”为内核,通过构建“线上资源浸润–线下课堂深耕–实践场景延伸”的立体化育人体系,完善教学内容供给、创新教学方法设计、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健全多元评价机制,为新时代法学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实践路径。
Abstract: Under the educational pattern of “big ideology and politics”, civil law, as a core course for law majors, needs to rely on the blended teaching mode to realize the in-depth integration of knowledge transmission and value leadership. Starting from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blended education and course ideology and politic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deviation of teaching objectives, insufficient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limited interaction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the current civil law course ideology and politics, and proposes to take the “spirit of the civil code” as the kernel, build a three-dimensional education system of “online resource infiltration-offline classroom deep cultivation-practical scene extension”, improve the supply of teaching content, innovate the design of teaching methods, enhance the teachers’ ability to cultivate morality and perfect the diversified evaluation mechanism, providing a practical path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establishing morality in law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文章引用:张昊琦. 混合式教学背景下民法学课程思政的改革路径[J]. 教育进展, 2025, 15(6): 800-805. https://doi.org/10.12677/ae.2025.1561063

1. 引言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要求“法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民法学作为系统阐释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课程,承载着培育“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双重使命。随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混合式教育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课内课外联动”的教学模式,打破了传统课堂的时空局限,为民法学课程思政创新提供了新场域。然而,当前实践中仍存在思政元素嵌入生硬、学生对课程思政兴趣低、课程思政元素分散等问题。本文立足混合式教学特征,探索民法学课程思政的完善路径,以期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

2. 混合式教学与民法学课程思政的关系

2.1. 混合式教学背景下落实民法学课程思政的必要性

混合式教学是将传统教学与在线学习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其核心在于通过“线上自主学习–线下指导学习–混合式互动学习”的三维体系,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教学资源的动态整合与学习过程的精准调控。通过构建网络教学模块形成全天候学习空间体系,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了学习方式的个性化与互动性,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建构知识。课程思政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的全过程,通过“隐性育人”实现立德树人目标。民法学课程思政要求引导学生在学习中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而混合式教育能够帮助课堂教学中思政元素与专业民法学内容的有机衔接,避免“贴标签”式生硬融入。混合式教学为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落实提供了技术支撑与实践空间,民法学课程思政为混合式教学赋予了价值意义。两者的深度融合,既是落实“三全育人”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有担当、有能力的德才兼备新时代法律人才的创新路径。

混合式教学与民法学课程思政的价值协同。首先,两者价值目标一致。混合式教育以学生为中心,追求个性化学习与深度学习的统一,为学生营造沉浸式学习场景,通过技术赋能提升学习效率。民法学课程思政强调通过价值渗透强化育人实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者均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标。其次,两者存在互补性。民法学课程思政讲究潜移默化影响学生,如果仍停留在传统课堂,会导致课程思政效果大打折扣。线上教学具有资源丰富、便捷高效的优势,适应数字时代的碎片化学习趋势和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通过多元化的展示方式和丰富的网络资源逐步渗透“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学思政元素;线下课堂则通过营造沉浸式互动场景,通过情景模式、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辩论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具体民事法律适用中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实现从“知识输入”到“价值认同”的转化。混合式教育打破了教师单一主体的传统模式,学生通过线上自主学习、小组协作等方式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教师可依托线上学习平台发布不同主题的讨论,鼓励学生从多角度分析案例,形成“教师引导–学生探究–同伴互学”的立体化思政育人格局。

2.2. 混合式教学与民法学课程思政的相互作用机制

混合式教学与民法学课程思政落实之间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混合式教学通过拓展思政资源、增强互动、实现个性化教育等方式,为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而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落实则明确了混合式教学的目标、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了教学评价体系。混合式教学方式可以借助线上平台,整合海量的思政教育资源,使学生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思政素材。在网络平台上引入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背后的国家治理思想和社会价值取向。同时,混合式教学提供了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如视频、音频、案例库、线下法庭辩论、头脑风暴等,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民法知识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让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道德教育。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落实要求不仅要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强调价值观的引导。这促使教师在设计混合式教学方案时,将思政目标融入教学目标体系,明确每一个教学环节的思政任务,要求教师更加关注民法知识与思政元素的融合点。为了落实民法学课程思政,需要教师需要挖掘民法学课程中的思政资源,这必然会丰富混合式教学的内容,需要将社会现实问题、国家政策法规、道德伦理案例融入教学内容,使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实际生活。

3. 混合式教学视角下民法学课程思政现存问题

3.1. 教学目标偏差

民法学的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法学院的核心课程,为了能够给学生传输更多专业技能,任课老师一般通过讲授法将相应的课程内容灌输给学生,使学生缺乏自主性、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法学教学停留在“表层教学思维”,授课内容以课本知识为核心,思政内容涉及少,学生了解浅、兴趣低,无法真正在课堂上实现课程思政。部分教师受传统法学教育“工具理性”思维影响,在混合式教学中侧重线上平台的知识碎片化传输,忽视民法典中思政元素的深度挖掘。线下课堂则因课时压缩,难以展开深层次价值讨论,导致学生出现“重法律技术、轻法治信仰”的倾向。以往的法学教育中,更偏重培养学生理性的法治思维,认为规范统一的法律评价应当区别于模糊感性的道德评价,但历史实践中一直有“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法学学生如果缺乏道德敏感度,很难做出“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判断,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难有更大作为[1]

3.2. 教学内容机械

当前民法学课程思政内容与专业知识的融合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各项内容的机械叠加,并未能真正发挥课程思政的作用。现行课程思政的设计存在两大误区:其一,“贴标签”式嵌入。一些教师在授课前,没有提前合理制定相应的课程思政内容,在教学中生硬地加入相关课程思政内容,造成教学效果不佳。如在讲解“格式条款”时简单附上“APP使用条款”等政策文件,未从“实质公平”角度剖析制度设计逻辑。其二,忽视线上线下内容差异。线上课堂的开展是为了使学生获得信息资源更为便捷,知识获得的渠道更为广泛,在授课时要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能够彼此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充分地发掘思政元素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元素,从而更好发挥其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应当相辅相成,并非内容重复的“第二课堂”,若将线下课堂的思政元素直接照搬移植到线上,缺乏针对网络传播特点的转化,无法进一步利用线上课堂加深课程思政的影响。例如,针对“权利义务”的探讨在线下可通过角色扮演探讨权利边界,线上则更适合结合生活视频剖析权利的界定与使用,增强学生对法治理念的认同感。

3.3. 教学方法不灵活

混合式教学的技术优势未充分转化为思政育人效能。一方面,线上平台功能局限于“线上讨论+作业提交”,对学生学习缺乏过程性价值倾向的跟踪分析。且现有考核机制仍以知识掌握度为核心,线上学习积分、线下笔试成绩占比过大,而反映学生价值判断能力的指标,如案例分析中的伦理立场、小组讨论中的责任意识等缺乏科学量化方式。另一方面,线下课堂过度依赖PPT演示,未能利用智慧教室的互动功能创设“情景式思政场域”,线上线下融合不充分。在讲解民法典具体的法律制度时,仅停留在法条解释层面或者进行刻板的应试练习,未能结合实践案例,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入价值理念。

3.4. 评价机制不完善

当前,评价机制不完善已经成为影响课程思政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评价机制既包括学校对于老师的评价体系,也包括老师对于学生考核的评价体系。一方面,部分高校对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评价机制功能的理解程度不足,缺乏从“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大思政”全面育人等维度凸显评价机制[2]。高校未将课程思政作为评价的标准,导致部分老师、学生或学校管理者对于课程思政的认识不清、积极性不高,从而不去践行课程思政。另一方面,老师对学生的评价标准还停留在对于知识掌握的考察,忽略学生价值能力的评价。或者仅仅把课程思政作为一项考核指标,但通常没有具体的考察方式,使该项内容的评价流于形式。

4. 混合式教学背景下民法学课程思政的完善路径

4.1. 设定思政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课堂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民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关键在于设定合理科学的教学目标。只有教学目标中包含课程思政元素,教师真切感知落实课程思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真正的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课程教学中,并且能够用心的贯彻落实课程思政。首先,从教学材料入手,教学大纲、教案是课堂教授的基础支撑材料,因此需要教师在教学材料中凸显思政元素。教案是教学的剧本,需要各高校、各任课老师能够根据课程自身特点,以每门课程基本知识点为载体,分别构建系列“思政”元素的课程教案,能够在课程目标、课程重难点、课程导入和课程考核中融入德育要求[3]。而民法学中蕴含着大量的思政元素,更需要教师深入挖掘,通过课程教案凸显思政元素。其次,强化教师融入课程思政的意识,让教师深刻认识到课程思政在法学专业教育中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4]。通过专项培训提升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专题培训中,教师通过培训学习先进经验和创新方法,逐步将课程思政真正融入课堂,实现思政目标。还可以定期举办混合式教学工作坊,邀请不同学院的教师分享优秀实践思政优秀案例,提升教师对技术工具的思政目标实现能力。

4.2. 重构立体化教学内容

打造线上“思政微单元”。依托中国大学MOOC、学习强国等平台,建设“民法典中的中国精神”专题资源库。具体包含:构建“法治实践”案例库,通过实时更新典型民事纠纷,引入最高院公报案例、地方典型案例等内容,标注其中体现的“公平正义”“绿色发展”等思政点;连载“法理中国”系列微课,重点解读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目的,对比中西民事法律制度的差异,增强制度自信;增加“经典研读”模块,通过收录推送各大学者关于民法典具体制度的研讨文献、《民法典》起草者访谈录等,引导学生理解民事法律制度背后的价值理念与人民立场。

线下构建“议题式 + 情景化”教学模式。传统课堂大多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导致课程思政难融入,课程思政效果欠佳。现在通过创新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案例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情境中独立思考。通过在线下课堂开展“民事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法律情境中体验法治精神;针对民法学重难点内容设计“价值思辨议题”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法治意识和人文情怀。如在“相邻关系”章节,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为情景,组织学生扮演业主、居委会、法院等角色,模拟协商调解过程,体会“少数服从多数”与“利益补偿”原则中的平等、和谐价值观。通过这些情景设置和思辨环节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阵地,只有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才能真正作到课程思政的“润物细无声”。搭建“虚实融合”的实践育人场景,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创设“民事虚拟法庭”,学生通过线上组队完成“案件分析–证据收集–庭审辩论”全流程,系统根据学生输出观点提取关键词,生成“法治价值观画像”。线下可以依托学校法律服务中心,通过组织学生值班、参与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正向价值观,真正作到学以致用。通过线上学习平台的搭建、线下课堂的完善以及实践教学内容的丰富,构建“线上资源浸润–线下课堂深耕–实践场景延伸”的立体化育人体系。

4.3. 创新多元化教学方式

适宜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够提升教师讲授民法知识的课堂效果,更能较好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恰当融入到民法学课程中,既感觉充实丰富,又不会让学生感觉到“硬性植入”,从而潜移默化地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5]。因此,民法学课程更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灵活开展线下课堂,创新混合式教学方式助力课程思政融入课堂。线上实施个性化引导,根据学生线上学习轨迹推送差异化问题。结合实时社会热点问题,在线上学习平台发放话题讨论,了解学生的价值取向。在线下课程讲授时从法律层面讲解原则及规则切入引导学生将法律分析升华为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线下贯彻“学生主体作用”,采用“学生主讲+教师思政赋能”模式,可以在具体课程安排上选择合适的章节由学生分组进行主题汇报,教师在点评时侧重挖掘其中的思政元素。同时,利用智慧教室的弹幕互动、实时投票功能,针对争议问题开展“即时辩论赛”,在观点碰撞中强化“规则意识”与“社会责任”。同时,在课程通知、作业评语、线上答疑等细节中融入思政元素,逐步构建“隐性思政”全过程浸润机制。例如,线上作业截止前发布“诚信应考提醒”、作业批改作业进行思政语录批阅等方式,将法治精神渗透到教学全过程。

4.4. 健全课程思政评价体系

高校要注重课程思政评价,将其作为一项具体明确的评价体系,结合课程反馈、教学材料等内容评价教师的课程思政落实情况,以此完成考核。建立科学的课程思政评价体系,并对课程思政实施效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价,可确保课程思政的有效实施,还有助于教师明确教学方向,帮助其准确理解课程思政内涵,增强教学效果[6]。因此学校应当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法学专业特色,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情况、学生价值观提升效果纳入教师教学评价体系,通过线上学习平台的数据统计、线下匿名问卷调研等方式,评估教师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法治观等方面的成效。统一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丰富评价形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

对于学生的考核应构建“知识维度 + 能力维度 + 价值维度”的综合评价指标。知识维度主要以民法学基本原理及具体规则的了解作为切入点,能力维度主要考查学生法律适用的能力,能否利用法学原理及规定解决实际问题,价值维度则更侧重学生的道德观、法治观等价值观层面的考察。利用线上讨论、线上学情数据统计分析、线上课堂参与度等方式考察学生的逻辑能力与价值倾向,线下案例分析、考试、角色扮演等方式考察学生的知识能力。同时创新“过程性 + 发展性”评价方式。线上通过学习平台记录学生讨论中的参与频次、观点质量,分析其发言的价值取向,评价过程表现;线下收集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模拟庭审记录、实践服务心得,关注学生的观念变化,结合期末表现给予综合评价。另外,还可以引入“多方协同”评价主体。除教师评价外,增加学生自评、同伴互评环节。根据学生完成的各项作业,小组成员或者同班同学可从专业分析、价值理念等角度展开互评,同时也在生生互评环节互相学习形成全方位育人反馈机制。

5. 结语

混合式教学背景下民法学课程思政本质上是通过技术赋能实现法治知识传授与思政价值引领的融合。唯有立足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把握线上线下教育的互补优势,构建“内容供给有深度、方法设计有温度、评价反馈有准度”的育人体系,才能培养出既精通民事法律技术,又坚守法治底色的新时代法律人才。作为教师应当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让学生在民法学的学习中深刻感悟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致力于让法学专业学生都能成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参考文献

[1] 郭笑. 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路径优化[J]. 当代贵州, 2024(52): 61.
[2] 尹珊珊. 新时代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的价值与建设路径[J]. 教育观察, 2024, 13(13): 87-89.
[3] 翟宝红. 立德树人守正创新: 培养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以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为契机[J]. 高教学刊, 2023, 9(28): 86-89.
[4] 柴宝红. 法学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华章, 2025(2): 90-101
[5] 臧东娥, 苏敬沣, 李骞. 协同育人理念下民法学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J]. 黑河学院学报, 2024, 15(10): 86-88.
[6] 房艳梅. 课程思政视域下师范院校公共教育学课程教学改革探究[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3, 43(6):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