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思政课”视域下中学思政课中的法治教育三维路径探析
Analysis of the Three-Dimensional Path of Legal Education in Middle School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olistic Education in Ideology and Politics”
摘要: 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也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2021年全国政协会议中提出“大思政课”的教育理念,《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发布,都为当前中学思政课如何在“大思政课”视域下高质量开展法治教育提供了重要指引。在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实践中,要善用“大思政课”统筹好校内法治小课堂与社会法治大课堂的协同育人效应;平衡好法治课程建设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把握好法治教育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考核的辩证统一;从而推动中学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学生法治意识素养提升。
Abstract: Leg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s are the main channel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also the main battlefield of legal education. The concept of “Holistic Education in Ideology and Politics” was proposed at the 2021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The release of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Curriculum Plan and Curriculum Standards (2022 Edition)” and the “Work Plan for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olistic Education in Ideology and Politics’” have provided important guidance for how current middle school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s can carry out high-quality legal education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Holistic Education in Ideology and Politics”. In the practice of legal education in middle school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s,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good use of the “Holistic Education in Ideology and Politics” to coordinate the collaborative educational effects of the small legal classroom within the school and the large legal classroom in society; bala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pholding the correct direction and innov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courses; and grasp the dialectical unity of process evaluation and result assessment in the legal education process. Thus, it can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legal education in middle schools and help enhance students’ legal awareness and literacy.
文章引用:李明珠. “大思政课”视域下中学思政课中的法治教育三维路径探析[J]. 职业教育发展, 2025, 14(6): 364-369. https://doi.org/10.12677/ve.2025.146290

1. 引言

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肩负着对学生实施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素养的重任。《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分别提出了初中、高中阶段思政课针对法治教育方面所要达到的学科核心素养教学目标,即培养学生形成“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学科核心素养。“善用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2022年4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正式颁布、同年7月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等,从理论和制度层面为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以及为新时代中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等核心素养的培养提供了新的路径指引。新时代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改革应秉持“大思政课”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三全”育人理念,将法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融合,通过创新教学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理论联系实际地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深化法治认知;同时强化法治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多维协同的法治教育生态,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 “大思政课”理念的出场

2.1. “大思政课”的教育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迈入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崭新阶段。2021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大思政课”理念,并强调:“思政课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跟现实结合起来”[1]。“大思政课”相较于思政课,仅一字之差,实质上却是理念的更新、维度的延展、视野的开拓。“大思政课”是顺应更大的现实需要而出场的,其内涵场域之大、内容之大、师资之大。场域之大,意指“大思政课”的授课场所不局限于学校的小课堂,还包括社会的大课堂;内容之大,意指“大思政课”的授课内容不局限于思政课教材,还包括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及其事迹、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等;师资之大,意指“大思政课”的教师队伍不再局限于思政课教师,还应包括能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人员,如: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专业任课教师、辅导员老师等。

2.2. “大思政课”的建构逻辑

“大思政课”打破了学校与社会的壁垒,既要在学校课堂上开展理论教学,也要在社会生活中开展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大思政课”的两个基本向度[2]。“大思政课”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逻辑关联性首要呈现为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状态。这种关联本质上植根于教材体系与现实生活的内在关联。其一是思政课教材内容的理论抽象特质与学生现实生活体验的直观特性使得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必须形成互补互促的格局;其二是思政课教材知识更新的滞后属性与现实生活素材的即时属性也决定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需构建相互补益、协同支撑的关系架构。其次,“大思政课”视域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呈现出层次分明、序列有章的关系样态。这种关系定位首先源于两者在教学体系中的不同功能定位:在教学资源配置、教学管理机制、教学过程连贯性以及师生配比等核心要素方面,理论教学具备显著的基础性优势,由此确立了其在教学实施中的核心主导地位。而实践教学的价值维度并非旨在削弱理论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而是通过创设情境化教学场域,促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内化为情感认同、信念坚守、意志品质与实践行动,进而实现对理论教学效果的深度强化与多维拓展。这种主次有序的教学架构,既保证了知识传授的系统性,又为认知转化提供了实践进路。

3. “大思政课”视域下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研究现状

法治教育是培育学生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等素养,进而培养合格公民、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渠道和基础保障,是中学思政课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首先,学界对中学思政课中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给予肯定。法治素养培育作为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从而为更深入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奠定基础[3]。其次,学界普遍认为:“大思政课”要求充分运用好社会大课堂[4];以“三全育人”理念为方法论指引,促进思政教育资源要素有效整合[5]。再次,当前有的学者指出了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教学中存在课程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不够紧密、课堂目标模糊、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等不足。因此,针对现实问题,我们亟须从“大思政课”视域出发,从打破学科界限、整合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方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等多方面探索路径助推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高质量发展。

4. “大思政课”视域下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实践理论

4.1. 走出课堂,拓展法治教育育人场域

1. 深耕思政小课堂,筑牢法治教育主阵地

素养的形成以知识为前提。学习、理解、掌握、运用法律知识,是构成学生法治意识素养的核心元素。学校的法治课教学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们在善用“大思政课”的同时,不能弱化学校法治课教学的重要地位。应通过优化学校法治课课堂模式、改进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出学校法治课教学对于学生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和主阵地作用。一是抓好法治显性教育,科学、系统地讲解和传授法律知识,夯实学生的法治知识基础。二是打破学科界限,推动“大思政课”理念下的课程思政,发挥法治课与其他课程的跨学科协同作用,在发挥学校法治课的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其他课程的法治教育功能。例如:历史课的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分析不同历史时期法治思想变迁和发展的脉络,感悟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法律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三是着力推进大、中、小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6]。高中法治课堂作为承上启下的衔接纽带,应充分发挥好与初中和大学课堂衔接的作用。在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上,要置身于“大思政课”、大法治教育观的视域下,不断推进内容和目标的螺旋式上升,避免简单重复和前后倒置。例如:高中思政课教师可以与初中、大学法治课教师可以通过集体备课、同课异构、共创共建法治教育学习平台等方式,为实现大、中、小法治教育一体化打下坚实基础。通过调研了解到,河北省大中小学思政教师法治教育集体备课形式已初见成效,他们通过教学研讨、示范课等形式提升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备课效果,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还会在集体备课活动中组织推广法治教育项目化方式专题备课,提高思政课教师参与的积极性[7]

2. 开拓社会大课堂,构建开放式法治教育场域

学科核心素养实际上就是一种把所学学科知识和技能迁移到真实生活情境的能力,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过程要凸显人和真实生活情境之间持续而有意义的互动[8]。新时代法治教育亟需突破传统课堂的物理边界与知识本位局限,构建“大思政课”视域下的开放式育人场域。善用“大思政课”,就是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实现课堂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应用有机统一。其核心在于突破“教室中心主义”、“教师中心主义”,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社会大课堂”与“法治小课堂”双向赋能的协同育人体系。这种场域转型不仅是对教育空间的简单延伸,更是法治教育模式的结构性变革:一是在空间维度上,应构建“三维立体”教育场域网络,纵向贯通“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四级阵地,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生态圈;横向整合法院、检察院、律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社会资源,打造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群;互联网法治教育阵地层面则可以依托AI等数智化技术赋能,开发法治教育云平台、VR法治体验馆等数字空间。二是在内容维度上,需实现从“法律知识传授”向“法治素养培育”的目标转换,构建“生活化法治课程体系”,例如:将民法典继承篇改编为家庭情景剧,将反电信诈骗法规转化为校园防诈案例库。这种“问题导向式”教学能够有效解决法治教育与现实生活脱节的问题。三是机制创新维度可尝试建立多方协同的“法治教育共同体”。构建“双导师制”指导体系,邀请法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形成“理论教师 + 实践导师”的育人合力。

4.2. 守正创新,优化法治教育育人模式

1. 坚守法治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守正,即秉持正确方向,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大思政课”的育人理念讲求教育之“道”[9],在法治教育领域,守正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严守道德底线、捍卫公平正义,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育具有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行为素养的社会主义法治新人。二是遵循法治课程建设规律与学生认知规律,坚守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相融合的教学理念。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在教学组织、统筹和安排上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充分激发学生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三是保留已有的科学的法治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始终应以守正为根基,法治课程建设的创新实践亦需在坚守教育本质规律的前提下展开,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提升学生法治意识的教学模式应当予以保留。如案例式教学、议题式教学、情境式教学,通过案例分析、议题引入、问题讨论、情境创设等方式,推动教学方式高质量转变,学生在学习方式转变中,活用法律知识,感受法治力量[10]

2. 创新法治课教学模式

创新的本质在于对既有范式的突破重构与优化迭代。在法治课程建设场域中,守正与创新呈现辩证统一的动态关系:守正通过坚守法治教育的根本性质、核心目标与育人方向,为创新划定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实践边界;创新则以教育理念、内容模式、实施路径的创造性转化,为守正注入适应时代发展的实践动能。教学模式的革新并非是背离教育本质,而是通过现代化数智技术赋能,实现教育技术的数字化转型、教学场景的沉浸式构建、评价体系的多元化设计等创新实践,推动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与教育理念的深度践行,最终实现法治教育守正维度的立体化拓展与育人效能的螺旋式上升。数字化浪潮下,“互联网 + 法治课”教学模式实现深度创新:智慧课堂引入多种互动工具,如智能答题器、VR模拟法庭、在线辩论平台等,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平台通过课堂行为数据分析系统可实时生成学情热力图,直观呈现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教师根据学情反馈,及时调整教学节奏;智能评估系统突破传统考试的局限,从知识掌握、实践能力、价值认同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精准诊断学习效果。这种新型数字化教学模式,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传授向多维互动升级,有效提升课堂效能,同时充分彰显学生主体地位,使其成为法治教育的共建者与受益者。

4.3. 拓宽维度,完善法治教育评价机制

“大思政课”视域下的法治教育评价体系亟需突破单一结果导向的桎梏,建立起“导向–主体–方法”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评价机制。这是构建与“大思政课”要求相匹配的课程评价体系,推动法治教育评价机制优化发展的关键。

1. 评价导向素养化

在评价目标方面实现从“知识本位”到“素养导向”的转换。“大思政课”不应局限于回答“受教育者能够认识什么、理解什么、习得什么”等确定的知识性、描述性问题,而要从行动者视角进一步回答与阐发“受教育者应当做什么、如何做”等价值性和方法论问题[11]。课程标准指出,具有法治意识素养的学生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能够养成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习惯;拥有法治使人共享尊严,让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的认知和情感;这是法治教育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通过构建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认同等素养指标元素纳入评价框架,从而形成“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矩阵。此外,评价量表作为评价体系的操作载体,必须体现法治教育的时代特征和素养化导向。在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一系列新兴领域,如网络空间治理、数字权利保护等,对公民法治素养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在评价量表设计上,应增加数字素养、网络伦理等新兴领域的评价权重。例如:在数字素养方面,考查学生在网络环境中依法使用信息、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意识和能力;在网络伦理方面,关注学生对网络暴力、虚假信息等不良现象的辨别和抵制能力,确保评价目标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同频共振。

2. 评价主体多元化

“大思政课”的评价主体应该是多元的,除了包括教育主体,还应包括学习主体、学校管理主体、家庭主体、社会主体,从而实现从“单一主导”到“协同共生”的格局重塑。首先,打破传统单一主体评价模式,形成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协同的立体化评价网络;其次,引入学生自评与互评机制,通过法治学习成长档案袋等载体实现评价主体的内生化延伸;同时,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价的可行性,建立专家智库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评估机制,增强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权威性。从“教师说了算”的单一化管理,转向“协同共治”的多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主体都成为评价体系的建构者与受益者,最终形成“学生成长有方向、家庭参与有路径、社会协同有机制、专业评估有标准”的立体化评价新生态。

3. 评价方法适切化

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从“标准答案”到“多元适配”的路径创新。评价方法需根据客体不同、教学目标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使评价具有适切性。针对不同学段认知特点设计差异化评价工具:小学阶段采用情境模拟、法治游戏等具象化方式;中学阶段可引入项目式学习成果展示、模拟法庭等实践型评价;高校阶段则强化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查等研究性评价。此外,培育法治意识素养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应将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过程性评价实现对法治教育效能的动态优化,从而更好地发挥结果性评价的诊断功能。

5. 结语

本文基于“大思政课”理念的出场语境及内涵逻辑,系统探讨了“大思政课”视域下中学思政课法治教育的创新路径。从拓展法治教育育人场域、优化法治教育育人模式、完善法治教育评价机制三个维度为新时代“大思政课”视域下培养中学生法治意识提供了可操作的实施框架,对推动“大思政课”理念在中学法治教育中的落地,以及创新法治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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