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现代汉语语法体系中,“所”字结构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他是从古代汉语中留存下来的一种语言现象,至今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承载着丰富的语义内涵和语法功能,是汉语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1]。本文旨在分析“所” + 动词结构在句子中发挥的语用功能及在维吾尔语中的对应表达,分析其对应规律和翻译方法。根据本人在知网查找的资料发现吕叔湘(1980)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将“所”字用法分为两类,一类是“名 + 所 + 动 + 的 + 名”,例:我所知道的名人。此时,这一结构相当于一个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另一类是“名 + 所 + 动 + 的”[2],例:我所能想到的。在这里,这一结构相当于一个名词成分。王力先生在其汉语语法著作中对“所”字的历史演变和用法进行了详细阐述,为理解“所字结构”的本质提供了深厚的理论依据。在黄伯荣、廖旭东(2010)《现代汉语》第七版中对于“所”字结构也做出了详尽的分析。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于“所”字的研究已取得诸多的进展,但对维吾尔语中的“所”字结构相关的分析还需要进一步挖掘,以提升翻译质量与效果,促进汉维语言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比分析现代汉语“所”字结构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有助于深入理解两种语言在表达方面的差异与联系,为之后的语言学习者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2. 现代汉语“所”字结构概述
2.1. “所”字结构定义与特点
“所”字结构是一种具有名词性语法功能的结构。一般由助词“所”和动词(或动词短语)组合而成,其基本形式为“所 + 动词”。黄伯荣、廖旭东(2010)《现代汉语》中对所字结构的定义是;由助词“所”加在动词前面组成,指称动作所支配或关涉的对象即“所 + 动词”[3]。从语义上理解,“所”字结构往往表示动作相关的对象或范围[4],“所闻”意思是“听到的东西”;“所见”意思是看到的东西,是“看”这个动作涉及的范围。它使得动作行为抽象化、事物化,从而在句中可以像名词一样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5]。并且,“所”字结构带有一定的书面语色彩,在比较正式的文体或者文学作品中使用频率相对较高。
2.2. “所”字结构的类型
学者们对现代汉语“所”字结构的研究很多,对于它的分类也是大同小异的。本文以吕叔湘(1980)《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名 + 所 + 动”和“名 + 所 + 动 + 的”两种结构类型为基础,探讨“所”字结构中的动词类型。通过对知网文献的阅读,“所”字结构后一般跟心理动词、感官动词、获取义动词、经历义动词和生成义动词[6],下文将以此为基础来论证其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2.3. “所”字结构句法特征和语用功能
在现代汉语中,大部分“所” + 动词都是作为中心语指明具体的指称对象,作定语成份[7]。还有一部分是“所” + 动词都会在动词后 + 的,构成名词性结构,和其他名词性结构一样,在句中主要充当宾语[8]。
“所” + 动词的语用功能主要有三种,指别功能(强调、对比作用),如“我所记得的信息不止这些”,例句中的“所”删去并不影响读者对句子的理解,但使用“所”字结构的作用在于强调所指称得的对象,具有强调的作用;总括功能(将同一特点的事物都包括进来) [9],如“我所知道的一切,我都说了”。例句中的“所”去掉,也不影响句意,但加上“所”字则能够强调所有的一切都说了,无一遗落;情感评价功能(以实际说话人的主观色彩说的话,具有感情色彩),如“他所展现出来的坚韧品格,确实值得我们敬重。”例句通过描述其展现的品格内容,后续“值得敬重”表达了说话人肯定、敬重的正面情感评价。
3. “所”字结构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3.1. “所” + 心理动词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所” + 心理动词是很常见的一种结构,常见的心理动词有佩服、喜爱、害怕、厌恶、思念、想念等,反映说话人对某人或某事某物的情感。“所” + 心理动词可以突出心理活动的对象,有助于更清晰地表达说话者的意图。这个结构还能增添书面语色彩,使句子更具书面化风格;还可以使心理活动和其对象在语义上联系更紧密。
(1) 觉慧带着一颗颤抖的心读了它,他极其感动地立誓说,他愿意做一个作者所希望的那样的青年。(巴金:《家》)
(1) u bu maqalini qattiq hajaʤan iʧidɛ oqup ʧiqti wɛ intajin tɛsirlɛngɛn halda aptor kytkɛndɛk jaʃlardin boluʃqa qɛsɛmjad qildi.
例句中“作者所希望的”,正是“所” + 动词 + 的这种形式,“所希望”在句子中充当定语,“作者所希望的那样的青年”和“作者希望的青年”,相比强调了觉慧想成为怎样的青年。对应的维语则是用“kytkɛndɛk”来翻译的,动词加形似格来表达的,修饰后面的“jaʃlar”,整体连起来就是所希望的青年。
(2) 但是她不愿意走那条路,她不愿意离开她所爱的人,她望着在她面前嬉戏的海臣,觉得好像有几把刀割着她的心。(巴金:《家》)
(2) lekin, u undaq jolɣa meŋiʃni χalimajtti, u jaχʃi kɵrgɛn adimini taʃlap ketiʃkɛ qijmajtti, ɵziniŋ aldida ojnawatqan χɛjʧenɣa qariɣan ʧeɣida, uniŋ jyrikigɛ birnɛʧʧɛ tal χɛnʤɛr sanʤilɣandɛk boldi.
例句中“她所爱的”,也是“所” + 动词 + 的的形式,“所爱”在句子中充当定语,“所”在这里强调了她爱的对象。对应的维语则是用动词加形动词来表示的。
3.2. “所” + 感官动词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感官动词是表示人的感官动作的一类实义动词,这些动词可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像知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常见的感官动词有看到、感觉、感到、闻起来、尝起来等。“所”与感官动词连用能够强调感知的内容。二是能够增强句子的书面语色彩,使表达更加正式。三是能够使句子在语义上有一定的整体性,“所 + 感官动词”后的内容被紧密联系在一起,方便对感知的事物进行详细描述。
(3) 我示意他们坐,准备告诉他们这十几个小时里的所见所闻……(麦家:《刀尖·刀之阳面》)
(3) ularɣa bu on nɛʧʧɛ saɛttin bujanqi ɛhwallarni sɵzlɛp bɛrmɛkʧi bolup, ɵzym ʤajliʃip olturuwelip, ularnimu olturuʃqa ima qildim…
例句中的“所见所闻”指他看到的和听到的,在句子中充当宾语,用来表示“告诉”的具体内容。在对应的维吾尔语表达中则是直接用“ɛhwallarni”(这些情况)来表达的,将例句中的“所见所闻”用单词“ɛhwallar”来表示。
(4) 我当时看傻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相信。(麦家:《刀尖·刀之阳面》)
(4) mɛn ɛjni waqitta kɵryp haŋweqip qaldim, ɛgɛr ɵz kɵzym bilɛn kɵrmigɛn bolsam, zadila iʃɛnmigɛn bolattim.
例句中,“亲眼所见”在句子中做条件状语,其中中心语“所见”则是宾语成分,如果去掉“所”则不能表达出作者的意思。相应的维语则是用动词 + 否定形式 + 形动词“kɵrmigɛn”来表示的例句中的所见。
(5) 有时候儿一只手插进衣襟里,一只手抡着一根手杖,就像他所看见的潇洒的归国留学生和洋人一样。(林语堂:《京华烟云》)
(5) bɛzidɛ ʧapanni bir qolida kɵtyryp, bir qoliɣa hasa tutup, ɵzi kɵrgɛn ʧɛt ɛldɛ oqup wɛtɛngɛ qajtip kɛlgɛn oquɣuʧidɛk wɛ ɛʤnɛbijdɛk jasinatti.
例句中,“所看见”在句子中做定语,用来强调留学生的状态,如将例句中的“所”去掉,虽不影响整个句子,但是会缺少强调的意味。在维语中,虽没有特定的词将这个“所”字翻译出来,但是在语法上和汉语是一样的,在这里维语是用动词原形 + 形动词“kɵrgɛn”来表示的例句中的“所见”一词的。
3.3. 所 + 获取义动词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获取义动词是一类表示得到、获取、取得某种事物(包括具体的物品、抽象的概念、信息、资格等)。所 + 获取义动词连用,主要起到强调动作对象的作用。例如“他所获得的荣誉令人钦佩”,这里的“所获得”强调“钦佩”,突出了荣誉是被获取的对象。这种结构使句子的重点更加聚焦在获取的事物上,同时这个结构带有一种书面化、较正式的语气。
(6) 然而在高家经过了八年的忠心的苦役之后,她所得到的报酬,却是去做姨太太,给人家蹂躏,让人家折磨。(巴金:《家》)
(6) gaw ailisidɛ sadiqliq bilɛn iʃligɛn sɛkkiz jilliq eɣir mehnɛttin kejin uniŋ eriʃkɛn nɛrsisi kiʧik aɣiʧa boluʃ, baʃqilar tɛripidin ajaɣ asti qiliniʃ, baʃqilarniŋ zulmini ʧekiʃ bolup ʧiqiwatidu.
例句中“所得到”在句子中作定语,用来修饰强调中心语“报酬”,突出了“报酬”获得的对象,同时带有一定的书面语色彩。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所得到”翻译为了“eriʃkɛn”,动词原形 + 形动词的附加成分的形式来表达例句中“所得到”。
(7) 他逐渐地熟悉了这个环境,学到了新的生活方法,而且逐渐地把他在中学四年中所得到的学识忘掉。(巴金:《家》)
(7) u asta—asta bu ʃarait bilɛn tonuʃti, jeŋi turmuʃ usulini ɵgɛndi, tɵt jil mɛktɛptɛ ɵgɛngɛn biliŋirini bolsa, asta—asta untup kɛtti.
例句中“所得到”在句子中充当定语,使表达的重点落在“学识”这个被获取的对象上,使句子结构更加紧凑,语义也更加明确。在对应的维吾尔语表达中,“所得到”则是用“ɵgɛngɛn (所学到的)”来翻译,动词原型 + 形动词附加成分来表达例句中的“所得到的”。
(8) 他第一次领到三十元现金的薪水的时候,他心里充满着欢喜和悲哀,一方面因为这是自己第一次挣来的钱,另一方面却因为这是卖掉自己前程所得的代价。(巴金:《家》)
(8) u birinʧi qetim ottuz tɛŋgɛ maaʃni alɣanda, qɛlbi χuʃalliq wɛ qajɣu bilɛn toldi. bu pul bir tɛrɛptin, ɵziniŋ birinʧi qetim tapqan puli bolsa, jɛnɛ bir tɛrɛptin, ɵz istiqbalini setiʃ bɛdiligɛ kɛlgɛn pul idi.
例句中“所得”在句子中充当定语成分,用来修饰“代价”,“所”字结构突出强调了获取的方式,使读者对代价的来源和性质有更清晰的理解。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所得”是用“kɛlgɛn”来翻译的,动词 + 形动词附加成分来表示。
3.4. 所 + 经历义动词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经历义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经历某种过程、活动、变化等意思的词。比如“经历”本身就是典型的经历义词。“所” + 经历义动词能够强调经历的内容。其次是能够增强句子的书面语色彩,使表达更具正式感,让句子风格更加书面化。再者是能够起到语义连贯的作用,便于对经历的内容进行后续的描述或评价。
(9) 他知道那个少女所受的责骂,都是他带给她的。(巴金:《家》)
(9) u miŋfeŋniŋ ʃunʧilik dɛʃnɛm jejiʃigɛ ɵziniŋ sɛwɛbʧi bolɣanliqini bilɛtti.
例句中,“所受”在句子中做宾语,这里的“所”字结构起到指示和强调的作用,表明少女经受的这个动作,不加“所”则不能有这个表达效果。对应的维吾尔语“所受”则是用“jejiʃigɛ”,动词 + ʃ型动名词附加成分 + 向格来翻译的。
(10) 妈要我发狠读书,给她争一口气,她又含着眼泪把她嫁到我们家来做媳妇所受的气一一告诉我。(巴金:《家》)
(10) anam maŋa tiriʃip oqup meniŋ ymidimni aqla dɛp nɛsihɛt qilatti hɛm jiɣlap turup, bizniŋ ɵjgɛ kelin bolup kelip tartqan dɛrdi—ɛlɛmlirini sɵzlɛp berɛtti.
例句中,“所受”在句子中充当告诉的宾语,用来修饰说明“气”,表明气是她承受的。去掉“所”字则不能起到这样的效果,其次这里使用了“所”字结构也增添了书面色彩。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则是用“tartqan”动词 + 形动词附加成分来翻译的,用来修饰“dɛrdi—ɛlɛmlirini (气)”体现“所受的”这一含义。
(11) 曼娘经过的事情之中,有许多她并非完全生疏。而是比在家乡泰安时所经验的更好更美。(林语堂:《京华烟云》)
(11) mɛnnjaŋ baʃtin kɛʧyrgɛn iʃlarniŋ hɛmmisi uniŋɣa ajan idi. ʃuniŋdɛk jurti tɛjɛndɛ kɵrgɛnlirigɛ qariɣanda bu teχimu gyzɛl wɛ ɛhmijɛtlik idi.
例句中,“所经验的”整体是一个“所”字结构,在这里做主语,表示“所经历的事情”,在这个例句中,“所”字结构将动词“经验”转化成了一个名词的成分,让句子在语义表达上更侧重于强调对象或这个事物。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则是用“kɵrgɛnlirigɛ (所看到所经验的)”动词 + 形动词 + 名词复数附加成分来翻译,句中“kɵrgɛnlirigɛ”这里做名词成分。
3.5. “所” + 生成义动词在维吾尔语中的表达
生成义动词是指表示生产、形成、制造出某种事物或现象的一类动词。“所” + 生成义动词能够强调生成的对象,明确了生成的具体事物在句子中的重要地位。再者是能够使句子更具有书面色彩,让句子显得正式,严谨。其次是增强语义的连贯性和逻辑性,便于整个句子在语义上更加通顺连贯。
(12) 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红楼梦》
(12) uniŋ ystigɛ sizni mɛn baqmiɣan, siz gɛrʧɛ uniŋ bir anisidin tuɣulmiɣan bolsiŋizmu, qandaqla bolmisun bir ata bolɣan.
例句中,“所生”在句子中做谓语成分,强调了“生”这个动作的对象,让表述更符合语法规范并且更准确的传达语义。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则是用“tuɣulɣan”来翻译,动词 + 形动词,由于例句是否定句,所以在维吾尔语中在动词后加了否定的附加成分,在句中做谓语。
(13) 这个大厅则是上等巨大木材所造,以朴质自然取胜。(林语堂:《京华烟云》)
(13) ikkinʧi mehmanχana mulɛngɛ ʧoŋraq, ɛmma addij, birinʧi mehmanχaniniŋ jaɣaʧ— taʃliri bilɛn qurulɣan, nahajiti sɛnɛtlik kɵryndi.
例句中,“所造”在句子中充当谓语的成分,用了“所”字结构强调了大厅是通过何种方式以及材料所形成,使表达落在了大厅的制作方式上。在对应的维吾尔语句子中则是用“qurulɣan”来翻译的,动词 + 行动词来表示例句中的“所造”,充当谓语。
(14) 曼娘这时才开始了解木兰之卓然不群与坚定自信的风度,是由于家庭气氛所养成。(林语堂:《京华烟云》)
(14) mɛnnjaŋ ɛmdi mulɛnniŋ miʤɛz—χarakteri wɛ iʃɛnʧiniŋ muʃundaq ailɛ ʃaraitida jetilginini ʧyʃiniʃkɛ baʃlidi.
例句中“所养成”是“所”字结构,整体做谓语,将“养成”变成一个名词性短语,突出了“养成”这个结果,体现了风度和家庭氛围之间的关系。在对应的维吾尔语中则是用“jetilgɛn”来翻译的,动词 + 形动词附加成分,在句中做谓语。
4. 结论
“所”字在古代汉语中用的很多,在现代的一些书面作品里也很活跃[10],随着文化交流与繁荣发展,这一结构在维吾尔语作品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所以本文以现代汉语中的“所”字结构入手,明确“所”字结构的多种语义和所表现的语法功能。将“所”字结构常见的几种类型总结出来,和对应的维吾尔语作比较,探析其表达规律及翻译方法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汉语中的“所”在其对应的维语中没有专门的一个词来表达,一般使用所属关系的词缀或者动词 + 形动词的形式来强调句子中“所”的主体,如:mɛn kyrgɛnlikim (我所看到的);uniŋ bulɣan kitab (他所拥有的书)。二是现代汉语中“所”字结构具有将谓词成分名词化的作用,如:“所 + 及物动词 + 的”结构构成的名词性短语,在维吾尔语中对应的词也具有相同作用,句中修饰的中心词省略后,可以代替中心词(通常指代从事该动作的人),起名词作用。三是通过对比发现,维汉两种语言在语序,词语搭配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差异,所以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翻译手法,遵循相应的翻译规律,实现较为准确、通顺的翻译。
语言具有民族性,这也充分说明,不同的语言既有共性也有特性[11]。根据本文的探析以及论证,在维汉翻译中“所”字结构需突破字面对应,做到灵活转换语法形式,语序调整以及强化语义逻辑衔接等手段来实现语言之间的转化,确保译文符合维语表达习惯,实现语义准确与流畅。
综上所述,“所”字结构维译研究已取得诸多成果,但仍有广阔的探索空间,需要不断整合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以提升翻译质量与效果,促进汉维语言文化交流的深入开展。